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前二章以鸳鸯起兴,后二章以马起兴。鸳鸯是成双成对的鸟,马和亲迎之礼有关,故可以认为这是一首同婚姻有关的诗歌。前二章赞美男女双方才貌匹配,爱情忠贞;后二章祝福其生活富足美满。
此诗一、二章以鸳鸯匹鸟兴夫妇爱慕之情。两章描绘了一对五彩缤纷的鸳鸯,拍动着羽毛绚丽的翅膀,双双飞翔在辽阔的天空,雌雄相伴,两情相依,情有独钟,心有所许,多么美妙的时刻,多么美好的图画!在遭到捕猎的危险时刻,仍然成双成对,忠贞不渝,并不是大难临头各自飞。从同甘到共苦两种境遇的转变,进一步展现了鸳鸯高洁的品格,挖掘了鸳鸯的典型的独特的禀性,较好地运用了象征的艺术手法,为后面对人物的抒写做了充分的准备。在第二章中,诗人抓住鸳鸯小憩时的一个细节,描摹入微,观察至细。在芳草萋萋的小坝上,一对鸳鸯相依相偎,红艳的嘴巴插入左边的翅膀,闭目养神,恬静悠闲,如一幅明丽淡雅的江南水墨风景图,满含着对美好生活的深深眷恋与无限追求。这二章一动一静,描摹毕肖,既是对今后婚姻生活的象征性写照,也是对婚姻的主观要求和美好希望。生活之中,欢乐与痛苦必然并存,既有甜蜜的欣悦,也有凄苦的哀愁,但只要双方心心相印、相濡以沫,苦乐之中就都有幸福在,即无所畏惧。诗人以鸳鸯比喻夫妻,贴切自然,易于引起欣赏者的共鸣,其形象逐渐积淀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种原型,为后世所普遍接受。
诗的第三、四章以摧秣乘马,兴结婚亲迎之礼,充满了对婚后生活的美好憧憬。抓住迎亲所用的厩中肥马这一典型细节,引发人对婚礼情景的丰富联想:隆重、热烈、喜庆;并且厩有肥马也反映着生活的富足。这都含蓄地暗示了婚姻美好的客观条件:男女般配,郎才女貌,感情专一,家产丰裕;反映了诗人的婚姻价值观念,也是对理想人生、美好人生的由衷礼赞。
这是一首乐歌。首两章均以“交交桑扈”起兴,这是《诗经》作品常见的一种表现手法。它的作用在于以一种浅近的自然物象,引出全诗所要记叙的事件或抒发的感情。在起兴的物象和表达的内容之间尽管没有什么必然的直接联系,但两者往往会在某一方面具有内在的通融性,从而使人在不可言传中获得联想和意会的妙趣。如这首诗起兴中欢然鸣叫的青雀,光彩明亮的羽毛,就为以下陈述宴饮营造了一种明快欢乐的气氛,仿佛自然界的青雀与宴饮者之间存在着一种相互作用的心理感应。这种表现手法的运用,大大加强了作品的生动性。
从内容来看,这首助兴的劝饮乐歌还真有点政治色彩。它上来便指出君子的快乐,是来自上天所赐的福禄;接着又强调君子也就是与会诸侯对于国家的重要性。前两章的述写在先扬中已暗伏后抑的因素,所以后两章即在此基础上向与饮者提出“不戢不难”和“彼交匪敖”的要求。应该说这种劝说是很尖锐也很严厉的,但由于前面“之屏之翰,百辟为宪”的铺垫,和后面“万福来求”的激励,使之显得从容不迫、合情合理,所以也就更具有理性和感情的说服力。
“兕觥其觩,旨酒思柔”两句,其表面作用是点出饮酒,在全诗中立一基点,据此可认为它是周王宴饮诸侯时所奏的乐歌;但在第四章的前面,它的特殊地位又对以下的“匪敖”,起着一种隐喻的暗示。它似乎是在告诉人们:正和性柔能使酒美一样,人不傲才能福禄不断。这种隐喻,是很有深意的。
