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首诗中,诗人运用简朴的文字 ,就常见的“小雨”和“草色”,描绘出了早春的独特景色,诗的风格清新自然,简直是口语化的。看似平淡,实则是绝不平淡的。韩愈自己说:“艰穷怪变得,往往造平淡”(《送无本师归范阳》)。他的“平淡”是来之不易的。
首句点出初春小雨,以“润如酥”来形容它的细滑润泽,准确地捕捉到了它的特点。造句清新优美。与杜甫的“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有异曲同工之妙。
第二句紧承首句,写草沾雨后的景色。以远看似有 ,近看却无 ,描画出了初春小草沾雨后的朦胧景象。写出了春草刚刚发芽时,若有若无,稀疏,矮小的特点。这一句是全篇中的绝妙佳句。早春二月,在长安,冬天未过,春天还未来临。但若是下过一番小雨后,第二天,春天就来了,最初的春草芽儿就冒出来了,作者远远望去,朦朦胧胧,仿佛有一片极淡极淡的青青之色,这是早春的草色。看着它,作者心里顿时充满欣欣然的生意。可是当作者带着无限喜悦之情走近去看个仔细,地上是稀稀朗朗的极为纤细的芽,却反而看不清什么颜色了。诗人像一位高明的水墨画家,挥洒着他的妙笔,隐隐泛出了那一抹青青之痕,便是早春的草色。这句“草色遥看近却无”,真可谓兼摄远近,空处传神。
这设色的背景,是那落在天街上的纤细小雨。透过雨丝遥望草色,更给早春草色增添了一层朦胧美。而小雨又滋润如酥,受了这样的滋润,那草色自然是新的;又有这样的背景来衬托,那草色自然也美了。
接下来的第三、四句是对初春景色大加赞美:“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这两句意思是说:早春的小雨和草色是一年春光中最美的东西,远远超过了烟柳满城的衰落的晚春景色。写春景的诗,在唐诗中,多取明媚的晚春,这首诗却取早春咏叹,认为早春比晚春景色优胜,别出心裁。前两句体察景物之精细已经令人称赞,后两句如骑兵骤至更在人意料之外。在最后,诗人还来个对比:“绝胜烟柳满皇都”。诗人认为初春草色比那满城处处烟柳的景色不知要胜过多少倍。这是一种心理状态。严冬方尽、余寒犹厉,突然看到这美妙的草色,心头不由得又惊又喜。因为,“遥看近却无”的草色,是早春时节特有的,它象征着大地春回、万象更新的欣欣生意而烟柳已经是“杨柳堆烟”时候,何况“满”城皆是,不稀罕了。到了暮春三月,色彩浓重,反倒不那么惹作者喜爱了。像这样运用对比手法,与一般不同,这是一种加倍写法,为了突出春色的特征。
这首诗刻画细腻,造句优美,构思新颖,给人一种早春时节湿润、舒适和清新之美感,既咏早春,又能摄早春之魂,给人以无穷的美感趣味,甚至是绘画所不能及的。诗人没有彩笔,但他用诗的语言描绘出极难描摹的色彩——一种淡素的、似有却无的色彩。如果没有锐利深细的观察力和高超的诗笔,便不可能把早春的自然美提炼为艺术美。表达作者充满对春天的热爱和赞美之情。
第一首写景,第二首则注重抒情。后一首也是极力写“早”字。诗以江边春天的柳色映衬官身之路。年少逐春,扑蝶戏蕊,枯草拈花,用自己的童心和稚眼直接感受着大自然的美妙机趣。而老大逐春就别是一番况味了。官事冗杂,世事沧桑,在充分体尝了人间的坎坷困顿之后,忙里偷闲地游一游春,散一散心,自得其乐。此时此刻,贵在童心未泯,贵在能于常物之中发现其丰富蕴涵。
《拟行路难·其六》 鉴赏
这首诗也是反映的仕途失意与坎坷。和《拟行路难·泻水置平地》相比,表现形式上纯用赋体,抒述情怀似亦更为直切。
全诗分三层。前四句集中写自己仕宦生涯中倍受摧抑的悲愤心情。一上来先刻画愤激的神态,从“不能食”、“拔剑击柱”、“长叹息”这样三个紧相连结的行为动作中,充分展示了内心的愤懑不平。诗篇这一开头劈空而来,犹如巨石投江,轰地激起百丈波澜,一下子抓住了读者的关注。接着便叙说愤激的内容,从“蹀躞”、“垂羽翼”的形象化比喻中,表明了自己在重重束缚下有志难伸、有怀难展的处境。再联想到生命短促、岁月不居,更叫人心焦神躁,急迫难忍。整个心情的表达,都采取十分亢奋的语调;反问句式的运用,也加强了语言的感情色彩。
