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王世贞与李攀龙主盟文坛,名重天下。登太白楼,追寻前朝天才诗人的足迹,心中有很多感想。所以,诗的一开头就写当年李白登楼情景:“昔闻李供奉,长啸独登楼。”不称“李太白”而称“李供奉”,称李白刚刚去职的官衔,这就巧妙地交代了李白登楼的时间和背景,李白到山东任城,是在任翰林供奉之后,并说明他虽然被“赐金放还”,却满不在乎,照样地纵情诗酒,放浪山水之间。“长啸独登楼”,“长啸”是魏晋时代阮籍嵇康的名士风度撮口发出悠长情越的声普。这个细节描写,突出了李白的潇洒风神。一个“独”字,更写出其超逸不群和“眼高四海空无人”的气概。
“此地一垂顾,高名百代留。”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这座本来不为人注意的济宁南城小楼,一经大诗人“垂顾”,从此百代留名了。这里流露了王世贞景慕、缅怀李白之情,在无限景慕中,也隐隐蕴蓄着作者追踪比附之意。王世贞此时想的是:当年李太白垂顾此地,百代留名,我王世贞如今也来步他的后尘了。明里是颂扬前贤,暗里寄寓着个人的抱负。
“白云海色曙,明月天门秋。”王世贞写自己登楼望断天涯的情景。可是诗人笔下之景,并非全是济宁城楼即目所见,而更多的是作者心中想像的一种海阔天高的境界。此时登上太白楼的王世贞思接千载,多么想与才华盖世的李太白精神上千古相接。于是,他也像李白那样,运用充满神奇幻想的浪漫主义笔法表现自己对这位天才诗人的神往。李白《登太白峰》:“太白与我语,为我开天关。愿乘冷风去,直出浮云间。”王世贞在登临凭吊之际,也进入李白写的那种幻觉境界:仰望海天,明月当空,曙光朦陇,仿佛自己也听到诗仙李白的召唤,即将凌虚乘风而去,进入天界之门,去与他“相期邀云汉”了。
当他猛然从幻境中清醒过来时,又从天上跌落尘寰,不禁产生一种失落感。他感叹:像李白这样的夭才多少年才出一个,酒楼啊酒楼,自李白光临之后,还会有像他这样的人再来登临,使酒楼重新蓬壁生辉么?“欲觅重来者,潺湲济水流。”他心潮澎湃,望着东流入海的济水出神:那i滔滔江水啊,洪波涌起,后浪逐前浪,一浪高一浪。“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人类发展史文学发晨史,也是这样。他感咽的神情中,大有“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几百年”之慨。
这首《登太白楼》写作上一个显著的特色,把李白当年登楼和自己今日登楼捏合到一起写,明写大白,暗写自己,写得极有才情,极富个性,表现了王世贞敢于与李白攀比的雄心、气魄,李贽称王世贞“少年跌宕,······气笼百代,愈不可一世”(《藏书》卷二十六)。王世贞这种个性,在这首诗中表现得很突出。这首诗写得也像李白,海阔天空,气条调古,颇得李白诗歌之韵。
结构赏析
蔺相如是战国时赵国人,赵惠文王得到稀有美玉和氏璧,秦昭王诈以十五座城相交换,赵王于是令蔺相如奉璧入秦,见秦王无意兑现诺言,终不辱使命而完璧归赵。文章始以“蔺相如之完璧,人皆称之,予未敢以为信也”,即表示了异议,然后以分析秦、赵时势入手,指出赵国有诸多失策之处,而蔺相如完璧归赵实为“天固曲全之哉”。王世贞此论,言辞咄咄,非纯为凿空之谈。