全诗共四章,每章六句。诗前三章是结构相似的重调,每章的前两句写花起兴,从“其叶湑兮”到“芸其黄矣”再到“或黄或白”,将花繁叶茂的盛景充分地表露出来,也由此烘托出抒情主人公心中的无比欢娱。
在首章,诗人并没有详写“我”所遇的“之子”的具体模样,而只写了自己的主观心理感受“我心写兮”,“是以有誉处兮”,心中烦忧尽泻,充满欢乐。为了说明“之子”使得“我”如此欢悦的原因,此诗第二章给“之子”一个特写镜头,这个镜头没有对准他的面部,也没有对准他的眼睛,而是对准其服饰:“维其有章矣。”这样的叙述中渗透着赞美之情,因为服饰之美在先秦时期是身份和地位的外在表现。至此,诗人仍觉不足,又将目光转向全景,在第三章写“之子”的车马之盛,“乘其四骆,六辔沃若”,十足风光,十分气派。如此一层一层推进,在形象的跳跃式叙述中显示出欢快的激情。
诗若就此打住,便显得情感过于浅直,而且缺少了雅诗中应有的那份平和与理性,于是诗第四章从节奏和用韵两方面都变得舒缓起来,“左之左之,君子宜之;右之右之,君子有之”,从左右两方面写君子无所不宜的品性和才能,有了这方面的歌唱,使得前面三章的赞美有了理性依据。“维其有之,是以似之”,两句总括全篇,赞美君子表里如一、德容兼美的风貌,以平和安详作结。
整首诗以花起兴,赞颂人物之美,节奏变化有致,结构收束得当,读来兴味盎然,且无阿谀之感,确是一首轻松欢快又不失稳当的雅诗。
此诗共三章。首章起笔雍容大方,“福彼洛矣,维水泱泱”,两句点明天子会诸侯讲武的地点,乃在周的东都——洛阳(今属河南)。且以洛水之既深且广,暗喻天子睿智圣明,亦如洛水之长流,深广有度。接着以“君子至止,福禄如茨”两句,表明天子之莅临洛水,会合诸侯,讲习武事,乃天子勤于大政的表现。昔人以“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左传·成公十三年》),天子能亲临戎政,御军服以起六师,故能“福禄如茨”,使天下皆受其赐。此章后两句“韎韐有奭,以作六师”,补足前意,“韎韐”为皮革制成的军事之服,意如今之皮蔽膝。“以作六师”,犹言发动六军讲习武事。明示天子此会的目的,在于习武练兵。故天子亲御戎服,以示其隆重。
二章旨在加深赞美。起二句同首章。“君子至止,鞸琫有珌”,鞸为剑鞘,琫珌分指剑鞘上下端之玉饰,表明天子讲武视师时,军容整肃,天子亲佩宝剑,剑鞘也装饰得非常堂皇,威仪崇隆。故而诗人以“君子万年,保其家室”,作欢呼性的赞颂。
三章句型基本上与二章相同,但意义有别。“君子至止,福禄既同”两句,既与首章之“福禄如茨”相应,兼以示天子在讲武检阅六师之后,赏赐有加,使与会的诸侯及军旅,皆能得到鼓励,众心归向,一片欢欣,紧接着在“君子万年,保其家邦”的欢呼声中,结束全诗。而“保其家邦”的意义,较之前章的“保其家室”,更进一层,深刻地表明此次讲习武事的主要目的。
全诗四章,其中第三章最重要也最精采,其他各章如众星之拱月,绿叶之衬花。第三章实写丰收,前二章起铺垫作用,末章是祭祀套话式的余波。
