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先简要记述了事情的前因后果,一方面揭示了郑庄公两次入侵东周之地,强逼平王立质、咄咄逼人的姿态;另一方面则反映了东周王室已然衰微、任人欺凌、委曲求全的历史情状。并由此得出结论,周天子与郑庄公想通过交换人质来缓解矛盾、取信对方的做法是不可靠、也不可取的,因为周郑之间并没有诚信之心,又不依“礼”行事,所以双方即使交换了人质,也还是不能够维持他们之间的关系。
最后,君子通过对此事的评论,指出相互之间的了解和信任要建立在彼此体谅、坦诚相待的基础之上,强调了恪守礼仪、忠于信义的重要性。
文章虽然不长,但叙事朴实,议论周严,有事实,有根据,有结论,语言中肯,说服力很强。文末“君子曰”一段评论,以信和礼为标准。一针见血地指出周郑交质之非。数层转折与整齐的排旬,使作者的论断显示出不可逆转的气势,空灵排宕、辞采纵横而又风韵悠然。
自幽王烽火戏诸侯及平王东迁以来,周王权威早已实际崩溃。但周王及诸侯都没有将此事捅破。周郑交质作为一个可供观测或曰方便标记的事件点而成为周王权威崩溃的标志。《左传》认为周郑交质“无信(已堕落到需靠人质故曰无信)不礼(周郑上下失序故曰不礼)”,是东周“礼崩乐坏”的缩影。
在《周郑交质》中,君子对双方都有责难,但侧重于批评周王室。左丘明认为这种局面的出现是因其不能以信服人,是以礼驭下造成的。周、郑由“交质”到“交恶”,其根本原因,是利益和权力再分配问题上矛盾冲突的必然结果。也就是说,决定周、郑双方关系的最终原则是利益和权利的再分配。尽管由于历史的局限,《左传》作者不可能揭示周、郑由“交质”到“交恶”的历史本质,但由于作者是“用事实说话”,所以,还是使我们看到了这一时代历史发展的总趋势和总动向。而“用事实说话”,也正是此文的最大特点。至于此文用较多的文字阐发诚信的重要性,那只是作者的一种美好愿望而已,因为在历史进入“礼崩乐坏”的春秋时代以后,就很难看到各诸侯国“要之以礼”并“行之以礼”的事情了。《周郑交质》这篇文章反映了《左传》崇霸贬王思想。全文先讲事实,再进行评论,这是《左传》的典型写法。君子的议论以“礼信”为中心,引经据典,辞理畅达。对后世史论有极大的影响。
这首诗写送别方尊师前往嵩山修道,以如画彩笔描绘嵩山的奇丽景色,以浪漫的神仙传说渲染方尊师的仙人风姿。全诗描写景物引人入胜,结构紧凑,意境开阔,情景交融,形象鲜明。
一二句先点明题意,说方尊师将回到嵩山九龙潭。他庄重地站在石龛旁,手执旄节和朱幡。
三至六句写嵩山的景物,也即是想象方尊师归嵩山后的生活情况。诗人说,嵩山又高又大,山腰云彩遮掩,远远看去好像是从天上压下来而停留在半天上一样。九龙潭的洞穴幽深,直通江底,而流向江南各地。这样一个高大、幽深的境界,自然最宜于炼性修道,达到清静无为。诗人还说,嵩山长满杉松,巨大的瀑布日夜迸流,使它们经常受到雨点的滋润,因而长得非常苍郁茂盛。当夕阳残照披在苍峰翠峦间时,山林间便忽地腾起一阵阵雾气来。道教强调皈依自然,回归自然,这样一个瀑布飞奔、林木苍茂、夕阳斜照、雾气轻笼的地方,对道士来说,是美妙而理想的。对于方尊师将要回去的嵩山,诗人着力作如此精妙的描写,实际是寄托着一番良好的祝愿,认为他生活在这样一个美好的地方,在道业上必将会有更大的成就。诗人对于方尊师的情谊也从中充分地体现出来。
最后两句用双鹤送苏耽赴南岳衡山的典故,但略加变化,说:借问迎面前来的一双白鹤,你们大概是曾经参加过从衡岳迎接苏耽上仙界的吧?这意思是说,方尊师归嵩山就像当年苏耽登天一样,有着白鹤来迎,方尊师是和苏耽一样道学有成就要飞举上天的真人。
