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良”事最早见于《诗经·秦风·黄鸟》。据《左传》鲁文公六年载,“秦穆公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此后史家、诗人对秦穆公杀害三良一事的评论便络绎不绝,有对具体史实进行加工的,如东汉应劭认为秦穆公与三良约定同生共死,三良自愿殉葬;有由此探讨君臣关系、个体生命价值的,如陶渊明、苏轼等等。
柳宗元《咏三良》诗意可分两层来分析。前十句为第一层,是就三良来说。诗人以饱蘸热情之笔,刻画了三良一心报国、忠君以死的义士形象。应该说,这与《黄鸟》一诗的记载是相违背的。《黄鸟》首章云:“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清马瑞辰曰:“诗以黄鸟之止棘、止桑、止楚,为不得其所,兴三良之从死,为不得其死也。棘、楚皆小木,桑亦非黄鸟所宜止,《小雅·黄鸟》诗‘无集于桑’是其证也。”马说甚是。诗中描绘三良死前是“临其穴,惴惴其栗”,全无视死如归的气概,正是死不得其所的明证。不过宗元反其道而行,也是有所本的。汉末王粲《咏史诗》论三良之死曰:“结发事明君,受恩良不訾。临末要之死,焉得不相随?……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同知埋身剧,心亦有所施。”认为他们具有事君以死的志向。二诗对照,无论是“束带值明后”与“结发事明君”的细节描绘,还是“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与“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的死亡价值判断,其相似之处都是惊人的。究其原因,王粲《咏史诗》作于汉献帝建安十六年随曹操西征马超归途中,其时王粲效力于曹氏不久,故宣扬“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认为三良从穆公而死乃忠义之举。而柳宗元《咏三良》则是借史事来抒己之怀抱,既有对在朝为官时峥嵘岁月的回忆,又有对宪宗者流打击王叔文政治集团行为的讨伐。其《读书》一诗云:“幽沈谢世事,俛默窥唐虞。上下观古今,起伏千万途。遇欣或自笑,感戚亦以吁。”《咏史》之咏叹燕昭王、乐毅,《咏三良》之批判秦康公,无不是由读史而引起的感慨。其《冉溪》诗云:“少时陈力希公侯,许国不复为身谋。”顺宗重用王叔文集团,刘禹锡、柳宗元等人积极参政,使得“人情大悦”,政局为之一新。“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正是君臣相得的形象写照。
然而若撇开柳宗元《咏三良》诗的政治隐喻不谈,而就其对君臣关系的讨论来看,不得不说此诗的深刻性和陶渊明的同题之作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陶诗虽亦有“出则陪文舆,入必侍丹帷。箴规向已从,计议初无亏”的描述,但“忠情谬获露,遂为君所私”与“厚恩固难忘,君命安可违”的议论,则深刻揭示了为人臣子的无奈与悲哀。事君以忠,为君所赏,本是做臣子的价值体现,但若过于忠诚,连同身家性命都被国君据为己有,那么结果只能是投穴同死。渊明说“忠情谬获露”,“谬”字真是深可玩味:君主的厚恩往往与其对臣子的控制紧紧联系在一起,“君命安可违”实乃“君命不可违”。他对君主专制下的臣子的个人价值进行了深沉的反思。人才乃国之公器,非国君的一己之私,更何况人本身又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这直接启发了苏轼《和〈咏三良〉》“我岂犬马哉?从君求盖帷”中洋溢的对个体独立人格的尊重以及“杀身固有道,大节要不亏”中对为人臣子原则的揭橥。宗元《咏三良》诗在这一点上,和陶渊明相比是一个倒退。
