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慨叹人情冷暖的诗作。表面上看,全篇既没有精彩的警句,也很少有环境氛围的艺术描绘,似乎是平平淡淡、语不惊人;实际上它以“直说”见长,指事状物,浅切形象;信口信手,率然成章;言近旨远,发人深省,别具一种淡而有味的诗趣。
全诗结构紧凑,层次分明,步步围绕主题,写得颇有情致。首段六句,作者以概述的笔调,指出妻室儿女态度好坏的关键在于一个“钱”字。拥有钱财时,一切都好,妻室儿女也显得十分殷勤。假如要脱衣服,很快就会有人把脱下的袍袄折叠得整整齐齐;假如离家出外若商,还要一直送到大路旁边。诗人在这里选取习见的生活现象,以凝炼的笔触,不加修饰地叙写出各种场景,给人以平凡而生动的感觉。
接着,作者利用贴切的比喻,进一步刻画出金钱引起的种种媚态:“将钱入舍来,见吾满面笑。绕吾白鸽旋,恰似鹦鹉鸟。”当携带金钱回到家中时,他们一个个笑脸相迎,像白鸽那样盘旋在周围,又好似学舌的鹦鹉在耳边喋喋不休。人们向来把鸽子当成嫌贫爱富的鸟类,而鹦鹉则被视作多嘴饶舌、献媚逢迎的形象。因此诗人用“白鸽”、“鹦鹉”来比喻见钱眼开的贪财者。
最后六句,概括全篇主旨,也是王梵志对世情险薄的愤激之语。句中的“邂逅”、“貌哨”,皆为唐人口语。这几句诗中,作者直率地警告那些庸俗的贪财者,如果只为贪图钱财,而毫不顾及人的情义,那就要看看来时的报应了。这里,诗人率直地写下了他的愤激之情。
这首诗在艺术表现上明显的特点是:以锐敏的观察力捕捉生活中某些不大为人重视的动作和事理,运用通俗凝炼的语言,设想奇巧的对比描写,着墨不多,无意于渲染,但是那种贪钱者的丑态便跃然纸上。与此同时,诗人的不平之气也豁然而出。作者利用比较娴熟的驾驭民间语言的能力,出语自然,质直素朴,言近旨远,从而开创唐代以俗语俚词入诗的通俗诗派,为唐诗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王梵志的诗作在唐初流传极广,后来却一直被封建正统派视为“下里巴人”,不能进入诗歌艺术堂奥。现存梵志诗相当大一部分从内容上说,是劝世劝善的诗体道德箴言,这类诗较少文学价值。梵志诗最有文学价值的,当推那些有意无意作出的世态人情的幽默、讽刺画,就像这首诗。
这首诗录自敦煌卷子本《王梵志诗》卷第三。诗用第一人称语气写来,类乎戏曲的“道白”。自夸有一处世法宝,这就是与世无争、息事宁人。这种旧时代人的一种“共相”,在诗人笔下得到个性化的表现。“与世无争”的概念并未直接说出,而通过诗中人活生生的语言:“相打长伏弱,至死不入县”来表述。被人欺负到极点,却死也不肯上县衙门申诉,宁愿吃亏,这是进一步写“相打长伏弱”,连“忍无可忍”的意气也没有。诗歌形象打上了封建时代弱者的烙印,散发着生活气息(“相打”、“伏弱”、打官司都来自生活)。而“价值百匹练”的夸口适足见出人物身分(以“百匹练”为贵,自然不是富人意识),表现出人物处境虽卑微而不自知其可悲。通过人物的语言,诗人刻画出了一个甘居弱小、不与人争的小人物形象。
这首诗录自费衮《梁溪漫志》卷十。与《我有一方便》一样,这首诗也用第一人称写,展现的却是一幅有趣的“三人行”的戏剧性场面。“骑大马”者与“担柴汉”,是贫富悬殊的两极。而作为这两极间的骑驴者,他的心情非常矛盾:他比上不足,颇有些不满(这从“独”字的语气上可以会出),但当他看到担柴汉时,便又立刻心安理得起来。诗人这里运用的手法是先平列出三个形象,末句一点即收,饶有情趣。章法也很独到。
这首诗真实地或略带夸张地写出了世人行为和心理上的某种通病,令人忍俊不禁,于笑中又有所反省。这首诗可作两种理解,既可看作是正经的、劝喻的,又可以读为揶揄的、讽刺的。但作正面理会则浅,作反面理会则妙不可言。这首诗作劝人知足看便浅,作中庸者的漫画象看,则惟妙惟肖。
梵志这首诗未必没有劝世的意思,诗人对笔下人物还很欣赏同情。但是,诗人没有作概念化的枯燥说教,而采用了“象教”——即将理予以形象地显现。而他所取的又并非凭空结想的概念化形象,而是直接从平素对生活的敏锐观察和积累中撷取来的。它本身不惟真实,而且典型。当诗人只满足于把形象表现出来而不加评论,这些形象对于诗人的思想也就具有了某种相对独立性和灵活性。当读者从全新的、更高的角度来观察它时,就会发现许多包含在形象中、然而不一定为作者所意识到的深刻的意蕴。王梵志这种性格解剖式的笔调犀利的幽默小品,比一语破的、锋芒毕露的讽刺之作更耐读,艺术上更高一筹。
王梵志的白话诗,大多有感于日常生活琐事,而归结到某种生活真谛,具有禅理式的机趣。
凡袜皆有正反两面,正面即外层,光滑美观,反面即内层,粗糙难看,人们往往把光滑的一面穿在外面,是为美观,而粗糙的一面紧贴肌肤并不舒服,“梵志”把袜子翻过来,把粗糙的一面穿在外面,可能是出于粗心,但也可能是有意为之,但大凡看到的人都说他穿错了。然而正错都是人所言,“人皆道是错”未必就是错。像梵志这样的人却认为宁可让别人看着不舒服,也不能让自己的肌肤受罪,错误的反是众人。
世上的人无论做什么事,都喜欢图慕虚荣,不顾实际效果,可怕的是,他们竟把这种图慕虚荣的行为视为正确的,作为他们行事的原则。
这首小诗一如王梵志的其他诗作,语言质朴、自然,宛如平常话,却能以小见大,反映至真的事理,在古代诗歌中并不多见。从中也能看出诗人任其自然的舒放品性。
禅宗认为“自性本自具足”,主张个性的充分张扬。如《五灯会元》卷八相州天平山从漪禅师的一段公案:“问:‘如何是佛?’师曰:‘不指天地。’问:‘为甚么不指天地?’师曰:‘唯我独尊。’”就是强调个体的意志,主观的情性。也即所谓:“丈夫皆有冲天志,莫向如来行处行。”(《景德传灯录》卷二十九)王梵志这首诗中所体现的,正是这种尊重自我,不随流俗的精神。
宋代江西诗派的代表黄庭坚对王梵志“翻着袜”的胆识非常赞赏,在《豫章黄先生文集》卷三十《书“梵志翻着袜”诗》一文中提到的黄氏所称道的茅容杀鸡饭母,以草具饭客之事,见于《后汉书·郭太传》,这种毁誉由人,特立独行的精神,与“翻着袜”的王梵志,正是相同的。正如文学史所昭示的,黄庭坚及其他江西派诗人,面对唐诗的丰厚遗产,既没有匍伏其下,也没有亦步亦趋,而是积极实践,大胆创新,终于表现出宋诗的独特面目,树立起一块与唐诗一样辉煌的丰碑。这也就是王梵志“翻着袜”法在诗学上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