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小雅》中篇幅之长仅次于《小雅·正月》和《小雅·楚茨》的一首诗。此诗章法结构非常严谨。这不仅是指它全部五章每章均十四句,且都是标准的四字句;更是指它章节之间内在组织上的精妙。诗内容大致可分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两章写合乎礼制的酒宴,第二部分两章写违背礼制的酒宴,两者同以“宾之初筵”一句起头,而所描述的喝酒场面却大相径庭,暴露出理想状态与现实境况的尖锐矛盾。第三部分为末章,是总结性的言辞,连用“不”、“勿”、“无”、“匪”、“矧敢”等表示否定义的词集中凸现否定意蕴。各部分之间起承转合脉络极其分明。第二个印象是诗人的写作技巧非常高明。诗人之意实在“刺”,前两章却用“美”为“刺”作映衬,使丑恶的事物在与美好的事物的对比中更显出其丑恶,欲抑先扬,跌宕有致。而诗人的“刺”即使是在最重要的第三、第四两章中,也并不剑拔弩张,疾言厉色,只是反覆直陈醉酒之态以为警诫,除了烂醉后手舞足蹈的姿势不惜重言之以外,“载号载呶”、“乱我笾豆”、“侧弁之俄”写醉汉吵吵嚷嚷、弄乱东西、衣冠不正,也都抓住了特征。并且,诗人还善于通过“既醉而出,并受其福”之类的委婉语、“由醉之言,俾出童羖”之类的戏谑语,来作“绵里针”式的点染。借形象说话,实招就是高招。当然,并不是说此诗没有正面的说理成分,末章就主要是说理,但毕竟使读者对酗酒的害处深感悚惕的还是那些描写醉态的句子。
诗人技巧上的高明之处,在具体的修辞上,也得到充分的表现,除了消极修辞外,积极修辞更是丰富多彩。“左右秩秩”、“举醻逸逸”、“温温其恭”、“威仪反反”、“威仪幡幡”、“屡舞仙仙”、“威仪抑抑”、“威仪怭怭”、“屡舞僛僛”、“屡舞傞傞”,这是叠字修辞格的运用,频度之高,在整部《诗经》中似乎也不多见,那种奇佳的摹态效果,令人叹服。“笾豆有楚,肴核维旅”、“既立之监,又佐之史”,则是非常标准的对偶修辞格。“宾之初筵”、“其未醉止”、“曰既醉止”、“是曰既醉”等句都同章或隔章、邻章重复一次,是重复修辞格,而由其重复所产生的效应则不同。如上文所说“宾之初筵”的重复意在引出对比。但“其未醉止”、“曰既醉止”的重复,则既与从“威仪反反”、“威仪幡幡”到“威仪抑抑”、“威仪怭怭”的递进紧扣,又有“其未醉止”一组重复与“曰既醉止”一组重复的两层对比,从中更可见出结构的精整。而“是曰既醉”的隔章重复,所起作用是将第三、第四这最重要的两章直接串联起来。还有一种《诗经》中经常出现的修辞格——顶针,此诗也有两例,即“以洽百礼”之后接以“百礼即至”,“子孙其湛”之后接以“其湛曰乐”。这两个顶针修辞在同章中仅隔两句,相距很近,也是诗人为加重语气而作的刻意安排。另外,“钟鼓既设,举醻逸逸;大侯既抗,弓矢斯张;射夫既同,献尔发功”,这一段又是排比句,且两句一换韵,有很强的节奏感。
这是《小雅》中一首著名的谴责诗,讽刺统治者听信谗言,斥责谗人害人祸国。它的鲜明特色是借物取喻形象生动,劝说斥责感情痛切。
首先,把专进谗言的人比作苍蝇,这是十分贴切的。苍蝇作为一种令人厌恶的昆虫,具有追臭逐腐、散播病菌、嗡嗡乱叫等习性,而这些习性与人间专找缝隙进谗言害人者如出一辙。因此用苍蝇来喻指进谗者,这本身已是一个极大的成功;更遑论此诗三章均以“营营青蝇”取喻起兴,把它四处飞舞、不停播乱的特性表现得淋漓尽致。所以这三章前两句仅以更换末一字的形式重复出现,似拙实巧,令人不由对苍蝇产生一种挥之不去的厌恶感。“樊”“棘”“榛”三字一义,其实都指篱笆而言,但每一次变化,又不仅仅是单纯的同义反覆,而是隐含了对苍蝇见缝就叮、不弃不舍的深刻揭露。
