李煜热爱书法艺术,不仅有一定的成就,而且素养深厚,鉴赏能力颇高。这篇就王羲之书法而作的评述,就受到后人的认肯与称引。如南宋桑世昌的《兰亭考》、明代张丑《清河书画舫》等均有收录。《全唐文》卷一二八所收此文,止于“无蕴藉态度”,缺少以下35字,遂不能明其写作时间与缘由。此据《兰亭考》卷五所载而录。王羲之是东晋著名的书法家。到唐代,太宗李世民尤好其字,四处搜访,煞费心思,重金收购,不惜代价。在房玄龄主持修撰的《晋书》中,他亲自为王羲之的传记写“传论”,说是“详察古今,研精篆素,尽善尽美,其惟王逸少乎”!“心慕手追,此人而已”。王羲之至唐代而名声极盛,被尊为“书圣”,就与李世民的推崇不无关系。据说李世民最爱《兰亭集序》,生前日日摩挲,死时又携入地下,致使《兰亭集序》的真迹后人不见,传讲纷纭,成为中国书法史上的一大公案。好在李世民生前因珍爱《兰亭集序》而曾经刻石立碑,制成拓本以赐亲近,当时书法名家如虞世南、欧阳询、褚遂良等也多有摹写,于是而有刻本与摹本传于后世。虽然不及真迹,到底也可一窥神貌。李煜的这篇书评就见于太宗赐予弟弟韩王李元嘉的拓本《兰亭集序》上的题跋。
李煜对王羲之的推尊,完全承袭了李世民的看法,不仅是古今无以超越的唯此一人,而且视之为诸家书法艺术的渊源。他历数唐代著名书法家的优劣,以为优皆出于王羲之,而劣处只是不及耳。这里所列举的“韵”“力”“意”“清”“筋”“骨”“肉”“气”“法”九字,都是就书迹的整体风貌而论,加以对比,有力地支持了开篇即言的“各得右军之一体”的观点。最后举出的王献之具有总结性,说他虽然总有诸人之长而无其短,却心情不及其父的平和,态度不及其父的雍容,风仪不及其父的清雅,涵养不及其父之深厚,反映在书法上就是“失于惊急”。因此,李煜虽然没有具体地评说王羲之的书法,而王羲之书法之“尽善尽美”,王羲之书法之不可企及,也就不言而喻了。
李煜的评论,关注其精神,而不在意其点画,重神而轻形,这正是中国艺术评论的特点。书法如此,诗词如此,绘画也是如此。这种评论方法因为过于感性,又过于抽象,有时不容易描绘其意见。但是,如果我们能够细心地揣摩,细心地观察,慢慢地体会,也能通过这样的启示而获得一种整体的感观,而得其风神韵味。虽然难以言传,却别有一种意会。
这是一首咏史诗,题写于梁元帝萧绎所撰的《金楼子》书页之上,主要内容是抒发对梁元帝萧绎焚书之事的感慨。不过诗中所言焚书的史事是两起,这两起历史事件却不是一回事。
焚书之事,历来最为士人所痛心。书是人类经验认识的结晶,是知识的储藏,是一个民族的文化传统得以沿袭的重要载体是属于人类的财富。焚书之事并不始于秦始皇,焚书之事在秦之后也屡屡有之。不过,秦始皇的焚书无疑是中国历史上影响最大的焚书事件,以至于遮掩了其他的焚书之事。如果就书籍而言,秦始皇的焚书所造成的损失却未必大于梁元帝萧绎的焚书。秦始皇焚书影响之大,一是由于是统一政权所采取的大规模行动,地域之广,涉及的人群之多,与此前的六国焚书相比,影响自然不可同日而语;二是秦始皇的焚书是以国家法令的形式实行,若有违抗,国家就有严厉的惩处,充分表现了专制政权的粗暴与专横。但是,秦始皇的焚书却并非是“尽焚其书”,而是有选择性的焚书。