文章第一段,作者力排众说,对蔺相如“完璧归赵”一事“未敢以为信也”。开门见山,毫无遮拦。接着分述其观点,展开全文。《史记》所载的“完璧归赵”始末,事启端于秦昭王“愿以十五城请易璧”,结束于“秦亦不以城予赵,赵亦终不予秦璧”。作者据此断言,虽秦强赵弱,但秦“言取璧者情也,非欲以窥赵也”。也就是说秦当时的本意只是想要得到和氏璧,而没有打算以此为借口进攻赵国。作者开始就把注意力集中在和氏璧事件的本质方面,而不去纠缠其中令人眼花缭乱的具体情节,根据史实得出了使人信服的论断。然而作者并没有以事后的认识去苛求古人,而是允许赵国对秦的实情本意有“得”与“不得”的两种选择;对秦的威胁有“畏”与“弗畏”的不同反应。偏执一言,就不近情理;面面俱到,才让人心服口服。赵国的“得”与“不得”,“畏”与“弗畏”都无可非议,作者要批评的是蔺相如“既畏之而复挑其怒”的自相矛盾的做法。换句话说,无论蔺相如如何智勇,而做出可能招致“武安君十万众压邯郸”的事,也是不足取法的。作者跳出前人只见个人不见大局的窠臼,正本寻源,一新读者耳目。
文章第三段,作者以“得”与“畏”为前提错综组合成四个判断,包罗了赵国的一切可能情况,令人信服地得出了所谓“两言决耳”的必然性结论——“予”或是“弗予”。承认作者的前提就必须承认他的结论,这就是逻辑力量的所在。第三段中作者为蔺相如拟设了一段对秦王的言辞,其所以有力,就是因为其中包含了以城易璧则民怨,不予城而欺赵则失信于天下这样的二难推理。秦王要摆脱这种两难的困境就只有“返璧”这唯一的出路。本文区区不足四百字,却包含了几处严密的逻辑推理。如果说卓越的史识是这篇文章的躯体的话,那么支撑它的正是强有力的逻辑之足。
文章最后一段,作者为了不使读者生疑,作者便用归结于天的说法,含蓄地表示虽然完璧归赵了,可是也不能说明蔺相如的做法正确,恶果没有产生,只是事出偶然罢了。古人云,“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作者此处是反其意而用之。
纵观全文。文章开头一句揭示全文论旨,“人皆称之”与“予未敢以为信”一反一正相对提出,自然地引发下文。文章的主干是第二、三两段。作者先论“情”,后析“理”,双管齐下。论“情”,则由秦及赵丝丝入扣,抓住“得”“畏”二字论清蔺相如“既畏而复挑其怒”的失策。析“理”,则先破后立多方设想,辩清“曲”“直”两字,证明“使舍人怀而逃之,而归直于秦”的荒悖。“情”“理”两层文有先后,意有轻重,作者思路清晰可见。
文学赏析
中国古代散文的特征很好地在他这篇《蔺相如完璧归赵论》里表现出来。散文特征在语言上是求简与求精相结合的。所谓“求简”,就是字数、篇幅简要;所谓“求精”,就是语言精当,语意精辟。例如首句“蔺相如之完璧,人皆称之,予未敢以为信也。”语言上求简与求精相结合,言简意赅地发表了作者的论点。该文是一篇翻案文章。翻案文章独执异议,贵在识见高远,令人信服。该文开篇对世所称誉的蔺相如完璧归赵这一史实,予以否定,先声夺人。接着,文章从三个方面阐述予以否定的理由。首先,文章分析秦以十五城之空名取璧的真实意图,指责蔺相如之所为是“既畏而复挑其怒”之举,是失于智。接着,文章重点分析了蔺相如的所谓曲直论,先明秦赵“两无所曲直”,后又代蔺相如策划,指出蔺相如“使舍人怀而逃之”是“归直于秦”,是失于信。最后,文章分析相如完璧的后果是族灭国破,是失于利。这样,文章层层递进,步步深入,从而逼出了全文的结论:“蔺相如之获全於璧也,天也。”这里的“天”,是指当时的客观形势。行文至此,文章已可作结,而作者又列出“劲渑池”“柔廉颇”两件事,表面上与上文关系不大,但在“愈出而愈妙于用”一句中,表现出了作者的写作意图。作者认为,蔺相如的所谓“智”“勇”,不是为了赵国,而是为了自己,他的所作所为,不过是纵横家的权谋机巧而已,这,其实是触摸到了纵横家的本质。因而,该文结论之后的余波,决非可有可无的续貂之笔,用意特深。章法上散聚结合,定主宾之序、掌均变之衡,征节奏之美,懂疏密散聚,知大小曲直,驭圆缺参差,见开合呼应,求从顺言自然。审美上是实用与审美相结合。