农业丰收不是从天而降神赐的。诗首章追叙了对春耕的高度重视与精心准备。起句“大田多稼”虽是平淡的直赋其事,然而画面雄阔,涵盖了下文春耕夏耘秋收种种繁复场景,为之提供了纵情挥写的大舞台,气势不凡。由此可窥见当时绝非是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而是井田制下的原始大生产耕作。第二句“既种既戒”,实是抓住了农业生产的“牛鼻子”,即选择良种与修缮农具。有了良种,播种的“百谷”才能“既庭且硕”;而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所以农奴以“覃耜”去犁田,才能收到事半功倍之效。“覃耜”只是“既戒”工作的举隅,其它可以想见。除了选种与修具外,还需有其他一系列次要的准备工作,诗用“既备乃事”一笔带过,笔墨精简,疏而不漏。用三个“既”字表示准备工作完成,干脆利落,要言不烦。末句冒出“曾孙是若”,好像很突兀,其实有非常紧密的内在联系。“曾孙”是当时政治、经济舞台的主角,也是此篇的核心人物,农奴一切卖力的活动都是为了顺应“曾孙”的欢心。春耕开局不错,最愉悦的人,当然是主角“曾孙”。这句客观上明确无误地展示了当时社会的主奴关系。从全篇看,第四章曾孙将出场巡视和主祭,这里先提一句作伏笔,也起到了贯通全篇血脉的作用,所谓着一子而满盘皆活。
次章追叙夏耘,即田间管理,主要写除杂草与去虫害。播种后倘让作物自生自灭,那秋收就很渺茫,因此必须加强管理,而且要贯穿百谷成长的全过程。“既方既皁,既坚既好。”四个“既”像电影中的慢镜头特写,将作物阶段性生长的典型画面作了逐步推进的忠实记录,很有农业科学性,不谙农事的人是很难如此简练精确表述的。而“不稂不莠”却是关键句,即除尽了稂莠,才使粮食长势旺盛,这是略去了种种艰辛劳动过程而提炼出来的重要经验。另一条经验是灭虫。百谷有螟螣蟊贼以及蝗虫等许多天敌,如果不加清除,“田稚”难保,也许会导致粮食颗粒无收。除虫的办法,主要用火攻。让害虫在“炎火”中葬生。由于虫害在一定程度上不像除草那样可以完全由人工加以控制,所以先民又搬出了被称作“田祖”的农神,祈求田祖的神灵将虫害去尽。虽然带有迷信色彩,反映了当时生产力的低下,但也表现了农夫们的迫切愿望。《诗经》中此处提到的除虫方法,后世继续奉行沿用,典型例子是唐代姚崇驱蝗。开元四年(716年),山东蝗虫大起,姚崇奏道:“《毛诗》云:‘秉彼蟊贼,以付炎火。’……蝗既解飞,夜必赴火。夜中设火,火边掘坑,且焚且瘗,除之可尽。”(《旧唐书·姚崇传》)于是遣使分道杀蝗,终于扑灭虫害,保住庄稼。这明显是受了《小雅·大田》诗的启发。
如果说上二章写的是尽人事,那么天时对于农业也至关重要,所以第三章前四句就写了风调雨顺情况。阴云弥漫,细雨绵绵,真是好雨知时节,“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公田、私田都有充沛雨水。外界景观与内心感受打成一片,农夫的喜悦在这四句中表现得淋漓尽致,从“公田”、“私田”的先后关系中,展现了社会矛盾缓和时期农夫们的忠悃厚道心情,在特定历史条件下,那是非常真率自然的。
三章其余五句写丰产丰收。若从正面写,谷穗金黄一片,农夫挥汗如雨干得热火朝天,肩挑车载沉甸甸,大囤小囤满满装,也可以写得沸沸扬扬,动人心目,但那毕竟是寻常蹊径,易于雷同俗套。此诗之妙在于侧写,在于烘托,在于细节描写,不写收,而写不收,从不收中反映丰收,构思之妙,令人拍案叫绝。你看,有长得欠壮实故意不割的,有割了来不及捆束的,有已捆束而来不及装载的,还有许多飘洒散落在各处的谷穗。这些镜头读者闭目想像一下,是丰收还是歉收,不言而喻。至于怎么个丰收法,那就由读者各自去驰骋想像。该实的地方却留下一片空白,让人自行补充,这才是炉火纯青的艺术妙谛。对于此点,历代论者均赞赏不已。