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始皇帝三十四年(前213),为了钳制士人的政治批评,确定皇帝“别黑白而定一尊”的绝对权威,李斯建议:“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秦始皇批曰:“可。”这段文字说得很清楚,在这一次禁焚书籍的政治举措中,有实际的生活功用的“医药卜筮种树之书”不在被禁焚之列,有关社会治理的法令之书也不在被禁焚之列,被禁被焚的是那些会启示人的思想、带动人的思考的书籍,一是史书,二是战国以来的以儒学典籍为首的诸子之书。而这两类书籍的被焚也规定了范围:史书中要焚毁的是非秦国的历史之书,也就是说,只许保留秦的记忆,借此以构建秦之统一天下的历史合理性;诸子之书则禁止在民间流传。朝廷中的博士之官要备皇帝的顾问,要参与政治的决策,仍然需要广泛的知识,故皇家图书馆中收藏的“《诗》、《书》、百家语”不在禁焚之列。因此,秦始皇的焚书是为了在民间实行禁学而愚民的政策,行为虽严酷,焚毁的书籍种类与范围都是有限的。
梁元帝萧绎的焚书就不同了。萧绎自幼好学,酷爱读书,手不释卷,甚至在患眼疾时也是如此。他在一眼失明之后,不便执卷而读,就安排了专人为他朗读,以代自读。而且是每晚五人轮流值班,通宵达旦,诵读不歇。萧绎涉猎甚广,颇以学问自许,曾言:“我韬于文士,愧于武夫。”(《南史》卷八)又在《金楼子序》中说:“窃重管夷吾之雅谈,诸葛孔明之宏论,足以言人世,足以陈政术,窃有慕焉。”他以管仲、诸葛亮为期许,自信有治国平天下之才,而将书籍视为知识与智慧的宝库。因为爱书,故收藏丰富。萧绎在江陵藏书之多,有十四万卷之巨。这里有他的收藏,还有从金陵运来的历代皇家藏书,不仅是经、史、子、集俱全,儒、道释、仙兼备,而且多是珍本。这十四万卷图书是自秦汉以来数百年的精神财富又历尽战乱之后的珍藏。当西魏攻破江陵之夕,萧绎将这批珍藏一炬焚之,又将自己的佩剑在柱上砍折,自叹曰:“文武之道,今夜尽矣!”不将珍藏留于敌人,在萧绎,这是血与泪的共泣,是悲与愤的并发。但看他焚书与折剑,有用则珍藏,无用则焚毁,十四万卷历代珍藏与一把佩剑一样,都不过是他个人的私产。萧绎虽然爱书,却并不尊重文化知识的历史公有性。这样的焚书,对文化传承带来的破坏就要远胜于秦始皇的焚书。
李煜此诗正是着眼于萧绎与秦始皇两件焚书事件的区别而发表感慨。前二句以书卷的华丽装饰与“火烧”对比,说萧绎曾有感于荆州焚书而使王粲作品仅存一篇,但是当他自己焚书之时,却连王粲仅存的一篇也一同焚毁了。这是以沉重的感慨来印证序文中两次出现的“尽焚其书”。后二句说即使酷烈的秦始皇,当年也是有选择性的焚书,民间书籍虽然无存,宫廷典籍尚可流传,因此后人才有可能读到“遗篇”。相比于萧绎行为的绝对与自私,秦始皇的焚书可以说是网开一面,对书籍的文化价值有手下留情之意。这层意思以反问出之,与前二句写萧绎事不仅有对比的效果,也加强了语气,对萧绎之举深感痛心。
古人素来有谶语一说,即本来是偶尔言之的事情,最后却成了事实,仿佛冥冥之中有命运之神在聆听与拨弄,人则“不幸而言中”。李煜就萧绎焚书而作的历史批评,表达了他对书籍价值的认识与珍惜,也见出他有超越一己之私的历史识见。可是当北宋攻破金陵城池之际,他却将南唐三代君主所收藏的典籍字画同样付于火烛,这首诗在某种程度上因此而具有谶语的意味。
