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小诗轻捷洒脱,寥寥数语,就在读者面前展示了一幅线条流畅,动态鲜明的舞台人物速写图。
“鸣筝金粟柱,素手玉房前。”诗的一二句写弹筝的女子纤手拨筝,正处于弹奏状态。筝是一种弦乐器。从唐诗中所描写的筝来看,筝是十三根弦,如:“花脸云鬟坐玉楼,十三弦里一时愁”(白居易《听崔七妓人筝》)。“大艑高船一百尺,清声促柱十三弦”(刘禹锡《夜闻商人船中筝》)。此诗是速写,当然必须抓住最能突出主题的部分。最引人注目的,首先便是弹筝者手中正在拨弄的乐器,特别是那绚丽华美,闪烁着点点金色光斑的弦柱。接着,诗人的目光又自然而然地落到那双正在琴弦上跳动的洁白如玉的纤手上,以及弹奏的环境。雅致的筝枕,自然别有一番情味。从画面上看,“金粟”、“素手”、“玉房”交相对比,色彩明丽而华贵,虽然是速写,却又施重彩,给人以极为强烈的印象。绘画毕竟是视觉的艺术,而鸣筝所成的乐曲则是作用于听觉的艺术。一、二两句诗所绘出的画面是绝妙的,读者从中瞥见了闪光的琴柱、白嫩的巧手、雅致的筝枕,但却没有听到琴声。也许是精湛的工艺、绰约的风姿使诗人过于全神贯注了。
“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诗人终于注意到弹奏出的乐曲本身。诗的前两句写女子正在弹筝,按此写法,接下去似乎应该描写女了的弹奏技艺,或者表现秦筝极富感染力的音乐形象,但出人意料的是,三、四句并不沿袭通常的写法,而是描写女子为了引起知音者的注意,故意错拨筝弦。相传三国时代的周瑜,别人奏曲有误,他就回头一看,此诗显然受到了这个故事的启发。“时时”说明这并非偶尔失手,也并非技艺低下,因为这失误明显地属于有意为之。有人将她的有意错弹理解为“妇人卖弄身份,巧于撩拨”(清·徐增《而庵说唐诗》),似乎弹筝女子的微妙心理,仅仅是一种邀宠之情;其实这种故意的失误是出于寻觅知音的苦心。她大约也是沦落风尘之人,对一般浪荡子弟,她的故意错弹饱含着对这班人的嘲弄和蔑视,但总会有一天,真正的知音——她的“周郎”会听出那曲中的深意,从而向她投去会心的一“顾”的。此处的“周郎”喻指听者,“欲得”就意味着当时坐在一旁的“周郎”没有看她。为什么不看她呢?大概听者已经完全陶醉在那美妙的筝声中了。本来这应该是演奏者最祈盼的效果,最欣慰的时刻,然而,这情景却不是这位女子此时最渴望的效果,因为她心中另有所思,思不在听者赏音,而在于一“顾”,怎么办呢?她灵机一动,故意不时地错拨一两个音,于是充满戏剧性的场景出现了:那不谐和的旋律,突然惊动了沉醉在音乐境界中的“周郎”,他下意识地眉头一皱,朝她一看,只见她非但没有丝毫“误拂”的遗憾和歉意,两眼反而闪烁出得意的眼神——原来是误非真误。为了所爱慕的人顾盼自己,便故意将弦拨错,弹筝女的可爱形象跃然纸上。这两句正面写出了弹者藏巧于拙,背面又暗示了听者以假当真,而这种巧与拙、假与真,又在那无言的一顾之中获得了奇妙的统一。它不仅说明弹者是高手,听者是知音,而且传神地表现出两者的心理神态,其意趣韵味无穷。
这是一首羁旅乡思的经典作品。
在唐代诗人那里,“回家”与“仕进”是一对永远无法解决的矛盾。对于锐意进取、自视甚高的唐人而言,若是功业无成,宁可“一醉任天涯”,决不轻易还家,必须坚忍地前行。这便有了韦庄将“流离”“别家”当作一种习惯,成为生活常态。与其他诗人相比,韦庄似乎表现得更为洒脱,更加决绝,“等闲挥袂客天涯”,唐人的胸襟、气度与抱负尽出,毫无悲悲切切之感。韦庄的行迹遍及大半个中国,是唐末乱世典型的漂泊者,他的这句诗,最能表现唐代士子气度。
但是乡思功名两不弃,又谁也克服不了谁,自然会让许多诗人不约而同地将这份苦闷转入到梦境,以此寄寓自己现实中的困惑、矛盾和失意之情。韦庄一生又是饱历艰辛,读书时数米而炊,秤薪而爨,加之早尝寇乱,间关顿踬,其漂泊流浪之苦、去乡怀国之痛的体验不可不谓深刻,这些在他的诗作中都表现得淋漓尽致。
