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本草纲目》载:蘘荷有赤白二种,“白者入药,赤者堪噉”。主治“中蛊及疟”、“溪毒,沙蝨,蛇毒”,“诸恶疮”。从诗的字面上看,种白蘘荷是防中蛊的。首四句写蛊毒之毒,人之制蛊是为了谋取不义之财。“谋富不为仁”是诗眼,既是恶人制蛊之由,又是诗人疑惧之本,更是种白蘘荷以防中蛊的直接根源。中间十句叙述诗人的见闻与感受。“蔬果自远至”,往来客商多,有谋取黑钱的机会,因此,有人将“蛊”奉若神灵。看到酒铺老板殷勤劝客,诗人便联想到古训:甜言蜜语里有毒药,光华的外表包臧祸机。自己是中州贬谪来的罪人,更需警觉,因而心怀恐惧,害怕银钱买来灾祸,所以越是饥饿越要小心。最后八句是果,诗人自己殷勤种植白蘘荷是“托以全余身”。全诗平直如话,然而见情见志,而又尖锐地抨击了贪鄙之徒。
公元805年(永贞元年),太子监国,宦官又得势,韦执谊为相,见风使舵,过河拆桥,永贞革新失败。诗人是王叔文集团的重要成员,贬谪为永州司马,“日无治事,时恐惧”(《唐铙歌鼓吹曲十二篇序》),“蒙耻遇僇,以待不测之诛”(《对贺者》)。诗人借怕中蛊毒而描述了这种恐惧心理,“窜伏常战栗,怀故逾悲辛。”一语破的,往事不堪回首,前途更觉渺茫,实中有虚,虚中寓实。诗人面对的是腐败的朝政,朝政如制蛊一般。诗人借人之制蛊而不仁不义为喻,直刺朝政当值者之贪鄙。诗人对这帮人是不吝笔墨的,在《设渔者对智伯》一文中,曾借渔者之口,以“五卿相吞食”为例,对贪鄙之徒作了十分形象的描写,“若范氏,中行氏,贪人之土田,侵人之势力,慕为诸侯,而不见其害。”对宦场作了深刻的讽喻。在《杜兼对》中,直斥“兼,凶狡人也。”诗人在诗中托“夷族”制蛊,“杯酒盈肆陈”的描述,指斥那些甜言蜜语、表面光华的人,其本质在于“谋富为不仁”,一针见血,入木三分。面对严酷的现实,诗人理想的追求如故,纯真的情操依旧,诗人喻之为“种白蘘荷”。防中蛊不靠祭神,而植之以“嘉草”,以嘉草而治中蛊是神农黄帝嘉誉的,诗人孜孜以求,精心培植,而终于“纷敷碧树阴”。诗人以借喻手法,表现了自己有坚定的理论信仰和在困境中不屈不挠的品格。诗人曾经说过:“君子志正而气一,诚纯而分定,未尝标出处为二道,判屈伸为异门也。固其本,养其正,如斯而已矣。”(《送萧錬登第后南归序》)诗人坚持唯物论,在“出”“处”“屈”“伸”的不同境遇中,养成端正精一的志向,坚守“利安元元”的本性,诗中“种白蘘荷”正是这种固本养正的最形象最精炼的概括。固本养正而治“中蛊”正是此诗的主题所在。
《毛诗序》曰:“《抑》,卫武公刺厉王,亦以自警也。”但古人对此多有争议。《国语·楚语》曰:“昔卫武公年数九十有五矣,犹箴儆于国曰:自卿以下至于师长士,苟在朝者,无谓我老耄而舍我,必恭恪于朝,朝夕以交戒我。闻一二之言,必诵志而纳之,以训道我。在舆有旅贲之规,位宁有官师之典,倚几有诵训之谏,居寝有暬(xiè)御之箴,临事有瞽史之道,宴居有师工之诵。史不失书,蒙不失诵,以训御之。于是乎作《懿戒》以自儆也。”三国吴韦昭注:“昭谓《懿》诗,《大雅·抑》之篇也,懿读曰抑。”是以此诗为卫武公自儆之诗,而非剌诗。宋朱熹《诗集传》也持此观点,云:“卫武公作此诗,使人日诵于其侧以自警。”而清姚际恒《诗经通论》驳《毛诗序》道:“刺王则刺王,自警则自警,未有两事可夹杂为文者。”近人亦多以为此系刺诗而非自儆之诗。其实《毛诗序》之说并无大误,只是措辞有些欠妥,如说成“卫武公藉自警以刺王”,就圆通无碍了。因为自儆与刺王两事看似无关,实则“乃诗人之狡猾手法,恰当赅括在奴隶制社会诗人首创主文谲谏技巧之中”(陈子展《诗经直解》)。