《咏三良》诗的后六句为第二层,是就秦康公来说。秦穆公命令三良为自己殉葬,这在礼仪上是不合的,朱熹即云:“史记秦武公卒,初以人从死,死者六十六人。至穆公遂用百七十七人,而三良与焉。盖其初特出于戎翟之俗,而无明王贤伯以讨其罪。于是习以为常,则虽以穆公之贤而不免。”在中原地区人看来,秦穆公以一百七十七人殉葬,自然是极其野蛮的行为,又何况其中还有国家的贤才。穆公死后,秦国的东征有所缓慢,晋、楚相继称霸,这和穆公以贤殉葬、大失人心有一定的关系。《左传》中“君子”即言:“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宗元所论正是本此。然而他的真正意图并不在批判秦穆公,而是借此讨伐穆公的继任者康公,其策略是拿康公与魏颗进行比较。《左传》鲁宣公十五年记载:“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魏颗在魏武子的不同命令之间选择了改嫁父妾的做法。这样既挽救了父妾的性命,又避免了魏武子背上以人殉葬的骂名。可是在史书有关三良殉死的记载中,却没有康公的声音,甚至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穆公的命令明显是错误的,倘若三良从死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胁迫所致,康公命令他们不死,不但可以避免父亲残暴的遗命付诸行动,而且还可赢得人心,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甚至可以继续父亲的东征事业。在这种情况下,康公如果选择沉默,即是承认穆公命令的有效性。柳宗元正是在此基础上立论的。应该说宗元的立论角度是颇为新颖的,然而倘若仔细研究,则会发现宗元的论证恰恰是偏颇的。
首先,如前朱熹所言,秦国的风俗与中原地区不同,以人殉葬是习以为常之事,穆公父子的行为是合乎旧俗而有违于情理,没有与时俱进。宗元对秦国当时旧俗似乎没有注意到,没有把穆公父子的行为放到特定的环境中去考察。
其次,康公与魏颗面对的情况是不同的:魏颗面临着两种选择,即既可以执行武子神智清醒时的使妾改嫁的命令,也可以执行其父神智不清时的使妾殉葬的命令,而康公只有一种选择,在“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的春秋时期,康公执行父命乃被动行事,无可厚非。当然,康公以三良殉葬,只是一味尽孝而不顾国家利益和生者的性命,也最终毁了父亲的一世英名(他本可以挽救的),宗元就此讨伐他也是对的,这表现了宗元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时代的进步。不过宗元说“吾欲讨彼狂”,称康公为狂乱之人,大加讨伐,在程度上未免重了些。苏辙以为:“然三良之死,穆公之命也。康公从其言而不改,其亦异于魏颗矣。故黄鸟之诗交讥之也。”与宗元一样,苏辙对康公的处境似乎没有明察,自然也谈不上“了解之同情”了。
再次,就此诗的写作意图而言,如前所述,此诗是借讨伐康公来讨伐唐宪宗。柳宗元认为康公与宪宗的共同点是“从邪陷厥父”。这里,他又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穆公使三良殉葬的命令是错误的,康公如果改变父命,这无疑是正确之举。可是现在宗元以宪宗来类比康公,就诗歌本身来说,应该是责备宪宗没有改变父亲错误的命令,但实际情况是宪宗改变了在宗元看来是正确的命令,因为他把顺宗朝几乎所有的变革措施都废除了,并且残酷打击了所有运动参与者。所以宗元把宪宗和康公相类比是错误的。
