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酌》是《大武》五成的歌诗,《毛诗序》云:“《酌》,告成《大武》也。”(关于《大武》的详细介绍,可参看《周颂·我将》一篇的鉴赏文字)《大武》五成的乐舞表现的是周公平定东南叛乱回镐京以后,成王命周公、召公分职而治天下的史实。当时天下虽然稳定,但仍不能令人放心,所以成王任命周公治左、召公治右,周公负责镇守东南、召公镇守西北,即所谓“戎狄是膺,荆舒是惩”(《诗经·鲁颂·閟宫》)。楚先祖熊绎此时受封于丹阳(今秭归附近),为子爵,盖亦有协助镇守江南的用意。就《酌》诗的内容而言,前五句是成王歌颂王师的战绩,并对统兵出征的统帅表示感激之情,也就是感激和歌颂周公。后三句是成王任命周公、召公分职而治天下。当然,这时仍是周公摄政,但任命之事则不能不以成王的名义,告庙仪式的主人公也不能不是成王。故该诗的主人公表面上是成王,而实际上还是周公。《酌》向来多被认为是周公的乐舞(如郑笺云:“周公居摄六年,制礼作乐,归政成王,乃后祭于庙而奏之。”),也可证实这一点。前人或以为此诗是颂武王伐殷的,但武王并无“周公左召公右”的任命,而且诗中的“晦”也是泛指,不一定特指殷纣王。故不从。诗名为“酌”,《毛序》以为是“斟酌”之意(即“斟酌文武之道”),云:“言能酌先祖之道以养天下也。”恐不妥。“酌”亦可作汋、彴、勺等,就是以勺舀酒灌祭祖先神灵,说明该诗是灌祭祖先时所唱的歌。以歌诗而言则曰《酌》,以乐舞而言则曰《勺》,《仪礼》、《礼记》皆言舞《勺》,《勺》即《酌》。郑觐文《中国音乐史》云:“(《礼记》)《内则》曰:‘十三舞《勺》。’又:‘成童舞《勺》舞《象》。’……《勺》为武舞,其诗为《酌》之章。按诗歌之节以为舞,列为学校普通教科,故曰成童则舞《勺》舞《象》。”可见《酌》作为乐舞,在当时是与《象》舞一样颇具代表性的。它可以作为《大武》的一成与其他五成合起来表演,就像现代舞剧中的一场,也可以单独表演。具体的舞蹈动作,参见《周颂·我将》一篇对《大武》的全面介绍。
此诗文句古奥,今人读来多不解其妙。若拈出孙鑛“始如处女,敌人开户;后如脱兔,敌不及拒”(陈子展《诗经直解》引,原为《孙子》中语)的评语以为启发,恐怕读者对其前半部分弦乐柔板般的从容与后半部分铜管乐进行曲般的激昂就会有一定的感悟。欣赏《颂》诗,所当留意之处,就在这如斑驳的古鼎彝纹饰的字句后所涵蕴的文化张力。
太白墓在太平(今安徽当涂)采石矶,历来文人词客多有吊唁之作。黄景仁的生平、性格、诗歌风格同李白均有相似之处,其诗“见者以为谪仙人复出也”(洪亮吉《黄君行状》);他对李白也极钦慕,诗歌创作受李白影响也很大,因而他凭吊李白,更有特殊的超越常人的深沉感慨与真挚之情。
诗歌开篇,破空而出,开门见山指出此行的目的:“来咏史”。这样来吸引读者的注意,隐含了一种无限向往之情。但来到了采石矶,却“四顾无人”。“四顾无人”语出李白的《行路难》:“拔剑四顾心茫然”,表达了寂寞之情和无人知的难过之感。“君忆玄晖我忆君”中“玄晖”是南齐著名诗人谢朓,李白“一生低首谢宣城”【王士祯《论诗绝句32首》之三】这句诗反映了作者对李白的崇敬之情。
下片,开始写出“江山如此”与李白最终在采石矶江边捉月仙去的传说,再次写出了对李白的崇敬。想起李白,他虽然是个大诗人,才华盖世,有惊天地泣鬼神的篇章,却一生不得志,最后因为永王事牵连被流放,赦还后孤寂的死葬于此。又想到著名诗人谢朓 ,36岁便被诬陷下狱而死。由此联想到自古以来有多少文人墨客,才华横溢,文章斐然,却一个个壮志难酬葬身荒丘。再回想种种遭际,不禁百感交集,痛苦万端,心灵深处充塞了悲凉与愤慨,所以“怀古悠然”这是自然流露的情感。最后“雁叫芦花水拍天”以景结情,回到现实,与开头相照应,道出了人生的无奈与苦楚,世界还是那样继续,我还要生活。
“三良”事最早见于《诗经·秦风·黄鸟》。据《左传》鲁文公六年载,“秦穆公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此后史家、诗人对秦穆公杀害三良一事的评论便络绎不绝,有对具体史实进行加工的,如东汉应劭认为秦穆公与三良约定同生共死,三良自愿殉葬;有由此探讨君臣关系、个体生命价值的,如陶渊明、苏轼等等。