诗中作者以兄长的身份对胞弟谆谆教诲,既有惜别之意,还有宽慰之语,表现出对弟弟的无限疼爱之情,足见手足情深。全诗用语含蓄,情感丰富,场面阔大,景物鲜明,有极高的艺术价值,堪称送别佳作。
此诗写依依不舍之情和李煜对小弟弟的宽慰,而在宽慰之中,自然包含了委以重任的心意。首联以“且维”二字领起,说姑且把将行之舟系住吧,有一层祈请的意味在其中。而“别酒重倾”则见出送别的酒一遍又一遍地喝过,而人还是没有登舟,舟还是没有启行,就将这层祈请的意思化为了惜别的深情,再加上“更迟迟”的烘托,“惜解携”的说明,诗的开篇就营造出了浓浓的送别气氛。次联转而写景,而景中含情。行舟而去的水流,波浪起伏,粼光闪烁,有如人内心波动的离别情感;两岸远山重重,林木秋色,深浅斑驳,渐渐远去,渐渐模糊,牵动着人送别的心绪。第三联就二人作分写,以见手足情深。弟弟将乘舟而去,去得越远,对京城的思念就越深;自己倚着栏杆向西眺望,目送轻舟驶向日落之地,消失在一片黄昏的水面之上,却无法带去自己的思念之情。二人一行一留,相互牵挂,离情似水,渐远渐生。第四联则将离别的伤感挽回,作宽慰之语。毕竟离开的是小弟弟,毕竟小弟弟此去所承担的是国家重任,出行之际,如果感情过于哀伤,既不利于弟弟的身心,也不利于职守的履行。因而说金陵与宣城虽然是两地,但有长江的贯连,往来方便,仿佛只是咫尺之隔,那就不必凄凄惶惶如同永别。
诗中次联写景抒情,场面阔大而景物鲜明,写得生动形象而又深情脉脉。上句中的“浩浪”“荡漾”写水天宽阔,江流不息,送者想象行人将要乘轻舟沿江流而远去,伫立遥望,直至目光所不能及。本来这阳光下的满江波涛是映在送别者的眼中,却因为波光的闪动而用了一个“侵”字,仿佛这流水与波光直入人的怀抱,激起了离别忧伤,而忧伤就与这江水汇合一起,长流不息,与这波光一样,起伏荡漾。下句写山是“乱”,写秋色是“高低”,都已见出人的情绪,而特别用了一个“凝”字来刻画,就写出了离别情感的沉重。人的感情本是抽象之物,借助于景物来写,就有化抽象为具象的功能。这二句,一动一静,相互映照,以流水波光和乱山高低写离别的忧伤,不仅生动地表现出感情的形态,还写出了情绪的质感,可触摸,可掂量,故而动人。
这首诗通过描写日常生活中的琐碎之事,来抒写作者病中的感受。首联描写焚香坐禅的情景,中间两联写凄凉与孤寂的生活情景,尾联自己对佛理的感悟。全诗运用逆挽的手法,从细微处入手,充满浓郁的生活气息。
此诗首联所描写的是焚香坐禅的情景。诗人安坐一室,焚香供佛,回念所遭遇的种种,默思佛祖的教训。清香四散,意念渐渐入冥,心境渐渐平静,既然一切都是命中注定,必然承受,就不须怨天尤人而哀苦无已。诗以“病身”与“道情”相对,说是病越重,修道之心就越诚恳;而修道之心越诚恳,感悟的佛理就越重深。这是一层意思。而“病”不仅是指生理之疾,更有经历遭遇带给人的心理以及精神的创伤,故用一“身”字总括。佛教以苦为生命的本义,于是苦也就不成其为苦,受苦正是修行的途径之一,劝导信徒承受现世而寄望于来世。因此,诗人焚香敬佛的修行方法就是“思自任”,所体悟的佛理就是“病身坚固道情深”。这是又一层意思。这两句若从逻辑顺序讲,应该是“宴坐清香思自任,病身坚固道情深”。诗人先说后,再说前,将事情发展的顺序倒过来,正是为了强调此时的觉僭。文章家将这种写法称为“逆挽”。