“灯前一觉江南梦,惆怅起来山月斜。”孤灯所具有的悲剧意味,透露出诗人的孤独与无奈,而“斜月”意象的加入,使诗人的感伤表露无疑,那是一种凄然的美,仿佛万籁俱寂之夜,只有一盏孤灯,作者企图在黑夜中寻找寄托,然而醒来时却是斜月相迎,此情此景让人愈加惆怅。
羁旅漂泊本是人生常有的际遇,而在离乱的时代更不足为奇。他善于从内在的角度契入,以其深刻的感悟力和独特的艺术表现形式,使这种人之常情显得格外动人。全诗的境界直白而不深隐,其间却处处涌腾着感情的潮流,那淡定,那昂扬,那思念,那怆然,甚至那惆怅迷茫的叹息都发自内心深处,若隐若现,既不激烈,也不哀怨,厚重深挚,令人品味不尽,使人想见风度。夜深人静,好梦搅醒后的诗人,兴尽悲来,他心头袭上的哀感绝不止一己的生命飘泊无着之感,更是人类生命的苍然之悲感。韦庄这种清丽柔婉诗风,属于典型的晚唐格调,于此诗犹见一斑。
袖副题“登旸台山绝顶望明陵”所道,这首词是作者在今北京市西北郊区的旸台山绝顶遥望昌平区天寿山下的明代十三个皇陵之感慨。首句“登临纵目”,实暗含王安石《桂枝香·金陵怀古》开篇“登临目送,正故国晚秋,天气初肃”那种藉古慨今抒怀感事之意。胸怀既大,则眼前五彩交错之山川原野,一片锦绣纵横,也不过宛若在自己襟袖之间了,故云:“对川原绣错、袖接襟袖”。而“指点十三陵树影,天寿低迷袖阜”二句则应题,说明代诸陵掩映在“树影”之中,野云低垂,云笼雾罩下的天寿山就像一个土堆。“阜”者,低矮丘陵也。天寿山位于昌平区正北方四十余公里处,山下有方圆四十平方公里之盆地,明十三陵便在其中。是以接着的“一霎沧桑,四山风雨,王气消沉久”三句,虽将袖画景色大笔濡染,雄浑浩茫,气势非凡,却终究是写明朝已亡。而沧海桑田,风雨相侵,不觉又已经过去二百余年,袖今清朝之“王气”,所剩又有几何?
思忖至此,词人心中也暗暗惊疑,以至上阕终以纵目所见收束。“涛生金粟,老松疑作龙吼”是说金栗山上松涛起伏,犹似龙吼。“金栗”,山名,在陕西省富平县东北,以山有碎石袖金栗得名,乃唐玄宗泰陵之所在。
下阕仍以写景带起。“唯有沙草微茫”写实,因距离遥远,所以景象模糊。“白狼终古”是虚,“白狼”即“白狼河”,又名大凌河,是辽宁省西部最大的河流,主脉横贯辽西,东南汇入渤海,却与十三陵相去甚远,非于“旸台山绝顶”纵目所可见。因在长城之外,故云“滚滚边墙走”,是作者想象之辞。台幕布好,接着抒写苍凉之思。“野老也知人世换,尚说山灵呵守。平楚苍凉,乱云合沓,欲酹无多酒”五句,说即是是不问世事的“田野老人”,也感觉到朝代即将更迭了,却还不愿相信,安慰自己说“山灵”保佑。然而大地苍穹一片苍凉悲戚,欲以酒来冲淡这愁绪,酒却已经所剩无多,而似乎只有呜咽悲声了。结句则以景结情,“出山回望”写词人下山归去,却仍频频“回望”,与“夕阳犹恋高岫”景情融合,在对这个朝代的江河日下,无可挽留的影射中,又表达出一种恋恋不舍的情绪。
词人因吊前朝皇陵而心情郁结,万感交集,故这首词也格调沉郁悲凉,词境苍凉旷远。而此时早已“万方多难”的清王朝,正是内忧外患,层出迭现,“此诚危急存亡之秋”而“山雨欲来风满楼”了。
王维是一位早熟的作家,少年时期就创作了不少优秀的诗篇。这首诗就是他十七岁时的作品。和他后来那些富于画意、构图设色非常讲究的山水诗不同,这首抒情小诗写得非常朴素。
此诗写出了游子的思乡怀亲之情。诗一开头便紧切题目,写异乡异土生活的孤独凄然,因而时时怀乡思人,遇到佳节良辰,思念倍加。接着诗一跃而写远在家乡的兄弟,按照重阳节的风俗而登高时,也在怀念自己。诗意反复跳跃,含蓄深沉,既朴素自然,又曲折有致。其中“每逢佳节倍思亲”更是千古名句。
“独在异乡为异客”,开篇一句写出了诗人在异乡的孤独之感。诗人在这短短的一句话中用了一个“独”、两个“异”字,可见诗人在外强烈的异地作客之感,在外越是孤独,诗人对家乡亲人的思念之情就越强烈。在当时封建社会里,交通闭塞,人们都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地域之间的往来较少,所以不同地方的人们在风土人情、生活习惯、语言等方面有很大的差异,所以,诗人离开生活多年的家乡到异地生活,自然感到陌生而孤单。诗人平淡地叙述自己身在异乡,但是其中却包含着诗人质朴的思想感情。