柳宗元《咏三良》诗意可分两层来分析。前十句为第一层,是就三良来说。诗人以饱蘸热情之笔,刻画了三良一心报国、忠君以死的义士形象。应该说,这与《黄鸟》一诗的记载是相违背的。《黄鸟》首章云:“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清马瑞辰曰:“诗以黄鸟之止棘、止桑、止楚,为不得其所,兴三良之从死,为不得其死也。棘、楚皆小木,桑亦非黄鸟所宜止,《小雅·黄鸟》诗‘无集于桑’是其证也。”马说甚是。诗中描绘三良死前是“临其穴,惴惴其栗”,全无视死如归的气概,正是死不得其所的明证。不过宗元反其道而行,也是有所本的。汉末王粲《咏史诗》论三良之死曰:“结发事明君,受恩良不訾。临末要之死,焉得不相随?……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同知埋身剧,心亦有所施。”认为他们具有事君以死的志向。二诗对照,无论是“束带值明后”与“结发事明君”的细节描绘,还是“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与“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的死亡价值判断,其相似之处都是惊人的。究其原因,王粲《咏史诗》作于汉献帝建安十六年随曹操西征马超归途中,其时王粲效力于曹氏不久,故宣扬“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认为三良从穆公而死乃忠义之举。而柳宗元《咏三良》则是借史事来抒己之怀抱,既有对在朝为官时峥嵘岁月的回忆,又有对宪宗者流打击王叔文政治集团行为的讨伐。其《读书》一诗云:“幽沈谢世事,俛默窥唐虞。上下观古今,起伏千万途。遇欣或自笑,感戚亦以吁。”《咏史》之咏叹燕昭王、乐毅,《咏三良》之批判秦康公,无不是由读史而引起的感慨。其《冉溪》诗云:“少时陈力希公侯,许国不复为身谋。”顺宗重用王叔文集团,刘禹锡、柳宗元等人积极参政,使得“人情大悦”,政局为之一新。“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正是君臣相得的形象写照。
然而若撇开柳宗元《咏三良》诗的政治隐喻不谈,而就其对君臣关系的讨论来看,不得不说此诗的深刻性和陶渊明的同题之作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陶诗虽亦有“出则陪文舆,入必侍丹帷。箴规向已从,计议初无亏”的描述,但“忠情谬获露,遂为君所私”与“厚恩固难忘,君命安可违”的议论,则深刻揭示了为人臣子的无奈与悲哀。事君以忠,为君所赏,本是做臣子的价值体现,但若过于忠诚,连同身家性命都被国君据为己有,那么结果只能是投穴同死。渊明说“忠情谬获露”,“谬”字真是深可玩味:君主的厚恩往往与其对臣子的控制紧紧联系在一起,“君命安可违”实乃“君命不可违”。他对君主专制下的臣子的个人价值进行了深沉的反思。人才乃国之公器,非国君的一己之私,更何况人本身又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这直接启发了苏轼《和〈咏三良〉》“我岂犬马哉?从君求盖帷”中洋溢的对个体独立人格的尊重以及“杀身固有道,大节要不亏”中对为人臣子原则的揭橥。宗元《咏三良》诗在这一点上,和陶渊明相比是一个倒退。
《咏三良》诗的后六句为第二层,是就秦康公来说。秦穆公命令三良为自己殉葬,这在礼仪上是不合的,朱熹即云:“史记秦武公卒,初以人从死,死者六十六人。至穆公遂用百七十七人,而三良与焉。盖其初特出于戎翟之俗,而无明王贤伯以讨其罪。于是习以为常,则虽以穆公之贤而不免。”在中原地区人看来,秦穆公以一百七十七人殉葬,自然是极其野蛮的行为,又何况其中还有国家的贤才。穆公死后,秦国的东征有所缓慢,晋、楚相继称霸,这和穆公以贤殉葬、大失人心有一定的关系。《左传》中“君子”即言:“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宗元所论正是本此。然而他的真正意图并不在批判秦穆公,而是借此讨伐穆公的继任者康公,其策略是拿康公与魏颗进行比较。《左传》鲁宣公十五年记载:“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魏颗在魏武子的不同命令之间选择了改嫁父妾的做法。这样既挽救了父妾的性命,又避免了魏武子背上以人殉葬的骂名。可是在史书有关三良殉死的记载中,却没有康公的声音,甚至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穆公的命令明显是错误的,倘若三良从死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胁迫所致,康公命令他们不死,不但可以避免父亲残暴的遗命付诸行动,而且还可赢得人心,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甚至可以继续父亲的东征事业。在这种情况下,康公如果选择沉默,即是承认穆公命令的有效性。柳宗元正是在此基础上立论的。应该说宗元的立论角度是颇为新颖的,然而倘若仔细研究,则会发现宗元的论证恰恰是偏颇的。