诗的中间两联写生活情景,一片凄凉与孤寂。夜间,清冷的月光照着空庭,四周静静,唯有捣药的声音,持续而单调地在院中回响,向院中人提示着无边的落寞。不仅夜间如此,白天也一样。主人无访客,院门紧闭,堂庑深深,除了鸟叫,不闻人声。偶尔有医生前来诊病,也不过说些不切病情的废话,除了加重慵懒的心情,并无治疗的功效。身体日渐衰弱,扶着小婢起来走走,却深感力不能至,脚步难移。在这样的生活之中,不能不回想当年,而所有的回想都是痛苦,更令眼前的情景有不堪的残忍。于是诗人回转过来向自己道庆幸:若不是有佛祖的指引,若不是有佛理的开导,那人生的烦恼将会不由途径地涌来将自己包裹,将会铺天盖地地扑来将自己淹没,生活当无法继续。这种自我开释,在诗人或许有一时的宽解,通篇读来,读者仍然会感到内在的悲哀。
尾联回应首联的修行之事,用“知气味”写此刻对于佛理的感悟,上承“病身坚固道情深”。因此可知“道情深”的二层意思中,重在后者,不是说自己的修行已经达到的境界,而是指佛理本身的深刻。同修佛教的白居易有诗曰:“自从苦学空门法,销尽平生种种心。”(《闲吟》)可以帮助李煜所说的“道情”。诗人在“赖问空门知气味,不然烦恼万涂侵”两句中点明,生活全靠在佛法中寻找乐趣,否则早就被万般烦恼吞噬了。
这首诗中有“庸医”“小婢”,还有清风、明月、飞鸟等具体的事物,可使读者通过感知这些人物和景物体会到诗人的内心感受。此诗与《病中感怀》内容相似,皆描写病中感受,但此诗宗教情怀更浓。两首诗的不同之处在于,前首诗侧重抒怀,抒发病中情怀;这首诗侧重叙事,叙写病重的诸琐事,诗里所写之事有浓郁的生活气息。
这首诗前四句写山中精舍建成后的清爽心情及身边之物,有闲居山野、怡然自得的意味;后四句点透主旨,追求宗炳和慧远那样的境界,表明自己安于山林之隐,无意于鱼跃龙门。全诗善用典故,语言明快,形象生动。
这首诗通常被认为作于北宋建隆二年(961)李煜即位之前,是迫于韬晦而赋之。诗中的山舍应当是李煜在城外筑建的用来赏玩、避世的山庄。周振甫认为“李煜有《病起题山舍壁》,当是在过隐居生活时写的”(《中国历代著名文学家评传》)。此诗表露了李煜仿古隐士贤人远离凡尘的想法。隐匿于世俗纷争喧嚣 之外,做一个吃穿不愁、求仙问道的贤人,大概是诗人当时的理想。
此诗前四句写身边之物,有闲居山野、怡然自得的意味。开头说山中的精舍建成后,觉得病爽然轻松了许多。“杖藜巾褐称闲情”一句意为不愿穿龙袍,只甘心做一个普通人。王维《菩提寺禁口号又示裴迪》诗云:“悠然策藜杖,归向桃花源。”李煜在此实有王维诗意。接着“炉开小火深回暖,沟引新流几曲声”两句是李煜形容他隐居山舍的闲情悠静生活,给人以确实跳出红尘烦恼世界的感觉。诗的后四句点透主旨,表明自己安于山林之隐,无意于鱼跃龙门。颈联出句是说人的寿命长也罢,短也罢,其实都只是暂时的寄居色身。色身早晚要坏朽的。对句是说,他最后一定要像慧远大师那样皈依净土而进入极乐世界。意谓无意过问朝政。最后两句表明,与人勾心斗角是很累人的,他自己不愿做徒劳无益的事,不要勉为其难去竞争贪图那些毫无意义的虚名。李煜为南唐元宗李璟第六子。历来是以长为嗣,自己排行第六,嗣帝位对他来说那是非分之想,这与鲤鱼想入龙门的幻想是没有什么区别的。鲤鱼化龙那是不可能的,所以他就没有必要去累自己而“役役”了。
