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是一位大政治家,也是一位有丰富感情和平凡心的平常人。他这首借送弟兼寄女儿的诗,充分表现了一个兄长、一个父亲对亲人的深厚感情。这首诗实是写给女儿的,是为了送弟的缘故,来到龙安江边,触景生情,想起女儿出嫁时的复杂心情,不由得再次泪下沾衣。封建社会女子出嫁后,与父母的关系就疏远了,骨肉分别,给父亲的心灵是个不小的打击,但孩子的家庭幸福又是父母所期盼的,因而分别时心情十分矛盾复杂。在封建社会的传统文化背景下,很少有父亲如此真实地表露对女儿出嫁的种种无可名状的心态,王安石却深切真实地写出了一个平凡的父亲的心情。
诗的前两句说来到江边送弟,同样的荒烟凉雨,同样的骨肉分离,这种场面又一次经历,怎不让人泪下沾衣。诗人说“泪下”而又“不自知”,正写出了站在江边遥望亲人远去时痴凝的神态,其中感情深厚沉郁。后两句说,除了春风吹绿了沙滩这一点与当年不同,一切都和当年送你出嫁时是一样的让人伤感。而“除却”一句又特巧妙,把春来草绿、凄迷伤情的景色特点反而加强了,风物一如往日,而今亲人却各自东西,心里必会伤怀和感慨。
用“杂诗”做题名,开始于建安时期。《文选》李善注解释这一题名说:“杂者,不拘流例,遇物即言,故云杂也。”也就是说,触物兴感,随兴寓言,总杂不类。所以,题为“杂诗",等于是无题,赋物言情,都是比较自由的。曹丕这两首杂诗则是抒写他乡游子的情怀。
建安时期风气之一,是诗人喜作代言体诗。即揣摩客观人物的情怀代其抒情。曹丕是其中突出一个,如他的《于清河见挽船士新婚与妻别》是代新婚者抒情,《寡妇诗》是代阮璃的遗孀抒情,《代刘勋妻王氏杂诗》是代弃妇抒情。《杂诗二首》也属于这一类,不过是代游子抒怀而已。它的高妙在于能真切地抒写出他乡游子的情怀与心境,其中自不妨有作者自身的感受,却并不限于作者一身,这是与自抒己情的抒情诗不尽相同的。
第一首的主要特色在善用赋笔,也就是善用白描的手法写情。诗人先不点明主题,开篇用了整整十二句诗,即占全诗三分之二的篇幅,着意描写主人公夜不安席、徒倚彷徨的情态。诗人将主人公置于秋夜的大背景中,用环境的丰富拓开一介广阔的描写空间,得以从容落笔,淋漓写情,整个画面情景相生,气氛浓郁。
诗从季节、辰侯发端。 “古诗云:“愁多知夜长”。思心愁绪满怀的人最不耐长夜的煎熬,而飒飒秋风自又分外增一层凄凉之感。首二句表面看来纯系景语,实际其中已隐含一愁人在,与三、四二句水乳交融,这是行笔入神的地方。人未见而神已出,全在诗句中酝酿的一种气氛,妙在虽不明言,却真切可感。三、四两句接着写出主人公心神不定,辗转难眠。五、六两句写主人公的思怀太深沉了,太专一了,竟然感觉不出时光的流逝,不知已徘徊了许久时间,露水都把衣衫沾湿了。虽只两何诗,却极传深思痴想之神。他低头游目,只有清澄的池水在月色下滚动鳞鳞的波光;仰头纵观,也无非明月当头,夜色深沉,银河已向西倾颓,寥廓的夜空上镶嵌一天星斗。第七至第十这四句诗笔笔写景,却笔笔无不关情。主人公那一种百无聊赖、寂寞孤独之感,直从字里行间泛溢出来,与开端两句同样具有以景传情之妙。“草虫鸣何悲,孤雁独南翔”,恰在此时此境,又是秋虫的阵阵悲鸣送入耳鼓,失群的南飞孤雁闯入眼帘,无不触物伤情,频增思怀愁绪。整个这一大段,以悠然的笔调一笔笔描来,情景如见,气氛愈酿愈浓。
经过上面这一段高妙笔墨的描述,主人公思深忧重的情态已如在眼前。这时诗人才将笔头轻轻掉入主题:“郁郁多悲思,绵绵思故乡。”二句便有千钧之重。这力量不是来自两句直述语本身,而是来自前面那一大段精采的铺垫描写。那深愁难遣、寝息不安、孤寂无聊的形象,已把乡思推到了极点,因而使这二句平淡的叙语具有了画龙点睛的妙用,与前面的情景相映益彰。由此也可以悟出古诗章法的奥妙。诗人并没有就此打住,继续从欲归不能这个侧面展拓一笔:“愿飞安得翼,欲济河无梁。”强烈的归乡愿望,更反衬出乡思的深浓。而还乡无望,把主人公推入更深的悲哀,因而只有向风长叹,肝肠断绝了,这个结尾余味悠然,余情袅袅,颇有余音绕梁之妙。