中间六句是个转折。退一步着想,既然在政治上不能有所作为,不如丢开自己的志向,罢官回家休息,还得与亲人朝夕团聚,共叙天伦之乐。于是适当铺写了家庭日常生活的场景,虽则寥寥几笔,却见得情趣盎然,跟前述官场生活的苦厄与不自由,构成了强烈的反差。当然,这里写的不必尽是事实,也可能为诗人想象之辞。如果根据这几句话,径自考断此诗作于诗人三十来岁一度辞官之时,不免过于拘泥。
然而,闲居家园毕竟是不得已的做法,并不符合作者一贯企求伸展抱负的本意,自亦不可能真正解决其思想上的矛盾。故而结末两句又由宁静的家庭生活的叙写,一跃而为牢骚愁怨的迸发。这两句诗表面上引证古圣贤的贫贱以自嘲自解,实质上是将个人的失意扩大、深化到整个历史的层面——怀才不遇并非个别人的现象,而是自古皆然,连大圣大贤在所不免,这足以证明现实生活本身的不合理。于是诗篇的主旨便由抒写个人失意情怀,提升到了揭发、控诉时世不公道的新的高度,这是一次有重大意义的升华。还可注意的是,诗篇终了用“孤且直”三个字,具体点明了像作者一类的志士才人坎坷凛冽、抱恨终身的社会根源。所谓“孤”,就是指的“孤门细族”(亦称“寒门庶族”),这是跟当时占统治地位的“世家大族”相对讲的一个社会阶层。六朝门阀制度盛行,世族垄断政权,寒门士子很少有仕进升迁的机会。出身孤寒,又以“直”道相标榜,自然为世所不容了。钟嵘《诗品》慨叹其“才秀人微,故取湮当代”,是完全有根据的。他的诗里不时迸响着的那种近乎绝望的抗争与哀叹之音,也不难于此得到解答。
前面说过,同为诗人抗议人生的哀歌,此诗较之《拟行路难·泻水置平地》的正言若反、半吐半吞,写法上要直露得多,但此诗也并非一泻到底。起调的高亢,转为中间的平和,再翻出结语的峭拔,照样是有张有弛,波澜顿挫。音节安排上由开首时七言长调为主,过渡到中间行云流水式的五言短句,而继以奇峰突出的两个长句作收煞,其节奏的高下抗坠也正相应于情感旋律的变化。所以两首杂言体乐府仍有许多共同之处。再进一步,拿这两首感愤言志之作,来同前面那些借思妇口吻言情的篇什相比较,风格上又有不少异同。前诗婉曲达意,这里直抒胸臆;前诗节拍舒徐,这里律动紧促;前诗情辞华美,这里文气朴拙——随物赋形,各有胜境。不过无论哪一类题材,都能显现出作者特有的那种奇思焕发、笔力健劲的色调,这正是鲍照诗歌最能打动人心的所在。《南史》本传用“遒丽”二字评论他的乐府创作,后来也以“俊逸”概括其诗风,其实“俊”和“丽”还只标示出它的体貌,“逸”和“遒”才真正摄得它的神理。从鲍照的“俊逸”到的“飘逸”,是有着一脉相承的关系的。
“人生莫作妇人身,百年苦乐由他人。”这是白居易为妇女呐喊不平的名句,表现了诗人对封建时代下层妇女不幸命运的同情和关注。在这首原调《浪淘沙》小词中,他又通过对一位思妇复杂微妙的内心矛盾的描绘,真实地表现了妇女对爱情的忠贞和悲惨的境遇。
发端二句,劈空发问:“借问江潮与海水,何似君情与妾心?”以水喻情,此为古诗所常见。在人们看来,汹涌澎湃而来去倏忽的潮水,与负心汉那狂热似火却须臾即逝的短暂之情多么相似;而那浩瀚永恒的大海,则正如痴情女那缠绵忠贞的爱的胸怀。可是,诗人笔下这位女子对此却不以为然,予以否定。在她眼中,江潮海水哪能与郎情己意相比呢?此言与众不同,一反常理,而反问句式更强调其意。一下紧扣人心,感到新颖奇特,不知何故:是水长情短,还是情深于水?急于得知答案。这样就为下文的申说发挥作好有力的铺垫。
紧承此意,转句即申说其由。“相恨不如潮有信”,以君、潮相比。潮水已是变化不定的了,但潮涨潮落,毕竟还有其定时,而君之离去,渺无归期,可见君不如潮,对比之下,更衬出君之薄情,令人相恨。同时,诗人在此化用了李益《江南曲》诗意:“嫁得瞿塘贾,朝朝误妾期。早知潮有信,嫁与弄潮儿。”从而暗示出这是一位“老大嫁作商人妇”的不幸女子,这种情况在中唐时极为常见。当时官府重商弃农,盐商和珠宝大贾成为一个特殊阶层,“姓名不在县籍中”,“不属州县属天子”,他们牟取暴利,生活豪奢,玩弄妇女,喜新厌旧,自然谈不上什么爱情专一。“商人重利轻离别”、“日日逐利西复东”,故商人妇便更要常受“来去江口守空船”之苦。了解这一背景可更深一层地理解此句之意。