三章的末句“伊寡妇之利”,又使诗的意境得到升华。如果没有这末句,人们或会有疑问:大田里散落漏收那么多粮食,是不是农夫们偷懒和不珍惜呢?也或会作如是想。有了脱颖而出的此句,人们才恍然意识到农夫们故意不收割殆尽是有良苦用心的。为了让鳏寡孤独无依无靠者糊口活命,又免于他们沿街挨户乞讨的窘辱,农人有意留下一小部分丰收果实让他们自行去采拾,那种细腻熨贴,那种宅心仁厚,体现了中华民族自古有拯溺帮困的恻隐之心,那是一种宽广胸怀和崇高美德,至今读来仍令人感动不已。此诗中的“寡妇”,比之唐代杜荀鹤诗中写到兵荒马乱时世的“山中寡妇”那“时挑野菜和根煮,旋斫生柴带叶烧”的境况来,真是幸运多多。关于此句,还引发过一场怎样理解此诗主旨的论辩。《毛诗序》谓此诗“剌幽王也。言矜寡不能自存焉”。而朱熹《诗序辨说》则驳道:“此序专以‘寡妇之利’一句生说。”至于两者优劣,应当说,寡妇之拾穗,也确实反映了贫民生活的无保障,从侧面反映了社会的黑暗不公,说诗有“刺”的含意也并不太离谱。但从诗的整体意向而言,是“美”的成分居多,即赞美农夫通过辛勤劳动而喜得丰收。《毛序》以偏概全,朱子所驳也属平允。
田间劳动大军正在收割捆载,忙得不亦乐乎,田头有农官“田畯”在第一线指挥督察,后方有妇女孩子提筐来送饭食,整个画面一片繁忙热闹景象。这时最高统治者“曾孙”来了,其热气腾腾场面顿时达于沸点,至少从田畯的“至喜”表情上能让人领悟到这一点。第四章实写曾孙省敛,与首章春耕时“曾孙是若”相呼应。更与上篇《甫田》描写“省耕”时情景密合无间,是一模一样的四句。这大约是当时颂扬王权的套话吧。接着是曾孙祭祀田祖,祭祀四方神,牺牲粢盛恭敬祗奉,肃穆虔诚,为黎民为国祚祈福求佑。王权与神权互相依傍而彼此更为尊崇显赫,这大约也是曾孙省敛时所能做的最正儿八经的事吧。其实这都是歌功颂德的冠冕堂皇话,无甚精义,后世捧场诗文的层出不穷,其源头也可追溯到《诗经》上,正可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了。
此诗在艺术上造诣颇深。诗主要运用白描手法,为后世勾勒了一幅上古时代农业生产方面的民情风俗画卷。其中的人物,如农人、妇子、寡妇、田畯、曾孙,虽着墨无多,但各有各的身份动作,给人以真实感受。凡此均体现出诗作的艺术魅力,给人无穷回味。
这首诗可分四章。第一章首述大田农事。这是一片广袤肥沃的农田,每年都能收获上万担米粮。靠着储存在仓内的谷物,养活了世世代代在这片土地上辛勤劳作的农人,并取得了自古以来年复一年的好收成。这天土地的拥有者兴致勃勃地来到南亩巡视,只见那里的农人有的在锄草,有的在为禾苗培土,田里的小米和高粱已密密麻麻地长满了。他心里一高兴,眼前仿佛出现了庄稼成熟后由田官献上时的情景。这一章铺述事实,在整首乐歌中为以下几章的展开祭祀作铺垫。
第二章即写为了祈盼丰收,虔诚地举行了祭神仪式。周王派人取来祭祀用的碗盆,恭恭敬敬地装上了精选的谷物,又让人供上肥美的牛羊,开始了对土地神和四方神的隆重祭祀。农人们也因田里的庄稼长得异常的好,个个喜笑颜开地弹起了琴瑟,敲起了鼓,共同迎接农神的光临。大家都在心中默默地祈祷:但求上天普降甘霖,使地里的庄稼能得到丰厚的收获,让男男女女丰衣足食。从这章的描写中,可以想见远古时代的先民,对于土地是怀着怎样一种崇敬的心情;而那种古老的祭祀仪式,也反映出当时民风的粗犷和热烈。
