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后代一些讽谕诗“卒章显其志”的特点相反,作者开宗明义,一开始就用简练的语言,明确说出作诗劝谏的目的和原因。首二句以“上帝”对“下民”,前者昏乱违背常道,后者辛苦劳累多灾多难,因果关系十分明显。这是一个高度概括,以下全诗的分章述写,可以说都是围绕这两句展开的。
对于“上帝”(指周厉王)的“板板”,作者在诗中作了一系列的揭露和谴责。先是“出话不然,为为不远。靡圣管管,不实于亶”,不但说话、决策没有依据,而且无视圣贤,不讲信用;接着是在“天之方难”、“方蹶”、“方虐”和“方懠”时,一味地“宪宪”、“泄泄”、“谑谑”和“夸毗”,面临大乱的天下,还要纵情作乐、放荡胡言和无所作为;然后又是以“蹻蹻”之态,听不进忠言劝谏,既把老臣的直言当作儿戏,又使国人缄口不言,简直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
对于“下民”的“卒瘅”,作者则倾注了极大的关心和同情。他劝说历王改变政令,协调关系,使人民摆脱苦难,融洽自安(“辞之辑矣,民之洽矣。辞之怿矣,民之莫矣”);他为了解民于水火,大胆进言,甘冒风险(“民之方殿屎,则莫我敢葵。丧乱蔑资,曾莫惠我师”);同时,他又不厌其烦地向厉王陈述“天之牖民”之道,强调对国人的疏导要像吹奏埙篪那样和谐,对民众的提携要像佩带璋圭那样留心;最后他还意味深长地把人民比作国家的城墙,提醒厉王好自为之,不要使城墙毁于一旦,自己无地自容。
作为谴责和同情的汇聚和结合,作者对厉王的暴虐无道采取了劝说和警告的双重手法。属于劝说的,有“无然”三句、“无敢”两句,“无为”、“无自”、“无俾”、“无独”、“勿以”、“匪我”各一句,可谓苦口婆心,反覆叮咛,意在劝善,不厌其烦;属于警告的,则有“多将熇熇,不可救药”、“昊天曰明,及尔出王。昊天曰旦,及尔游衍”等句,晓以利害,悬戒惩恶。这种劝说和警告的并用兼施,使全诗在言事说理方面显得更为全面透彻,同时也表现了作者忧国忧民的一片拳拳之心,忠贞可鉴。
在这首诗中,最可注意的有两点:一是作者的民本思想。他不仅把民众比作国家的城墙,而且提出了惠师牖民的主张,这和邵公之谏在某种意义上说是相通的,具有积极的进步作用。二是以周朝传统的敬天思想,来警戒厉王的“戏豫”和“驰驱”的大不敬,从而加强了讽谕劝谏的力度。如果不是冥顽不化的亡国之君,对此是应当有所触动的。
至于全词多用正言直说,也使其更具后代谏书的作用,作者心胸之坦荡、感情之激切于此可见一斑。而叠字的多处运用、比喻对照的生动工整等,又使它保持了诗歌的艺术性。这首《板》与另一首《荡》同以讽刺厉王著称后世,以至“板荡”成了形容政局混乱、社会动荡的专用词,其影响之大,不难想见。
《大雅·民劳》一诗,朱熹《诗集传》以为“乃同列相戒之词耳,未必专为刺王而发”。严粲《诗缉》也说:“旧说以此诗‘戎虽小子’及《板》诗‘小子’皆指王。小子,非君臣之辞,今不从。二诗皆戒责同僚,故称小子耳。”朱熹等宋代经学家每不从汉儒之说,自立新义,时有创见,但涉及君臣关系问题,却反而比汉儒保守。其实,正如范处义《诗补传》所说:“古者君臣相尔女(汝),本示亲爱。小子,则年少之通称。故周之《颂》《诗》《诰》《命》,皆屡称‘小子’,不以为嫌。是诗及《板》《抑》以厉王为‘小子’,意其及位不久,年尚少,已昏乱如此。故《抑》又谓‘未知臧否’,则其年少可知矣。穆公谓王虽小子,而用事甚广,不可忽也。”朱、严之说实不足为训。
