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伤春》诗写的是诗人在日常生活中的感受。首句写诗人做的一个决定:对今春乐事早已安排好;次句用一个转折,推翻了之前的决定,也就辜负了好意送来春色的东风。第三句点明,不仅今年先做决定再推翻,而且年年如此;第四句指出年年辜负春光的原因。
春日可乐,而自己却非愁即病,年年都辜负了大好春光,这种主观与客观的矛盾对立使诗人禁不住感慨万端,发出一种无可奈何的叹息。读罢此诗,诗人愁病交加的面容、苦笑的表情和自嘲的意味,给人留下了难忘的印象。不假雕饰,自然浑成,而诗意诗味即在其中,这正是“诚斋体”的成功之处。
杨万里在《荆溪集自序》中谈到自己写诗时,曾说:“步后园,登古城,采撷祀菊,攀翻花竹,万象毕来,献余诗材。盖麾之不去,前或未应,而后者己迫。”在他看来,平日所见所闻及所感似乎无不可以成为诗歌创作的材料,这和江西派“闭门觅句”,讲究“无一字无来处”,“虽只字半句不轻出”的苦吟自然是大不相同的了。但“诚斋体”也有其弊病:由于写作比较“随便”,有些诗艺术概括不够,境界不高,社会意义也不大。此首可以说是个典型。
历代咏西施的诗,或将她视为以色媚主,使吴王招致亡国杀身之祸的“尤物”,或将她视为灭吴的第一功臣。这首诗却别出新意,揭露了统治者擅权负义的丑恶行径,称颂了西施的远见卓识。据《吴越春秋》记载,越王勾践为吴王夫差战败被俘后,范蠡用美人计,献西施于吴王,让吴王放越王回国,并使吴王沉湎于酒色,不理朝政。勾践卧薪尝胆,“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终得以灭吴,重建霸业。
首句“计已行”三字,肯定了这一策略已获成功。毫无疑问,西施在实现“霸越亡吴”的谋略方面功不可没,越国对她本该论功行赏。
第二句诗也肯定了西施的功绩,同时又故意设问启人深思:她究竟该得到何种奖赏呢?这一问,使诗显出了曲折,也在读者脑海中掀起了波澜。
第三、四两句回答了这一问题,同时也点了题。“西施为越苎萝村西鬻薪之女”,传说勾践携西施归越后,越王夫人暗中派人将她沉尸江底,一说西施“复归范蠡同泛五湖而去”。诗人更相信后说。为什么呢?“西施亦有弓藏惧”一句,可谓独具慧眼,一语破的。“亦有”与下句的“不独”互文对照,更说明在诗人看来,西施是一位聪慧过人的女子,当她牺牲自身拯救了沦亡的祖国后,必然会像范蠡一样具有先见之明,洞察越王的奸恶,也必然会怀着与范蠡 一样的“弓藏惧”作出变名易姓、浪迹江湖的抉择,以免功高震主,成为统治者权力私欲的受害者。这首诗突破了封建统治阶级女人误国的“祸水”观,史识深刻,感慨深婉,行文曲折,体现出“指事类情,又宛转如意”(赵翼)的艺术特色。
这首词从语气看像是出于女性所作,很有可能是作者设想中情人对自己的怀念。上阕“敲碎离愁,纱窗外,风摇翠竹”,写昼长天暖之时,闺房内外,十分寂静,甚至只有窗前轻风吹动翠竹的声音,才会惊动闺中的人,中断她的凝思,敲碎她的离愁。环境的幽美,衬托出主人公的孤寂、愁闷。“敲碎”既体现了静中之动,又以动衬静:“离”字点出了词中之情。
这两句景情结合,以景为主,虽是开头,但在全词中却写得最细腻。“人去后,吹箫声断,倚楼人独”,写出主人公的生活状况:所爱之人去了,自己孤独无伴,只好常常倚楼遥望,由于无人欣赏,所以也就无心去吹箫了。“人去”、“人独”,是“倚楼”、“吹箫”的原因。第一个“人”字是对方,是主人公想念的人;第二个“人”字是主人公本人。“满眼不堪三月暮,举头已觉千山绿。”承“倚楼”句,写登楼所见的风景,又点出了时令。“千山绿”虽然可爱,但“三月暮”却又意味着春光消逝、好花凋谢,对于爱惜青春的女性来说,便有“满眼不堪”之感。这表现了主人公的身份和性格特点。“但试把一纸寄来书,从头读”上面写的,是日常的一般生活;这两句写的是一个特殊的细节。主人公不断地把情人寄来的信,从头细读,这进一步表现她的孤独无聊,也开始深入地揭示了她思念情人的深切感情。这是通过行动来写情的,是事中之情。
