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是战国时期的大思想家。孟子从小丧父,全靠母亲倪氏一人日夜纺纱织布,挑起生活重担。倪氏是个勤劳而有见识的妇女,她希望自己的儿子读书上进,早日成才。
一次, 孟母看到孟轲在跟邻居家的小孩儿打架,孟母觉得这里的环境不好,于是搬家了。
这次她把家搬到了荒郊野外。一天,孟子看到一溜穿着孝服的送葬队伍,哭哭啼啼地抬着棺材来到坟地,几个精壮小伙子用锄头挖出墓穴,把棺材埋了。他觉得挺好玩,就模仿着他们的动作,也用树枝挖开地面,认认真真地把一根小树枝当作死人埋了下去。直到孟母找来,才把他拉回了家。
(学商人磨刀,如果没有这一段不成立下一段第三次搬家)
孟母第三次搬家了。这次的家隔壁是一所学堂,有个胡子花白的老师教着一群大大小小的学生。老师每天摇头晃脑地领着学生念书,那拖腔拖调的声音就像唱歌,调皮的孟轲也跟着摇头晃脑地念了起来。孟母以为儿子喜欢念书了,高兴得很,就把孟轲送去上学。
可是有一天,孟轲逃学了。孟母知道后伤透了心。等孟轲玩够了回来,孟母把他叫到身边,说:“你贪玩逃学不读书,就像剪断了的布一样,织不成布;织不成布,就没有衣服穿;不好好读书,你就永远成不了人才。”说着,抄起剪刀,“哗”的一声,把织机上将要织好的布全剪断了。
孟轲吓得愣住了。这一次,孟轲心里真正受到了震动。他认真地思考了很久,终于明白了道理,从此专心读起书来。由于他天资聪明,后来又专门跟孔子的孙子子思学习,终于成了儒家学说的主要代表人物。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孟子的母亲,人称孟母。当初她的家靠近墓地,因此孟子小时候,游戏玩耍的都是下葬哭丧一类的孟,还特爱学造墓埋坟。孟母见了说到:“这里不该是我带着孩子住的地方。”于是将家搬到一处集市旁,孟子又学玩起了奸猾商人夸口买卖那一类的孟。孟母又说:“这里也不是我该带着孩子居住的地方。”又将家搬到了一个学宫的旁边。这时孟子所学玩的,就是祭祀礼仪、作揖逊让、进退法度这类仪礼方面的学问了。孟母说:“这里才真正是可以让我孩子居住的地方。”于是就一直住在了这里。等到孟子长大成人,学精六艺,终于成为有名的大儒。后来的君子贤人都说孟母很善于利用环境渐染教化孩子。
注释
舍:家。
墓间之事:指埋葬、祭扫死人一类的事。
处子:安顿儿子。
乃:于是,就。
市:集市。
嬉:游戏,玩耍。
贾人:商贩。
炫卖:同“炫”,沿街叫卖,夸耀。
徙居:搬家。
徙:迁移。
居:家。
俎豆:古代祭祀用的两种盛器,此指祭礼仪式。
揖让进退:即打拱作揖、进退朝堂等古代宾主相见的礼仪。
揖:作揖。
遂:最后。
及:等到。
卒:最终,终于。
大儒:圣贤。
孟子是战国时期的大思想家。孟子从小丧父,全靠母亲倪氏一人日夜纺纱织布,挑起生活重担。倪氏是个勤劳而有见识的妇女,她希望自己的儿子读书上进,早日成才。
一次, 孟母看到孟轲在跟邻居家的小孩儿打架,孟母觉得这里的环境不好,于是搬家了。
这次她把家搬到了荒郊野外。一天,孟子看到一溜穿着孝服的送葬队伍,哭哭啼啼地抬着棺材来到坟地,几个精壮小伙子用锄头挖出墓穴,把棺材埋了。他觉得挺好玩,就模仿着他们的动作,也用树枝挖开地面,认认真真地把一根小树枝当作死人埋了下去。直到孟母找来,才把他拉回了家。
(学商人磨刀,如果没有这一段不成立下一段第三次搬家)
孟母第三次搬家了。这次的家隔壁是一所学堂,有个胡子花白的老师教着一群大大小小的学生。老师每天摇头晃脑地领着学生念书,那拖腔拖调的声音就像唱歌,调皮的孟轲也跟着摇头晃脑地念了起来。孟母以为儿子喜欢念书了,高兴得很,就把孟轲送去上学。
可是有一天,孟轲逃学了。孟母知道后伤透了心。等孟轲玩够了回来,孟母把他叫到身边,说:“你贪玩逃学不读书,就像剪断了的布一样,织不成布;织不成布,就没有衣服穿;不好好读书,你就永远成不了人才。”说着,抄起剪刀,“哗”的一声,把织机上将要织好的布全剪断了。
