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词道出了谪贬失意的心情,是题咏岳阳楼的词中颇具代表性的一篇。全词沉郁悲壮,扣人心弦。
上片起首二句,勾画出一幅洞庭叶落、水空迷蒙的秋月景象,烘托了作者其时的悲凉心境。首句化用了屈原《九歌·湘夫人》“袅袅兮秋风,洞庭波兮木叶下”句意。第三句词笔转向楼内。此时词人正楼内饮宴,因为他的身份是谪降官,又将离此南行,所以席上的气氛显得沉闷。“十分斟酒敛芳颜”,说明歌妓给他斟上了满满的一杯酒,表示了深深的情意,但她脸上没有笑容。“十分”二字,形容酒斟得很满,也说明满杯敬意。“敛芳颜”,即敛眉、敛容。写女子之动情,可谓极宛极真,深得其妙。
四、五两句,凄怆之情,溢于言外;百端愁绪,纷至沓来。《阳关曲》本是唐代王维所作的《送元二使安西》诗,谱入乐府时名《渭城曲》,又名《阳关曲》,送别时歌唱。其辞曰:“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所写情景,与此刻岳阳楼上的饯别有某些相似之处。联系作者的身世来看,他因写了一些所谓反战的“谤诗”,被从与西夏作战的前线撤了下来;此时他不但不能西出阳关,反而南迁郴州。这两句熔自我解嘲与讥讽当局于一炉,正话反说,语直意婉,抒发的就是胸中久抑的悲慨。
过片承“酒”而来,将视界再度收回楼前,写词人带着醉意凭栏独立。仰望天空,只见天淡云闲;回首长安,又觉情牵意萦。浓烈的抒情中插入这笔写景,使感情更为顿宕,深得回旋纡回之妙。“醉袖”二字,用得极工。不言醉脸、醉眼、醉手,而言醉袖,以衣饰代人,是一个非常形象的修辞方法。看到衣着的局部,比看到人物的面部表情,更易引起人们的想象,更易产生美感。从结构来讲,“醉袖”也与前面的“十分斟酒”紧相呼应,针线亦甚绵密。“天淡云闲”四字以淡语、闲语间之,使全词做到了有张有弛,疾徐有致。由于感情上如此一松,下面一句突然扬起,便能激动人心。“何人此路得生还”,完全是口语,但却比人工锻炼的语言更富有表现力。它概括了古往今来多少迁客的命运,也倾吐了词人压胸底的心声,具有悠久的历史感和深刻的现实性,负载着无尽的悲哀与痛楚。
结尾两句笔锋一转,又揭示内心深处的矛盾。这里的结句用的是宋人独创的脱胎换骨法。费衮说此诗用白乐天《题岳阳楼》诗“换骨”。所谓换骨,就是”以妙意取其骨而换之“(释惠洪《天厨禁脔》)。掌故的巧妙化用中,词人对故乡的眷恋,对遭贬的怨愤,对君王的期待,和盘托出,意蕴深厚。
这首词在内容层次上有很大的跳跃,但结构安排自然得体,了无痕迹。全词起伏跌宕,以简洁的语言表达了内心复杂的感情,深沉真切,动人心魄。这是一首格调很高、有较强感染力的好词。
该文是王安石阐述自己文论观点的信。信虽主要针对书、序、原、说一类理论文的作意而言,但从中也可窥见王安石基本的文学观点。在对文章本质的认识上,王安石是个“政教论”者。
他开门见山,提出要义:“文者,礼教治政云尔”,即认为文章的实质应是反映礼教政治,并为它们服务。在《与祖择之书》中,他也重复过这个意思:“治教政令,圣人之所谓文也。”“圣人之于道也、盖心得之,作而为治教政令也”,“书诸策而传之人。”王安石认为,当初文章产生,就是因为古代圣贤对于治理世事有了个人的见解,于是写下来,传示当代及后人,这就是文章了。所以文章实际上就是礼教政治。以此为前提,该文集中阐释了“作文之本意”,即写文章到底为了什么。作者指出,作文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有补于世”,“适于实用”。从这个根本点出发,王安石重点讨论了文和辞的关系,即思想内容与表现形式之间的关系。他认为文章的内容和形式应该是统一的,但二者又有主次之分。韩愈、柳宗元是作文章的行家里手,成就很高,可惜他们没有重视作文的目的,只告诉人们一些作文的形式技巧。孟子在《离娄下》中所说的一段话却不只是告诉人们如何作文章,还可借以比喻写文章的终极目的。孟子的本义是说,君子探求学问,目的在于自己要有真正的心得,有了自己的心得,就能专心研究下去;专心研究,就会掌握住深厚的道理;掌握的道理多了,运用起来就能左右逢源、头头是道。写文章也是如此,首先要有明确的实用目的,目的明确,你就会认真思考,获得自己的见解;见解深刻,内容充实,写起来就能得心应手,驱遣自然。所以写文章,目的、内容是根本。他拿器物作比,说明文章“以适用为本”的道理。以为言辞形式之美有如器物的外饰,虽不可完全废止,但总不能摆在首位。一件器物只要适用,不一定非要华丽巧妙不可,而不适于实用者,装饰再华巧,也失去了它作为器物的本来意义。