此诗《史记》、《汉书》都未见收载。唐张守节《史记正义》从《楚汉春秋》中加以引录,始流传至今。《楚汉春秋》为汉初陆贾所撰,至唐犹异。刘知风、司马贞、张守节都曾亲见,篇数与《汉书·艺文志》所载无异。本诗既从此书辑出,从材料来源上说,并无问题。有人认为汉初不可能有如此成熟的五言诗,颇疑其伪,但从见载于《汉书·外戚传》的《戚夫人歌》及郦道元《水经注·河水注》的《长城歌》来看,可知秦汉时期的民间歌谣,不乏五言,且已比较成熟。宋王应麟《困学纪闻》卷十二《考史》认为此诗是我国最早的一首五言诗,可见其在中国诗歌史上地位之重要。
关于《垓下歌》,时下尽管有着种种不同的分析理解,日人吉川幸次郎甚至认为此诗唱出了“把人类看作是无常的天意支配下的不安定的存在”“这样一种感情,”从而赋予了普遍性的永恒的意义(参看《中国诗史》第40页,章培恒等译,安徽文艺出版社),但若与《虞姬歌》对读,便不难发现,项羽的这首诗原本是唱给虞姬听的爱情诗。“虞兮虞兮奈若何!”不是明明在向虞姬倾诉衷肠吗?项羽十分眷恋虞姬,所以在戎马倥偬之际,让她“常幸从”;虞姬也深深地爱着项羽,因此战事再激烈,她也不肯稍稍离开项羽一步。项羽在历次战役中所向披靡的光荣经历,深深赢得了虞姬的爱慕,项羽成了她心目中最了不起的理想英雄;而项羽的这些胜利的取得,又焉知没有虞姬的一分爱情力量在鼓舞作用?从爱情心理而言,像项羽这条刚强汉子,是不会在自己心上人面前承认自己有什么弱点的,因此,他即使心里十分清楚自己为什么会落到如此不堪的地步,而在口头上却不能不推向客观,一会儿说是“时不利”,一会儿说是“骓不逝”,而自己呢?依然是“力拔山兮盖世”,一点折扣也没有打。项羽毕竟年轻,那会儿才三十出头,对爱情充满着浪漫的理想。他爱虞姬,就一意想在她的心目中保持一个完美的形象。对于虞姬来说,她也正需要这样。极度的爱慕和深情的倾倒,使她决不相信自己心目中最理想的英雄会有什么失误。尽管现实无情,“汉兵已略地,四方楚歌声,”步步进逼的汉兵与声声凄凉的楚歌已经使楚军到了瓦解边缘,但她仍对眼下发生的一切变化感到困惑不解。
在这种心态下,项羽的这支歌便成了她最好的安慰,最乐意接受的解释。坚贞的爱情,不仅驱逐了死亡的恐惧,且将人生的千种烦恼,万重愁绪都净化了,从而使她唱出了最为震撼人心的诗句:“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拔山盖世的气概与失败的结局是不和谐的,但英雄美人誓不相负的坚贞爱情是和谐的。在生死存亡的总崩溃的关键时刻,虞姬的这支歌,对项羽来说,不是死的哀鸣,而是生的激励。项羽处此一筹莫展之际,虽然痛感失败已不可避免,一生霸业转瞬将尽,但这犹可置而不论;而祸及自己心爱之人,则于心何忍!虞姬深悉项羽此种用心,故以誓同生死为言,直以一片晶莹无瑕的情意奉献,其意盖欲激励项羽绝弃顾累,专其心志,一奋神威而作求生之最后努力。若此说尚能探得古人心意,则不妨代项羽试为重和虞姬歌,以为此文之结束:汉兵何足惧?百战无当前。挥戈跃马去,胜败付诸天!
文章先简要记述了事情的前因后果,一方面揭示了郑庄公两次入侵东周之地,强逼平王立质、咄咄逼人的姿态;另一方面则反映了东周王室已然衰微、任人欺凌、委曲求全的历史情状。并由此得出结论,周天子与郑庄公想通过交换人质来缓解矛盾、取信对方的做法是不可靠、也不可取的,因为周郑之间并没有诚信之心,又不依“礼”行事,所以双方即使交换了人质,也还是不能够维持他们之间的关系。
最后,君子通过对此事的评论,指出相互之间的了解和信任要建立在彼此体谅、坦诚相待的基础之上,强调了恪守礼仪、忠于信义的重要性。