第三章进一步写主祭者,也就是周王在仪式之后的亲自督耕。和他一起来到田间的,还有他的妻子儿女。他们为辛勤劳作的农人带来了亲手做的饭菜。正在地里察看的田官见了欣喜异常,连忙叫来身边的农人,一起来尝尝饭菜的滋味。周王这时望着眼前丰收在望的景象,脸上也露出了舒心的微笑,不断称赞农人的辛劳勤勉。与前章相比,这章的内容颇有生活气息;周王的馌田,亦为后来历代帝王劝农所效法,被称为德政。
末章则专记丰收景象及对周王的美好祝愿。到了收获的季节,地里的庄稼果然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大丰收。不但场院上的粮食堆积如屋,而且仓中的谷物也装得满满的,就像一座座小山冈。于是农人们为赶造粮仓和车辆而奔走忙碌,大家都在为丰收而庆贺,心中感激神灵的赐福,祝愿周王万寿无疆。这一章的特点是充满了丰收后的喜悦,让人不觉沉醉在一种满足和欢乐之中。
以往的研究总认为《小雅》多刺幽、厉,而思文、武,这一般来说没有问题;但是对这首《小雅·甫田》诗来说,则有些牵强。从诗中读到的分明是上古时代汉族先民对于农业的重视,在“民以食为天”的国度里对与农业相关的神灵的无限崇拜;而其中夹杂对农事和王者馌田的描写,正反映了农业古国的原始风貌。因此这首乐歌的价值,与其说是在文学方面,倒不如说更多地体现在史学方面。
此诗首章写开疆拓土,开篇言:“信彼南山,维禹甸之。”诗人是在描述周代的京畿地区。在诗人看来,这畿内的大片土地就是当年大禹治水时开辟出来的。毛传训“甸”为治,而郑笺则落实为:“禹治而丘甸之。”“丘甸”即指田地划分中的两个等级。《周礼·地官·小司徒》云:“乃经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以任地事而令贡赋。”因而郑笺等于坐实井田制起源于夏代。孔疏承郑笺之说,谓“是则三王之初而有井甸田里之法也”,“是则丘甸之法,禹之所为”。尽管有的学者认为大禹治水“未及丘甸其田也。且井邑丘甸出调法,虞夏之制未有闻焉”(孔疏引孙毓说),但郑、孔之说也不无参考意义。
首章末二句云:“我疆我理,南东其亩。”也值得注意。疆理田土也是古代井田制的一个重要方面。《孟子·滕文公上》云:“夫仁政必自经界始。经界不正,井地不均,谷禄不平,是故暴君污吏必慢其经界。经界既正,分田制禄可坐而定也。”可见古人对经理田界是非常重视的。毛传释此诗云:“疆,画经界也。理,分地理也。”有的学者解释得更为具体,如王安石说:“疆者,为之大界;理者,衡从(横纵)其沟涂。”(《吕氏家塾读诗记》引)吕氏又引长乐刘氏说云:“疆谓有夫、有畛、有涂、有道、有路,以经界之也。理谓有遂、有沟、有洫、有浍、有川,以疏导之也。”刘氏之说当是依据《周礼·地官·遂人)“凡治野,夫间有遂,遂上有径。十夫有沟,沟上有畛。百夫有洫,洫上有涂。千夫有浍,浍上有道。万夫有川,川上有路,以达于畿”。这里所谓“南东其亩”也与井田制有关。此句指顺应地形、水势而治田,南指其田陇为南北向者,东则为东西向者,此即《齐风·南山》所云“衡从其亩”。郑笺释曰:“‘衡’即训为横。韩诗云:东西耕曰‘横’。‘从’……韩诗作‘由’,云:南北耕曰‘由’。”《左传·成公二年》载:晋郤克伐齐,齐顷公使上卿国佐求和于晋营,晋人要求“使齐之封内尽东其亩”,也就是使齐国的陇亩全部改为东西向,这样晋国一旦向齐国进兵,就可长驱直入。国佐回答晋人说:“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而布其利,故《诗》曰:‘我疆我理,南东其亩。’