此诗重点是写马,通过写马来赞颂鲁国的国君鲁僖公。诗分四章,可能与古代一车四马的驾车制度有关。有人说“《礼》:诸侯六闲,马四种,有良马,有戎马,有田马,有驽马”,“作者因马有四种,故每章各言其一”(孔颖达疏);也有人说每章各写马的一种品性,第一章是写“马之德”,第二章是写“马之力”,第三章是写“马精神”,第四章是写“马志向”(方玉润《诗经原始》),这却不免让人感到穿凿附会,四章中各种各样毛色的马都有,难道说“骊”一定是良马、“駵”一定是劣马?“彭彭”、“伾伾”、“绎绎”、“祛祛”与“臧”、“才”、“作”、“徂”这些形容词(或动词)也看不出与德、力、精神、志向有特定的对应关系。从结构上看,它每章除了第四、五两句“有……有……”句式各具不同内容外,也就第六句末二字和第七、八两句末一字不同,是典型的重章叠句体式,而各章所更易之字,也不像《国风》中的一些篇章那样相互间有递进或联贯关系,而像《国风》中的另一些篇章那样,联章复沓只是为了取得一唱三叹、余音不绝的歌咏艺术效果。
从诗的表现手法看,此篇尽管用的是赋法而没有比兴成分,但写来跌宕有致,马的形象既生动传神,对鲁君的颂美也点到即止,没有过分的张扬,一切都温而不火,流畅自然,这在《颂》诗中实不多见。全诗先将直接歌咏的对象群马置于广阔无边的原野这一环境背景,且冠以“駉駉”这一表形态的叠字形容词,这样篇首就鼓荡着一种矫健强悍的气势。接着,“薄言駉者”一句略按,往下介绍马的品种,马的品种繁多正可作“有无疆(期、斁、邪)”一句的注脚,为下文的赞颂作了有效的铺垫。“以车”云云,又以带叠字形容词的句子咏马之善于驾车疾驰,与上文的“駉駉牡马”句相呼应,而句中“马”字不出现,叠字词前后位置不同,又见出章法上的变化。最后,由写马转为赞美鲁君,但赞美鲁君仍紧扣住咏马,结尾一丝不苟。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全篇的脉络很分明,作者的写作技巧很纯熟。不妨说这是现存最早的专咏马的咏物诗,后世咏马之诗大致也是这样从马的形体(这在此篇中主要是通过写马的毛色表现出来)、马的动势、马与人的关系这几方面落笔的。作为咏物诗的雏型,它已显得相当完美。一些读者会有此疑问:这样一首具有《国风》风格的诗,为何不在《国风》中?鲁诗不称《风》而称《颂》,前引孔颖达疏实际上已作了说明,原因是鲁为周公长子伯禽的封国,周室重视周公的功绩,尊鲁若王,天子巡守采诸国之诗以观风,遂不及鲁诗。
从诗的历史文化意义上说,此篇以牧业的兴盛作为治国有方的一大业绩,反映出那个时代对马政的重视。据文献记载,在周代的“六艺”中,就专门有“御”(驾马车)这一艺,周穆王也有驾八骏遨游天下四方的传说。春秋中期,车战仍是战争的主要手段,一辆兵车需四匹马牵引,因此国家军事力量的强弱,必然与马匹数量密切相关,大国号称“千乘之国”,良有以也。“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左传·成公十三年》),马政于是成为军国要务,各国诸侯都十分重视养马,这在《诗经》中也有所反映,如《鄘风·定之方中》就赞扬卫文公“秉心塞渊,騋牝三千”,而《鲁颂》更是篇篇写到马,《鲁颂·駉》自不待言,《鲁颂·有駜》则诗题就是马肥壮之貌,《鲁颂·泮水》有“其马蹻蹻”句、《鲁颂·閟宫》有“公车千乘”句。在此篇中,写到不同毛色的马的品种有十六种之多,可见驯马养马这一业的发达。而考之典籍,以毛色定名的马还远不止这些。语言学家们认为:某一民族语言中哪一属类事物的名词特别多,就反映出此民族在该方面的知识特别丰富,与该类名词有关的科学技术特别发达。中国上古时期牲畜命名的多样化,正反映了畜牧业的高度发达,这也是中华民族可以为之骄傲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