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苑苔侵临砌花。杏梁新燕子、属谁家。晓风吹破碧窗纱。
上苑苔侵临砌花。杏梁新燕子、属谁家。晓风吹破碧窗纱。
丁香结,憔悴过韶华。
丁香结,憔悴过韶华。
有梦寄天涯。海棠开遍了、朋痕斜。三春清泪落鸣笳。
有梦寄天涯。海棠开遍了、朋痕斜。三春清泪落鸣笳。
愁如海,不著踏青鞋。
愁如海,不著踏青鞋。
李雯

李雯

(1608—1647)明末清初江南青浦人,字舒章。明崇祯十五年举人。与陈子龙等有“云间六子”之称。入清,被荐任内阁中书舍人。多尔衮致史可法、唐通等信,均其手笔。不久,忧伤而死。有《蓼斋集》。 ▶ 134篇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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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即颍水荀,何惭许郡宾。
君即颍(yǐng)水荀(xún)¹,何惭许郡(jùn)²
译文:君即如汉时颍川之荀淑,与许郡陈寔相比又有何惭呢!
注释:六即:《唐诗类苑》作“轩昂”。王琦按:“六”字,疑是草书“君”字之讹。¹颍水荀:谓荀淑。淑字季和,东汉颍川颍阴人,安帝时征拜郎中,再迁为当途长。颍水:淮河最大支流,自河南流入安徽西北部入淮河。²许郡宾:谓陈寔。陈寔字仲弓,东汉颍川许人。曾为闻喜长,再迁太丘长。年八十四而卒于家。事见《后汉书》传。此亦以陈寔喻荀七。
相逢太史奏,应是聚宝人。
相逢太史奏,应是聚宝人。
译文:你我相逢于此,定有太史奏称有贤人相聚。
玉隐且在石,兰枯还见春。
玉隐且在石,兰枯还见春。
译文:玉虽隐身仍从石中可见,兰花枯谢还会再见到春天。
俄成万里别,立德贵清真。
(é)¹成万里别,立德²贵清真³
译文:须臾之间你我将分手远别,望君树立明德以朴素淡泊为贵。
注释:¹俄:不久,旋即。²立德:树立德业。³清真:纯洁质朴,朴素淡泊。

nánlíngsōngshānbiéxún

bái tángdài 

jūnyǐngshuǐxún cánjùnbīn 
xiāngféngtàishǐzòu yīngshìbǎorén 
yǐnqiězàishí lánháijiànchūn 
échéngwànbié guìqīngzhēn 
我劝髯张归去好,从来自己忘情。尘心消尽道心平。江南与塞北,何处不堪行。
我劝髯(rán)¹归去好,从来自己忘情。尘心消尽道心平。江南与塞北,何处不堪行。
译文:我劝张弼不要因为离别而伤感,不要担忧前路,安心回杭州吧。我心中没有波澜了。世俗之念我已经消除了,心已经平静淡泊了。不论是江南还是塞情,都可以居住、任职。
注释:¹髯张:张弼,字秉道,杭州人,苏轼的友人。
俎豆庚桑真过矣,凭君说与南荣。愿闻吴越报丰登。君王如有问,结袜赖王生。
(zǔ)¹庚桑²真过矣,凭君说与南荣。愿闻吴越³报丰登。君王如有问,结袜赖王生
译文:我真的不值得受杭州百姓的如此之厚的爱戴啊,还请你把这话转告杭州百姓。希望听到杭州传来丰收的消息。皇帝如果问起我在杭州的政绩,请说全赖百姓的爱戴。
注释:¹俎豆:俎和豆,古代祭祀、宴会时盛肉类等食品的两种器皿,亦泛指各种礼器。这里借指杭州人民对苏轼的爱戴。²庚桑:复姓,此处为庚桑楚,老子的弟子。庚桑楚治理地区受人民爱戴,而自认为无功。这里借指苏轼自己。由此说:“真过矣”南荣:庚桑楚的弟子。此处指杭州百姓。³吴越:杭州位于吴越一带,此处指杭州。⁴结袜赖王生:化用王生结袜典故。出自《汉书·张释之传》。西汉处士王生为成全张释之尊老礼贤的名声,曾有意在公卿集合时命廷尉张释之为自己结袜。此处谦称治理杭州之功并不属于自己。
白鹭群翻隔浦风,斜阳遥映树重重。
白鹭群翻隔浦(pǔ)¹风,斜阳遥映树重重。
译文:成群白鹭在晚风中飞翔,重重绿树辉映着火红的夕阳。
注释:¹浦:水边或河流入海的寺方。
前村一片云将雨,闲倚船窗看挂龙。
前村一片云将雨,闲倚船窗看挂龙¹
译文:风雨欲来前面村头乌云茫茫,我闲静地倚着船窗观赏“挂龙”。
注释:¹挂龙:夏季由积云强烈发展而成的积雨云,顶部向上突起作峰状可塔状,云底乌黑色,民间称为“挂龙”。