今吾子疆理诸侯,而曰尽东其亩而已,唯吾子戎车是利,无顾土宜,其无乃非先王之命也乎?”国佐引此篇为据,说明先王当初定田土之疆界是根据不同的地势因地制宜的,既有南北向,也有东西向的田陇,如今晋国为了军事上的便利而强令齐国改变田陇的走向,是违反了先王之道。此事又见诸其他典籍,但情节上有些出入。如《韩非子·外储说右上》云:“晋文公伐卫,东其亩。”《吕氏春秋·简选)云:“晋文公东卫之亩。”郭沫若引成公二年事云:“这也正好是井田的一种证明。因为亩道系以国都为中心,故有南北纵走与东西横贯的两种大道。南北纵走的是南亩,东西横贯的就是东亩。《诗》上所说的‘我疆我理,南东其亩’,就是这个事实。……这些资料好像与井田制并无直接关系,而其实它们正是绝好的证明。”(《十批判书·古代研究的自我批评》)
第二章写风调雨顺。天上彤云密布,瑞雪纷纷,加之小雨如酥,润泽大地,五谷丰登。
第三章写酒食祭祖。地界整齐,庄稼茂盛,曾孙收获,酿造美酒,敬祭神主,厚待宾客,静享清福,万寿无疆。
第四章写瓜菹献祭。田中有庐,地畔种瓜,剥削干净,腌渍上供,敬献先祖。曾孙长命百岁,都是受上天佑护。
第四章中的“中田有庐”,说者也以为与井田有关。《吕氏家塾读诗记》引邱氏说云:“公田百亩内,除二十亩为八家治田之庐。”又引董氏曰:“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每家庐舍二亩半。”按《孟子·公孙丑上》述井田云:“方里而井,井凡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榖梁传·宣公十五年》称:“古者三百步为一里,名曰井田。井田者九百亩,公田居一”,“古者公田为居,井灶葱韭尽取焉”。范宁注:“此除公田八十亩,余八百二十亩。故井田之法,八家共一井八百亩。除二十亩,家合二亩半为庐舍”,“八家共居”。《韩诗外传》载:“古者八家而井田。方里为一井。……八家为邻,家得百亩。余夫各得二十五亩。家为公田十亩,余二十亩共为庐舍,各得二亩半。八家相保,出入更守,疾病相忧,患难相救,有无相贷,饮食相招,嫁娶相谋,渔猎分得,仁恩施行,足以其民和亲而相好。《诗》曰:‘中田有庐,疆埸有瓜。’”以上诸说大同小异,有一点是共同的,即公田中有八家共居的庐舍二十亩。说诗者多从其说,但笺疏别有所解。郑笺云:“中田,田中也。农人作庐焉以便其田事。”孔疏云:“古者宅在都邑,田于外野,农时则出而就田,须有庐舍,于田中种谷,于畔上种瓜,所以便地也。”按笺疏之说,田中的庐舍成了农民在地里干活时的临时住所了。到了郭沫若,干脆推翻旧说,以为庐与瓜为对文,庐也当为植物,故庐为芦之假借,正如“南山有台,北山有莱”,“七月食瓜,八月断壶”,台、莱、瓜、壶均为植物一样。郭氏别出心裁,也可聊备一说(参见《由周代农事诗论到周代社会》)。
第五章写清酒牺牲。先以清酒祭献,继之以红色雄牛作牲,一并敬献先祖享受。曾孙作为主祭之人,手执带鸾铃之刀,剥开皮毛,取出血脂,干干净净敬献先祖。
第六章写祭典礼成。冬祭进享,祭品芬芳。祭祀隆重,先祖光彩。回报子孙大福大贵,万寿无疆。