在北宋,对于“道”与“文”的关系,争论非常激烈,不少人执论偏颇,王安石认为“彼陋者”,“非流焉则泥,非过焉则不至。甚者置其本,求之末,当后者反先之,无一焉不悖于极。”(《与祖择之书》)有的人虽夸谈“文以明道”,而其真心却只重文不重道。所以他特别指出在强调“作文之本意”方面,韩、柳也还作得不够。同时,他也看到了道学家矫枉过正,重道轻文的弊病,因此也不完全否认“巧且华”的修饰作用。于是,他明确提出自己的主张:“容亦未可少也,勿先之”,即要求把文章的思想内容放在首位,而表现形式放在其次。如果读者对此不作机械的理解,二者位置的摆法无疑是正确的。然而,王安石所讲的思想内容,仅仅指礼教政治,这种认识就过于拘狭。但是,在那个历史时期,王安石能从文章的社会功用出发探讨其内容和形式的相互关系,提出这样独到而较为深刻的见解,是非常可贵的。
从王安石的写作实践看,他确是“挟此说以自治”的,即如此文,所论虽关宏旨,说理却透辟而简洁,毫无巧饰刻画之痕。起手即明确道出自己对“文”的基本看法,语气斩钉截铁,显得理足气盛。紧接着一言论定孔子“言之不文,行之不远”的本意并非倚重修辞,这就否定了某些人片面强调文饰的一个重要理论根据。关于圣人作文的本意,作者引用孟子之言作了回答,指出作文必须“以适用为本”,以思想内容为主,并用比喻对此展开了充分而生动的论说。信从作文之本意提起,而最后落脚在如何处理“文”、“辞”关系上,几经推演,但却中心突出,观点鲜明,作者的思路表达得很清楚。文笔既简练劲峭,又不失华采生动,语言极富表现力。
由于王安石从礼教政治出发,过于强调实用精神,使得他的文学观念带上了浓厚的功利主义色彩。人们又往往把仅适用于理论文章的“适用为本”的观点赋予普遍的意义,推广于一切文学,等而下之,其末流就将文学和政治宣传等同了起来,轻视乃至否定了文学的审美价值和愉悦作用。这也许是王安石始料所不及的。
吴大帝孙权葬蒋陵,亦称孙陵,在今南京市东北钟山(亦称蒋山)南麓。此诗系作者行经蒋陵凭吊吴亡而作。
吴末帝孙皓肆行暴虐,直弄得国将不国。公元265年(甘露元年)徙都武昌,以零陵南部为始安郡。公元266年(宝鼎元年)又以零陵北部为邵陵郡。十二月,又还都建业。据《汉晋春秋》载:“初望气者云荆州有王气破扬州而建业宫不利,故皓徙武昌,遣使者发民掘荆州界大臣名家冢与山冈连者以厌之。既闻(施)但反,自以为徙土得计也。使数百人鼓噪入建业,杀但妻子,云天子使荆州兵来破扬州贼,以厌前气。”(《三国志·吴志·孙皓传》注引)这就是诗开头所说的:“昔在零陵厌,神器若无依。”“神器”者,帝位也,政权也。吴国的统治岌岌可危,孙皓的帝位摇摇欲坠。这种江河日下的形势,使诗人很自然地联想起吴国开基创业时的情形。想当年,汉室陵夷,群雄逐鹿,捷足先登,遂成三国鼎立之势。“掎鹿”,语出《左传·襄公十四年》:“譬如捕鹿,晋人角之,诸戎掎之,与晋踣之。”《汉书·叙传上》也说:“昔秦失其鹿,刘季逐而掎之。”颜师古注:“掎,偏持其足也。”《汉书·蒯通传》更说:“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高材者先得。”后遂以“逐鹿”喻争帝位、争天下。“逐兔”,同“逐鹿”。《后汉书·袁绍传》引沮授曰:“世称万人逐兔,一人获之,贪者悉止,分定故也。”要争得天下,就必须不失时机,因势利导,夺取胜利。这就是所谓的“逐兔争先捷,掎鹿竞因机”。而在汉末群雄逐鹿的斗争中,孙坚父子也是叱咤风云的人物。孙坚死后,孙策继承父业,猛锐冠世,志陵中夏,被封为吴侯,割据江东。但大业未就,即遇刺身亡,年仅二十六岁。孙策临死时,将弟弟孙权叫到跟前,对他说:“举江东之众,决机于两阵之间,与天下争衡,卿不如我;举贤任能,各尽其心,以保江东,我不如卿。”(《三国志·吴志·孙策传》)孙权继承父兄遗志,洪规远略,砥砺奋发,“遂割据山川,跨制荆、吴,而与天下争衡矣。”(陆机《辨亡论上》)三国鼎立,孙吴居一,而孙权就谋略功业而言,实远胜刘备。“伯道”,即霸道。“呼吸”、“叱咤”,极力形容孙氏父子的英姿雄风。《易·革》云:“君子豹变,其文蔚也。”疏曰:“上六居革之终,变道已成,君子处之……润色鸿业,如豹文之蔚缛。”豹变之略,虎视之威,正是对“年少万兜鍪,坐断东南战未休”的孙仲谋的赞词。“坐断东南”的孙权,以他的雄才大略,北拒曹魏南下之师,西挫蜀汉东犯之众,使两方都不敢小视东吴。据史载,公元222年(黄武元年),刘备率师伐吴,东吴大将陆逊率军迎敌,攻蜀五屯,皆破之,斩其将。蜀军分据险地,前后五十余营,逊大破之,临阵所斩及招
