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首诗是一个整体,对作者的外甥郑灌进行教育和勉励,是出征前的一堂很好的政治、军事动员课。诗中以热情洋溢的语言,盛赞外甥郑灌的爱国壮举,对他寄予殷切的希望。
第一首,用奇异的联想,把郑灌获得从军的机会比喻为博得“好彩”头,说为了保卫祖国,从军戍边,这是非常光荣、幸运的事,应当感到高兴。“万人开”三字,把大军浩浩荡荡地开赴边境的场面展现出来,多么豪迈有气魄!接着,诗中勉励外甥树立起“丈夫”的雄心壮志,英男杀敌“斩胡头”,以报效祖国。这样,故乡的人们都会感到光彩。“天子”是封建社会中国家的最高统治者,象征国家。
第二首,描写边境战斗的壮丽图景。英武的将士们手持丈八蛇矛,威风凛凛地开赴陇西边境,刚开弓搭天就使敌兵震惊不已,一触即溃,闻风丧胆。这虽然是一种设想的情景,但却流露出诗人对于正义之师的赞美。诗人为祖国有这样的军威阵势而感到自豪,也很关切战斗的胜利。因此,他特意叮咛郑灌要精通祖先传下的兵法,瓦解敌军,使其真正降服,大量缴获他们的军需军备。
第三首,展望战斗的胜利,满怀信心,鼓励郑灌勇敢杀敌,克期凯旋。诗人以长辈的口吻,反复嘱咐郑灌:完成破敌任务后就荣归故乡,言下之意是说:亲人们在等待着你,早日归来,以免悬念!诗中还反映了诗人对于进犯祖国的敌人的痛恨。“枭首当悬”,则表明诗人希望对敌人杀一儆百、攻心为上,做好安抚事宜。
此诗把描写、抒情和议论很好地结合起来,语重心长,感情炽烈,具有强烈的鼓舞和教育作用。
《无家别》和“三别”中的其他两篇一样,叙事诗的“叙述人”不是作者,而是诗中的主人公。这个主人公是又一次被征去当兵的独身汉,既无人为他送别,又无人可以告别,然而在踏上征途之际,依然情不自禁地自言自语,仿佛是对老天爷诉说他无家可别的悲哀。
从开头至“一二老寡妻”共十四句,总写乱后回乡所见,而以“贱子因阵败,归来寻旧蹊”两句插在中间,将这一大段隔成两个小段。前一小段,以追叙发端,写那个自称“贱子”的军人回乡之后,看见自己的家乡面目全非,一片荒凉,于是抚今忆昔,概括地诉说了家乡的今昔变化。“寂寞天宝后,园庐但蒿藜”,这两句正面写今,但背后已藏着昔。“天宝后”如此,那么就会想到天宝前的情况。于是自然地引出下两句。那时候“我里百余家”,应是园庐相望,鸡犬相闻,当然并不寂寞:“天宝后”则遭逢世乱,居人各自东西,园庐荒废,蒿藜(野草)丛生,自然就寂寞了。一起头就用“寂寞”二字,渲染满目萧条的景象,表现出主人公触目伤怀的悲凉心情,为全诗定了基调。“世乱”二字与“天宝后”呼应,写出了今昔变化的原因,也点明了“无家”可“别”的根源。“存者无消息,死者为尘泥”两句,紧承“世乱各东西”而来,如闻“我”的叹息之声,强烈地表现了主人公的悲伤情绪。
前一小段概括全貌,后一小段则描写细节,而以“贱子因阵败,归来寻旧蹊”承前启后,作为过渡。“寻”字刻画入微,“旧”字含意深广。家乡的“旧蹊”走过千百趟,闭着眼都不会迷路,如今却要“寻”,见得已非旧时面貌,早被蒿藜淹没了。“旧”字追昔,应“我里百余家”:“寻”字抚今,应“园庐但蒿藜”。“久行见空巷,日瘦气惨凄。但对狐与狸,竖毛怒我啼。四邻何所有,一二老寡妻”,写“贱子”由接近村庄到进入村巷,访问四邻。“久行”承“寻旧蹊”来,传“寻”字之神。距离不远而需久行,见得旧蹊极难辨认,寻来寻去,绕了许多弯路。“空巷”言其无人,应“世乱各东西”。“日瘦气惨凄”一句,用拟人化手法融景入情,烘托出主人公“见空巷”时的凄惨心境。“但对狐与狸”的“但”字,与前面的“空”字照应。当年“百余家”聚居,村巷中人来人往,笑语喧阗;如今却只与狐狸相对。而那些“狐与狸”竟反客为主,一见“我”就脊毛直竖,冲着“我”怒叫,好像责怪“我”不该闯入它们的家园。遍访四邻,发现只有“一二老寡妻”还活着!见到她们,自然有许多话要问要说,但杜甫却把这些全省略了,给读者留下了驰骋想象的空间。而当读到后面的“永痛长病母,五年委沟溪”时,就不难想见与“老寡妻”问答的内容和彼此激动的表情。
“宿鸟恋本枝,安辞且穷栖。方春独荷锄,日暮还灌畦。”──这在结构上自成一段,写主人公回乡后的生活。前两句,以宿鸟为喻,表现了留恋乡土的感情。后两句,写主人公怀着悲哀的感情又开始了披星戴月的辛勤劳动,希望能在家乡活下去,不管多么贫困和孤独!
