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为汉乐府古辞,《乐府诗集》收入杂曲歌辞。可能由于传写时“声辞相杂”,此诗句读历来分歧较大,少数句子颇难理解。但其大意还很清楚,写一只翩翩飞翔的蝴蝶,被母燕擒回窠哺雏,是一首颇有趣味的寓言诗。
开头一句“蛱蝶之邀游东园”点出这场悲剧发生的地点,和悲剧发生之前蛱蝶的自由自在之状。蛱蝶即蝴蝶。蛱,一作“蛙”,据《初学记》改。“东园”泛指花园之类蝴蝶游遨之处。诗人用被捉前的“遨游东园”与被捉后的“付欂栌间”构成鲜明的对比,以此来寄托自己的伤感。蛱蝶为什么被捉呢?被捉后的心情如何?诗人在此没有点破。但在另一首寓言诗《乌生》中倒是交代了其中的原委:一只乌鸦被击毙后,它的灵魂发出了忏悔!真不该来到秦家的桂树上,要是仍在人迹不到的南山岩石间,又怎会遭此横祸呢?由此看来,这只蛱蝶遭祸的原因,也是由于它“遨游东园,涉足世情而被罗网所致”,这其中大概也蕴含著对世情险恶的慨叹吧!
第二句“奈何卒逢三月养子燕”是明写悲剧发生的原因。卒即猝,突然间发生,意想不到之事;养子燕,即正在哺雏的燕子。燕子本就以昆虫为食,现在要哺雏,捕捉昆虫当然更加急迫和贪婪。蛱蝶碰上了养子燕,当然绝无生还的可能了,“奈何”二字即是对这种命运播弄的苦笑和慨叹,也是人们在不可抗拒的危机面前,一种绝望心理的表现。“接我苜蓿间,持之我入紫深宫,行缠之付欂栌间”,是写蛱蝶被燕所捉,带回梁间窝里的经过。
此篇是汉乐府中句读难定的篇什之一,其原因就在于这两句中的“之”字及最后一句中的“奴”字费解。据余冠英先生解释,诗中的“之”和“奴”字皆为表声的字,与文辞无关。“持之我”即「持我」,“行缠之付”即“行缠付”。蛱蝶被捉的经过可分成三个场景:一是在苜蓿间被接。接即挟,挟持之意;苜蓿,豆科植物,俗称金花菜,蛱蝶正在东园的苜蓿上嬉游时被燕子捉住。二是持我飞入燕子的居处——“紫深宫”内。“入紫深宫”即深入紫宫,紫宫原指帝王的居处,这里是指燕子垒窝的高堂深院。蛱蝶强调燕子居处是“入紫深宫”,既渲染周围环境的阴森可怖,与蛱蝶被捉的恐惧心情相吻合,也强调此处是重门深院,难以脱逃,这也符合蛱蝶此时绝望的心境;三是“行缠之付欂栌间”。欂栌即斗拱,是柱上斗形的方木,上承屋梁,此处是燕子垒窝之所。“行”即“且”;“付”即“缚”。这句是说燕子把蛱蝶捉来后又绑在斗拱上。捉来之后还要绑起来,这是人的行为,但绑在斗拱的燕窝旁边,这又是燕的心理。这几句用拟人的方法来写蛱蝶的被捉,而且站在蛱蝶的角度来写燕的动作和心理,似人而非人,似物又非物,构思确是相当新颖奇巧的。
最后三句是写雏燕见到食物来时欢腾雀跃的情景。“雀来燕”这句歧义很多,有人推测这句是燕在园中啄蝶,殊不知己巢已被雀占;李子德的《汉诗评》又说这是写蝶为燕持来付于欂栌间时,又为雀从旁取之。这两种误解的产生,都在于把“雀”当成又一飞禽。其实,雀在此是作状语,形容雏燕因其母衔食来时的欢腾雀跃之状。黄节先生说:“雀来即雀立,雀踊也”(《汉魏六朝风笺》),这个解释是合理的。下句的“摇头鼓翼,何轩奴轩”正是形容众雏兴奋争食之态:他们摇晃著小脑袋,拍著翅膀,抬著头,张著嘴,争著要母亲喂。“奴”在此是表声,无意义。轩轩,即高举之貌。诗人用众雏的兴奋争食,来反衬蛱蝶的悲惨结局,而且透过蛱蝶之眼所见、蛱蝶之口道出,更增浓伤感的意味。因为这句话的潜在意思是:雏燕们是得食了、高兴了,但随著自己的被捉身亡,自己的孩子们将会怎么样呢?