全诗共七十二句,可分六章。第一章写祭祀的前奏。人们清除掉田地里的蒺藜荆棘,种下了黍稷,如今获得了丰收。丰盛的粮食堆满了仓囤,酿成了酒,做成了饭,就可用来献神祭祖、祈求宏福了。第二章进入对祭祀活动的描写。人们步履整肃,仪态端庄,先将牛羊涮洗干净,宰剥烹饪,然后盛在鼎俎中奉献给神灵。祖宗都来享用祭品,并降福给后人。第三章进一步展示祭祀的场景。掌厨的恭谨敏捷,或烧或烤,主妇们勤勉侍奉,主宾间敬酒酬酢。整个仪式井然有序,笑语融融,恰到好处。二、三两章着力形容祭典之盛,降福之多。第四章写司仪的“工祝”代表神祇致词:祭品丰美芬芳,神灵爱尝;祭祀按期举行,合乎法度,庄严隆重,因而要赐给你们亿万福禄。第五章写仪式完成,钟鼓齐奏,主祭人回归原位,司仪宣告神已有醉意,代神受祭的“皇尸”也起身引退。钟鼓声中送走了皇尸和神灵,撤去祭品,同姓之亲遂相聚宴饮,共叙天伦之乐。末章写私宴之欢,作为祭祀的尾声。在乐队伴奏下,大家享受祭后的美味佳肴,酒足饭饱之后,老少大小一起叩头祝福。
读这首诗,可以想见华夏先民在祭祀祖先时的那种热烈庄严的气氛,祭后家族欢聚宴饮的融洽欢欣的场面。诗人运用细腻详实的笔触将这一幅幅画面描绘出来,使人有身历其境之感。全诗结构严谨,风格典雅,由序曲到乐章的展开,到尾声,宛如一首庄严的交响乐。
这是一首描写贵族欣赏音乐会发念古幽情的小诗。诗人是在淮水之旁或三洲之上欣赏了这场美妙的音乐会。他听到了演奏编钟,锵锵作响;淮河之水,奔腾浩荡。但诗人在此时忧心且伤感起来,原来他怀念那些古代的好人君子,而对当今世风日下颇为不满。
连续三章都是反复表达此种情绪,诗人的道德感、责任感和忧患意识非常强。一场音乐会激起了他的思古之幽情。
最后一章,诗人完全沉浸在这美妙的音乐会里了:编钟鸣响,琴瑟和谐,笙磬同音,相继演奏雅乐南乐,加之排箫乐舞,有条不紊。令人读之,有如置身其中,身临其境。
此诗记录了钟、鼓、琴、瑟、笙、磬、雅、南、籥等多种乐器共同演奏的场面。前三章写耳闻钟鼓铿锵,面对滔滔流泻的淮水,不禁悲从中来,忧思萦怀,于是想到了“淑人君子”。对他的美德懿行心向往之。卒章描写钟鼓齐鸣、琴瑟和谐的美妙乐境。如果透过字面上的这些意思来探究其深层的涵义,则会令人感到无从索解,因而朱熹在《诗集传》中也只能说:“此诗之义未详”,“此诗之义有不可知者。”
其实诗人是有感而发的,这种感慨折射出他对国运、时代的忧思。从诗的卒章来看,他所听到的不是一般的音乐,而是“雅”“南”之类的周朝之乐,这些音乐与周朝的辉煌历史联系在一起。诗人身处国运衰微的末世,听到这种盛世之音,自然会感慨今昔,悲从中来,从而会有追慕昔贤之叹。
《诗经》中有些篇章索解不易,以致岐见纷错,此篇就是一例。
《毛诗序》称此诗的主题为“大夫悔仕于乱世也”,寻绎诗意,此诗当是一位长期奔波在外的官吏自诉情怀的作品。他长年行役,久不得归,事务缠身,忧至忡忡,诗中披露出他的复杂至情,千载之下,使人犹闻其叹息怨嗟之声。
全诗共分五章。一、二、三章的前八句都是自述其行役之苦、至怀之忧。对这八句的理解,各家基本上无甚异词。接下来则是反覆咏唱“念彼共人”,对“共人”的理解也就岐见纷呈了。“共”即古“恭”字,所谓“恭人”即恭谨之人,具体何指,诸家见仁见智,各抒己说。一种意见认为“共人”是指隐居不仕者。吕祖谦《吕氏家塾读诗记》引丘氏曰:“‘共人’谓温恭之人,隐居不仕者也。贤者久不得归,于是悔仕,进退既难,恐不免于祸,念彼不仕之友闲居自乐,欲似之而不得,故涕零如雨也。”戴溪《续吕氏家塾读诗记》云:“当时必有温共静退之人劝大夫以不仕者,不从其言,故悔恨至涕泣,睠(按,即眷)睠怀顾,欲出宿而从之也。”朱熹则释为:“共人,僚友之处者也……大夫以二月西征,至于岁莫而未得归,故呼天而诉之,复念其僚友之处者,且自言其畏罪而不敢归也。”(《诗集传》)朱熹的说法颇为含混。所谓“僚友”,既可理解为同僚中的朋友,也可看作是同僚与友人并提;而所谓“处”,既可解作隐居不仕,也可释为居留在朝。今人高亨则解共人为“恭敬的人,此指作者的妻”(《诗经今注》)。吴闿生则解为“‘念彼共人’者,念古之劳臣贤士,以自证而自慰也”(《诗义会通》)。