最后一段,写无家而又别离。“县吏知我至,召令习鼓鞞”,波澜忽起。以下六句,层层转折。“虽从本州役,内顾无所携”,这是第一层转折;上句自幸,下句自伤。这次虽然在本州服役,但内顾一无所有,既无人为“我”送行,又无东西可携带,怎能不令“我”伤心!“近行止一身,远去终转迷”,这是第二层转折。“近行”孑然一身,已令人伤感;但既然当兵,将来终归要远去前线的,真是前途迷茫,未知葬身何处!“家乡既荡尽,远近理亦齐”,这是第三层转折。回头一想,家乡已经荡然一空,“近行”、“远去”,又有什么差别!六句诗抑扬顿挫,层层深入,细致入微地描写了主人公听到召令之后的心理变化。如刘辰翁所说:“写至此,可以泣鬼神矣!”(见杨伦《杜诗镜铨》引)沈德潜在讲到杜甫“独开生面”的表现手法时指出:“……又有透过一层法。如《无家别》篇中云:‘县吏知我至,召令习鼓鞞。’无家客而遣之从征,极不堪事也;然明说不堪,其味便浅。此云‘家乡既荡尽,远近理亦齐’,转作旷达,弥见沉痛矣。”
“永痛长病母,五年委沟溪。生我不得力,终身两酸嘶。”尽管强作达观,自宽自解,而最悲痛的事终于涌上心头:前次应征之前就已长期卧病的老娘在“我”五年从军期间死去了!死后又得不到“我”的埋葬,以致委骨沟溪!这使“我”一辈子都难过。这几句,极写母亡之痛、家破之惨。于是紧扣题目,以反诘语作结:“人生无家别,何以为蒸黎!”意思是:已经没有家,还要抓走,叫人怎样做老百姓呢?
诗题“无家别”,第一大段写乱后回乡所见,以主人公行近村庄、进入村巷划分层次,由远及近,有条不紊。远景只概括全貌,近景则描写细节。第三大段写主人公心理活动,又分几层转折,愈转愈深,刻画入微。层次清晰,结构谨严。诗人还善用简练、形象的语言,写富有特征性的事物。诗中“园庐但蒿藜”、“但对狐与狸”,概括性更强。“蒿藜”、“狐狸”,在这里是富有特征性的事物。谁也不能容忍在自己的房院田园中长满蒿藜。在人烟稠密的村庄里,狐狸也不敢横行无忌。“园庐但蒿藜”、“但对狐与狸”,仅仅十个字,就把人烟灭绝、田庐荒废的惨象活画了出来。其他如“四邻何所有?一二老寡妻”,也是富有特征性的。正因为是“老寡妻”,所以还能在那里苟延残喘。稍能派上用场的,如果不是事前逃走,就必然被官府抓走。诗中的主人公就是刚一回村,就又被抓走了的。诗用第一人称,让主人公直接出面,对读者诉说他的所见、所遇、所感,因而不仅通过人物的主观抒情表现了人物的心理状态,而且通过环境描写也反映了人物的思想感情。几年前被官府抓去当兵的“我”死里逃生,好容易回到故乡,满以为可以和骨肉邻里相聚了;然而事与愿违,看见的是一片“蒿藜”,走进的是一条“空巷”,遇到的是竖毛怒叫的狐狸,真是满目凄凉,百感交集!于是连日头看上去也消瘦了。“日”无所谓肥瘦,由于自己心情悲凉,因而看见日光黯淡,景象凄惨。正因为情景交融,人物塑造与环境描写结合,所以能在短短的篇幅里塑造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反映出当时战区人民的共同遭遇,对统治者的残暴、腐朽,进行了有力的鞭挞。