这首《病起题山舍壁》诗与两首《渔父》词(《渔父·一棹春风一叶舟》和《渔父·浪花有意千里雪》)就主题而言,应该是一致的,即刻意剖白自己无意于宫廷斗争的韬晦之作。两首《渔父》词,是题在《供奉卫贤春江钓叟图》上的,而这首七言律诗,却是题在山舍墙壁上的。李煜的意图很明白,就是想让人看到这些诗作,更想让人知道他不关心朝政,或者确切地说这是专给那些猜忌他的人看的。
这是李后主的一首残词,可能是一些草稿。写作的时间是春暮,“樱花落尽春将困”跟另一首的“樱桃落尽春归去”意思几乎一模一样,还有“樱桃落尽阶前月”的意境也是大同小异。一般来说高手填词是不喜欢重复的,相同的意象,相同的意境不应该连续的出现。所以这应该是作者填词的草稿,写不满意的就弃之不用,重新再写。这几首词的意境都差不多,所以应该是同一个时期的,只是凋零的一个是樱花,一个是樱桃。
樱花樱桃同是蔷薇科樱属,樱花也结果,但是以花出名,樱桃也开花,但是以果实闻名。樱桃,因莺鸟所含食,故名含桃、莺桃,汉代始称“樱桃”。早在周代,就因它是春天最先成熟的果实,作为祭献给祖宗的佳肴,被送到宗庙里供奉。汉惠帝时,叔孙通建议:“礼,春有尝果。方今樱桃熟,可献,愿陛下出,因取樱桃献宗庙。”后献果之例遂兴。冬日乍去不远,春寒料峭之际,能将通红透亮、鲜嫩可口的樱桃摆上供案,满透着吉祥温暖的气息。想那君王眼见着有这样如意的礼物送给祖先,心情定是无比欢快,对未来充满了信心和希望。正所谓“赤墀樱桃枝,隐映银丝笼,千春荐陵寝,永永垂无穷”(杜甫《往在》)。而在供奉之余,自己采摘几把,端详一番,然后小口小口地品味起来,甜甜酸酸,又是一番快活事。
既然是每年都要上供宗庙,每年都乐于品尝,君王们在自家园林里栽植一些樱桃树,也就自然而然了。“御苑含桃树”(明吴国伦《樱桃花》),“紫禁朱樱出上阑”(王维《敕赐百官樱桃》)说的都是皇家樱桃了。樱桃树就在帝王的不远处,它的花发结实,都会轻易映入眼帘,梁宣帝、唐太宗都写有赞赏樱桃的作品。因为樱桃年年献于宗庙的传统,它就和江山社稷息息相关,荣衰与共。
李煜隐居不成,被迫当上国君的时候,南唐已经遭后周侵袭多年,屡战屡败,国势日衰。赵匡胤建立宋朝,陆续吞并一些小国后,加紧了对南唐的威胁。在这样的情形下,李煜满目苍凉,再也不会有唐太宗的心境,写不出“朱颜含远日”、“低枝映美人”那样描写樱桃的欢快作品了。然而他毕竟是一国之主,晓得“含桃荐实”,他必定年年要去奉献樱桃给已故的祖父李昪、父亲李璟。“含桃最说出东吴,香色鲜浓气味殊。”(白居易《吴樱桃》)辖有吴地的南唐的樱桃本是大江南北最茂盛、最有光彩的,然而看着如此晶莹剔透的樱桃,想到风雨飘摇的江山,李煜毫无“永永垂无穷”的信心。他在《破阵子》中说:“最是仓皇辞庙日,教坊犹唱别离歌。”在城破受降次日,李煜没有忘记去辞别宗庙,此时此刻,挥泪不尽,最是伤心。再过十天半月,樱桃花就要开了;再过一个多月,樱桃就将累累低垂,他就可以到禁苑中,采摘上新鲜的几十串,送到宗庙里来供养了。然而辞别之日,永无归期。“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山河”,和他李煜,都似那飘落的花朵,纷纷霏霏,如雨,如泪,落下尘埃。李煜失魂落魄地沉浸在飘零的樱桃花雨中,这更符合他的心事。故而在他的词里,不见樱桃,但见樱桃花:“樱桃落尽春归去”、“樱花落尽春将困”。