其次,这三章诗的后两句也逐章递进,层层见意。第一章是规劝正人君子不要去听信谗言,语言直白如话,是全诗的作旨。第二章列出谗言的第一个危害,那就是搅乱四邻各国间的关系,即所谓祸国殃民。第三章指出谗言的第二个危害,那就是挑拨人际关系,使朋友知己互生嫌隙,反目成仇。而这两种祸害,全在于“谗人罔极”,即进谗者为人处世没有一定的准则,阳奉阴违有之,出尔反尔有之,翻云覆雨、颠倒黑白亦有之。
所以从全诗来看,它的特点既包括取喻确切传神,同时也包括对谗言的危害和根源的深刻揭示。而两者相辅相成,共同使“无信谗言”的规劝和警示显得充分有力,从而大大增强了诗的讽刺、谴责的力度。
这首诗的主题,影响较大者有二说。《毛诗序》云:“《车舝》,大夫刺幽王也。褒姒嫉妒,无道并进,谗巧败国,德泽不加于民。周人思得贤女以配君子,故作是诗也。”邹肇敏驳之云:“思得娈女以间其宠,则是张仪倾郑袖,陈平绐阏氏之计耳。以嬖易嬖,其何能淑?且赋《白华》者安在?岂真以不贤见黜?诗不讽王复故后,而讽以别选新昏,无论艳妻骄扇,宠不再移,其为倍义而伤教,亦已甚矣。”(姚际恒《诗经通义》引)邹氏的批评可谓激切有力。但自《楚茨》到此篇共十篇,《诗序》皆以为刺幽王,恐怕也是有所本的。《诗序》之意,不过以为此篇亦《关雎》歌后妃之德之类,为借古讽今之作。邹氏抓住“周人思得贤女以配君子”一句大作文章,也非通达之论。朱熹《诗集传》则说:“此宴乐新昏之诗。”方玉润《诗经原始》以道学家之眼光,驳朱熹之说曰:“夫乐新昏,则德音燕誉无非贤淑,而高山景行,亦属闺门。试思女子无仪是式,而何德音之可誉?闺门以贞静是修,更何仰止之堪思?”方氏以当时的价值观规范数千年前人们的思想感情,故扞格难入。诚哉,知人论世之难也。然则朱熹之说,确为不刊之论,所以今人多从之。
全诗五章,皆以男子的口吻写娶妻途中的喜乐及对佳偶的思慕之情。首章写娶妻启程。诗从娶亲的车声中开始。随着“间关”的车声,朝思暮想的少女就出嫁了。这其中流露出诗人积蓄已久的欣喜若狂之情。然而诗人又天真地声明:“匪饥匪渴,德音来括。”高兴的原因绝非因为性爱的饥渴即将满足,而是对女子美德的崇慕,真可谓好德胜于好色了。这当然是恋人“此地无银三百两”而已,所以下文又禁不住一往情深地说:“虽无好友,式燕且喜。”次章写婚车越过平林。由林莽中成双成对的野鸡,想到了车中的“硕女”,再加上她美好的教养和品德,更使诗人情怀激荡,信誓旦旦:“式燕且誉,好尔无射”,我爱你终生不渝!第三章继续是男子对女子情真意切的倾诉:我家虽没有美酒佳肴,我也没有崇高的品德,但却有一颗与你相亲相爱的心。这些朴实无华的语言,冲口而出,感人至深。第四章写婚车进入高山。这里有茂盛的柞树。“陟彼高冈,析其柞薪。析其柞薪,其叶湑兮。”“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这是当时的谚语,所以诗人由“析薪”想到了娶妻。而柔嫩鲜艳的绿叶,是美丽可爱新妇的最好比喻;由《卫风·氓》“桑之未落,其叶沃若”一句,可以确信“其叶湑兮”是写新妇的光彩照人的。这里诗人融咏物与比兴为一体,巧妙地表现了对新妇的喜爱。最后两句更是直抒情怀:“鲜我觏尔,我心写兮。”意思是说:今天和你结为伴侣,我心里真是舒服极了。尾章写婚车越过高山,进入大路。诗人仰望高山,远眺大路,面对佳偶,情满胸怀,诗句自肺腑流出:“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这是叙事、写景,但更多的则是比喻。新妇那美丽的形体和坚贞的德行,正像高山大路一样令人敬仰和向往。诗句意蕴丰厚,气宇轩昂,因而成为表达一种仰慕之情的最好意象,遂成千古名句。接下两句“四牡騑騑,六辔如琴“,不仅与首章“间关”二句相呼应,形成回环之势,而且那如琴弦的六辔更是包含着诗人对婚后美好和谐生活的丰富想像。最后两句,又直抒胸臆,情结全篇。