这首诗前二句以“望乡台”、“送客杯”作对仗,用他乡送客来衬托诗中人思乡的情怀;后二句用呼告语作咏叹,从北雁南飞着想,反衬北人久居南方思念故乡的苦闷。这首诗仅以四句来写乡思,却将乡愁抒发得淋漓尽致,突破了唐初宫廷绝句多借咏物寓干进之意的小格局。
诗歌开头就承题,“九月九日望乡台”,点明了时间是重阳节,地点是玄武山,此处将玄武山比作望乡台,以此来表达乡愁,思乡之情倍增。“他席他乡送客杯”,点明了诗人当时是在异乡的别宴上喝着送客的酒,倍感凄凉。诗歌的前两句就勾勒出了一个易让人伤感的环境,正逢重阳佳节,又是客中送客,自然容易勾起浓郁的乡愁。
“人情已厌南中苦,鸿雁那从北地来。”北雁南飞本是自然现象,而王勃偏将自己的思乡之情加在它身上,怪罪鸿雁,我想北归不得,你却奈何非要从北方飞来,平添我北归不能的愁思。这一问虽然毫无道理,却在强烈的对比中烘托了真挚的感情,将思乡的情绪推向了高潮。这两句是这首诗中的名句,前人在评价这两句诗时说:“读之,初似常语,久而自知其妙。”的确,这一问虽貌似不假思索脱口而出,实际上却是诗人用心良苦、匠心独具之处。诗人将其怀乡之情融入对自然景物的描绘之中,借无情之景来抒发自己内心深沉的情感,开启了唐人绝句寓情于景的先河。
这首诗的抒情手法亦变化多端,语言简洁亦是这首诗较大的特色,用了近似日常的口语,如“他席他乡”,“那从北地来”,显得浅近亲切,这也是这首诗流传广泛的原因之一。
初唐时绝句发展缓慢,其表现方式大体上沿袭汉魏和南朝传统。而王勃的这首诗仅以四句来写乡思,却将乡愁抒发得淋漓尽致,突破了唐初宫廷绝句多借咏物寓干进之意的小格局;诗人在诗中还有意吸收了歌行的句调,以虚词递进的句式做结语,对绝句的发展起着重大作用。
赞美说
汉儒对《羔羊》篇的解释主要有毛齐鲁韩四家,其中毛诗的解释来自《毛诗正义》,而齐鲁韩三家诗几乎都已亡佚。 现依据王先谦之说,取其书《诗三家义集疏》中认定的齐鲁韩三家诗说观点。在《羔羊》篇中,“羔羊”、“素丝”、“退食”、“委蛇”四词是该诗的关键词,其中“羔羊”是主旨的代表,故理解汉儒对《羔羊》篇的解释,应先从后三词开始,再分析“羔羊”所代表的主旨。
“素丝”。在《诗三家义集疏》的资料中,齐氏认为“素丝”指“君子朝服”;韩氏则认为素喻絜白,丝喻屈柔;注鲁诗的谷永注“素”为“行絜”,王逸注为“皎洁之行”;毛氏注为“白也”。《诗三家义集疏》总结为:“薛以性言,谓其心之精白,谷王以行言, 美其行之洁清也。‘丝喻屈柔’者,屈柔以行言,立德尚刚而处事贵忍,故屈柔亦为美德。 ”; 可见,齐氏是从“素丝”作为社会服装的角度进行分析以确定身份地位为大臣,而其余诸家则抓住其本身“白”与“柔”之特性,认为“素丝”是用来赞美大臣之高洁、谦忍。
“退食”。 王先谦先生梳理齐鲁韩三家诗注,认为“‘退食自公’者,自公朝退而就食,非谓退归私家。 永疏‘私门不开’,正释‘公’之义。卿大夫入朝治事,公膳于朝,不遑家食,故私门为之不开也。 ”; 而《毛诗正义》中先列郑玄笺,云退食意谓减膳。再引孔颖达正义释“减膳”之意:“减膳食者,大夫常膳日特豚,朔月少牢,今为节俭减之也。 ”后引王肃、孙毓“减膳”论“减膳”为合理合制之举。故从身份属性上来讲,两种解释都将对象定义为朝堂之臣,非宦官等类属。 从特征属性来看,则知此人尊制守法,依朝廷之律,依传统之令,非标新立异或先斩后奏之人,可谓是遵从、执行制度法令的模范,是朝廷形象的代言。