文章虽然不长,但叙事朴实,议论周严,有事实,有根据,有结论,语言中肯,说服力很强。文末“君子曰”一段评论,以信和礼为标准。一针见血地指出周郑交质之非。数层转折与整齐的排旬,使作者的论断显示出不可逆转的气势,空灵排宕、辞采纵横而又风韵悠然。
自幽王烽火戏诸侯及平王东迁以来,周王权威早已实际崩溃。但周王及诸侯都没有将此事捅破。周郑交质作为一个可供观测或曰方便标记的事件点而成为周王权威崩溃的标志。《左传》认为周郑交质“无信(已堕落到需靠人质故曰无信)不礼(周郑上下失序故曰不礼)”,是东周“礼崩乐坏”的缩影。
在《周郑交质》中,君子对双方都有责难,但侧重于批评周王室。左丘明认为这种局面的出现是因其不能以信服人,是以礼驭下造成的。周、郑由“交质”到“交恶”,其根本原因,是利益和权力再分配问题上矛盾冲突的必然结果。也就是说,决定周、郑双方关系的最终原则是利益和权利的再分配。尽管由于历史的局限,《左传》作者不可能揭示周、郑由“交质”到“交恶”的历史本质,但由于作者是“用事实说话”,所以,还是使我们看到了这一时代历史发展的总趋势和总动向。而“用事实说话”,也正是此文的最大特点。至于此文用较多的文字阐发诚信的重要性,那只是作者的一种美好愿望而已,因为在历史进入“礼崩乐坏”的春秋时代以后,就很难看到各诸侯国“要之以礼”并“行之以礼”的事情了。《周郑交质》这篇文章反映了《左传》崇霸贬王思想。全文先讲事实,再进行评论,这是《左传》的典型写法。君子的议论以“礼信”为中心,引经据典,辞理畅达。对后世史论有极大的影响。
从这首词的小序“填张春溪西湖竹枝词”看,可知这首词为步韵之作。竹枝词为诗体,张惠言一生不作诗,自言:“余年十八、九时,始求友,最先得云珊。时余姊之婿董超然,与云珊锐意为诗。三人者,居相迩,朝夕相过,过即论诗。余心好两人诗,未暇学也。其后三、四年,各以衣食奔走南北,率数年乃一得见,见辄出新诗各盈卷。而余学诗,久之无所得,遂绝意不复为。每见超然、云珊读其诗,恧然以愧”(《茗柯文编·杨云珊览辉阁诗序》),所以,他以词来和友人张伯魁的诗韵。
词的上阕主要写闱中佳秀对“郎”的思念、盼望,写她与“郎”虽有情却彼此音讯睽隔,展示出这位女子多情、勇敢且惊世骇俗的风致。词下阕承上阕的情感,过片即直言“侬”对“郎”的思念与盼望:“南高峰上望郎登,郎愁深,妾愁深。”词中女子对恋人的思念是如此之不可遏止,煎熬其心魂,以致她爬上西湖傍边的南高峰来眺望心中人,希望他也能登上山峰,与其相会。固然,词中女子是否登上山峰我们不必过于坐实来解,这也许只是她的一个想象而已,或者一时的情感冲动罢了,不一定真有其事。那么,她是否与“郎”相会了呢?没有,因为“郎愁深,妾愁深”。如果两个久相睽隔的人能够相会,以慰相思之苦,也许他们的痛苦或者能够得到稍许的冲淡,然而这样的事情并没有发生,所以,他们双方的痛苦是如此的深沉。于是,词中女子在心中默默地告诫她的恋人:“郎若愁时,好向北峰寻。”不叫“郎”到我身在其中的南峰来寻找,却叫他南辕北辙到北峰去追寻,显然是有情绪,闹别扭了。或者,词中女子在埋怨恋人太没有胆量了。或者,她对恋人的犹豫不决深感失望。在这种情绪的驱使下,她脱口而出抛出了重话:“相对峰头俱化石,双影在,照清浔。”意思是:你最好到北峰去找我,那时,我在南,你在北,我们两个都变成伫立的石头,遥相眺望,永远揆隔,只有我们的双影,倒映在清澈的水波中!话说得重了一些,但从这牢骚语中我们可以窥见词中女子的耿耿深情,也由衷的喜欢她那种直来直去,有话就要说的率直、泼辣的性格。
此词写得明白晓畅,中多口语,颇具民歌风味。词中女主公率直且颇有几分阳刚的个性,与唐宋词以来小词中流行的纤弱女性形象相比,颇具几分异量之美。而词中女主人公对恋情的坚贞与不懈追求,也令此词的言情纯真、坦白,楚楚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