  这首诗描写的是夏日舟行时暴风雨即将来临的景色。全诗句句围绕暴风雨将至的特点来写。作者从时空变幻中下笔,先写水上,后写岸上,再由地上写到天上,远近交替,突出地描绘了“山雨欲来”的景物气氛。

  首句“白鹭群翻”,是从水面写起。白鹭在水面上群聚,上下翻飞,时而腾空而上,时而俯掠而下,显得焦躁不安,它们已经预感到暴风雨即将来临。由于白鹭太多,似乎隔断了从浦口吹来的风。诗人其实已经感觉到浦口吹来的风,说“隔浦风”是为了突出白鹭之多和翻飞之乱。次句写岸上,夕阳西下,余辉映照在岸边重重树木之上。“遥映”是诗人从坐在船上远望岸边的角度来写的。这两句,一白一红,一动一静,色彩鲜明,对比强烈,让人印象深刻。

  下面两句从地上写到天上,“一片云”在“前村”的上空聚集,“云将雨”,写出了时间的进程。诗人悠闲地斜倚在船窗边,看墨云翻滚形成的“挂龙”景象,等待着即将到来的暴风雨。

  这首诗把夏日暴风雨前的景色描绘得异常生动、细腻而逼真。色调既浓郁又澄净,既有动景亦有静景,既有远景,亦有近景,让人有身临其境之感,充分显示了诗人运笔的高妙。而诗人的心情却显得十分闲适、恬静,从“闲倚船窗看挂龙”的情态中已传神地表现出来。

少日春怀似酒浓,插花走马醉千钟。老去逢春如病酒,唯有,茶瓯香篆小帘栊。
少日¹春怀似酒浓,插花²走马³醉千钟。老去逢春如病酒,唯有,茶瓯(ōu)香篆(zhuàn)小帘栊(lóng)
译文:少年之时,春天游玩的兴致比那美酒还浓烈,插花、骑马疾驰,醉倒于美酒中。年老之时一到春天就像因喝酒过量而感到难受一样,而今只能在自己的小房子里烧一盘香,喝上几杯茶来消磨时光。
注释:暮春:春末,农历三月。漫兴:漫不经意,兴到之作。¹少日:少年之时。²插花:戴花。³走马:骑马疾走。⁴钟:酒杯。千钟极言粮多。古以六斛四斗为一钟,一说八斛为一钟,又谓十斛为一钟。⁵病酒:饮酒沉醉。⁶茶瓯:一种茶具。⁷香篆:指焚香时所起的烟缕。⁸帘栊:挂有帘子的窗户。亦作“ 帘笼 ”。窗帘和窗牖。也泛指门窗的帘子。
卷尽残花风未定,休恨,花开元自要春风。试问春归谁得见?飞燕,来时相遇夕阳中。
卷尽残花¹风未定,休恨,花开元自²要春风。试问春归谁得见?飞燕³,来时相遇夕阳中。
译文:春风把将谢的花全都卷走后还是没有停息。可是我不恨它,因为花儿开放需要春风的吹拂。想问一下,有谁能看见春天归来呢?是那飞来的燕子,在金色的夕阳中与春相遇。
注释:¹残花:将谢的花;未落尽的花。²元自:原来,本来。³飞燕:飞翔的燕子。