这首诗在艺术上的主要特色,首先是结构上的跌宕。方玉润说:“前后两章实赋,一往迎,一归来。二、四两章皆写思慕之怀,却用兴体。中间忽易流利之笔,三层反跌作势,全诗章法皆灵。”(同上)其次是抒情手法的多样,或直诉情怀,一泻方快;或以景写情,亦景亦情;或比兴烘托,意境全出。总之,它是《雅》诗中优秀的抒情诗篇。
此诗以赴宴者的口气写成,不仅描写了宴席的丰盛,也写出了贵族间彼此依附的关系,在表面热闹的气氛中,笼罩着一种悲观失望、及时行乐的情绪。这正是西周末年国家政治和奴隶主贵族走向衰亡的表现。
全诗三章,每章开端都写贵族们一个个戴着华贵的圆顶皮帽赴宴。一、二章中的“实维伊何”、“实维何期”,用了设问句,提人警醒,渲染了宴会前的盛况和气氛,而且表现了赴宴者精心打扮、兴高采烈的心情。第三章改用“实维在首”,写出贵族打扮起来后自我欣赏、顾影陶醉的情态。接下来,写宴会的丰盛:“尔酒既旨,尔肴既嘉”、“尔酒既旨,尔肴既时”、“尔酒既旨,尔肴既阜”,三章中只各变了一个字,反覆陈述美酒佳肴的醇香、丰盛。然后是赴宴者对同主人亲密关系的陈述,对主人的赞扬、奉承、讨好:来的都是兄弟、甥舅,根本没有外人;主人是松柏一样的高树大枝,而自已只是攀附其上的蔓生植物;没有见到主人时心里是如何的忧愁不安,见到主人后心里是如何的欢欣异常。有人说,第二章结末的“庶几有臧”还包含有希望得到厚赐之意,那么贵族们的庸俗厚颜更表露了出来。前文所谓“未见君子,忧心弈弈;既见君子,庶几说怿”,其真实含义,很值得回味。第三章“如彼雨雪,先集维霰”后,不再是前两章内容的重复。他们由今日的欢聚,想到了日后的结局。他们觉得人生如霰似雪,不知何时就会消亡。在暂时的欢乐中,不自禁地流露出一种黯淡低落的情绪。表现出一种及时行乐、消极颓废的心态,充满悲观丧气的音调。从这首诗来看,由于社会的动乱,他们虽然饮酒作乐,但仍感到自己命运的岌岌可危、朝不保夕,正表露出所谓末世之音。
有学者认为这首诗与《雅》诗中的某些揭露贵族腐朽和社会弊端的讽谕诗并不是一回事。所谓讽谕诗,乃是有政治远见和正义感的贵族文人,对社会问题所作的有意揭露,是感时抒愤之作。而这首诗却是一首沉湎于享乐生活的宴饮作乐之歌。所以,朱熹所谓“燕兄弟亲戚之诗”,是此诗作者之本义;而《诗序》的讽刺之说,则是读者所感受领悟到的诗义。作者未必然,读者未必不然,诗的形象所蕴含的意义,确乎大于作诗者的主观思想。这首诗在艺术技巧上也有一定的特点。如诗的开头,三章皆用问答句来表达。三章中间为了强调与主人关系的密切,采用了反问句式。从而使诗歌在表现上较为灵活,加深了读者的印象。另外,诗中还用了女萝攀缘松柏、人生短暂如雪如霰等比喻,增加了形象性。
此诗前二章以鸳鸯起兴,后二章以马起兴。鸳鸯是成双成对的鸟,马和亲迎之礼有关,故可以认为这是一首同婚姻有关的诗歌。前二章赞美男女双方才貌匹配,爱情忠贞;后二章祝福其生活富足美满。