如果说平日里思乡之情可能不是感到那么强烈,那么,诗人“每逢佳节倍思亲”。“佳节”是亲人们团聚的日子,大家在一起畅谈欢笑,而现在呢,诗人只身客居异地,在代表团圆的节日里不禁想到了家乡里的人和事、山和水等诗人在家乡时的美好回忆,种种回忆触发诗人无限的思乡之情,并且越想越思念,以致于一发不可收拾。这句写得自然质朴,如娓娓道来,也写出了许多在外漂泊游子的真切感受,很具有代表性。
前两句,可以说是艺术创作的“直接法”。几乎不经任何迂回,而是直插核心,迅即形成高潮,出现警句。但这种写法往往使后两句难以为继,造成后劲不足。这首诗的后两句,如果顺着“佳节倍思亲”作直线式的延伸,就不免蛇足;转出新意而再形成新的高潮,也很难办到。作者采取另一种方式:紧接着感情的激流,出现一泓微波荡漾的湖面,看似平静,实则更加深沉。
“遥知兄弟登高处”,诗人从直抒胸臆,转笔写到自己对亲人团聚的联想,遥想兄弟们在重阳佳节登上高山,身上插着茱萸,该是多么的快乐。如果诗人单单是想到亲人们的欢乐,倒可以缓解诗人的思乡之情,但是,诗人在最后写到“遍插茱萸少一人”,原来诗人想到的不是欢乐,而是自己没有在家乡和亲人们欢度佳节,所以亲人在插茱萸时也会发现少了一个人,这样亲人们肯定会思念我的。这就曲折有致,出乎常情。而这种出乎常情之处,正是它的深厚处、新警处。杜甫的《月夜》:“遥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和这两句异曲同工,而王诗似乎更不着力。
这是一首典型的咏史怀古诗。诗人借用了王昭君出塞的典故,却与以往借用此典的诗词大不相同,不以议论为主,却通过朴实的语言真实地再现昭君当时心中所想,深刻地诠释了“千古琵琶”的含义,发人深省。
诗的开始,粗线条地展示了边地的风光。铺天盖地的雪淹没了塞外绵亘不尽的群山,继雪而起的北风呼啸着,将大地可能有的一切吹伏在地……。“天山雪后”一句,用笔简洁,唤出的图景却是无限的。
就在这漫无边际的背景深处,一个坐在马背上拨弹琵琶的女子形象出现了。琵琶作为一种乐器,可以弹奏出缓急高低不同,如珠玉落盘、流水幽咽般的曲调,为此,它曾使唐代那位谪居江州的司马为之泪湿青衫。那么,在这首诗中,通过这个“抱得琵琶马上弹”的形象,将其中蕴含的真意展现出来。杜甫曾有“千载琵琶作胡语,分明怨恨曲中论”的猜测,王安石则以“含情歌说独元处,传于琵琶心自知”作为交代。这些诗句,都是极高妙、极为人称颂的,自有其不可磨灭的价值;不过,它们毕竟还有一个说不上是弱点、但总觉有些遗憾的特征——作了议论,下了判断。“怨语”也罢,“含情”也罢,都明明白白地点出了昭君弹曲时的心事。
而在这首诗,诗人却不提昭君弹琵琶时作何想,重点落在“曲罢”——曲传达心志的琵琶弹毕,停弦驻马,昭君举目遥看,此际,青海头上的一轮明月,在她眼中变得朦胧了,变得与她在汉宫时所望见的月相似了,她徘徊在这样的月光下,流连难去……诗人看似在着力写这“月”,但“曲罢”二字一一昭君的错觉,不是时时皆有的,而是在弹罢琵琶后这一特定的短暂时间内所有的;换言之,她的错觉,乃是由弹曲而生。然而她弹曲时是何心事,诗人却不点出,意味深长。但诗人虽留下了意味,却不忙于下结论,这是他的含蓄处;而诗人虽不下结论,但他说昭君曲罢乃误以胡月为汉月,又暗示了他的结论,这是他的高妙处。这样的运笔,比之“怨语”、“含情”之说,虽缺乏下断语的胆力,知增长了“千古琵琶”的蕴含。
王昭君在咏史诗中是一个写滥了的题材,但这首既不写昭君之怨,也不写元帝无情,只写昭君身在异域不忘故国,也颇有新意。手法上一反咏史诗以议为主的写法,只描写昭君出塞后的弹曲与望月,通过将青海月当作汉宫月的误觉,突出昭君对故国的眷恋,全诗无一句议论而议论尽蕴含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