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诗人骑着马在东流的驿道上行进。只见四周山高林密,绿色屏障连绵起伏,初升的太阳被遮得严严实实。直到早饭时分,依然雾气迷蒙。诗人策马走过两所邮舍(宋代的邮舍彼此相隔十至二十里)之后,路边的人家才相继打开竹编的门。渐渐地,一切都苏醒了,活闹了。路边的冬青树散发出缕缕清香,惹得野蜂成群而来,上下飞舞;园里的春荞麦有的已经结实,馋嘴的山雀不时前来啄食。置身子这个宁谧幽静而又生机勃发的环境里,倍感身心酣畅,真是难得的享受。诗人转而想到明天就要乘船离去,大江滚滚,天风吹衣,自是气势非凡,然而,“离恨恰如春草,更行更远还生。”(李煜《清平乐》)离开自己的家乡兴国愈来愈远,离开自己熟悉依恋的山区景物愈来愈远,那孤凄惆怅的情怀便会与日俱增。诗的末联语极豪放,但结句“万里天风吹客衣”,着“客”字,顿呈回环跌宕之势,隐隐透露出游子的哀伤,与前六句意脉相连,浑然一体。
朴素、真切是这首诗的最大特色。开头从山区的常态落笔,并没有什么新奇之处,但读来倍感亲切,有如身临其境。原因之一是:它真实地展示了山区早晨(严格地说是上午大部分时间)所特有的环境气氛,不加修饰而境界顿出。原因之二是:诗人善于用虚字勾连烘托,使之前后关照,而又承转自然,不着痕迹。如次旬的“且”字除强调雾露稠密,久不消散这一山区特有的景象外,还和第三句的“已”、第四句的“渐”相互映照,起了浓化情境、突出题旨的作用。
作者王质常以苏轼自况,他的诗放旷不羁,也确乎有点苏轼的气派。以这首为例,脚韵全然合律(除首句押“支”韵,余皆押“微”韵。宋人诗首句常邻韵通押,故不可视为出韵),中间两联对仗也很考究,当是律诗无疑。但平仄的安排不合律处甚多,如首句第二字“高”,四句第二字“家”,当用仄声处却用了平声,纯是拗体,读来自有一种挺拔瘦硬之感,与情韵悠长的唐调不同。
前三联都是描述“东流道中”景物的笔墨,没有大的起伏跳荡,末联落笔于时空的现场之外,风波突起,境界大异。诗人借助于自己的联想能力和腾挪功夫,使作品显得豪气横生,充分体现了宋诗风格。
1.对现实生活的细致观察和严谨的逻辑推理。 天下事都有一定的规律,只要多思考,多观察,就能透过现象看到本质。
2.人与人交往之中一定要友善对待,不能贪图小利,让利益蒙蔽了双眼,做出不良的行为。
3.处理问题要具备丰富的生活常识、经验,再加之细心观察,以及善于思考。
4.做事要多观察,多思考,不能贪图小利。
5.合理地推理,能得出正确的结论,不要盲目推理。
这首诗写谢雨路上所见之景:丽日、碧溪、游鱼、树木、黄童、白叟、麋鹿、猿猱,一景一句,恰似电影镜头,连续将客观景物一个个展现在读者面前。
“照日深红暖见鱼”,深红温暖的夕阳斜斜地映照潭水,把潭水染得通红也增加了一份暖意,而潭中的鱼儿欢快游玩,清晰可见,染红了的潭水、欢快游动的鱼儿都是春旱过后、大雨降后的情景,词人虽未点出春旱之时的情景,但读者可以想象那是一定是潭水干枯、鱼儿无处寻觅,这样的前后对比之中、温馨的画面之中隐含了词人欣喜的心态。“连溪绿暗晚藏乌”,沿着石潭向四处望去,看见成阴的绿树接连一片,而深藏其中的乌鹊发出鸣噪的声响,动静结合,更显幽静。“黄童白叟聚睢盱”,以黄童、白叟代称所有聚集的人群,词人看到他们都呈现出喜悦兴奋的神态。上片中红、绿、黄、白等色彩和谐搭配,动景、静景巧妙结合,景物、人群完美融合,运笔灵动、构思精巧。
“麋鹿逢人虽未惯,猿猱闻鼓不须呼”,麋鹿在突然之间逢遇如此多的人群顿觉不习惯,有一种惊慌之感,而猿猱却一听到喧天的喜庆鼓声不招自来,极度兴奋,这一对比的描写情趣盎然。以动物的反映间接写出石潭谢雨的欢闹情景,不着一字,而风流自现,可谓神笔。“归家说与采桑姑”,结尾由实转虚,笔法灵活,词人想象这些观看长官亲自谢雨而欢喜异常、激动难耐的在场者,归家之后一定会把谢雨之时的欢腾景象向采桑姑细细说与。
在这首小词之中,词人丝毫没有描写自己的心境,但透过词人所见、所闻、所想的一切,读者自可体会词人无比兴奋之情,含蓄隽永,耐人寻味。
杨敬之的诗,《全唐诗》仅存二首,其中一首极为后世传诵,并且因为众口争传,逐渐成为人们常说的“说项”这个典故。
关于项斯,宋计有功《唐诗纪事》载:“斯,字子迁,江东人。始,未为闻人。······谒杨敬之,杨苦爱之,赠诗云云。未几,诗达长安,明年擢上第。”《全唐诗》收项斯诗一卷,此外未见有任何突出成就,只是因为有杨敬之的这首诗,他才为后人所知。杨敬之在当时是一个有地位的人,而这首诗却真心实意的推荐了一个“未为闻人”的才识之士,他虚怀若谷,善于发掘人才;得知之后,既“不藏人之善“”,而且又“到处”“逢人”为之赞扬,完美的表现出一种高尚品德。
“几度见诗诗总好,及观标格过于诗。”这首小诗的前两句是说,多次读到你的诗又总是觉得很好,等到看见你的气度品格更高于诗。
首句是衬垫之笔,也点出作者所知道的项斯,是从得见其诗开始的;赏识项斯又是从觉得其诗好开始的。次句进一步写见到了本人之后,惊叹他“标格过于诗”,心中更为悦服。对项斯标格之好,诗人不直接写,却先提一句“诗好”,然后说“标格过于诗”,则其标格之好自不待言。“标格”包括外在美和内在美,即仪容气度、才能品德的统一。品评人物应该重视才德,古今皆然。
“平生不解藏人善,到处逢人说项斯。”小诗的后两句是说,我平生不愿意藏匿人家的长处,无论到哪里见人就会推荐你。
“平生不解藏人善”,这句话很占身份。世间自有见人之善而不以为善的,也有见人之善而匿之于心的,缄口不言,唯恐人家优秀了会成为自己仕途的障碍的;诗人于此明确表示“不解”,而且是“平生不解”,即不会这样做,他的胸襟度量是超过常人。他不只“不解”,而且是平生不解,并以高屋建瓴之势,震动世间一切压制人才,对人才怀着嫉妒之心的小人。诗人对于“扬人之善”,只是怎么想就怎么做,不曾丝毫顾虑到个人的得失,是否会被人讥笑为“自我标榜”。他的古道热肠,令人钦佩。做了好事,由他自己说出,更见直率可爱。本来奖掖后进,揄扬人善,一向传为美谈;诗人自为之而自道之,也有自作表率、劝导世人之意。
这首诗语言朴实无华,所表现的感情高尚美好,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今天,这种难得的、可贵的精神是值得提倡的。正因为如此,它成为广泛流传,成为赠友诗中的上品,受到人们的喜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