  这首词是南宋爱国词人辛弃疾闲居带湖之作。上情下景,情景交融。上片以少年春意狂态,衬托老来春意索然。下片风卷残花,当悲,但以“休恨”开解;“花开元自要春风”,一反一正,寓意颇深,耐人寻味。春归无迹,但飞燕却于来时夕阳中相见,则于迷惘惆怅间,掠过一缕欣慰情思。

  此词分上阕与下阕。

  上阕以“少日”与“老去”作强烈对比。“老去”是现实,“少日”是追忆。少年时代,风华正茂,一旦春天来临,更加纵情狂欢,其乐无穷。对此,只用两句十四字来描写,却写得何等生动,令人陶醉!形容“少日春怀”,用了“似酒浓”,已给人以酒兴即将发作的暗示。继之以“插花”、“走马”,狂态如见。还要“醉千锺”,那么,连喝千杯之后将如何颠狂,就不难想象了。而这一切,都是“少日”逢春的情景,只有在追忆中才能出现。眼前的现实则是:人已“老去”,一旦逢春,其情怀不是“似酒浓”,而是“如病酒”。同样用了一个“酒”字,而“酒浓”与“病酒”却境况全别。

  什么叫“病酒”?冯延巳《鹊踏枝》词说:“谁道闲情抛弃久?每到春来,惆怅还依旧。日日花前常病酒,敢辞镜里朱颜瘦。”

  “病酒”,指因喝酒过量而生病,感到很难受。“老去逢春如病酒”,极言心情不佳,毫无兴味,不要说“插花”、“走马”,连酒也不想喝了。只有呆在小房子里,烧一盘香,喝几杯茶,消磨时光。怎么知道是小房子呢?因为这里用了“小帘栊”。“栊”指窗上棂木,而“帘栊”作为一个词,实指窗帘。挂小窗帘的房子,自然大不到那里去。

  过片“卷尽残花风未定”,有如奇峰突起,似与上阕毫无联系。然而仔细寻味,却恰恰是由上片向下片过渡的桥梁。上阕用少日逢春的狂欢反衬老去逢春的孤寂。于“茶瓯香篆小帘栊”之前冠以“唯有”,仿佛除此之外什么都不关心。其实不然。

  下阙写道他始终注视那“小帘栊”,观察外边的变化。春风不断地吹,把花瓣儿吹落、卷走,而今已经“卷尽残花”,风还不肯停,春天就会随之破败,如此看来,诗人自然是恨春风的。可是接下去,又立刻改口说:“休恨!”为什么?因为:“花开元自要春风。”当初如果没有春风的吹拂,花儿又怎么能够开放呢?在这出人意外的转折中,蕴含着深奥的哲理,也饱和着难以明言的无限感慨。春风催放百花,给这里带来了春天。春风“卷尽残花”,春天就要离开这里,回到别的什么地方去了。

  “试问春归谁得见?”这一句问得突然,也令人感到难于回答,因而急切地期待下文。看下文,那回答真是“匪夷所思”,妙不可言;离此而去的春天,被向这里飞来的燕子碰上了,她是在金色的夕阳中遇见的。古典诗词中的“春归”有两种含义,一种指春来,如陈亮《水龙吟》:“春归翠陌,平莎茸嫩,垂杨金浅。”一种指春去,其例甚多,大抵抒发伤春之感。

  诗词中的“春归”有两种含义。一种指春来,如陈亮《水龙吟》:“春归翠陌,平莎茸嫩,垂杨金浅。”

  一种指春去,其例甚多,大抵抒发伤春之感。

  辛弃疾的名作《摸鱼儿》“更能消几番风雨,匆匆春又归去。惜春长怕花开早,何况落红无数”,亦不例外。而这首《定风波》却为读者打开广阔的想象领域和思维空间,诱发人们追踪春天的脚步,进行哲理的思考,可谓另辟蹊径,富有独创精神。