《吕氏春秋》说:“禹年三十未娶。行涂山,恐时暮失嗣,辞曰:‘吾之娶,必有应也。’乃有白狐九尾而造于禹。禹曰:‘白者,吾服也;九尾者,其证也。’于是涂山人歌曰:‘绥绥白狐,九尾庞庞。成于家室,我都攸昌。’于是娶涂山女。”此段引文系据《北堂书钞》、《艺文类聚》、《太平御览》转引,今本《吕氏春秋》失载。又《吴越春秋·越王无余外传》亦有《涂山歌》,全诗为:“绥绥白狐,九尾痝痝。我家嘉夷,来宾为王。成家成室,我造彼昌。天人之际,于兹则行。”《乐府诗集·杂歌谣辞一》亦有《涂山歌》,全诗为:“绥绥白狐,九尾庞庞。我家嘉夷,来宾为王。成于家室,我都攸昌。天人之际,於兹则行。”这两个版本文字较繁,是据《吕氏春秋》又加增补而成。《吴越春秋》中并说到涂山女的名字叫女娇。(《吴越春秋》:“乃有白狐九尾造于禹,禹曰:‘白者,吾之服也;九尾者,王之证也。’于是涂山之人歌之。禹因娶涂山,谓之女娇。”)
夏禹娶亲之事,发生在治水过程中。《史记·河渠书》说:“禹抑洪水十三年。”《汉书·沟洫志》说:“禹湮洪水十三年。”关于这十三年中的情况,《史记·夏本纪》中有概括的介绍:“(大禹)劳身焦思,居外十三年,过家门不敢入。”但《尚书·益稷》记大禹的自述为:“娶于涂山,辛、壬、癸、甲。启呱呱而泣,予弗子,惟荒度土功。”又《吕氏春秋》说:“禹娶涂山氏女,不以私害公,自辛至甲四日,复往治水。”这两则材料都是说大禹只告了四天“婚假”,即“复往治水”。可见其婚娶是在治水期间。《史记》所说“居外十三年,过家门不敢入”,是不包括回家结婚这一次的。《孟子·滕文公上》说大禹“八年于外,三过其门而不入”,或许此“八年”是从新婚离家时算起;这样,大禹“三十未娶”,于三十岁这一年结婚时,在外治水已有五年的历史。古代男子二十岁行冠礼(见《礼记·曲礼上》,但《仪礼·士冠礼》等说十九而冠),表示已成年,可以娶妻了。大禹至三十岁而未娶,已是晚婚的“大男”。《吕氏春秋》说他急于结婚是“恐时暮失嗣”,即担心年纪大了不能生育,无法传宗接代。他对女色并不贪恋,所以新婚才四天便重又离家去治水了。
大禹的婚姻,据开头所引《吕氏春秋》中的资料,可见是很带有传奇性的。在走到涂山时,他预感到自己的婚事将会一帆风顺,所以说:“我娶亲,一定会有想嫁我的人。”正当其时,有一只长着九条尾巴的白色狐狸来到他面前。古代一般认为狐狸是瑞兽,是吉祥的征兆,因而他说“白者,吾服也;九尾者,其证也”,意思是出现白狐,也就是象征衣裳也是白色的自己将迎来吉利的事。涂山当地的人,也从白色九尾狐的出现预感到把涂山的一位少女嫁给大禹,将会降福给涂山,于是便编了这首短歌吟唱。首句中的“绥绥”是描述狐狸的样子。前人对《诗经·卫风·有狐》的“有狐绥绥”之“绥绥”,有两种不同的解释——雌雄并行貌或独行求匹貌。《涂山歌》中之白狐既然有一定的象征性,当以独行寻求配偶的后一解释较为近是。次句以表示厚实、粗大的“庞庞”形容白狐的“九尾”。以上两句,是用具有象征和比喻意味的瑞兽白狐独行求匹的意象起兴,接着的后两句即转向关于大禹求偶的正题。古人所谓“女有家,男有室”(《左传·桓公十八年》),指男女的结婚成家。故“成于家室”,即指大禹同涂山当地的女子成婚。涂山人认为这件婚事意义深远,故结尾一句说“我都攸昌”。“都”,原指城邑,这里具体指涂山当地;后两句合起来的大意就是:大禹与涂山女子成亲会使当地繁荣昌盛。
这首《涂山歌》的传奇性,从另一角度来审视,便具有一定的天人感应的神秘色彩。《吴越春秋》中的《涂山歌》所增补的句子中有“天人之际,于兹则行”二句,更是直接站出来表明九尾白狐与大禹婚事二者之间正是一种天人感应的关系。从科学的观点看,将社会人事同自然现象作简单的比附,这当然是荒唐的;但从人类社会的演进史来看,诸如此类的天人感应,正好反映了人类童年时代的思维幼稚的一面。读这样的诗,除了令人感受到时代的进步之外,也使读者如同成年人面对幼稚天真的儿童一般,可以领略到一份意想不到的轻松与喜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