此篇共五章,每章十句,均为标准的四言句,句式整齐,结构谨严。各章互相比较一下,可以发现,第一句皆同,第二句仅末字互相不同,第三句除第三章外余四章皆同,第四句皆不同,第五句皆同,第六句后两字不同,第七句皆同,第八句、第九句皆不同,第十句除第四章、第五章外余三章第一字均为“以”。这样的句式结构,具有明显的重章叠句趋势,本是《国风》中常见的一种基本格式,但在《大雅》中居然也有板有眼地出现,确实令人有些奇怪。不过说怪也没什么好怪,《大雅》虽以赋为主,但它与《国风)在艺术手法上还是有一定联系的,《大雅·凫鹥》《大雅·泂酌》两篇也是复沓式结构。只是《大雅·民劳》一诗篇幅要长得多,五章反覆申说,意味尤为深长,令人咀嚼不尽。
诗一开头,就说人民已经很劳苦了,庶几可以稍稍休息了。接着“惠此中国,以绥四方”,是说要以京畿为重,抚爱国中百姓,使四境得以安定;“无纵诡随,以谨无良”,是说不要受那些奸狡诡诈之徒的欺骗,听信他们的坏话。第二、三、四、五章的“以为民逑”“以绥四国”“俾民忧泄”“国无有残”与“以谨惛怓”“以谨罔极”“以谨丑厉”“以谨缱绻”,也是围绕恤民、保京、防奸、止乱几个方面不惜重言之。至于为什么每章都有“无纵诡随”一句放在“式遏寇虐”一句前面,严粲、钟惺都做过解释。其实,抨击小人蒙蔽君主而作恶,无非是刺国王不明无能的一个障眼法。不便直斥君主,便拿君主周围的小人开刀,自古皆然。确实,有了昏君小人才能作大恶,“极小人之情状”是给周厉王一个镜子让他照照自己。
第一章发端总叙,以领起全诗。《汲冢纪年》:“成王三十三年,游于卷阿,召康公从。”此诗所记,当即为此次出游。“有卷者阿”言出游之地,“飘风自南”言出游之时,“岂弟君子”言出游之人,“来游来歌,以矢其音”二句则并游、歌而叙之。这段记叙简约而又全面,所以前人称其“是一段卷阿游宴小记”(方玉润《诗经原始》)。
第二、三、四章,称颂周室版图广大,疆域辽阔,周王恩泽,遍于海内,周王膺受天命,既长且久,福禄安康,样样齐备,因而能够尽情娱游,闲暇自得。这些称颂归结到一点,便是那重复了三次的“俾尔弥尔性”,即祝周王长命百岁,以便继承祖宗功业,成为百神的祭主,永远享受天赐洪福。
第五、六章,称颂周王有贤才良士尽心辅佐,因而能够威望卓著,声名远扬,成为天下四方的准则与楷模。这两章是承第二、三、四章而来。第二、三、四章主要说的是周王德性的内在作用,五、六两章主要说的是周王德性的外在影响,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第七、八、九章,以凤凰比周王,以百鸟比贤臣。诗人以凤凰展翅高飞,百鸟紧紧相随,比喻贤臣对周王的拥戴,即所谓“媚于天子”。(所谓“媚于庶人”,不过是一种陪衬。)然后又以高冈梧桐郁郁苍苍,朝阳鸣凤宛转悠扬,渲染出一种君臣相得的和谐气氛。
第十章回过头来,描写出游时车马,仍扣紧君臣相得之意。末二句写群臣献诗,盛况空前,与首章之“来游来歌,以矢其音”呼应作结。