  把春天拟人化,说她离开这里,又走向那里,最早似乎见于白居易的《浔阳春·春生》:“春生何处暗周游?海角天涯遍始休。先遣和风报消息,续教啼鸟说来由。展张草色长河畔,点缀花房小树头。若到故园应觅我,为传沦落在江州。”

  黄庭坚的《清平乐》,则遵循这种思路自制新词:“春归何处?寂寞无行路。若有人知春去处,唤取归来同住。春无踪迹谁知,除非问取黄鹂。百啭无人能解,因风飞过蔷薇。”

  王观的《卜算子·送鲍浩然之浙东》,构思也很新颖:“水是眼波横,山是眉峰聚。欲问行人去那边?眉眼盈盈处。才始送春归,又送君归去。若到江南赶上春,千万和春住。”

  辛弃疾《定风波》的下阕和上述这些作品可谓异曲同工,其继承与创新的关系,也是显而易见的。

dìngfēng ·chūnmànxìng

xīn sòngdài 

shàochūnhuái怀jiǔnóng chāhuāzǒuzuìqiānzhōng lǎoféngchūnbìngjiǔ wéiyǒu cháōuxiāngzhuànxiǎoliánlóng 
juǎnjìncánhuāfēngwèidìng xiūhèn huākāiyuányàochūnfēng shìwènchūnguīshuíjiàn fēiyàn láishíxiāngyángzhōng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伏见¹天后²时,有同州³下邽(guī)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jīng)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译文:据我了解,则天皇后时,同州下邽县有个叫徐元庆的人,父亲徐爽被县尉赵师韫杀了,他最后能亲手杀掉他父亲的仇人,自己捆绑着身体到官府自首。当时的谏官陈子昂建议处以死罪,同时在他家乡表彰他的行为,并请朝廷将这种处理方式“编入法令,永远作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我个人认为,这样做是不对的。
注释:¹伏见:看到。旧时下对上有所陈述时的表敬之辞。下文的“窃”,也是下对上表示敬意的。²天后:即武则天(624—705),名曌(即“照”),并州文水(今山西省文水县)人。655年(唐高宗李治永徽六年)被立为皇后,李治在世时即参预国政。后废睿(ruì)宗李旦自立,称“神圣皇帝”,改国号为周,在位十六年。中宗李哲复位后,被尊为“则天大圣皇帝”,后人因称武则天。³同州:唐代州名,辖境相当于今陕西省大荔、合阳、韩城、澄城、白水等县一带。⁴下邽:县名,今陕西省渭南县。⁵县吏赵师韫:当时的下邽县尉。陈子昂(661—702):字伯玉,梓州射洪(今四川省射洪县)人。武后时曾任右拾遗,为谏诤之官。⁶旌:表彰。⁷闾:里巷的大门。⁸过:认为...不对。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臣闻礼¹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吏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dú)²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jiàn)³;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译文: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注释:¹礼:封建时代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泛称。²黩刑:滥用刑法。黩,轻率。³僭:超出本分。⁴制:制定,规定。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向使刺谳(yàn)¹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²始而求其端³,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¹⁰不暇,而又何诛焉?
译文:当时如能审察案情的真伪,查清是非,推究案子的起因,那么刑法和礼制的运用,就能明显地区分开来了。为什么呢?如果徐元庆的父亲没有犯法律规定的罪行,赵师韫杀他,只是出于他个人的私怨,施展他当官的威风,残暴地处罚无罪的人,州官又不去治赵师韫的罪,执法的官员也不去过问这件事,上下互相蒙骗包庇,对喊冤叫屈的呼声充耳不闻;而徐元庆却能够把容忍不共戴天之仇视为奇耻大辱,把时刻不忘报杀父之仇看作是合乎礼制,想方设法,用武器刺进仇人的胸膛,坚定地以礼约束自己,即使死了也不感到遗憾,这正是遵守和奉行礼义的行为啊。执法的官员本应感到惭愧,去向他谢罪都来不及,还有什么理由要把他处死呢?
注释:¹刺谳:审理判罪。²原:推究。³端:原因。⁴州牧:州的行政长官。⁵蒙冒:蒙蔽,包庇。⁶戴天:头上顶着天,意即和仇敌共同生活在一个天地里。《礼记·曲礼上》:“父之仇,弗与共戴天。”⁷枕戈:睡觉时枕着兵器。⁸介然:坚定的样子。⁹自克:自我控制。¹⁰谢之:向他认错。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qiān)¹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qiāng)²奉法之吏,是悖(bèi)(ào)³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译文:如果徐元庆的父亲确是犯了死罪,赵师韫杀他,那就并不违法,他的死也就不是被官吏错杀,而是因为犯法被杀。法律难道是可以仇视的吗?仇视皇帝的法律,又杀害执法的官吏,这是悖逆犯上的行为。应该把这种人抓起来处死,以此来严正国法,为什么反而要表彰他呢?
注释:¹愆:过错。²戕:杀害。³悖骜:桀骜不驯。悖,违背。骜,傲慢。⁴邦典:国法。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译文:而且陈子昂的奏议还说:“人必有儿子,儿子必有父母,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这种混乱局面靠谁来救呢?”这是对礼的认识太模糊了。礼制所说的仇,是指蒙受冤屈,悲伤呼号而又无法申告;并不是指触犯了法律,以身抵罪而被处死这种情况。而所谓“他杀了我的父母,我就要杀掉他”,不过是不问是非曲直,欺凌孤寡,威胁弱者罢了。这种违背圣贤经传教导的做法,不是太过分了吗?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周礼》¹:“调人²,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³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译文:《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注释:¹《周礼》:又名《周官》,《周官经》,儒家经典之一。内容是汇编周王室的官制和战国时代各国的制度等历史资料。²调人:周代官名。³《春秋公羊传》:即《公羊传》,为解释《春秋》的三传之一(另二传是《春秋左氏传》和《春秋谷梁传》)。旧题战国时齐人、子夏弟子公羊高作,一说是他的玄孙公羊寿作。⁴推刃:往来相杀。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译文:请把我的意见附在法令之后颁发下去。今后凡是审理这类案件的人,不应再根据以前的意见处理。谨发表上面的意见。