“委蛇”。 毛氏注曰:“委蛇,行可从迹也。 ”又言:“既外服羔羊之裘,内有羔羊之德,故退朝而食,从公门入私门,布德施行,皆委蛇然,动而有法,可使人踪迹而效之。 言其行服相称,内外得宜。 ”郑玄笺云:“从于公,谓正直顺于事也。委蛇,委曲自得之貌,节俭而顺,心志定,故可自得也。 ”; 韩氏注为:“逶迤,公正貌。 ”; 二者看似不同,实则互补。 恰如陈启源所云:“毛‘委蛇’传以为‘行可迹踪’,韩‘逶迤’训作‘公正貌’,两意义正相成,为其公正无私,故举动光明,始终如一,可从迹仿效,即毛序所谓正直也。 ”; 可知所美大臣之言行,首先是公正无私的,非弄权之人。 其次,该人言行有迹可循,则可使人仿迹模仿,谓其人有影响力,是值得他人对其进行赞美乃至宣扬的。
“羔羊”为此诗篇之题,也是该诗主旨的代表,因而应以“羔羊”为核心来分析该诗主旨。 《毛诗正义》:“《羔羊》,《鹊巢》之功致也。召南之国,化文王之政,在位皆节俭正直,德如羔羊也。 ”后注:“《鹊巢》之君,积行累功,以致此《羔羊》之化,在位卿大夫竞相切化,皆如此《羔羊》之人。 ” 《诗三家义集疏》:齐说曰:“羔羊皮革,君子朝服。辅政扶德,以合万国。 ”韩说曰:“诗人贤仕为大夫者,言其德能称,有絜白之性,屈柔之行,进退有度数也。” 据此可知,该诗的主旨是赞美有德行之君子, 不同在与有的学者认为是在赞美召南大夫,而当时其他的学者认为是美召公, 毛氏则只说 “在位卿大夫”。实际上,召公于周朝亦是在朝之臣,故综合来看,可将《羔羊》一诗的主旨定为赞美有德之大臣。
讽刺说
对这首诗表现特点的理解,要反美为刺。即是说,全诗不用一个讥刺的词,更没有斥责之语,诗人只是冷静而客观地抉取大夫日常生活中习见的一个小片断,不动声色用粗线条写真。先映入诗人眼帘的是那官员的服饰——用白丝线镶边的羔裘。毛传说“大夫羔裘以居”,故依其穿戴是位大夫。头两句从视觉来写,暗示其人的身份,第三句是所见也是所想,按常规大夫退朝用公膳,故诗人见其人吃饱喝足由公门出来,便猜想其是“退食自公”。《左传·襄公二十八年》:“公膳,日双鸡。”杜预注:“谓公家供卿大夫之常膳。”这与当时民众的生活水准相对照,有天上地下之别,《孟子·梁惠王上》中孟子阐述的符合王道的理想社会,在丰收年成,也才是“七十者可以食肉矣”,而大夫公膳常例竟是“日双鸡”,非常奢侈。诗人虽然没有明言“食”是什么,以春秋襄公时代的公膳例之,大约相差无几。诗人生活在同时代,一见其人“退食自公”必然有所触动,想得很多,也许路有饿殍的惨象浮现在他眼前。正因为如此,所以厌恶之情不觉油然而生,“委蛇委蛇”诗句涌出笔端。这第四句“美中寓刺”,可谓点睛之笔,使其人仿佛活动起来:你看他,慢条斯理,摇摇摆摆,多么逍遥惬意。把这幅貌似悠闲的神态,放在“退食自公”这个特定的场合下,便不免显出滑稽可笑又丑陋可憎了,言外诗人的挖苦嘲弄可以想见:这个自命不凡的家伙,实则是个白吃饭的寄生虫!三章诗重复这个意思,回环咏叹,加深了讥刺意味。各章三、四两句,上下前后颠倒往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