此篇是对周王歌功颂德的诗篇,思想上带有局限性。但称颂中带有劝戒之意,所以仍有可取之处。从艺术上来说,全篇规模宏大,结构完整,赋笔之外,兼用比兴,如以“如圭如璋”比贤臣之“顒顒昂昂”,以凤凰百鸟比喻“王多吉士”、“王多吉人”,都很贴切自然,给读者留下了鲜明的印象,同时也对后世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对这首诗主旨的解说,各家之见颇有差异。《毛诗序》云:“《泂酌》,召康公戒成王也。言皇天亲有德,飨有道也。”扬雄《博士箴》(《艺文类聚·职官部》引)云:“公刘挹行潦而浊乱斯清,官操其业,士执其经。”陈乔枞《鲁诗遗说考》以之为鲁诗之说。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云:“三家以诗为公刘作,盖以戎狄浊乱之区而公刘居之,譬如行潦可谓浊矣,公刘挹而注之,则浊者不浊,清者自清。由公刘居豳之后,别田而养,立学以教,法度简易,人民相安,故亲之如父母。……其详则不得而闻矣。”其详既不得闻,三家诗之说的正误也就难以稽考了。而《毛诗序》之说,似乎更觉缥缈,此诗的文本自然有劝勉之意,但却很难讲有什么告戒之意。至于陈子展《诗经直解》所说“当是奴隶被迫自远地汲水者所作,此非奴才诗人之歌颂,而似奴隶歌手之讽刺”,似更迂远。相比较而言,高亨《诗经今注》所说“这是一首为周王或诸侯颂德的诗,集中歌颂他能爱人民,得到人民的拥护”,还是比较圆通的。
诗分三章,均从远处流潦之水起兴。流潦之水本来浑浊,且又处于远方,本来很容易被人弃之不用,但如能“挹彼注兹”,舀过来倒进自己的水缸,就可以用来蒸煮食物,洗濯酒器,成为有用之物。这正如远土之民,只要君王施以仁义,便自然可以使他们感恩戴德,心悦诚服地前来归附。这里的关键是君王要有高尚敦厚的品德,真正成为“民之父母”。对此,方玉润有如下发挥:“此等诗总是欲在上之人当以父母斯民为心,盖必在上者有慈祥岂弟之念,而后在下者有亲附来归之诚。曰‘攸归’者,为民所归往也;日‘攸塈’者,为民所安息也。使君子不以‘父母’自居,外视其赤子,则小民又岂如赤子相依,乐从夫‘父母’?故词若褒美而意实劝戒。”(《诗经原始》)他说的“劝”意是可以感受到的,但他说的“戒”意是否真的存在于诗的文本中,令人怀疑,但从接受美学角度说,他的这种创造性“误读”还是很有意思的。
此诗借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事物起兴,且重章叠句,反覆歌咏。由此也可以看出《国风》对《大雅》艺术上的影响。
此诗共六章,每章六句,均以“笃公刘”发端,从这赞叹的语气来看,必是周之后人所作,着重记载了公刘迁豳以后开创基业的史实。
诗之首章写公刘出发前的准备。他在邰地划分疆界,领导人民勤劳耕作,将丰收的粮食装进仓库,制成干粮,又一袋一袋包装起来。接着又挽弓带箭,拿起干戈斧钺各种武器,然后浩浩荡荡向豳地进发。以下各章写到达豳地以后的各种举措,他先是到原野上进行勘察,有时登上山顶,有时走在平原,有时察看泉水,有时测量土地。然后开始规划哪里种植,哪里建房,哪里养殖,哪里采石……一切安顿好了,便设宴庆贺,推举首领。首领既定,又组织军队,进行防卫。诗篇将公刘开拓疆土、建立邦国的过程,描绘得清清楚楚,仿佛将读者带进远古时代,观看了一幅先民勤劳朴实的生活图景。
整篇之中,突出地塑造了公刘这位人物形象。他深谋远虑,具有开拓进取的精神。他在邰地从事农业本可以安居乐业,但他“匪居匪康”,不敢安居,仍然相土地之宜,率领人民开辟环境更好的豳地。作为部落之长,他很有组织才能,精通领导艺术。出发之前,他进行了精心的准备,必待兵精粮足而后启行。既到之后,不辞劳苦,勘察地形,规划建设,事无巨细,莫不躬亲。诗云:“陟则在巘,复降在原。何以舟之?维玉及瑶,鞞琫容刀。”他身上佩带着美玉宝石和闪闪发光的刀鞘,登山涉水,亲临第一线,这样具有光辉形象的领导者,自然得到群众的拥护,也自然会得到后世学者的赞扬。