  《驳复仇议》作者柳宗元(773—819),该文是柳宗元在礼部员外郎任上写的一篇驳论性的奏议,是针对陈子昂的《复仇议状》而发的,作者认为,陈子昂的《复仇议》中的观点是矛盾的,是不足取的,进而提出了个人的见解。徐元庆为父报仇,杀了父亲的仇人,然后到官府自首。对于这样一个案例,陈子昂提出了杀人犯法、应处死罪,而报父仇却合于礼义、应予表彰的处理意见。柳宗元在文章中批驳了这种观点,认为这不但赏罚不明,而且自相矛盾,指出徐元庆报杀父之仇的行为既合于礼义,又合于法律,应予充分肯定。虽然文章的主旨是要说明封建主义的礼义和封建主义的法律的一致性,但在吏治腐败、冤狱难申的封建社会,仍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全文观点鲜明,逻辑严密,驳论有力。

  武则天当政时,同州下圭人徐元庆之父徐爽,被下圭县尉赵师韫杀害。后赵师韫入朝为御史,徐元庆则更姓易名,在驿站之中充当仆役。过了很久,赵师韫恰好住在这个驿舍中,徐元庆便趁机亲手杀死了他,然后,投案自首。对于这个案件,当时朝中有不少人认为徐元庆为父报仇,是孝义刚烈的行为,应赦免他的罪;而陈子昂则认为,按照法律,擅自杀人的要处死。因此,他建议,应当对徐元庆依法论死,然后再对他替父报仇的行为予以表彰,并将此事编入律令。当时,大家都赞同陈子昂的主张。

  柳宗元的这篇文章,是驳斥陈子昂的主张的。他引经据典,说明这种主张自相矛盾,背礼违法,造成混乱。文章虽然从维护封建的“礼”与“法”的尊严出发,调和为亲报仇与守法之间的矛盾。然而,作者在行文中,却侧重于说明官吏违法杀人应当受到惩处这个观点,对人民群众反抗暴虐官吏的行为客观上予以支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和批判了吏治黑暗和官官相护的社会现实。

