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一开篇以杜鹃啼血的典故,实写久不量移的悲苦。“子规”就是杜鹃,又称之为“杜魄”,相传为古蜀帝杜宇所变,日夜悲啼,叫声似“不得归去”,直叫得眼睛出血,是历来诗文中悲苦的象征。武元衡《送柳侍御裴起居》诗说:“望乡台上秦人去,学射山中杜魄哀。”诗人取白居易“其间旦暮闻何物,杜鹃啼血猿哀鸣”(《琵琶行》)的诗意开篇,一个“倦”字点明悲苦之久,“不意”的喜悦可想而知。诗人闻“乡禽”黄鹂的叫声而思念故乡,展开想象的翅膀飞越时空关隘,以优美的语言、眷恋的情怀,向读者描绘了一幅鲜活有趣、令人向往的故园乡土风情画。故园长安既是诗人的出生、成长之地,也是诗人建功立业、实现平生抱负的希望所在。在迭经变故、风雨如晦的日子里,诗人无时无刻不在渴望朝廷恩赦,祈盼擢用,于是,家乡变成了作者魂牵梦绕的精神寄托。由此,诗人不惜浓墨重彩,礼赞了日思夜想的家乡,如痴者之喃,梦者之呓,亦真亦幻,如歌如画。春天的故园,春意盎然、生机勃勃。故乡土地平阔,产出丰富,人情醇厚,生活恬愉,连鸟儿在曾经显出卓著功绩的昆明湖、细柳营上空自由自在地飞翔。现实是严酷无情的,复出的机会日益渺茫,使作者心灰意冷,徒生伤悲。诗句着力刻画故乡风物,字里行间既蕴涵着往日“翻日迥度昆明飞,凌风斜看细柳翥”的惬意和欢愉,又弥漫着“我今误落千万山,身同伧人不思还”的悲苦和忧伤。结尾以拟人的手法,借问黄鹂“乡禽何事亦来此,令我心生忆桑梓”,嘱咐黄鹂速归,将作者戚苦、郁闷、无助、不平而又不甘放弃的情绪宣泄得淋漓尽致。
此诗创作于诗人离开永州的前一年。作品显示,作者对现实既失意迷惘,同时对复出抱有强烈的追求和幻想,一颗赤子之心始终在逆境中顽强地跳动。所以语言未失活泼,风格依然俊朗,在意境上有喜有悲,大起大落。全诗以黄鹂一脉贯通,寓意高远,气韵流畅,开合自如,大气泱泱,读后令人如临其境,如闻其声,扼腕生情,回味无穷。
诗篇生动活泼,妙趣横生,作者鲁迅以戏谑的笔法,把麦氏描绘成乘云车的“飞仙”,突然降临,而且携着“灵童”。构成“蓦地飞仙降碧空,云车双辆挈灵童”的奇异境界。这两句诗,描绘的是麦氏为寻丈夫,突然出现在姚蓬子家的情景。因她是从碧空突然而降的飞仙,所以所带之子,也便为“灵童”。这是取前后形象的一致性,其戏谑的因素也就由此而生。
然而主要的戏谑之笔,还在后两句:“可怜蓬子非天子,逃去逃来吸北风”。后两句诗是说,麦氏为寻丈夫穆木天突然来到姚蓬子家,可怜的是这里并没有穆木天,只有姚蓬子,所以还得迎风东奔西逃再去寻找。这是诗篇的本意,但是作者却采取了夸张的写法,使之更增加一层趣味。这里的“天子”是用了《穆天子传》中驾八骏之车往昆仑山会西王母的周天子周穆王的故事。由于麦氏要寻的丈夫是“穆木天”,既同于穆王的穆字,又有“天子”的“天”字,就构成了“天子”。“可怜蓬子非天子”两个“子”字恰好相对,中间加一“非”字自然成章,又合事实,遂成自然佳句。
“逃去逃来吸北风”,解释不一,有说是写蓬子,有说是写麦氏。据锡金先生所说当时的情景,应是写麦氏。锡金说,当时的情况是,麦德广到了姚蓬子家以后,不见穆木天,盲然无措,无处投奔,于是向姚蓬子提出请求,暂住他家,一面再去寻找丈夫。但是姚蓬子没有答应,说他自己还要出去借宿,不能留人。结果麦氏只好再出去奔走,所以才有“逃去逃来吸北风”的描写。这是合乎情理的。但是由于诗句是概括的语言,“可怜蓬子非天子,逃去逃来吸北风”顺读下去,似乎“逃去逃来”句的主语是姚蓬子,所以便生歧义。而当时姚蓬子也确有为避战火出去借宿的事。由此歧义,便又引起对“吸北风”的解释。从麦氏来说,找不到穆木天,又不能在姚蓬子家留宿,必然还要出去奔波,在“逃去逃来”之中,自然要喝风了。但从姚蓬子来说,他的外逃借宿也会喝风,况且姚蓬子又长了一对朝天的鼻孔,岂不更要吸风。而从事件本身和整个诗意来看,主要写的是麦德广。诗篇从开始的“蓦地飞仙降碧空,云车双辆挈灵童”到最后的“可怜蓬子非天子,逃去逃来吸北风”,都是以麦氏为主体。诗题虽然是《赠蓬子》,但描写的事件和人物却不是姚蓬子。诗的第三句出现“蓬子”二字;在于说明此地只有蓬子,没有天子,而不是去直接写“蓬子”。因而最后“逃去逃来”句,也就与“蓬子”没有关系。
这首诗虽为戏谑,却反映出“一·二八”战乱给人们带来的生活波荡。围绕这个事件,表现出上海闸北地区的惶乱和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