诗中不仅写了作为部落之长的公刘,而且也写了民众,写了公刘与民众之间齐心协力、患难与共的关系。诗云:“思辑用光。”又云:“既庶既繁,既顺乃宣,而无永叹。”是说他们思想上团结一致,行动上紧紧相随,人人心情舒畅,没有一个在困难面前唉声叹气。“于时处处,于时庐旅,于时言言,于时语语”,诗人用了一组排比句,讴歌了人们在定居以后七嘴八舌、谈笑风生的生动场面。
看来在公刘的时代,似乎既有一定的组织纪律,也有一定的民主自由。诗云:“跄跄济济,俾筵俾几。既登乃依,乃造其曹。执豕于牢,酌之用匏。食之饮之,君之宗之。”在欢庆的宴会上,人们依次入座,共享丰盛的酒肴。在酒足饭饱之际,人们共同推举首领,这中间似可窥见先民政治生活的一个缩影。
此诗的特点是在行动中展示当时的社会风貌,在具体场景中刻画人物形象。无论是“弓矢斯张,干戈戚扬”的行进行列,无论是“既溥既长,既景乃冈,相其阴阳”的勘察情景,都将人与景结合起来描写,因而景中有人,栩栩如生。微感不足的是写勘察的地方较多,二、三、五、六四节虽各有侧重,然重复之处亦在所难免。这大概是由于当时部落的生活还比较单纯,其他无甚可写所致。然而在那个时代能有这样的史诗,确也难能可贵。
通观《大雅·假乐》一诗,除了对周王无以复加的赞美之外,也深蕴着殷切的希望。
全诗仅四章,表现了周朝宗室,特别是急切希望振兴周王朝的中兴大臣对一个年轻君主的深厚感情和殷切期望。“假(嘉)乐”点出诗的主题或用途。“显显令德”,开门见山地赞扬了受冠礼者的德行品格。以下称赞他能尊民意顺民心,皇天授命,赐以福禄。这一章看似平实,但在当时周王朝内忧外患摇摇欲坠的情况下,表达对宣王的无限期待和信赖,实言近而旨远,语浅而情深。第二章顺势而下,承上歌颂宣王德荫子孙,受禄千亿,落笔于他能“不愆不忘”,一丝不苟地遵循文、武、成、康的典章制度,能够听从大臣们的建议劝谏。这些话里包含着极其深刻的教训:夷王、厉王因为违背了这两点使宗周几乎灭亡,其代价不可谓不大。因为此诗是举行冠礼的仪礼用诗,有着它现实的要求,故而第三章便转锋回笔,热烈地歌颂年轻的宣王有着美好的仪容、高尚的品德,能“受福无疆”成为天下臣民、四方诸侯的“纲纪”。末章紧接前文之辞,以写实的手笔勾勒了行冠礼的活动场景。宣王礼待诸侯,宴饮群臣,其情融融,其意洽洽。“百辟卿士”没有一个不爱戴他、不亲近他的。“不解于位,民之攸墍”。使国民能安居乐业,不再流离失所,这就是对一个明君的最主要的要求。短短的一首诗,围绕着“德、章、纲、位”赞美了年轻有为,能为天下纲纪的宣王,于有限的词句内包容了无限的真情,美溢于辞,其味无穷。
过去不少学者认为这首诗“无非奉上美诗”,“近谀”、“全篇捧场,毫无足观”,似未能弄清诗的主旨和特定的创作背景。
此诗是《大雅·生民之什》的第四篇。关于此诗的主旨,《毛诗序》在解《生民之什》的第一篇《大雅·生民》为“尊祖也”,解第二篇《大雅·行苇》为“忠厚也”,解第三篇《大雅·既醉》为“大平也”之后,解此篇为“守成也”,云:“大平之君子能持盈守成,神祇祖考安乐之也。”