此诗一、二章以鸳鸯匹鸟兴夫妇爱慕之情。两章描绘了一对五彩缤纷的鸳鸯,拍动着羽毛绚丽的翅膀,双双飞翔在辽阔的天空,雌雄相伴,两情相依,情有独钟,心有所许,多么美妙的时刻,多么美好的图画!在遭到捕猎的危险时刻,仍然成双成对,忠贞不渝,并不是大难临头各自飞。从同甘到共苦两种境遇的转变,进一步展现了鸳鸯高洁的品格,挖掘了鸳鸯的典型的独特的禀性,较好地运用了象征的艺术手法,为后面对人物的抒写做了充分的准备。在第二章中,诗人抓住鸳鸯小憩时的一个细节,描摹入微,观察至细。在芳草萋萋的小坝上,一对鸳鸯相依相偎,红艳的嘴巴插入左边的翅膀,闭目养神,恬静悠闲,如一幅明丽淡雅的江南水墨风景图,满含着对美好生活的深深眷恋与无限追求。这二章一动一静,描摹毕肖,既是对今后婚姻生活的象征性写照,也是对婚姻的主观要求和美好希望。生活之中,欢乐与痛苦必然并存,既有甜蜜的欣悦,也有凄苦的哀愁,但只要双方心心相印、相濡以沫,苦乐之中就都有幸福在,即无所畏惧。诗人以鸳鸯比喻夫妻,贴切自然,易于引起欣赏者的共鸣,其形象逐渐积淀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种原型,为后世所普遍接受。
诗的第三、四章以摧秣乘马,兴结婚亲迎之礼,充满了对婚后生活的美好憧憬。抓住迎亲所用的厩中肥马这一典型细节,引发人对婚礼情景的丰富联想:隆重、热烈、喜庆;并且厩有肥马也反映着生活的富足。这都含蓄地暗示了婚姻美好的客观条件:男女般配,郎才女貌,感情专一,家产丰裕;反映了诗人的婚姻价值观念,也是对理想人生、美好人生的由衷礼赞。
这是一首乐歌。首两章均以“交交桑扈”起兴,这是《诗经》作品常见的一种表现手法。它的作用在于以一种浅近的自然物象,引出全诗所要记叙的事件或抒发的感情。在起兴的物象和表达的内容之间尽管没有什么必然的直接联系,但两者往往会在某一方面具有内在的通融性,从而使人在不可言传中获得联想和意会的妙趣。如这首诗起兴中欢然鸣叫的青雀,光彩明亮的羽毛,就为以下陈述宴饮营造了一种明快欢乐的气氛,仿佛自然界的青雀与宴饮者之间存在着一种相互作用的心理感应。这种表现手法的运用,大大加强了作品的生动性。
从内容来看,这首助兴的劝饮乐歌还真有点政治色彩。它上来便指出君子的快乐,是来自上天所赐的福禄;接着又强调君子也就是与会诸侯对于国家的重要性。前两章的述写在先扬中已暗伏后抑的因素,所以后两章即在此基础上向与饮者提出“不戢不难”和“彼交匪敖”的要求。应该说这种劝说是很尖锐也很严厉的,但由于前面“之屏之翰,百辟为宪”的铺垫,和后面“万福来求”的激励,使之显得从容不迫、合情合理,所以也就更具有理性和感情的说服力。
“兕觥其觩,旨酒思柔”两句,其表面作用是点出饮酒,在全诗中立一基点,据此可认为它是周王宴饮诸侯时所奏的乐歌;但在第四章的前面,它的特殊地位又对以下的“匪敖”,起着一种隐喻的暗示。它似乎是在告诉人们:正和性柔能使酒美一样,人不傲才能福禄不断。这种隐喻,是很有深意的。
全诗共四章,每章六句。诗前三章是结构相似的重调,每章的前两句写花起兴,从“其叶湑兮”到“芸其黄矣”再到“或黄或白”,将花繁叶茂的盛景充分地表露出来,也由此烘托出抒情主人公心中的无比欢娱。
在首章,诗人并没有详写“我”所遇的“之子”的具体模样,而只写了自己的主观心理感受“我心写兮”,“是以有誉处兮”,心中烦忧尽泻,充满欢乐。为了说明“之子”使得“我”如此欢悦的原因,此诗第二章给“之子”一个特写镜头,这个镜头没有对准他的面部,也没有对准他的眼睛,而是对准其服饰:“维其有章矣。”这样的叙述中渗透着赞美之情,因为服饰之美在先秦时期是身份和地位的外在表现。至此,诗人仍觉不足,又将目光转向全景,在第三章写“之子”的车马之盛,“乘其四骆,六辔沃若”,十足风光,十分气派。如此一层一层推进,在形象的跳跃式叙述中显示出欢快的激情。