降俘虏蜀兵数万人,刘备奔走,仅以身免,最后绝命于永安宫。“长蛇衄巴汉”即指此。“长蛇”,有谓指吴而言,并引《左传·定公四年》“吴为封豕长蛇”为证,其实不然。这里的“长蛇”,非指吴,而是指蜀汉。陆机《辨亡论下》云:“故刘氏之伐,陆公(逊)喻之长蛇,其势然也。”可以为证。“骥马绝淮淝”,则指曹魏而言。据史载,公元224年(黄武三年)旧历九月,“魏文帝出广陵,望大江,曰:‘彼有人焉,未可图也。’乃还。”(《三国志·吴志·吴主传》)注引干宝《晋纪》云:“魏文帝之在广陵,吴人大骇,乃临江为疑城,自石头至于江乘,车以木桢,衣以苇席,加采饰焉,一夕而成。魏人自江西望,甚惮之,遂退军。”所以陆机说:“由是二邦之将,丧气摧锋,势衄财匮,而吴藐然坐乘其弊,故魏人请好,汉氏乞盟,遂跻天号,鼎峙而立。”(《辨亡论上》)孙权不愧为聪明仁智雄略之英主,在他统治时期,励精图治,吴国逐渐强大。所谓“交战无内御”,即指内部团结一致对外而言;所谓“重门岂外扉”,即指吴国疆土广大而言。
由“逐兔争先捷”到“重门岂外扉”十句,作者极力渲染吴主之英明雄武,吴国之强大巩固,有声有色,气势磅礴。而到“成功举已弃”,陡地一转,以极精炼的语言写出吴之由盛而衰的转变,功败垂成,其关键就在孙皓时期。“凶德愎而违”,即指孙皓而言。“愎违”,愎谏违卜的省称,语出《左传·僖公十五年》:秦晋韩之战,由于晋惠公背施无亲,意气用事,不纳谏言,不听卜辞,终于招致失败,被秦国俘掳。晋大夫庆郑曰:“愎谏违卜,固败是求,又何逃焉?”孙皓同晋惠公一样,刚愎凶顽,肆行残暴,忠谏者诛,谗谀者进,虐用其民,穷淫极侈,终于导致吴国的灭亡,使父祖基业毁于一旦。正如皓从弟孙秀说的那样:“昔讨逆(指孙策)弱冠以一校尉创业,今后主举江南而弃之,宗庙山陵,于此为墟,悠悠苍天,此何人哉!”(《资治通鉴》卷八十一)“水龙忽东骛,青盖乃西归”二句,就是具体描写孙皓穷迫归降时的情景。“水龙”,系指晋朝的水军。晋武帝谋伐吴,遂令益州刺史王浚于蜀大造船舰,准备东伐。时吴有童谣曰:“阿童复阿童,衔刀浮渡江。不畏岸上兽,但畏水中龙。”阿童为王浚小字。晋征南大将军羊祜以为伐吴必藉上流之势,故借谣言而表荐王浚为龙骧将军,留监梁益诸军事。王浚在蜀大造舟船,木片蔽江而下,吴建平太守吾彦取江中木片以呈孙皓,并说:“晋必有攻吴之计,宜增建平兵。建平不下,终不敢渡江。”而孙皓不听。公元280年(晋太康元年)旧历三月,王浚率舟师东下,直抵吴都建业之石头,孙皓惊恐失措,面缚舆榇而降,举家西迁,送至洛阳,赐号归命侯。这就是所谓“青盖乃西归”。这是具有讽刺意味的。据干宝《晋纪》载:“陆抗之克步阐,皓意张大,乃使尚广筮并天下,遇《同人》之《颐》,对曰:‘吉。庚子岁,青盖当入洛阳。’故皓不修其政,而恒有窥上国之志。”(《三国志·吴志·孙皓传》注引)庚子岁,即太康元年。原来孙皓狂妄地以为他会灭晋而入洛阳的,想不到反做了亡国之君,被押送洛阳。
以上十六句,历述吴之盛衰兴亡,不啻一篇《辨亡论》,故偏重史实的叙述。此下十句,则就吴亡抒发个人的感慨。作者行经孙氏陵,距离吴亡已二百多年,年深日久,风蚀雨淋,墓碑上的文字已被苔藓侵蚀得难以辨认,荆棘丛生,几至吴大帝陵的位置也难以确指。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只有飞莺在山间悲鸣,淡月在空中残照,陵墓中的一切陪葬品大概已不复存在了。念昔日之叱咤江左,睹今日之寂寞荒凉,不能不使人伤感。吴汝纶说:“此殆伤齐亡之作,黍离麦秀之思也。”(《古诗钞》卷五)其实,凭今吊古伤心泪,不必定指哪一家。前事之失,后事之鉴,总结历史经验教训,以免重蹈覆辙。苟能如此,亦已足矣!