至于所刺的周王是否如《毛诗序》所说是周厉王,宋代以来学者对此考辨已详。宋戴埴《鼠璞》说:“武公之自警在于髦年,去厉王之世几九十载,谓诗为刺厉王,深所未晓。”清阎若璩《潜丘剳记》说:“卫武公以宣王十六年己丑即位,上距厉王流彘之年已三十载,安有刺厉王之诗?或曰追刺,尤非。虐君见在,始得出词,其人已逝,即当杜口,是也;《序》云刺厉王,非也。”他们都指出《抑》不可能是刺厉王。清魏源《诗古微》进一步分析说:“《抑》,卫武公作于为平王卿士之时,距幽(王)没三十余载,距厉(王)没八十余载。‘尔’、‘女’、‘小子’,皆武公自儆之词,而刺王室在其中矣。‘修尔车马,弓矢戎兵’,冀复镐京之旧,而慨平王不能也。”魏氏认为此诗所刺的周王不是厉王也不是幽王,而是平王,他的意见是正确的。
周平王就是周幽王的儿子宜臼,幽王昏庸残暴,宠爱褒姒,最后被来犯的西戎军队杀死在骊山。幽王死后,宜臼被拥立为王。公元前770年(平王二年),晋文侯、郑武公、卫武公、秦襄公等以武力护送平王到洛邑,东周从此开始。其时周室衰微,诸侯坐大。平王施政不当,《王风·君子于役》、《王风·扬之水》就是刺平王使“君子行役无期度”,“不抚其民,而远屯戍于母家(申国)”之作。而此诗作者卫武公则是周的元老,经历了厉王、宣王、幽王、平王四朝。厉王流放,宣王中兴,幽王覆灭,他都是目击者,平王在位时,他已八九十岁,看到自己扶持的平王品行败坏,政治黑暗,不禁忧愤不已,写下了这首《抑》诗。
诗的前四章为第一部分。首章先从哲与愚的关系说起。《诗经》的艺术手法,通常说起来主要有赋比兴三种,此处用的是赋法,也就是直陈,但这种直陈却非较常见的叙事而是说理。“靡哲不愚”,看来是古人的格言,千虑一失,聪明人也会有失误,因此聪明人也要谨慎小心。普通人的愚蠢,是他们天生的缺陷;而聪明人的愚蠢,则显得违背常规,令人不解。在卫武公眼中,周平王不是一个傻瓜,但现在却偏生变得这么不明事理,眼看要将周王朝引向万劫不复的深渊。卫武公是非常希望平王能够做到“抑抑威仪,维德之隅”的,可惜现实令人失望。于是接下去作者便开始从正反两方面来作规劝讽谏。
第二章卫武公很有针对性地指出求贤与立德的重要性。求贤则能安邦治国,“訏谟定命,远犹辰告”二句便是求贤的效用,立德则能内外悦服,“敬慎威仪,维民之则”二句,便是立德的结果。第三章转入痛切的批评,“兴迷乱于政”、“颠覆厥德”、“荒湛于酒”、“虽(惟)湛乐从(纵)”、“弗念厥绍”、“罔敷求先王”,一下子列举了平王的六条罪状,可谓怵目惊心,仿佛是交响乐中由曲调和缓的弦乐一下子进到了音响强烈的铜管乐,痛之深亦见爱之深。第四章“首三句有挽回皇天之意,亦明其为王言之”(陈子展《诗经直解》),再转回正面告诫,要求执政者(从自儆角度说是卫武公,从刺王角度说是周平王)早起晚睡勤于政事,整顿国防随时准备抵御外寇。“用戒戎作,用逷蛮方”两句,对幽王覆灭的隐痛记忆犹新,故将军事部署作为提请平王注意的重大问题。
第五章至第八章,是诗的第二部分,进一步说明什么是应当做的,什么是不应当做的,作者特别在对待臣民的礼节态度,出言的谨慎不苟这两点上不惜翻来覆去诉说,这实际上也是第二章求贤、立德两大要务的进一步体现。后来孔子所谓的“仁恕”之心,以及传统格言的“敏于事而慎于言”的道理,已经在此得到了相当充分的阐发,从这一点上说,卫武公可称得上是一个伦理家、哲学家。在具体的修辞上,作者在纯粹的说理句中,不时注意插入形象性的语句,使文气不致过于板滞,可渭深有匠心。