第二首诗与前一首虽然都是写游子题材,却截然不同。在艺术表现上,前一首多用赋笔,这一首则多用比兴。在思想内容上,前一首着重抒写他乡游子的缠绵深挚的思乡之情,这一首则着重表现游子身处异乡的不安之感。适应这一主题的需要,前六句运用比兴的手法突出揭示了游子身不自主流落他乡的情势。诗人将比兴运用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贴切传神,韵味浓郁。开端二句便奕奕有神:“西北有浮云,亭亭如车盖。”一朵飘摇不定的浮云本就与游子的处境极其切合,车是古人主要的交通工具之一,浮云形似车盖,又分外增一层流移飘荡之感。下面每两句一层,层折而下,把游子流落他乡的遭际写得笔酣墨饱。“惜哉时不遇,适与飘风会",浮云本难滞定一方,却又命乖时舛,恰与突起的狂风遭遇。飘风,暴起之风。以浮云遭遇狂风表现游子为情势所迫不得不奔走他乡,可谓形景切合,情理自然。因受飘风鼓荡,一去便千里迢迢,远至东南的极点了:“吹我东南行,行行至吴会。”句中没有一个感叹字眼,却有千回百转无限伤怀之味,“行行至吴会",无字不含远飓怨尤之意。这六句诗笔在浮云,意在游子,形象鲜明,意蕴沉深,耐人玩味。古人说诗写得好,要“意象俱足”,这几笔足以当之。
开篇这六句诗中饱含对命运的哀怨。这哀怨固然来自游子飘泊之感,然而在这首诗中尤其是来自他乡难以驻足的怨愤。这就成为下文写游子异乡不安之感的先行之神。诗歌运笔前文能成后文先行之神,便前后关锁紧密,境界浑融,意浓味足。因此下文落笔便较为轻易了:“吴会非我乡,安能久留滞“。吴郡、会稽这两个地方不是我的家乡,怎么能长久呆在这里!虽只是一种态度决绝的声音,这声音的背后却不知含有多少怨苦与愤懑。妙在千言万语已经涌到嘴边,却没有一宗宗倾诉出来,而只化为一句决绝的声音,表现出极其复杂的感情,饶有余味。末二句用了同样的手法:“弃置莫复陈,客子常畏人。”丢开不要说了,作客他乡是不能不“常畏人”的。游子驻足他乡,人地两生,孤立无援,落脚与谋生都不能不向人乞求,看人眼色。这极为复杂的感受只用“畏人”二字表现出来,有含蕴无穷之感。
异乡不安之感,也是游子歌咏的老主题。《诗经·王风·葛藟》说:“谓他人父,亦莫我顾。”“谓他人母,亦莫我有。”“谓他人昆,亦莫我闻。’’写尽了游子处他乡求告无门的境遇。汉乐府《艳歌行》中所写流宕在他县的兄弟几人要算遭遇较好的了,碰到个热情的女主人还为他们缝补破衣服,但已遭到男主人的猜忌与斜眼,害得他们不得不表白:“语卿且勿眄,水清石自见。”不过曹丕这一首没有像《诗经》、汉乐府那样,做某些细节的具体描绘,而是全用高度概括的笔墨,发挥虚笔的妙用。写得虚了,似乎说得少了,实际上概括得更深广,启人想象更多,包蕴的内容更丰富了。虚、实各有其妙用,艺术的辩证法总是如此。
首联写白居易文学创作时间之长、贡献之大,并为之赞叹。“缀玉联珠六十年,谁教冥路作诗仙。”诗篇一开始就对白居易的诗作推崇极高,对诗坛上这颗巨星的陨落表示了深切的惋惜之意。白居易在诗歌创作中经历了漫长的岁月,献出了毕生的精力,现存白居易诗中最早一首是《赋得古原草送别》,为应考习作,作于贞元三年(787),时年十六岁,到会昌六年(846)逝世,时年七十六。其实,据白居易《与元九书》所说,“及五六岁,便学为诗”,则他的诗歌创作活动尚不止六十年。像他这样很小就从事诗歌创作,一生坚持不懈的诗人,在唐代及唐代以前历史上不多见。诗中说“六十年”,满含赞叹之意。特别是以珍珠、美玉来比喻他的诗,不仅对他几十年的创作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而且表示了由衷的赞美。像这样一位成绩斐然的伟大诗人,忽然辞世,叫人万分痛惜。所以下句言“谁教冥路作诗仙?”上一句平平叙起,这一句即以问句承接,其中充满着痛惜的深情,蕴藏着丰富的含义。一方面,表现出作者对老臣的依依不舍之情,自己刚刚即位不久,正要利用万机之暇,来和这位敬仰已久的老诗人切磋诗艺,谁知道竟然来不及见面,就奄然去世了。“谁教”二字,饱含着对突然逝世的惊愕,和对老臣的无限爱惜。另一方面作者也隐然以白居易的知音自命,表现出对其理解和爱护。