诗中诗人将秦军制造的长平之坑与项羽制造的新安之坑这两件惊心动魄、惨不忍睹的历史事件加以精心的绾合,以涵蓄亭泳、开阖流宕的笔触巧妙地点明秦的暴虐残酷是自取灭亡的根本原因,揭露了统治阶级之间进行的兼并战争给劳动人民带来骇人听闻的深重灾难。全诗构思佳妙、文笔流丽、反思深刻、感叹沉雄。
这首诗的第一部分是前十二句,是回忆长平惨案。诗的头两句如石破天惊,突兀而来。“怪”字,在此是令人惊骇之意。“白骨高于太行雪,血飞迸日汾流紫”两句,则是用夸张的笔法,极力渲染当时的惨状,因而有惊心动魄之效。“锐头竖子”两句,是诗人对这一历史事件的评价。这两句似乎天外飞来,一反上面惨烈凝重的气氛。诗人似乎从对当时血肉横飞、鬼哭神嚎场面的回想中突然醒悟,以异常轻松的口吻说道:“那白起算得了什么,你们这四十万人为平原君卖命,甘愿找死。”显然是正话反说,孔衍《春秋后语》:“平原君对赵王曰:渑池之会,臣察武安君(白起)为人也,小头而锐,敢断行也。”故诗中以“锐头竖子”呼白起。
以下两句又回到惨烈的气氛中。“乌鸦饱宿鬼车哭”一句是写当时深夜,专啄腐肉的乌鸦食饱尸肉,心满意足地缩头栖息枝头;月明星稀,那传说中专收人魂的九头恶鸟(鬼车)发出一声声凄厉的叫声。这是何等阴森恐怖的场景。“至今此地多愁云”一句是写现在。那四十万鬼魂不散,使近两千年后的此地,仍时时笼罩在鬼魂组成的阴云之下。此句承上启下,由历史过渡到现实。接下来的四句,又是一组轻松与凝重的对比。当地农夫们并不以为历史上的大悲剧有值得悲痛之处,而相反,以此为谈资。“即令方朔”两句,照应“此地多愁云”。
第二部分是十三、四句,写新安惨案。诗人忽然宕开笔墨,记述了另一起惨绝人寰的大悲剧:公元前206年,楚霸王项羽将秦将章邯部下的降卒二十余万人在新安(属今河南省)城南全部诛杀。诗人显然认为,这是长平惨案的再现。两事相隔仅仅半个世纪。
第三部分是十五、六句,写了赵国与秦国的灭亡的相似。公元前229年,秦国攻伐赵国,秦国私下买通郭开,让他在赵王面前散布谣言,赵王听信谗言,杀害忠臣,此后仅三个月,秦国大破赵军,赵国灭亡。赵高在秦始皇死后,指鹿为马,专权跋扈,使秦朝迅速灭亡,所以诗人认为,因“赵高出”而使“秦玺”易手。
整首诗运用对比手法揭露了历史事件的惊人相似之处,发人深省。叙事详略得当,详写长平惨案而略写新安惨案,盖二事略类,不必重笔。“郭开卖赵赵高出”句巧妙运用顶针格,写出赵、秦痛史悲恨相续的意味,亦见意匠经营。
这是一首轻快活泼的短歌。起句以悠扬的歌声,抓住读者的听觉,先声夺人,引出明丽的画面:斜日半江红。斜日正是落日,落日的晚霞洒在江面上,碧绿的江水出现了“半江瑟瑟半江红”(白居易诗)的瑰丽画面。接着词人又以“柔绿的竹篙”和“黄梅细雨”点缀画面,夕阳之下,细雨,江水新涨,着一“添”字,使人似乎看到竹篙吃水加深,使撑船之人更需奋力,情绪渐渐高涨,推出词中的主人公:穿着淡黄衣衫撑篙的舟子。他那随藕丝般微风飘动的黄色衣衫,不仅给画面增添了新的色彩,也给画面增添了生气。“藕丝风”三字把无形之风写得富有质感,“藕”字透出柔和粉嫩的色彩,造成优美的视觉效果。最后,以“家在五湖东”收尾。这是舟子的家乡,也是词人的家乡太仓的所在地,轻描淡写的陈述句式,却有十分丰富的意蕴,首先是说明家乡之所在,其次点《忆江南》之题,洋溢着舟子,也是词人对家乡的热爱。
全词写景如画,色彩和谐,折射出词人心灵的平静。境界的开阔和景物的明丽,又透露了他强烈的思乡之情。摹景抒情,诗中有画,表现了诗与画的同步造诣和审美情趣,达到了唐代诗人“诗中画趣”的优美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