诗若就此打住,便显得情感过于浅直,而且缺少了雅诗中应有的那份平和与理性,于是诗第四章从节奏和用韵两方面都变得舒缓起来,“左之左之,君子宜之;右之右之,君子有之”,从左右两方面写君子无所不宜的品性和才能,有了这方面的歌唱,使得前面三章的赞美有了理性依据。“维其有之,是以似之”,两句总括全篇,赞美君子表里如一、德容兼美的风貌,以平和安详作结。
整首诗以花起兴,赞颂人物之美,节奏变化有致,结构收束得当,读来兴味盎然,且无阿谀之感,确是一首轻松欢快又不失稳当的雅诗。
此诗共三章。首章起笔雍容大方,“福彼洛矣,维水泱泱”,两句点明天子会诸侯讲武的地点,乃在周的东都——洛阳(今属河南)。且以洛水之既深且广,暗喻天子睿智圣明,亦如洛水之长流,深广有度。接着以“君子至止,福禄如茨”两句,表明天子之莅临洛水,会合诸侯,讲习武事,乃天子勤于大政的表现。昔人以“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左传·成公十三年》),天子能亲临戎政,御军服以起六师,故能“福禄如茨”,使天下皆受其赐。此章后两句“韎韐有奭,以作六师”,补足前意,“韎韐”为皮革制成的军事之服,意如今之皮蔽膝。“以作六师”,犹言发动六军讲习武事。明示天子此会的目的,在于习武练兵。故天子亲御戎服,以示其隆重。
二章旨在加深赞美。起二句同首章。“君子至止,鞸琫有珌”,鞸为剑鞘,琫珌分指剑鞘上下端之玉饰,表明天子讲武视师时,军容整肃,天子亲佩宝剑,剑鞘也装饰得非常堂皇,威仪崇隆。故而诗人以“君子万年,保其家室”,作欢呼性的赞颂。
三章句型基本上与二章相同,但意义有别。“君子至止,福禄既同”两句,既与首章之“福禄如茨”相应,兼以示天子在讲武检阅六师之后,赏赐有加,使与会的诸侯及军旅,皆能得到鼓励,众心归向,一片欢欣,紧接着在“君子万年,保其家邦”的欢呼声中,结束全诗。而“保其家邦”的意义,较之前章的“保其家室”,更进一层,深刻地表明此次讲习武事的主要目的。
全诗四章,其中第三章最重要也最精采,其他各章如众星之拱月,绿叶之衬花。第三章实写丰收,前二章起铺垫作用,末章是祭祀套话式的余波。
农业丰收不是从天而降神赐的。诗首章追叙了对春耕的高度重视与精心准备。起句“大田多稼”虽是平淡的直赋其事,然而画面雄阔,涵盖了下文春耕夏耘秋收种种繁复场景,为之提供了纵情挥写的大舞台,气势不凡。由此可窥见当时绝非是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而是井田制下的原始大生产耕作。第二句“既种既戒”,实是抓住了农业生产的“牛鼻子”,即选择良种与修缮农具。有了良种,播种的“百谷”才能“既庭且硕”;而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所以农奴以“覃耜”去犁田,才能收到事半功倍之效。“覃耜”只是“既戒”工作的举隅,其它可以想见。除了选种与修具外,还需有其他一系列次要的准备工作,诗用“既备乃事”一笔带过,笔墨精简,疏而不漏。用三个“既”字表示准备工作完成,干脆利落,要言不烦。末句冒出“曾孙是若”,好像很突兀,其实有非常紧密的内在联系。“曾孙”是当时政治、经济舞台的主角,也是此篇的核心人物,农奴一切卖力的活动都是为了顺应“曾孙”的欢心。春耕开局不错,最愉悦的人,当然是主角“曾孙”。这句客观上明确无误地展示了当时社会的主奴关系。从全篇看,第四章曾孙将出场巡视和主祭,这里先提一句作伏笔,也起到了贯通全篇血脉的作用,所谓着一子而满盘皆活。