此诗的难解之处在于后二章的诗意似与前三章断为两截,难以贯通。后二章中“靖共尔位”的“共”亦当作“恭”解,那末这一句就是克尽职守之意。如果将前面的“共人”理解为忠于职守的同僚,那末后面敦劝“靖共尔位”似属多余。如果将“共人”理解为隐居不仕者,那末前面既已表示了悔仕乱世、向往归隐之意,后面又勉以恭谨尽职,自相矛盾;而且既然是退隐之士,就不可能有职可守。历来的注解都试图解决这些矛盾,使之能自圆其说,较有代表性的一种说法是:后二章为“自相劳苦之辞”。《吕氏家塾读诗记》引欧阳修说云:“‘嗟尔君子,无恒安处’,乃是大夫自相劳苦之辞,云:无苟偷安,使靖共尔位之职。”吕祖谦申此说曰:“上三章唱悔仕乱世,厌于劳役,欲安处休息而不可得,故每章有怀归之叹。至是知不可去矣,则与其同列自相劳苦曰:嗟尔君子,无恒欲安处也。苟静恭于位,惟正直之道是与,则神将佑之矣,何必去哉!”戴溪之说与吕氏同,谓“前三章念共人而悔仕,后二章勉君子以安位”,“始悔仕于乱世,终不忍去其君,可以为贤矣”(《续吕氏家塾读诗记》)。这样的解释也许颇合于怨而不怒、温柔敦厚的诗教,但将后二章看作既是自勉、又是互相劝慰之词,实在是很牵强的,“自勉”云云只能是解诗者的曲为之说,因为此处说话的对象“君子”明明是第二人称的“尔”。
其实此诗与《四月》、《北山》等诗表达了类似的情感,即感慨征戍久役、劳逸不均。所谓“共人”应该是与诗人一样效命王室、忠于职守的人,因而想到他们,就会油然而生一种同病相怜、眷然怀恋之情,“涕零如雨”、“睠睠怀顾”就是这种情绪的体现。“兴言出宿”则表现诗人在怨艾之后仍起身踏上征途。“念彼共人”的复叠之词展示出诗人情感演变的轨迹:虽然忧伤孤独,疲于奔命,但对王事还是不敢懈怠,有“彼共人”作为榜样,他也只能席不暇暖,奔走四方。有了这样的铺垫,下面转入对“君子”的劝勉也就顺理成章了。揣摩诗意,这四、五两章当是诗人对在上者的劝戒。“君子”不是指一般人,而是那些身居高位的统治者。“嗟尔君子,无恒安处”实在有着无穷的感喟,在这声声敦劝中不难体会到诗人的怨嗟。“无恒安处”的言外无疑意味着这些“君子”的安居逸乐,它和诗人的奔波劳碌、不遑宁处正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诗人劝勉这些“君子”勤政尽职,正说明他们未能像“共人”那般一至为社稷黎民操劳。“神之听之”的声声祝愿中不能说没有告诫的弦外之音在回响。
这首诗采用赋体手法,不借助比兴,而是直诉胸臆,将叙事与抒情融为一体,娓娓道来,真切感人。诗中既多侧面地表现了诗人的内至世界,又展示了他至理变化的轨迹,纵横交织,反覆咏唱,细腻婉转。可以说这首诗与《北山》诗同样表现了不满上层统治者的怨情,但它不像《北山》那样尖锐刻露、对比鲜明,它的措辞较为委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