如第五章的“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是对比中的形象,第六章的“莫扪朕舌,言不可逝矣”,是动作中的形象,第七章的“相在尔室,尚不愧于屋漏”与第八章的“投我以桃,报之以李”,是比喻中的形象,而“彼童而角,实虹小子”以无角公羊自夸有角的巧喻刺平王之昏聩,尤为神来之笔,清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以之与《小雅·宾之初筵》“由醉之言,俾出童羖”句相提并论,说此诗“是无角者而言其有角”,《宾之初筵》是“有角者而欲其无角”,“二者相参,足见诗人寓言之妙”。
第九章至末章是诗的第三部分。在反覆申述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之后,卫武公便恳切地告诫平王应该认真听取自己的箴规,否则就将有亡国之祸。“荏染柔木,言緍之丝”为诗中惟一用兴法的两句,兴又兼比,拿有韧性的木料才能制作好琴,而上等的制琴木料还应配上柔顺的丝弦作比方,说明“温温恭人,维德之基”的道理,可谓语重心长。而作为对比的“其维愚人”、“其维哲人”几句的弦外之音,无非是这样的意思:大王啊,您听我的话就是明主,您不听我的话就是昏君,您可要三思啊!其言潜气内转,柔中带刚。下面第十章“匪手携之,言示之事;匪面命之,言提其耳”,用两个递进式复句叙述,已是后世扇面对的雏形,极其鲜明地表现出一个功勋卓著的老臣恨铁不成钢的忧愤。而第十一章连用四组叠字词,更增强了这种忧愤的烈度。于是末章作者再一次用“於乎小子”的呼告语气作最后的警告,将全诗的箴刺推向高潮。“取譬不远,昊天不忒”,就如《大雅·荡》的结尾“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一样,是痛心疾首的悲叹。今天的读者面对这样的忧愤之词,仍觉惊心动魄,不知当时周平王读此诗会有什么反应。但不管效果如何,此诗“千古箴铭之祖”(吴闿生《诗义会通》)的地位当是无法动摇的。并且,除了从文学角度说《抑》自有其审美价值外,从语言学角度说,它又是一座成语的矿藏,“夙兴夜寐”、“白圭之玷”、“舌不可扪”、“投桃报李”、“耳提面命”、“谆谆告戒”等成语,都出自此篇。
开头两句,用自责的口吻,抒发愤激不平的感慨。陆游从三十四岁出任宁德主簿开始走上仕途,到四十二岁被免官,八年期间调动频繁,却一直未被重用,自然会有满腹的牢骚。他自已抱怨说,“插脚红尘”步入官场,这本身就是一个痴呆的人所作出的错误选择,可还想高升,还想被重用,这就像“平地上青天”一样的不切实际。接下来的两句,打开了一个新的局面:“新来有个生涯别,买断烟渡不用钱。”如今被免官,这倒好了,终于找到了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归乡闲居。三山、镜湖自有山水之胜,闲居于此,正如李白所说“清风朗月不用一钱买”(《襄阳歌》),又如苏轼所说“唯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取之无禁,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前赤壁赋》)。昔贤之言深获陆游之心,于是发出了类似的赞叹:“买断烟波不用钱”。由感慨到赞叹,这表现了作者初识隐居之乐的一种新鲜的感受。
词的下片又用具体的生活内容对隐居的乐趣作了一些必要的补充描写。如果没有“沽酒市,采菱船”几句,那么,前面所说的“别个生涯”和“买断烟波”就架空。最后两句是自嘲的话,是照应开头的自责而说的,说自己不仅痴呆而且还“真堪笑”,见事太迟,一直迟了四十午,还不知道生活的道路究竟应该怎么走,看来,过去的四十年算是白活了。虽然此词开头的自责给人一些沉重之感,但写到最后的自嘲,作者的笔调和心情就轻松得多了。