次章追叙夏耘,即田间管理,主要写除杂草与去虫害。播种后倘让作物自生自灭,那秋收就很渺茫,因此必须加强管理,而且要贯穿百谷成长的全过程。“既方既皁,既坚既好。”四个“既”像电影中的慢镜头特写,将作物阶段性生长的典型画面作了逐步推进的忠实记录,很有农业科学性,不谙农事的人是很难如此简练精确表述的。而“不稂不莠”却是关键句,即除尽了稂莠,才使粮食长势旺盛,这是略去了种种艰辛劳动过程而提炼出来的重要经验。另一条经验是灭虫。百谷有螟螣蟊贼以及蝗虫等许多天敌,如果不加清除,“田稚”难保,也许会导致粮食颗粒无收。除虫的办法,主要用火攻。让害虫在“炎火”中葬生。由于虫害在一定程度上不像除草那样可以完全由人工加以控制,所以先民又搬出了被称作“田祖”的农神,祈求田祖的神灵将虫害去尽。虽然带有迷信色彩,反映了当时生产力的低下,但也表现了农夫们的迫切愿望。《诗经》中此处提到的除虫方法,后世继续奉行沿用,典型例子是唐代姚崇驱蝗。开元四年(716年),山东蝗虫大起,姚崇奏道:“《毛诗》云:‘秉彼蟊贼,以付炎火。’……蝗既解飞,夜必赴火。夜中设火,火边掘坑,且焚且瘗,除之可尽。”(《旧唐书·姚崇传》)于是遣使分道杀蝗,终于扑灭虫害,保住庄稼。这明显是受了《小雅·大田》诗的启发。
如果说上二章写的是尽人事,那么天时对于农业也至关重要,所以第三章前四句就写了风调雨顺情况。阴云弥漫,细雨绵绵,真是好雨知时节,“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公田、私田都有充沛雨水。外界景观与内心感受打成一片,农夫的喜悦在这四句中表现得淋漓尽致,从“公田”、“私田”的先后关系中,展现了社会矛盾缓和时期农夫们的忠悃厚道心情,在特定历史条件下,那是非常真率自然的。
三章其余五句写丰产丰收。若从正面写,谷穗金黄一片,农夫挥汗如雨干得热火朝天,肩挑车载沉甸甸,大囤小囤满满装,也可以写得沸沸扬扬,动人心目,但那毕竟是寻常蹊径,易于雷同俗套。此诗之妙在于侧写,在于烘托,在于细节描写,不写收,而写不收,从不收中反映丰收,构思之妙,令人拍案叫绝。你看,有长得欠壮实故意不割的,有割了来不及捆束的,有已捆束而来不及装载的,还有许多飘洒散落在各处的谷穗。这些镜头读者闭目想像一下,是丰收还是歉收,不言而喻。至于怎么个丰收法,那就由读者各自去驰骋想像。该实的地方却留下一片空白,让人自行补充,这才是炉火纯青的艺术妙谛。对于此点,历代论者均赞赏不已。
三章的末句“伊寡妇之利”,又使诗的意境得到升华。如果没有这末句,人们或会有疑问:大田里散落漏收那么多粮食,是不是农夫们偷懒和不珍惜呢?也或会作如是想。有了脱颖而出的此句,人们才恍然意识到农夫们故意不收割殆尽是有良苦用心的。为了让鳏寡孤独无依无靠者糊口活命,又免于他们沿街挨户乞讨的窘辱,农人有意留下一小部分丰收果实让他们自行去采拾,那种细腻熨贴,那种宅心仁厚,体现了中华民族自古有拯溺帮困的恻隐之心,那是一种宽广胸怀和崇高美德,至今读来仍令人感动不已。此诗中的“寡妇”,比之唐代杜荀鹤诗中写到兵荒马乱时世的“山中寡妇”那“时挑野菜和根煮,旋斫生柴带叶烧”的境况来,真是幸运多多。关于此句,还引发过一场怎样理解此诗主旨的论辩。《毛诗序》谓此诗“剌幽王也。言矜寡不能自存焉”。而朱熹《诗序辨说》则驳道:“此序专以‘寡妇之利’一句生说。”至于两者优劣,应当说,寡妇之拾穗,也确实反映了贫民生活的无保障,从侧面反映了社会的黑暗不公,说诗有“刺”的含意也并不太离谱。但从诗的整体意向而言,是“美”的成分居多,即赞美农夫通过辛勤劳动而喜得丰收。《毛序》以偏概全,朱子所驳也属平允。