此诗分五章,,每章四句,除每章的第二句为六言外,其余均为四言句。其结构有如音乐中的装饰变奏曲:将一个结构完整的主题进行一系列的变奏,而保持主题的旋律。就诗而言,此歌主题旋律便是:野鸭沙鸥在水泽畔欢快地嬉戏觅食,公尸来到宗庙接受宾尸之礼就像野鸭沙鸥自得其所那样恬适愉悦,人们答谢公尸,献给公尸的酒清醇甘甜,献给公尸的食香酥鲜美,希望公尸沟通献祭的人们与受祭的神灵,并祈求神灵赐福。
此诗首句的“在泾”“在沙”“在渚”“在潨”“在亹”,其实都是在水边。《郑笺》分别解释为“水鸟而居水中,犹人为公尸之在宗庙也,故以喻焉”,“水鸟以居水中为常,今出在水旁,喻祭四方百物之尸也”,“水中之有渚,犹平地之有丘也,喻祭地之尸也”,“潨,水外之高者也,有瘗埋之象,喻祭社稷山川之尸”,“亹之言门也,燕七祀之尸于门户之外,故以喻焉”,虽对每章以“凫鹥”起兴而带有比意看得很透,但却误将装饰变奏看作主题变奏,其说不免穿凿附会。每章的章首比兴,只是喻公尸在适合他所呆的地方接受宾尸之礼而已,用词的变换,只是音节上的修饰,别无深意。以下写酒之美,用了“清”“多”“湑”“欣欣”等词,写肴之美,用了“馨”“嘉”“芬芬”等词,从不同角度强化祭品的品质优良,借物寄意,由物见人,充分显示出主人宴请的虔诚。正因为主人虔诚,所以公尸也显得特别高兴,诗中反覆渲染公尸“来燕来宁”“来燕来宜”“来燕来处”“来燕来宗”“来止熏熏”,正说明了这一点,语异而义同,多次装饰变奏更突出了主旋律。因为公尸高兴,神灵也会不断降福给主人,这就是诗中反覆强调的“福禄来成”“福禄来为”“福禄来下”“福禄攸降”“福禄来崇”。只有诗的末句“无有后艰”,虽是祝词,却提出了预防灾害祸殃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前引《毛诗序》“大平之君子能持盈守成,神祇祖考安乐之也”的发挥倒是值得注意的。居安必须思危,这一点至今能给人以很大的启发。
此诗通篇都是祝福词。全诗以“既”字领起,用的虽是赋法,但并不平直,相反,其突兀的笔致深堪咀嚼。而“既醉以酒”,表明神主已享受了祭品;“既饱以德”,表明神主已感受到主祭者周王的一片诚心,更为下文祝官代表神主致辞祝福作了充分的铺垫。享受了主祭者献上的丰盛的美酒佳肴,对他的拳拳之意不能无动于衷。因此,神主愿意赐给献祭人各种福分,自然是顺理成章之事。
诗的前两章,讲的都是享受了酒食祭品的神主的心满意足之情,他深感主祭者礼数周到,便预祝他万年长寿,能永远获得神所赐的幸福光明。而第三章末二句“令终有俶,公尸嘉告”,直接点出公尸,说明下文均为神主具体的祝福之辞,诚如陈子展所云,“为一篇承上启下之关键”。如果把此诗比为一篇小说,则前两章用的是第一人称叙述法,而后五章用的是第三人称叙述法,第三章则是两者的过渡。“其告维何”“其类维何”“其胤维何”“其仆维何”云云,等于现代汉语“他的……是什么?他的……是……”这样的结构。这五章中,除第三章是答谢献祭人的隆重礼节外,其余四章都是祝福的具体内容。从尽孝、治家、多仆几个方面娓娓道来,显出神意之确凿。诗的中心词不外“德”“福”二字,主祭者周王有德行,他的献祭充分体现了他的德行,因此神就必然要降福于他。而神主所宣布的将赐之福,在诗中主要是属于家庭方面而不是属于军国方面的,颇显示出此诗颂祷的倾向性,对一般读者来说这似乎也更有亲切感。