这些作品就算原来是不残缺的,也应该算作是半成品。作者反复斟酌,心里面都感觉不满意,以至于几易其稿,于是就成了今天看到的样子。
这首词描写的是春光融融之中,词人在花开似锦的宫苑里,与美人饮酒赋诗、寻欢作乐的情景,充分表现了李后主作为一个文人皇帝沉湎声色、不思进取的生活情趣和思想性格。全词结构顺畅完整,以意起篇,以景会意,别具特色;语言明白直快,如与人对话,相对而劝,自然朴实,准确生动,亲切可人,显示了词人驾驭生活和语言的较高功力。
词的上片,开头两句以意起词,不是写景,而是先抒胸臆,其实是作者追求及时行乐的人生态度的真实体现。“寻春须是先春早,看花莫待花枝老”是词人驾车出游、会赏春光时的经验之谈。早春之际,百花争艳正是看花寻春的好时节,行乐须及春,作者当然不会错过这样的良辰美景。词人有如一个不识愁滋味的少年,满心欢喜地追寻着世间的快乐。词人正是如此纯真地把游春时的想法和盘托出,其快乐是那般的真切,全然不似一般俗人的猥琐,闲散疏放之致。唐杜秋娘有诗句“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金缕衣》),李煜词取其意用,但《金缕衣》是劝人珍惜时光,而李煜在这里却强取及时行乐之意。以此作为此词的主旨,全词基调确定如此,也使得这首词的整个思想格调不高。其中的“春”和“花”都有双重含义,既指春日的良辰美景,又指人之青春美貌,并非当真“寻春”和“看花”。后续两句承前二句之意,直接描写饮酒作乐的具体场面,酒美人也美,和下片春光之美相对应。美人劝酒,美在对手的描写,称之“玉柔”可见其妩媚多情,“缥”“玉”“清”给人的色彩感受都非常素雅细腻。唐李白《子夜四时歌四首·春歌》中有:“素手青条上,红妆白日鲜。”亦是表现人物手势与物色之间形成和谐的观感效果。
词的下片进一步细写作者与美人对饮赋诗、调笑作乐的情景,继续充实及时行乐的具体内容。开头两句写作者与美人都是无拘无束地玩笑作乐,因此觉得春归也晚。“何妨”一词写出宴饮更加放浪,在饮酒调笑之间,甚至觉得连最易逝去的春色脚步都放慢了。词人在这里径自说“频笑粲”“春归晚”,即是都肯定了这两种心理状态。“同醉与闲评”以下写酒酣耳热之际的闲谈和赋诗。曹孟德横槊赋诗,曹子建成诗七步俱是备受后人艳羡的文士雄才。这里是一种“移情”的描写,春来春归本是自然现象,是不以人的情感要求为转移的。但是在纵情欢饮、恣意享受的作者的感觉中,许多美好的景色似乎永远不会消亡,明媚的春光似乎永远都在伴随着作者,这不是错觉,而是一种“移情”,十分真实地体现出了作者的心态。结尾两句,醉已成为“同醉”,评也已成“闲评”,作者那种“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的性格特点毕现,而作者的大部分追求似乎也只是“诗随羯鼓成”了。赋诗和评论,以羯鼓声停为限,也反映了其寻欢作乐的一种方式。