上阕写景写事,没有直接抒情。下阕“相思字,空盈幅;相思意,何时足?”直接抒情:情人寄来的信,满纸写着“相思”之字,说明他没有忘记自己,信中的字,不能安慰、满足自己的“相思”之意,也包含自己没有机会向情人倾吐相思、取得补偿之意。
思念情人除了空读来信之外,还设法安慰自己,但仍不免“滴罗襟点点,泪珠盈掬”。小珠般的点点眼泪,轻轻地、不断地滴在罗衣上,不但染衣,而且几乎“盈掬”。这两句再以事写情,体现了身份、性格特点,最可看出主人公是个女性。“芳草不迷行客路,垂杨只碍离人目”,又接着以景补充抒情。“芳草”句,意本于《楚辞。招隐士》“王孙游兮不归,芳草生兮萋萋”而又有发展。对比辛词《摸鱼儿》“春且住,见说道、天涯芳草迷归路”(或本作“无归路”,意同),则此说“不迷”者,便有盼望他能够回来和归程并不艰难的意思:“垂杨”句,指暮春杨柳长得浓密,却碍人眼界,使人不能远望。二句分写两边,而意自关联。因上句有盼望游人能归意,故倚楼望其或即翩然来归;但“垂杨只碍离人目”,“只”字有怪怨的感情色彩,怪垂杨别的作用不起,“只”起碍人望远的作用。两句将楼头思妇的细微感情,曲曲传出。
“最苦是、立尽月黄昏,阑干曲。”最后归结,仍从事中写情。第一句从早到晚,第二句呼应上阕的“倚楼”。垂杨遮眼,尽管望不到天涯行人的去处,但是仍然站在楼上阑杆旁边,直到黄昏月亮出来。因此用“最苦”两上字来充分地修饰,不仅详尽地表达了这两句,而且是详尽地表达了全词之情。
《驳复仇议》作者柳宗元(773—819),该文是柳宗元在礼部员外郎任上写的一篇驳论性的奏议,是针对陈子昂的《复仇议状》而发的,作者认为,陈子昂的《复仇议》中的观点是矛盾的,是不足取的,进而提出了个人的见解。徐元庆为父报仇,杀了父亲的仇人,然后到官府自首。对于这样一个案例,陈子昂提出了杀人犯法、应处死罪,而报父仇却合于礼义、应予表彰的处理意见。柳宗元在文章中批驳了这种观点,认为这不但赏罚不明,而且自相矛盾,指出徐元庆报杀父之仇的行为既合于礼义,又合于法律,应予充分肯定。虽然文章的主旨是要说明封建主义的礼义和封建主义的法律的一致性,但在吏治腐败、冤狱难申的封建社会,仍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全文观点鲜明,逻辑严密,驳论有力。
武则天当政时,同州下圭人徐元庆之父徐爽,被下圭县尉赵师韫杀害。后赵师韫入朝为御史,徐元庆则更姓易名,在驿站之中充当仆役。过了很久,赵师韫恰好住在这个驿舍中,徐元庆便趁机亲手杀死了他,然后,投案自首。对于这个案件,当时朝中有不少人认为徐元庆为父报仇,是孝义刚烈的行为,应赦免他的罪;而陈子昂则认为,按照法律,擅自杀人的要处死。因此,他建议,应当对徐元庆依法论死,然后再对他替父报仇的行为予以表彰,并将此事编入律令。当时,大家都赞同陈子昂的主张。
柳宗元的这篇文章,是驳斥陈子昂的主张的。他引经据典,说明这种主张自相矛盾,背礼违法,造成混乱。文章虽然从维护封建的“礼”与“法”的尊严出发,调和为亲报仇与守法之间的矛盾。然而,作者在行文中,却侧重于说明官吏违法杀人应当受到惩处这个观点,对人民群众反抗暴虐官吏的行为客观上予以支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和批判了吏治黑暗和官官相护的社会现实。
文章分析透辟,语言精炼而准确。反映了作者散文的“峻洁廉悍”的风格。
本文属于议论文中的驳论。作者针对陈子昂在《复仇议》中对徐元庆案件的主张提出了反驳。文章一开始,作者就旗帜鲜明地指出陈子昂的主张是错误的。接着,文章从“礼”和“刑”的辩证关系,得出了“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的结论。由这个结论很自然地过渡到对陈子昂提出的“诛之而旌其闾”错误论点的批驳上。“诛”和“旌”是矛盾的,怎么能同时施加在同一个人身上呢?更为有力的是,作者援引了儒家的经典著作来为自己的观点作佐证,这就使得本文的论点无懈可击。
本文论点明确,论据翔实,论证手段缜密严谨,语言犀利明快,选词恰如其分。在柳文中堪称上乘之作,值得我们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