从诗的艺术手法看,善于运用半顶针修辞格是此篇的一个特色。《诗经》中运用顶针修辞手法屡见不鲜,但像此篇这样上文尾句与下文起句相互绾结,而重复只在上句的末一字与下句的第二字那样的修辞方法(姑称之为半顶针修辞),却是并不多见的。其实,接第三章“公尸嘉告”句的第四章“其告维何”句、接第五章“永锡尔类”句的第六章“其类维何”句、接第六章“永锡祚胤”句的第七章“其胤维何”句、接第七章“景命有仆”句的第八章“其仆维何”句,若改为“嘉告维何”“尔类维何”“祚胤维何”“有仆维何”,也完全可以,这样各章之间便以纯粹的顶针格相贯连。但此篇的作者却蹊径别出,不取上下章衔接文字完全重复的纯顶针格,而仍收“蝉联而下,次序分明”(方玉润《诗经原始》)之效,并别具曲折灵动之势,实在令人拍案叫绝。这章与章的半顶针衔接又与各章章内的纯顶针修辞(如“高朗令终”与“令终有俶”、“朋友攸摄”与“摄以威仪”、“君子有孝子”与“孝子不匮”)连成一片,产生了如“大珠小珠落玉盘”之效。由此可见,颂诗的表现力也相当强。
此诗分章,各家之说不同。毛诗分七章,第一、二章每章六句,第三至第七章每章四句;郑玄笺分八章,每章四句;朱熹《诗集传》分四章,每章八句。
第一章先从路旁芦苇起兴。芦苇初放新芽,柔嫩润泽,使人不忍心听任牛羊去践踏它。仁者之心,施及草木,那么兄弟骨肉之间的相亲相爱,更是天经地义的了。这就使得这首描写家族宴会的诗,一开始就洋溢着融洽欢乐的气氛。
第二章正面描写宴会。先写摆筵、设席、授几,侍者忙忙碌碌,场面极其盛大。次写主人献酒,客人回敬,洗杯捧盏,极尽殷勤。再写菜肴丰盛,美味无比。“醓”、“醢”、“脾”、“臄”云云,可考见古代食物的品种搭配,“燔”、“炙”云云,也可见早期烹调方法的特征。最后写唱歌击鼓,气氛热烈。
第三章写比射,为宴会上一项重要活动。和第二章的多方铺排、节奏舒缓不同,这一章对比射过程作了两次描绘,节奏显得明快。两次描绘都是先写开弓,次写搭箭,再写一发中的,但所用词句有所变化。场面描绘之后写主人“序宾以贤”、“序宾以不侮”,表明主人对胜利者固然优礼有加,对失利者也毫不怠慢,这就使得与会者心情都很舒畅。
第四章仍是写宴会,重在表明对长者的尊敬之意。先写主人满斟美酒,以敬长者,再写主人祝福长者长命百岁,中间插以长者老态龙钟、侍者小心搀扶的描绘,显得灵动而不板滞。
此篇表现了周代贵族家宴的盛况,体现了从古至今中华民族和睦友爱、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诗写宴会、比射,既有大的场面描绘,又有小的细节点染,转换自然,层次清晰。修辞手法丰富多采,有叠字,如形容苇叶之润泽,则用“泥泥”,形容兄弟之亲热,则用“戚戚”,贴切生动;有排比,如“敦弓既坚,四鍭既钧,舍矢既均”,显得极有气势。这些对于增强诗的艺术效果,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中国传统诗歌源远流长,但以叙事为主的史诗却一向不发达,因此《诗经》中为数不多的几篇具有史诗性质的作品,便受到今人的充分关注。《大雅·生民》就是这样的作品。
此诗带有浓重的传说成分,而对农业生产的详细描写,也反映出当时农业已同畜牧业分离而完成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事实。
诗共八章,每章或十句或八句,按十字句章与八字句章前后交替的方式构成全篇,除首尾两章外,各章皆以“诞”字领起,格式严谨。从表现手法上看,它纯用赋法,不假比兴,叙述生动详明,纪实性很强。然而从它的内容看,尽管后面几章写后稷从事农业生产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却仍不能脱去前面几章写后稷的身世所显出的神奇荒幻气氛,这无形中也使其艺术魅力大大增强。