孟轲吓得愣住了。这一次,孟轲心里真正受到了震动。他认真地思考了很久,终于明白了道理,从此专心读起书来。由于他天资聪明,后来又专门跟孔子的孙子子思学习,终于成了儒家学说的主要代表人物。
良好的人文环境对人类的成长和生活而言是十分重要的。现代的人们不仅要求高品质的物质生活,更需要高品位的精神生活。给人很多的思维.在个人空间,在居住方面,在社交圈里.在生活中,环境造就人才,环境也淹没才人。 环境重要,比如把一个刚出生的婴儿交给一只狼去抚养,婴儿长大后就具有狼的很多生活习性。社会环境与一个人、特别是青少年的成长有直接的关系。孟子后来成为大学问家,与社会环境对他的熏陶感染有很大关系。
孟母教子的影响特别深远,早在西汉时期韩婴的《韩诗外传》中,就用有关孟母的故事来解释诗义,刘向的《列女传》中,首次出现了“孟母”这个专用名词。 东汉女史学家班昭曾作《孟母颂》,西晋女文学家左芬也作《孟母赞》。
南宋时的启蒙课本《三字经》引证的第一个典故就是“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这一普及于封建社会后期的启蒙读物,虽经明、清学者陆续修订补充,而孟母三迁、断机教子的故事始终冠于篇首。
山东监察御使钟化民《祭孟母文》赞扬道:“子之圣即母之圣”、“人生教子,志在青紫。夫人教子,志在孔子。古今以来,一人而已。”
随着孟母故事的广泛流传,封建统治者也竭力将其塑造成符合其需要的偶像,封建皇帝对其屡加封谥,直到乾隆二年(1737年)加封孟母为“邾国端范宣献夫人”。
此词抒写了对扬州的怀念,也透露了对仕宦生活的厌倦。上片着意描写扬州的风景名胜,令人神往。下片抒写对重返扬州的生活展望。全词平易浅近而内涵丰富,感情真挚,颇具特色。
口语化而又典雅的文字的塑造,往往需要一定的雅醉。这样,在醒醉之中方能一吐快绪。性情自然而生,笔下文字在情感的催促下静静流露。《满江红·思家》读起来让人感觉十分亲切和畅快。
“我梦扬州,便想到扬州梦我”,人世终究没有将我忘怀,如此眷恋于我,此时感知自己是如此的重要。在劳累之余,似乎不仅眼睛一热,要哭一下鼻子的。冷漠的社会,该对自己敞开心扉。过好自己的生活是很重要的。不管金窝银窝,还是最喜自己的草窝。只要自己生活得开心,过个自由自在的生活,便不去追逐那些轻浮的感觉,为俗事所累。
这是一首伤时感事的诗。《毛诗序》说:“《兔爰》,闵周也。桓王失信,诸侯背叛,构怨连祸,王师伤败,君子不乐其生焉。”这是依《左传》立说,有史实根据,因此《毛诗序》说此诗主题不误。但意谓作于桓王时,与诗中所写有出入。崔述《读风偶识》说:“其人当生于宣王之末年,王室未骚,是以谓之‘无为’。既而幽王昏暴,戎狄侵陵,平王播迁,室家飘荡,是以谓之‘逢此百罹’。故朱子云:‘为此诗者盖犹及见西周之盛。’(见朱熹《诗集传》)可谓得其旨矣。若以为在桓王之时,则其人当生于平王之世,仳离迁徙之余,岂得反谓之为‘无为’?而诸侯之不朝,亦不始于桓王,惟郑于桓王世始不朝耳。其于王室初无所大加损,岂得遂谓之为‘百罹’、‘百凶’也哉?窃谓此三篇者(按:指《中谷有蓷》、《葛藟》及此篇)皆迁洛者所作。”
诗共三章,各章首二句都以兔、雉作比。兔性狡猾,用来比喻小人;雉性耿介,用以比喻君子。罗、罦、罿,都是捕鸟兽的网,既可以捕雉,也可以捉兔。但诗中只说网雉纵兔,意在指小人可以逍遥自在,而君子无故遭难。通过这一形象而贴切的比喻,揭示出当时社会的黑暗。
各章中间四句,是以“我生之初”与“我生之后”作对比,表现出对过去的怀恋和对现在的厌恶:在过去,没有徭役(“无为”),没有劳役(“无造”),没有兵役(“无庸”),我可以自由自在地生活;而现在,遇到各种灾凶(“百罹”“百忧”“百凶”),让人烦忧。从这一对比中可以体会出时代变迁中人民的深重苦难。这一句式后来在传为东汉蔡琰所作的著名长篇骚体诗《胡笳十八拍》中被沿用,“我生之初尚无为,我生之后汉祚衰;天不仁兮降乱离,地不仁兮使我逢此时”,那悲怆的诗句,是脱胎于《兔爰》一诗。