这两篇作品记叙的是宴会的场面和醉后的归思。
这是一个富有边地特色的军中酒会。第一首诗开头两句在点出酒会及其时间地点的同时,便以“剑舞”、“击鼓”写出戎旅之间的酒会特色,点染着边地酒会的气氛,为“醉”字伏笔。紧接着两句写席间胡筋声起,催人泪下。何以“泪如雨”,这里没有交代,但隐含的情调却是慷慨悲壮的,这种气氛也为“醉”准备了条件。《全唐诗》将以上四句列作一首七言绝句是有原因的,因为它们可以勾划出一幅完整的、情景交融的意境。这在这组诗中也起到笼罩的作用。
第二首诗的前四句写宴席间情景。上两句从所闻方面写歌曲,下两句从所见方面写酒肴。乐器是“琵琶长笛”,歌者为“羌儿胡雏”,菜是“犁牛”“野驼”,酒为“交河美洒”,这一切可以看出主人的热情,宴席的高贵;而它们所点染的边塞情调又使归途中的诗人感触良多。这也为“醉”准备了条件,遂引出诗的最后两句。醉后吐真言,梦中见真情,诗的最后两句写醉后梦中归家,描写十分真切。用“无奈”写出归思之难以摆脱,也许这正是“座上相看泪如雨”的重要原因。
这两首诗写宴席场面,罗列边地物产以渲染边地情调;同时,把酒席场景的描绘与座上客人的感情交织起来,使诗歌情景交融。第二首诗最后两句直写乡思,显得十分深沉。这两首诗格调慷慨悲凉,从中可以看到戍边将士日常生活的一个侧面。
羽林郎,汉代所置官名,是皇家禁卫军军官。诗中描写的却是一位卖酒的胡姬,义正词严而又委婉得体地拒绝了一位权贵家奴的调戏,谱写了一曲反抗强暴凌辱的赞歌。题为“羽林郎”,可能是以乐府旧题咏新事。
这首诗在立意、结构和描写手法上,与《陌上桑》有异曲同工之妙。写女子之美,同样采用了铺陈夸张手法;写反抗强暴,同样采取了巧妙的斗争艺术;结尾同样是喜剧性的戛然而止。但《陌上桑》更多的是用侧面烘托,从虚处着笔;这首诗则侧重于正面描绘和语言铺排。前者描写使君的垂涎,主要通过人物语言,用第三者的叙述;这首诗刻画豪奴的调戏,则是用一连串的人物动作,即“过我”、“就我”、“贻我”、“结我”,妙在全从胡姬眼中写出。太守用语言调戏,豪奴用动作调戏,各自符合具体身份。罗敷反抗污辱是以盛赞自己的丈夫来压倒对方,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胡姬反抗调戏则是强调新故不易,贵贱不逾,辞婉意严,所谓“绵里藏针”、“以柔克刚”。罗敷在使君眼中已是“专城居”的贵妇人;而胡姬在“金吾子”眼中始终都是“当垆”的“酒家胡”。因而这首诗更具有鲜明的颇具讽刺意味的对比:“家奴”本不过是条看家狗,却混充高贵的“金吾子”招摇撞骗,这本身就够卑鄙之极了;而“酒家胡”虽然地位低贱,但是终究不必仰人鼻息过生活,在“高贵者”面前又凛然坚持“贵贱不相逾”,这本身就够高贵的了。于是,尊者之卑,卑者之尊,“高贵”与“卑贱”在冲突中各自向相反的方向完成了戏剧性的转化,给读者以回味无穷的深思和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