诗的第一章写姜嫄神奇的受孕。这章最关键的一句话是“履帝武敏歆”,对这句话的解释众说纷纭,历来是笺注《诗经》的学者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毛传把这句话纳入古代的高禖(古代帝王为求子所祀的禖神)祭祀仪式中去解释,云:“后稷之母(姜嫄)配高辛氏帝(帝喾)焉。……古者必立郊禖焉,玄鸟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郊禖,天子亲往,后妃率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dú),授以弓矢于郊禖之前。”也就是说高辛氏之帝率领其妃姜嫄向生殖之神高禖祈子,姜嫄踏着高辛氏的足印,亦步亦趋,施行了一道传统仪式,便感觉怀了孕,求子而得子。唐代孔颖达的疏也执此说。但汉代郑玄的笺与毛传之说不同,他主张姜嫄是踩了天帝的足迹而怀孕生子的。云:“姜嫄之生后稷如何乎?乃禋祀上帝于郊禖,以祓除其无子之疾,而得其福也。帝,上帝也;敏,拇也。……祀郊禖之时,时则有大神之迹,姜嫄履之,足不能满履其拇指之处,心体歆歆然,其左右所止住,如有人道感己者也。于是遂有身。”这样的解释表明君王的神圣裔传来自天帝,是一个神话。然在后世,郑玄的解释遭到了王充、洪迈、王夫之等人的否定。现代学者闻一多对这一问题写有《姜嫄履大人迹考》专文,认为这则神话反映的事实真相,“只是耕时与人野合而有身,后人讳言野合,则曰履人之迹,更欲神异其事,乃曰履帝迹耳”。他采纳了毛传关于高禖仪式的说法,并对之作了文化人类学的解释:“上云禋祀,下云履迹,是履迹乃祭祀仪式之一部分,疑即一种象征的舞蹈。所谓‘帝’,实即代表上帝之神尸。神尸舞于前,姜嫄尾随其后,践神尸之迹而舞,其事可乐,故曰‘履帝武敏歆’,犹言与尸伴舞而心甚悦喜也。‘攸介攸止’,‘介’,林义光读为‘愒(qí)’,息也,至确。盖舞毕而相携止息于幽闭之处,因而有孕也。”闻一多的见解是可取的。还有两点:一、足迹无非是种象征,因此像王夫之等人那样力图在虚幻和事实之间架桥似乎是徒劳的。二、象征的意义是通过仪式的摹仿来完成的,舞蹈之类都是摹仿仪式,而语言本身也可以完成象征的意义,如最初起源于祭仪的颂诗;正是由于语言的这种表现能力的扩张,神话才超越了现实,诗歌乃具有神奇的魅力。
诗的第二章、第三章写后稷的诞生与屡弃不死的灵异。后稷名弃,据《史记·周本纪》的解释,正是因为他在婴幼时曾屡遭遗弃,才得此名。此篇对他三次遭弃又三次获救的经过情形叙述十分细致。第一次,后稷被扔在小巷里,结果是牛羊跑来用乳汁喂养了他。第二次,后稷被扔进了大树林,结果正巧有樵夫来砍柴,将他救出。第三次后稷被扔在了寒冰之上,结果天上飞来只大鸟,用温暖的羽翼覆盖他温暖他。初生的婴儿经历了如此大的磨难,终于哇哇哭出了声,声音洪亮有力,回荡在整条大路上,预示着他将来会创造辉煌的业绩。那么,对于后稷遭弃这一弃子之谜,历代经史学家有许多解释。贱弃说在鲁诗中就已产生,刘向《列女传》和郑玄笺都执此说。另一较早的说法是遗腹说,首先由马融提出。此后,苏洵持难产说,朱熹持易生说,王夫之持避乱说,臧琳持早产说,胡承珙持速孕说。另外又有晚生说、怪胎说、不哭说、假死说、阴谋说等等。