中间两联,作者从老诗人的思想性格和诗歌成就两方面评价。“浮云不系名居易,造化无为字乐天。”这一联着重赞扬白居易不计名利、随遇而安、乐观豁达的思想性格。上一句使人联想到白居易年轻时谒见成名诗人顾况的情景,同时也使人联想到诗人一生多次遭贬、坎坷终生的情景,他像浮云一样,飘然不定,但又无处不悠然自得,专心从事诗歌创作。下一句接着说,造成这样的原因是因为他认识到“无为”是自然的规律,以“乐天”为字自勉。“无为”“知足”思想,是道家思想的核心,也是李唐王朝极力提倡的思想。
尾联则进一步直接表达了作者对白居易的器重、难以割舍和对白居易去世的无比悲怆之情。这是在颈联基础上的更进一步,“文章已满行人耳”,白居易的诗如风一般流行,与行人形影不离:你只要出行在外,就能听到吟诵白诗的声音。而作者听到吟诵之声,就会牵动起思念白居易的感情,内心充满无比悲伤与哀痛。
此诗为唐宣宗悼念白居易之作。诗中高度概括了白居易的创作历程,尤其用“童子解吟”和“胡儿能唱”,点出了白居易诗歌创作的风格及特点,用“已满行人耳”来形象地表明白居易之作品的影响及被欢迎的程度。此外,诗中还流露出作者对白居易之死的惋惜和伤感,这也是其性格和重视文学家的一种具体表现。同时诗中还反映出作者对白居易文学主张的认同。
这首诗从政治家的冷静分析入手,以楚汉战争发展的客观形势为依据,对项羽不可能卷土重来的结局进行理性判断,显示了政治家的果敢和睿智。这首诗议论精警,独具只眼。
杜牧在他的《题乌江亭》中写到:“胜败兵家事不期, 包羞忍耻是男儿。江东子弟多才俊, 卷土重来未可知。”意思是批评项羽胸襟不够宽广,如果项羽能够再回江东重整旗鼓的话,说不定还可以卷土重来。而王安石则根据自己的理解,认为项羽的失败已成定局,即便是江东子弟还在,项羽也不可能再带领江东子弟卷土重来,因为他们不一定再肯为战争卖命了。
本诗开篇“百战疲劳壮士哀,中原一败势难回。”就以史实扣题,针对项羽的失败直接指出“势难回”。楚霸王的转折点在“鸿门宴”,没能杀成刘邦,到“垓下之围”时已经面临着众叛亲离的境地。而细数项羽失败的原因,最大的因素恐怕就是他的刚愎自用了吧。所以文章“壮士哀”就隐含着这样的信息,那时的项羽已经失去人心,天时、地利、人和中,人和是最重要的因素,而项羽已经失去,要挽回大业是十分艰难,概率也是很低的。
所以在“江东子弟今虽在,肯为君王卷土来”句中王安石以辛辣的口吻明确地表示,即使项羽真的重返江东,江东子弟也不会再替他卖命的。杜、王的观点不同是因为他们的出发点和立场不同。杜牧着眼于宣扬不怕失败的精神,是借题发挥,是诗人咏史;王安石则审时度势,指出项羽败局已定,势难挽回,反驳了杜牧的论点,是政治家的咏史。诗中最后的反问道出了历史的残酷与人心向背的变幻莫测,也体现出王安石独到的政治眼光。
如果说杜牧是为项羽翻案,那么王安石则是为历史本身翻案,人与历史的关系本来就是“顺之则昌,逆之则亡”。这首诗中,作为北宋著名政治家,王安石将变法中的革新精神带到咏史诗的创作中,表达自己的政治观点,对前人提出质疑,这也是一种创新。这种史论史评是王安石完成咏史诗从叙事体向抒情体,最终走向议论体的转变,对当时的诗文革新运动起了推动作用。 王安石则属意史论史评,延伸了咏史诗的内容深度,有着独到的政治见解
王安石的诗,十分辛辣冷峻,但却抓住了人心向背是胜败的关键这个根本,可以说是一针见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