既然君不如潮,则水就不似君情。意思本已很明白,似可就此住笔。然诗人意犹未尽,却翻空出奇,推出“相思始觉海非深”的妙句作结。短短七字,寓意深长,耐人寻味。首先,它在上句君情潮水相比君不如潮的基础之上,再分别从情与水两方面加以延伸,将妾心与海水相比,谓妾心深于海。同与水比,或不及,或过之,已自见出高下。而这两组对比又通过潮不如海这客观差异而相联系,使君情与妾心之间形成更鲜明突出的反差。可谓匠心独运,出人意料,极为夸张而形象地渲染出君之负心与妾之痴情,起到了进一步深化主题的艺术效果。其次,“相思”与上句“相恨”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还巧妙地给我们展示出思妇那复杂微妙的心理。她既恨君不如潮,却又非李益笔下那位意欲“嫁与弄潮儿”的妇女一样泼辣决绝。而是相恨又无奈,恨罢仍相思,思与恨交织融合,难以区分。这种矛盾心理,一方面有助于突出其忠贞不渝,情深于海;另一方面也更真实地反映出封建社会下层妇女孤立无援的不幸命运和深受残害的悲剧性格,因而更具有普遍的典型意义。在当时的罪恶制度下,她们除了默默的忍耐、无望的期待之外,没有其它的选择。故作者所揭示的思妇心理,不仅有对负心汉的谴责,也暗含对黑暗现实的讽谕。第三,“始觉”二字,说明君之薄幸、妾之深情都是在痛苦相思之中悟出,同时还照应了上联,说明那异于常理之问并非来无端绪,而正是相思女子久经失望折磨后之体验所得。这样,便充分地传达出无比深切的酸楚,凄婉动人。
由此可见,白居易诗并非只是如前人所批评的那样直露无隐。这首小词既借鉴民歌常见表现手法,质朴明快,天然无饰,而又言简意赅,细腻而生动地表现出一位与琵琶女身世相同的思妇的复杂矛盾心理。含蓄深婉,怨而不怒,堪称民间词与文人词结合的典范。
唐诗主情,宋诗主理。宋的这种主理的诗,对那些喜好唐诗的人来说,常有味同嚼蜡之感。但诗如能用简捷的句子,深刻地表达一种哲理,也不能不说有其特殊的妙趣。杨朴的这首《七夕》,就是具有这种妙趣的哲理诗。
诗的作者从牛郎、织女七夕踏鹊桥相会的神话传说发端,别出新裁,表达了作者独到而又深刻的见解。“未会牵牛意若何?须邀织女弄金梭。”前两句设问:弄不懂牛郎到底打的什么主意,是怎么想的,非得邀天上的仙女来织满天的锦绣云霞。这里的“须”字,是一种怀疑和否定,从正面来解释,就是没有必要来邀请织女作这一切。这两句来得非常奇,出人意料,因为很多人把把牛郎织女的神话作为美妙的故事来接受,对其中所包含的意义从未提出过质疑。以为神胜过人,天上的仙女自然比人间的一切都要聪明许多。但诗人却对此表示怀疑。前两句的这种怀疑只涉及到神话故事本身,但这已足以造成悬念。这两句为诗的末联所发的奇论,做了有力的铺垫。
“年年乞与人间巧,不道人间巧己多”。这两句是说:每年人们都要在七月七日晚上向天上的织女乞求赐予刺绣、纺织等的聪慧、智巧,但实际上,人间的智巧己经是很多了,多得有点可怕。诗人在这里并非是在赞扬人间的机巧,而是来了一个大转弯,诗人此时想起的不仅仅是人间创造幸福的巧智,还有行恶的智巧:有巧取牵夺,互相倾轧,以及繁复、杂多而又绞尽脑汁的勾心斗角。诗人赋予末一行诗中的“巧”的含义已经不同于第三行诗中“巧”的含义。恰是这种新的含义,不无道理,但又非常出人料想地拓宽了诗思的领域,这就便诗的情思和哲理向更深处开掘,一使诗具有了横空出世、奇崛诡辩之美。当人间充分运用他的机巧来进行勾心斗角的时候,要邀织女来已无意义。从四句诗的整体和诗情的深入来看,诗人的愤世嫉俗之情表现得很是恰当、巧妙、深刻。
杨朴在那样一个时代有这样一种思想和见识是很深刻的,加之诗语简练、晓白、朴实,就使诗思凝重、洗练,富有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