近世学者则多从民俗学角度出发,各倡轻男说、杀长说、宜弟说、触忌说、犯禁说等。英雄幼时蒙难是世界性的传说故事母题,一连串的被弃与获救实际上是仪式性的行为。古代各民族中常有通过弃置而对初生婴儿体质作考验或磨练的习俗,这种做法名为“暴露法”(Infantexposure),弃子传说则是这种习俗遗迹的反映,弃子神话正是为了说明一个民族的建国始祖的神圣性而创造的,诞生是担负神圣使命的英雄(具有神性)最初所必经的通过仪式,他必须在生命开始时便接受这一考验。而所有的弃子神话传说都有这么一个原型模式:一、婴幼期被遗弃;二、被援救并成长为杰出人物;三、被弃和获救都有神奇灵异性。此诗第三章中的弃子故事,自然也不例外。这一章除了叙事神奇外,笔法也可圈可点,对此前人也有所会心,孙鑛说:“不说人收,却只说鸟去,固蕴藉有致。”俞樾说:“初不言其弃之由,而卒曰‘后稷呱矣’,盖设其文于前,而著其义于后,此正古人文字之奇。”(均见陈子展《诗经直解》引)
诗的第四至第六章写后稷有开发农业生产技术的特殊禀赋,他自幼就表现出这种超卓不凡的才能,他因有功于农业而受封于邰,他种的农作物品种多、产量高、质量好,丰收之后便创立祀典。这几章包含了丰富的上古农业生产史料,其中讲到的农作物有荏菽、麻、麦子、瓜、秬、秠、麇、芑等。对植物生长周期的观察也很细致,发芽、出苗、抽穗、结实,一一都有描述。而对除杂草和播良种的重视,尤其引人注意。这说明汉民族已经开始成为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民族。甲骨文中,“周”字写作“田(四格中各有一点)”,田是田地,四点像田中密植的农作物,可见汉民族的命名是与农业密切相关的。据史载,弃因善于经营农业,被帝尧举为农师,帝舜时他又被封到邰地。弃号后稷,后是君王的意思,稷则是一种著名的农作物名。周人以稷为始祖,以稷为谷神,以社稷并称作为国家的象征,这一切都表明汉民族与稷这种农作物的紧密联系。那么对于稷具体究竟是哪一种谷物的问题,唐宋人多以为稷即穄,是黍的一种,清代经学家、小学家则普遍认为就是高粱,这几乎已成定论。今人又有新说,认为它是禾的别名,也就是粟,去种皮则称小米。这几章修辞手法的多样化,使本来容易显得枯燥乏味的内容也变得跌宕有致,不流于率易。修辞格有叠字、排比等,以高密度的使用率见其特色,尤以“实……实……”格式的五句连用,最富表现力。
诗的最后两章,承第五章末句“以归肇祀”而来,写后稷祭祀天神,祈求上天永远赐福,而上天感念其德行业绩,不断保佑他并将福泽延及到他的子子孙孙。诗中所述的祭祀场面很值得注意,它着重描写粮食祭品而没有提到酒(虽然也是用粮食制成),这大约也表明后稷所处的尧舜时代酒还没有发明吧。据《战国策·魏策》记载:“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则中国酒的发明在夏代,此诗的叙述当可作为一个重要的旁证。而烧香蒿和动物油脂这一细节,恐怕也是后稷所创祀典的特殊之处。“上帝居歆”云云,则反映出当时可能有人扮的神尸来享用祭品,可供研究上古礼制参考。全诗末尾的感叹之词,是称道后稷开创祭祀之仪得使天帝永远佑护汉民族,正因后稷创业成功才使他有丰硕的成果可以作为祭享的供品,一结赞颂的对象仍落实在后稷身上,而他确也是当之无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