全词通篇都是描写饮酒赋诗的闲逸生活,抒发追求及时行乐的思想感情,格调是不高的。但是这首词以意起篇,以景会意,表现结构上顺畅完整,别具特色。词中表现的内容不很丰富,相对比较紧凑,从另一方面也昭显了作者驾驭生活和语言的较高功力。在语言使用上,全词都有一种明白直快的特点。开篇即如与人对话,相对而劝,自然朴实,后边的“何妨”以口语入词,亲切可人。而“同醉”“闲评”等,既明白,又质朴,准确而又生动。整首词都体现了一种不饰雕琢、自然清新的语言特色。
宫廷的享乐生活是李煜前期作品的主要内容,在花开似锦的宫廷中,与众美人饮酒赋诗、赏玩美景,充分表现了李煜这个文人皇帝不思进取、沉迷享乐的形象。
这首诗是李煜为悼念幼子仲宣早夭而作。诗歌开头点明对亡子的思念始终难以消除,而这种思念又只能一个人默默承受。接下来四句继续细写这种愁苦,特地渲染了一个增悲添愁的环境。最后想到的是宗教的救赎。全诗情感真挚,凄恻感人。
时值深秋,二十八岁的李煜几乎完全沉浸在丧子之痛中难以自拔同时丧妻之优也令他痛苦难耐。诗歌开头就点明“永念难消释,孤怀痛自嗟”,对亡子的思念始终难以消除,而这种思念又只能一个人默默承受。接下来四句继续细写这种愁苦。“雨深秋寂寞”是诗人特地渲染的一个增悲添愁的环境,为“愁引病增加”做铺垫。为悼念早夭之子,哀吟至此,不禁让人为之泣下。茫茫的愁苦之海,李煜已经被淹没了,绝望之中,他想到的是宗教的救赎:“空王应念我,穷子正迷家。”可惜的是宗教最终也没能挽救虔诚的李煜,他一生遭受所有苦痛时,包括最后殒命汴梁,“空王”都不在场。
本来在夫妻之间,痛失爱儿固然哀苦,如果可以相互地诉说,相互地抚慰,就能多少有所释放与缓解。然而妻子正在重病之中,李煜非但不可诉说,还得处处克制;这一重又一重的悲苦积郁在心,既是“永念难消释”的不能忘怀,又唯有“孤怀痛自嗟”而已,叫人如何承受?首联情感内涵十分沉重,后三联则顺此而下,一路述说。因为是“孤怀”,所以秋雨之中,分外寂寞;悲来无际,徒增病痛。因为是“孤怀”,风中的思念只能独自下咽,眼前的恍愧不过是泪水的幻想。这无人可以分担的哀伤,这无处可以诉说的悲痛,摧折肺腑,迷茫神智,绝望的诗人只能向虚妄中的佛陀去祈求救助:“空王应念我,穷子正迷家。”
马令《南唐书》卷三载录此诗时写道:“时昭惠病剧,后主恐重伤其意默坐饮泣,因为诗以写志,吟咏数四,左右为之泣下。”当李煜独坐垂泪,轻吟此诗以抒写悲伤之时,周边的侍从无不为他的悲哀所感染而落下泪来。
这首咏物诗写一只黄莺在深秋时节还未南飞避寒,劝其不要在此处留恋,应当尽快南归,表现出李煜对残酷的政治斗争的惧怕和对自己处境的担优。全诗托物言志,纯用“赋体”,不事雕琢,以简驭繁,以明白晓畅的诗句表现了生活的苦楚,让人产生无限的同情悲悯,教人神思黯然。
黄莺在春天啼叫,鸣声清亮婉转,悦耳动听,如自言,如对语,唤起人的遐想,送之巧名为“百舌”,视为春天的象征,是诗词文赋中常见的歌咏对象。李煜的大臣韩熙载就有奉令之作《御制游春长句》曰:“黄莺历历啼红树,紫燕关关语画梁。”但是,李煜这首诗,不取诗人习常之路,掉转而去咏叹秋天的黄莺,立意不同,情思不同。秋来气象肃杀,草木凋零,黄莺已过歌唱的生命而面临着严冬的枯索,结合李煜的处境,病体衰微的状况,都会使人想到,这首诗名为咏莺,实为自咏。