  文章分析透辟,语言精炼而准确。反映了作者散文的“峻洁廉悍”的风格。

  本文属于议论文中的驳论。作者针对陈子昂在《复仇议》中对徐元庆案件的主张提出了反驳。文章一开始,作者就旗帜鲜明地指出陈子昂的主张是错误的。接着,文章从“礼”和“刑”的辩证关系,得出了“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的结论。由这个结论很自然地过渡到对陈子昂提出的“诛之而旌其闾”错误论点的批驳上。“诛”和“旌”是矛盾的,怎么能同时施加在同一个人身上呢?更为有力的是,作者援引了儒家的经典著作来为自己的观点作佐证,这就使得本文的论点无懈可击。

  本文论点明确,论据翔实,论证手段缜密严谨,语言犀利明快,选词恰如其分。在柳文中堪称上乘之作,值得我们仿效。

chóu

liǔzōngyuán tángdài 

    chénjiàntiānhòushí yǒutóngzhōuxiàguīrényuánqìngzhě shuǎngwéixiànzhàoshīyùnsuǒshā néngshǒurènchóu shùshēnguīzuì dāngshíjiànchénchénángjiànzhūzhīérjīng qiěqǐng biānzhīlìng yǒngwéiguódiǎn  chénqièguòzhī 

    chénwénzhīběn fángluàn ruòyuēwéizéinüè fánwéizhěshāshè xíngzhīběn fángluàn ruòyuēwéizéinüè fánwéizhěshāshè běn yòng jīngzhūérbìngyān zhūjīng wèilàn xíngshèn jīngzhū wèijiàn huàishèn guǒshìshìtiānxià chuánhòudài zhězhīsuǒxiàng wéihàizhězhīsuǒ shìwéidiǎn gàishèngrénzhīzhì qióngdìngshǎng běnqíngzhèngbāobiǎn tǒngér 

    xiàngshǐ使yànchéngwěi kǎozhèngzhí yuánshǐérqiúduān xíngzhīyòng pànrán zhě ruòyuánqìngzhī xiàngōngzuì shīyùnzhīzhū yuàn fèn nüèfēi zhōuzhīzuì xíngguānzhīwèn shàngxiàméngmào hàowén éryuánqìngnéngdàitiānwéichǐ zhěnwéi chǔxīn chōngchóurénzhīxiōng jièrán hàn shìshǒuérxíng zhíshìzhěyǒucán jiāngxièzhīxiá éryòuzhūyān 

    huòyuánqìngzhī miǎnzuì shīyùnzhīzhū qiān shìfēi shì chóu chóutiānzhī érqiāngfèngzhī shìbèiáoérlíngshàng zhíérzhūzhī suǒzhèngbāngdiǎn éryòujīngyān 

    qiěyuē  rényǒu yǒuqīn qīnqīnxiāngchóu luànshuíjiù  shìhuòshèn zhīsuǒwèichóuzhě gàiyuānchéntòngérhàogào fēiwèizuìchù xiàn éryuē shāzhī nǎishāzhī  zhí bàoguǎxiéruòér fēijīngbèishèng shènzāi 

     zhōu   tiáorén zhǎngwànrénzhīchóu fánshārénérzhě lìngchóu chóuzhī yǒufǎnshāzhě bāngguójiāochóuzhī  yòuānqīnqīnxiāngchóu  chūnqiūgōngyángchuán yuē  shòuzhū chóu shòuzhū chóu tuīrènzhīdào chóuchúhài  jīnruòduànliǎngxiàxiāngshā  qiěwàngchóu xiào ài  yuánqìngnéngyuè xiào shìérwéndàozhě wéndàozhīrén wángwéichóuzhězāi zhěfǎnwéi xínghuài wéidiǎn míng 

    qǐngxiàchénlìng yǒuduànzhě qiáncóngshì jǐ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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