首先,如前朱熹所言,秦国的风俗与中原地区不同,以人殉葬是习以为常之事,穆公父子的行为是合乎旧俗而有违于情理,没有与时俱进。宗元对秦国当时旧俗似乎没有注意到,没有把穆公父子的行为放到特定的环境中去考察。
其次,康公与魏颗面对的情况是不同的:魏颗面临着两种选择,即既可以执行武子神智清醒时的使妾改嫁的命令,也可以执行其父神智不清时的使妾殉葬的命令,而康公只有一种选择,在“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的春秋时期,康公执行父命乃被动行事,无可厚非。当然,康公以三良殉葬,只是一味尽孝而不顾国家利益和生者的性命,也最终毁了父亲的一世英名(他本可以挽救的),宗元就此讨伐他也是对的,这表现了宗元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时代的进步。不过宗元说“吾欲讨彼狂”,称康公为狂乱之人,大加讨伐,在程度上未免重了些。苏辙以为:“然三良之死,穆公之命也。康公从其言而不改,其亦异于魏颗矣。故黄鸟之诗交讥之也。”与宗元一样,苏辙对康公的处境似乎没有明察,自然也谈不上“了解之同情”了。
再次,就此诗的写作意图而言,如前所述,此诗是借讨伐康公来讨伐唐宪宗。柳宗元认为康公与宪宗的共同点是“从邪陷厥父”。这里,他又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穆公使三良殉葬的命令是错误的,康公如果改变父命,这无疑是正确之举。可是现在宗元以宪宗来类比康公,就诗歌本身来说,应该是责备宪宗没有改变父亲错误的命令,但实际情况是宪宗改变了在宗元看来是正确的命令,因为他把顺宗朝几乎所有的变革措施都废除了,并且残酷打击了所有运动参与者。所以宗元把宪宗和康公相类比是错误的。
“园花笑芳年,池草艳春色”运用铺叙手法描绘出一幅笑芳年的园花与艳春色的池草的景致。诗中“园花笑”“池草艳”来烘托出园花、池草本来也是美好之物,也不缺朝气蓬勃、欣欣向荣的生命力。
“犹不如槿花,婵娟玉阶侧”写满园花草在李白眼中,都不如木槿,排斥了“园花”、“池草”。李白再运用拟人手法,把槿花喻意为“蝉娟”般美好的容颜,如婵娟般亭亭而立的槿花将笑芳年的园花与艳春色的池草统统的比下去了,从而使得诗句文采特异、铺陈辞藻,可见奔放不羁的李白对木槿花情有独钟,怜香惜玉也是因花而异。
“芬荣何夭促,零落在瞬息”描绘出一幅园花易零落、池草易萎糜的伤感景致。诗中“夭促”“零落”暗寓出诗人或许多少有点遗憾,美丽总是太仓促,常在瞬间零落,爱花的人是挽留不住落花匆匆的脚步的。其中也不无隐喻满园花草生命之短暂的意味,于是,流露出一种感花伤怀的情绪。
“岂若琼树枝,终岁长翕赩”侧面槿花的朝开暮落只是表面现象,它“终岁”“翕赩”正表明了槿花顽强的生命力和坚韧不屈的品格。正如东方朔在写给公孙弘借用马车的信中说“木槿夕死朝荣,士亦不长贫也。”诗人用“岂如琼树枝,终岁长翕赩”两句诗对木槿花予以高度评价,热情地赞颂,从而完成了对木槿花形象的塑造。
诗人开始并不直接写木槿花,而是以“园花”、“池草”起兴,指出它们一个“笑芳年”,一个“艳春色”都曾盛极一时,但它们最大的弱点是生命太短促。也就是说尽管园花姹紫嫣红,芬芳馥郁,但是花开自有花落时,当它零落在东风里时,它就会黯然失色,再也无复青春的色彩。同样,小草尽管它萎萋无数,枝叶碧翠柔嫩,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脾性。但是,当严霜降落之时,它就会在瞬息间,萎糜以至朽腐,留给大地以不尽的思索。这就是园花和池草生命的全部意义。接着诗人在否定“园花”和“池草”的基础之上,对木槿花予以讴歌的赞美。
从该诗诗句排列顺序的颠倒上,可以知道诗人思绪的奔涌,情感的炽烈,特别是思绪、情感的跳荡性,毫无疑问,这一切都根植于诗人的浪漫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