此诗一开篇便点出歌咏的对象黄莺,却称其为“残莺”,用词深刻。这是一只由春历夏而入秋的黄莺,歌唱过春天的繁花,栖身过夏日的浓阴,如今秋已至,冬将临,竟然还在林间独自飞。所谓“残”,是说这只黄莺年齡已老,体力已衰,是说这只黄莺躲过天灾人祸的劫难而存留到今天,还是说这只黄莺的伙伴都已不在而只剩下独自的生活。诗人不言,读者自可体会。看这黄莺在林间孤独地穿飞,诗人心中涌起无限的怜惜:“残莺何事不知秋,横过幽林尚独游。”写林而用“幽”,强调林间的昏暗幽深,吉凶不明,黄莺的前途难说。“独游”二字更见出幽暗中独自穿飞的孤苦。于是叹其“不知秋”:不知秋天已至,冬天在即,前面的命运会更加严酷,依然在这林间飞来飞去,究竟还在寻觅着什么。写鸟写林都折射出诗人的生活。
次联以“倾耳听”“入烟流”写诗人对这只黄莺的关注,承接上联的怜惜与感叹。莺既“残”,经历多,自然是“老舌”。而“老舌百般”叫不休,到底在说些什么:感伤时光的流逝,哀叹生的不永,诉说经历的悲欢,讲述独游的寂寞。诗人多么想明白黄莺的啼叫,于是倾耳凝听,追随着它的声音,然而黄莺却渐渐飞向远方,注视之中,“深黄一点入烟流”,消失在天边的薄云雾薯里,留下佇立的诗人,身影单薄。这时,询问带出的感慨便喷涌而出,诗由前二联的叙说而转入后两联的议论抒情。
第三联连用两个典故,借对莺啼的猜想解释来抒写自己的怀抱。“栖迟背世”说人与莺的生存状态,同样地孤独,同样地艰难莺是失群无伴而“独游”,人是国亡家破而素居,因此而同有“悲鲁”的哀痛,其痛之深,就像孔子当年对鲁国的悲哀。“在缑”用王子晋的故事,不仅贴切,也意味深长。王子晋善吹笙,与莺啼相关;王子晋是西周大子,身份则与诗人相关。而王子晋放弃王位,修道成仙,当其化身白鹤,显身缑氏山头而与家人作别之时,则仍有未曾放下的情感。诗人用“碎”来形容那“浏亮如笙”的音声,强调这音声乃是诀别之音,多少凄凉感伤在其中,听来心碎。而这心碎之声,既是故事中王子晋的乐声,又是此刻那黄莺的啼声,更是诗人自己的心声。
末联二句,借莺而劝导自己,这样的生活没什么值得留恋的。过去已经令人心悲神丧,而将来会更加凄凉:“露华凄冷蓼花愁。”不说将来如何,只说这眼前,露珠虽美,却是凝霜之前的最后一现,蓼花正开,却是冬日将至的最后的美丽。一切的美好,或者已经逝去,或者将要逝去,经历劫难的黄莺已入“烟流”,自己对这人世已没有什么眷恋。但是这种生命的绝望并没有直接说出,只用“露华蓼花”的秋景作描绘,点出“凄冷”与“愁”,让读者去细细体会。
这首诗就标题而言,是一首咏物诗,但却打破了传统的咏物诗不可直道其物的写法。李煜不仅在诗中明白地点出“莺”字,而且,还用“残”“老”“独”来形容黄莺,刻意描绘秋莺的凄凉状态,全不理睬传统咏物诗的忌讳。他的这首诗,可以说开咏物诗的又一路数,将黄莺作为自己的化身,通过感慨黄莺在秋天的最后穿飞来抒写自己的命运哀伤。这种抒情方式仍然是委婉的,含蓄的,但不是借物抒情,而是构成了象征,带着一种寓言的意味,有如《诗经》中的《豳风·鸱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