各章最后一句,诗人发出沉重的哀叹:生活在这样的年代里,不如长睡不醒。愤慨之情溢于言表。方玉润说:“‘无吪’、‘无觉’、‘无聪’者,亦不过不欲言、不欲见、不欲闻已耳”(《诗经原始》),这也是《毛诗序》中所点出的君子“不乐其生”的主题。
全诗三章风格悲凉,反覆吟唱诗人的忧思,也正是《王风》中的黍离之悲,属乱世之音、亡国之音,方玉润评云:“词意凄怆,声情激越,(三国魏)阮步兵(籍)专学此种。”(《诗经原始》)
词的上阕分析宋朝戈金的有利形势,首先刺堂之上有在宴席之中就能战胜列手的智谋之士,而在边疆有骁勇善战的将领与士兵。宋朝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所以说戈金是完全可行的。之所以要这样分析,主要是针对当时朝廷弥漫的自卑、畏敌情绪而言的。虽然已经议定要戈金,但是朝野上下对于抗金的胜利并没有太大的把握,刘过这首词就是鼓励大家要看到希望,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抗金事业中去。词中引用孟子的“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盖子·公孙丑下》),其实就是强调虽然南宋的军队实力比不过金国的军队,但只要南宋军民团结一心,共同抗敌,充分发挥人和的作用,最后的胜利一定是属于南宋的。
词的下阕瞻望南宋戈金的大好前景:只要执政者治理有方,君臣同心,同休共戚,那么明年一定会取得胜利的,而用不了多久,国家一定会强盛起来,引来四方朝贺的。这从全词的形势说到韩伉胄本人,是对他的强有力的支持,让人充满信心和勇气。
该词运用很多口语化、散文化的句子,大有以文为词的倾向,读来朗朗上口,更增加了词的魅力。全词语言流畅、气势磅礴。
这篇仅有76字的短文,浑然一体。全文未分段落,但可以分三个层次来赏析。
第一层,开头一句,“晋献文子成室,晋大夫发焉。”既点明了事情的原委,也交代了时间、地点、人物。一个“发”字,既表现了当时新居落成人们送礼庆贺的习俗,同时也表现了达官贵人们前来祝贺的热闹场面。读者不禁要问:为什么“晋大夫”都纷纷前来送礼庆贺?不知你是否看过京剧《赵氏孤儿》,新居的主人就是那个孤儿。献文子即赵武,他是晋国名臣赵衰、赵盾之后,晋卿赵朔的遗腹子。他出生前,赵氏被祸灭族,15年后才得以昭雪。赵武成年,受封大夫,建造新宅,大约就在这个时候。这恐怕是晋大夫纷纷前来祝贺的主要原因。
第二层,即一颂一祷。可以想象,称颂的贺辞肯定不少,本文却抛开众人的颂辞,独举张老的颂辞。因为张老的颂辞独具匠心,别出心裁。“美轮美奂”虽已成了成语,但仍不出颂辞陈套,而“歌于斯,哭于斯,聚国族于斯”的颂辞,却超出吉祥的套话而惊世骇俗。贺辞没有赞颂的味道,反而在主人喜庆的日子,说些死丧哭泣的话,一反常调,令人不解。宾客或疑惑不解,或惊愕发呆,或心中暗骂张老糊涂;新居主人则思维敏捷,领会颂辞的深远含意与张老的语重心长,马上以出人意料的祷词回应张老的祝贺。主人表示:张老的祝辞是以屋的功用永恒祝我寿终正寝,保我家族永昌永贵。赵武用“全要领”来表明痛定思痛,祈祷不再发生刑戮之祸。祝辞与答辞都是紧密结合着赵氏的血泪痛史的,的确是“善颂善祷”。
所以,第三层,最后一句话,用“君子”的评语结束全文。
赵氏是嬴姓的一个分支,从晋文侯(前780—前746)时起成为晋国的一个大族,以其历代事晋侯有功勋,到赵衰、赵盾父子时,已成为专国政的重臣。据《史记·赵世家》说,赵盾之子赵朔在晋景公三年娶成公(景公父)姊为夫人。就在这一年,晋国司寇屠岸贾勾结诸将军构罪族灭赵氏,赵朔的夫人怀着身孕躲进公宫中,后来生下赵武,就是本篇所记的文子,也就是有名的“赵氏孤儿”。15年后,赵武得到韩阙的帮助,攻屠岸贾,灭族报仇,后来成为晋国的正卿。本篇所记赵武筑新室成,当是复位后不久的事。他年纪还不大,所以张老在赞颂的同时,还有规劝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