田间劳动大军正在收割捆载,忙得不亦乐乎,田头有农官“田畯”在第一线指挥督察,后方有妇女孩子提筐来送饭食,整个画面一片繁忙热闹景象。这时最高统治者“曾孙”来了,其热气腾腾场面顿时达于沸点,至少从田畯的“至喜”表情上能让人领悟到这一点。第四章实写曾孙省敛,与首章春耕时“曾孙是若”相呼应。更与上篇《甫田》描写“省耕”时情景密合无间,是一模一样的四句。这大约是当时颂扬王权的套话吧。接着是曾孙祭祀田祖,祭祀四方神,牺牲粢盛恭敬祗奉,肃穆虔诚,为黎民为国祚祈福求佑。王权与神权互相依傍而彼此更为尊崇显赫,这大约也是曾孙省敛时所能做的最正儿八经的事吧。其实这都是歌功颂德的冠冕堂皇话,无甚精义,后世捧场诗文的层出不穷,其源头也可追溯到《诗经》上,正可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了。
此诗在艺术上造诣颇深。诗主要运用白描手法,为后世勾勒了一幅上古时代农业生产方面的民情风俗画卷。其中的人物,如农人、妇子、寡妇、田畯、曾孙,虽着墨无多,但各有各的身份动作,给人以真实感受。凡此均体现出诗作的艺术魅力,给人无穷回味。
这首诗可分四章。第一章首述大田农事。这是一片广袤肥沃的农田,每年都能收获上万担米粮。靠着储存在仓内的谷物,养活了世世代代在这片土地上辛勤劳作的农人,并取得了自古以来年复一年的好收成。这天土地的拥有者兴致勃勃地来到南亩巡视,只见那里的农人有的在锄草,有的在为禾苗培土,田里的小米和高粱已密密麻麻地长满了。他心里一高兴,眼前仿佛出现了庄稼成熟后由田官献上时的情景。这一章铺述事实,在整首乐歌中为以下几章的展开祭祀作铺垫。
第二章即写为了祈盼丰收,虔诚地举行了祭神仪式。周王派人取来祭祀用的碗盆,恭恭敬敬地装上了精选的谷物,又让人供上肥美的牛羊,开始了对土地神和四方神的隆重祭祀。农人们也因田里的庄稼长得异常的好,个个喜笑颜开地弹起了琴瑟,敲起了鼓,共同迎接农神的光临。大家都在心中默默地祈祷:但求上天普降甘霖,使地里的庄稼能得到丰厚的收获,让男男女女丰衣足食。从这章的描写中,可以想见远古时代的先民,对于土地是怀着怎样一种崇敬的心情;而那种古老的祭祀仪式,也反映出当时民风的粗犷和热烈。
第三章进一步写主祭者,也就是周王在仪式之后的亲自督耕。和他一起来到田间的,还有他的妻子儿女。他们为辛勤劳作的农人带来了亲手做的饭菜。正在地里察看的田官见了欣喜异常,连忙叫来身边的农人,一起来尝尝饭菜的滋味。周王这时望着眼前丰收在望的景象,脸上也露出了舒心的微笑,不断称赞农人的辛劳勤勉。与前章相比,这章的内容颇有生活气息;周王的馌田,亦为后来历代帝王劝农所效法,被称为德政。
末章则专记丰收景象及对周王的美好祝愿。到了收获的季节,地里的庄稼果然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大丰收。不但场院上的粮食堆积如屋,而且仓中的谷物也装得满满的,就像一座座小山冈。于是农人们为赶造粮仓和车辆而奔走忙碌,大家都在为丰收而庆贺,心中感激神灵的赐福,祝愿周王万寿无疆。这一章的特点是充满了丰收后的喜悦,让人不觉沉醉在一种满足和欢乐之中。
以往的研究总认为《小雅》多刺幽、厉,而思文、武,这一般来说没有问题;但是对这首《小雅·甫田》诗来说,则有些牵强。从诗中读到的分明是上古时代汉族先民对于农业的重视,在“民以食为天”的国度里对与农业相关的神灵的无限崇拜;而其中夹杂对农事和王者馌田的描写,正反映了农业古国的原始风貌。因此这首乐歌的价值,与其说是在文学方面,倒不如说更多地体现在史学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