刘师培对放翁词的总体风格评价是:“屏除纤艳,清真绝俗,逋峭沉都,而出以平淡之词,例以古诗,亦元亮、右丞之匹,此道家之词也。”(《论文杂记》)这首词极其鲜明地体现了该特色。
这是一篇具有独创性的传记文学作品,写了一个真实的故事:儿童区寄被两个强盗劫持后,凭着自己的勇敢机智,终于手刃二盗,保全了自己。作者抓住人物的性格特征,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刻画出一个勇敢机智、不畏强暴而又纯朴憨厚的少年英雄形象。全文分为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具有类似“引言”的性质。
第二部分是传文本身,这部分曾入选初中语文教材。“引言”部分叙写了越地有一种劫缚小孩和成人“屈为僮”的恶俗,而官府不问。所以无数弱小者被劫缚而“少得自脱”。只有小区寄“以十一岁胜,斯亦奇矣”。可见作者对这种恶俗非常不满,对对不制止这种恶俗反而以此谋利的官府十分憎恨,对反抗豪贼获得胜利的区寄则极其赞赏。传文本身则写了关于区寄的真实故事:区寄被两个强盗劫持后,凭着自己的勇敢机智,终于手刃二盗,保全了自己。作者抓住人物的性格特征,从不同角度有层次、多侧面地进行刻画,把一个小英雄写得栩栩如生,呼之欲出。特别是文中有关区寄语言和动作的描写,值得仔细品味。
传文本身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记叙区寄智杀第一个强盗的经过。可分两层。第一层写区寄遇劫的经过,这是故事的缘起,由此引出“智斗”的故事。第二层写区寄智杀第一个强盗,区寄的这次反抗行动显得既小心谨慎又坚决果断。
第二部分记叙区寄智杀第二个强盗的经过。可分两层。第一层写区寄机敏地对付第二个强盗,表现了非凡的机智和勇敢。第二层写区寄智杀第二个强盗,并且“愿以闻于官”,表现了他很聪明,知法懂法、知事明理。
第三部分是事件的尾声,也分两层。第一层写区寄不肯为“小吏”,被护送还乡,表现了他纯朴憨厚的性格。第二层写“乡之行劫缚者”对区寄杀盗一事的反应,从侧面表现了区寄的惊人勇敢。
文章塑造了一个少年英雄形象。区寄的英雄品质首先表现为机智。他假装哭,用刀断绳,与贼周旋,用火断绳,而且能报告官府,知法懂法。其次表现为勇敢。他临危不乱,用火断绳时烧伤了手也没有影响他的冷静。再次是淳朴。他放弃做官、不慕名利,表现的是劳动人民的淳厚朴实的品质。同时,文章用豪贼的愚蠢来衬托区寄的机智勇敢。文中的豪贼一方面非常凶狠,另一方面又非常愚昧。一贼把刀插在路上,区寄拿到刀就可以杀了他。这充分显示了豪贼的愚蠢。另一贼竟然对区寄杀了他的同伙没有起戒心,的确愚蠢至极。两贼自私自利,互相算计,这正给了区寄脱身的大好机会。在写作手法上,文章采用正侧面像结合的方法,正面描写区寄的形象,同时侧面烘托人物的形象性格及其精神的震撼力量。作者希望借此揭露劫杀成风、贩卖人口严重、官府对强盗行为的姑息与放纵的黑暗社会,赞扬、歌颂区寄面对强敌机智勇敢的大无畏精神。
总之,全文表现了区寄这位少年英雄机智勇敢的性格和不畏强暴的斗争精神,也反映了唐代中期黑暗腐败的社会现实,同时也表明,封建社会里,人民不能指望官府,只能依靠自己的斗争,才能摆脱苦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