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诗一大特点,便是他怎么想就怎么说,基本上是直陈其事的“赋”笔,运用比兴手法的地方是不多的。故造语虽浅而涵义实深,虽出之平淡而实有至理,看似不讲求写作技巧而更得自然之趣。这就是苏轼所说的“似枯而实腴”。魏晋人侈尚清谈,多言生死。但贤如王羲之,尚不免有“死生亦大矣,岂不痛哉”之叹;而真正能勘破生死关者,在当时恐怕只有陶渊明一人而已。如他在《形影神·神释》诗的结尾处说:“纵浪大化中,不忧亦不惧;应尽便须尽,无复独多虑。”意思说人生居天地之间如纵身大浪,沉浮无主,而自己却应以“不忧亦不惧”处之。这已是非常难得了。而对于生与死,他竟持一种极坦率的态度,认为“到了该死的时候就任其死去好了,何必再多所顾虑!”这同陶在早些时候所写的《归去来辞》结尾处所说的“聊乘化以归尽,乐夫天命复奚疑”,实际是一个意思。
这种勘破生死关的达观思想,虽说难得,但在一个人身体健康、并能用理智来思辨问题时这样说,还是比较容易的。等到大病临身,自知必不久于人世,仍能明智地认识到这一点,并以半开玩笑的方式(如说“但恨在世时,饮酒不得足”)写成自挽诗,这就远非一般人所能企及了。陶渊明一生究竟只活了五十几岁(梁启超、古直两家之说)还是活到六十三岁(《宋书·本传》及颜延之《陶徵士诔》),至今尚有争议;因之这一组自挽诗是否临终前绝笔也就有了分歧意见。近人逯钦立先生在《陶渊明事迹诗文系年》中就持非临终绝笔说,认为陶活了六十三岁,而在五十一岁时大病几乎死去,《拟挽歌辞》就是这时写的。对于这三首自挽诗,吴小如先生断定他是在大病之中,至少认为自己即将死去时写的。而诗中所体现的面对生死关头的达观思想与镇静态度,毕竟是太难得了。至于写作时间,由于《自祭文》明言“岁惟丁卯,律中无射”,即公元427年(宋文帝元嘉四年)九月,而自挽诗的第三首开头四句说:“荒草何茫茫,白杨亦萧萧,严霜九月中,送我出远郊。”竟与《自祭文》时令全同,倘自挽诗写作在前,就太巧合了。因此把这三首诗隶属于作者临终前绝笔更为适宜。
第一首开宗明义,说明人有生必有死,即使死得早也不算短命。这是贯穿此三诗的主旨,也是作者对生死观的中心思想。然后接下去具体写从生到死,只要一停止呼吸,便已名登鬼录。从诗的具体描写看,作者是懂得人死气绝就再无知觉的道理的,是知道没有什么所谓灵魂之类的,所以他说:“魂气散何之,枯形寄空木。”只剩下一具尸体纳入空棺而已。以下“娇儿”、“良友”二句,乃是根据生前的生活经验,设想自己死后孩子和好友仍有割不断的感情。“得失”四句乃是作者大彻大悟之言,只要人一断气,一切了无所知,身后荣辱,当然也大可不必计较了。最后二句虽近诙谐,却见出渊明本性。他平生俯仰无愧怍,毕生遗憾只在于家里太穷,嗜酒不能常得。此是纪实,未必用典。不过陶既以酒与身后得失荣辱相提并论,似仍有所本。盖西晋时张翰有云:“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即时一杯酒。”(见《晋书·文苑》本传)与此诗命意正复相近似。
此三诗前后衔接,用的是不明显的顶针续麻手法。第一首以“饮酒不得足”为结语,第二首即从“在昔无酒饮”写起。而诗意却由入殓写到受奠,过渡得极自然,毫无针线痕迹。“湛”训没,训深,训厚,训多(有的注本训澄,训清,似未确),这里的“湛空觞”指觞中盛满了酒。“今但湛空觞”者,意思说生前酒觞常空,现在灵前虽然觞中盛满了酒,却只能任其摆在那里了。“春醪”,指春天新酿熟的酒。一般新酒,大抵于秋收后开始酝酿,第二年春天便可饮用。“浮蚁”,酒的表面泛起一层泡沫,如蚁浮于上,语出张衡《南都赋》。这里说春酒虽好,已是来年的事,自己再也尝不到了。“肴案”四句,正面写死者受奠。“昔在”四句,预言葬后情状,但这时还未到殡葬之期。因“一朝出门去”是指不久的将来,言一旦棺柩出门就再也回不来了,可见这第二首还没有写到出殡送葬。末句是说这次出门之后,再想回家,只怕要等到无穷无尽之日了。一本作“归来夜未央”,意指自己想再回家,而地下长夜无穷,永无见天日的机会了。亦通。
从三诗的艺术成就看,第三首写得最好,故萧统《文选》只选了这一首。此首通篇写送殡下葬过程,而突出写了送葬者。“荒草”二句既承前篇,又写出基地背景,为下文烘托出凄惨气氛。“严霜”句点明季节,“送我”句直写送葬情状。“四面”二句写墓地实况,说明自己也只能与鬼为邻了。然后一句写“马”,一句写“风”,把送葬沿途景物都描绘出来,虽仅点到而止,却历历如画。然后以“幽室”二句作一小结,说明圹坑一闭,人鬼殊途,正与第二首末句相呼应。但以上只是写殡葬时种种现象,作者还没有把真正的生死观表现得透彻充分,于是把“千年”句重复了一次,接着正面点出“贤达无奈何”这一层意思。盖不论贤士达人,对有生必有死的自然规律总是无能为力的。这并非消极,而实是因看得破看得透而总结出来的。而一篇最精彩处,全在最后六句。“向来”犹言“刚才”。刚才来送殡的人,一俟棺入穴中,幽室永闭,便自然而然地纷纷散去,各自回家。这与上文写死者从此永不能回家又遥相对照。“亲戚”二句,是识透人生真谛之后提炼出来的话。家人亲眷,因为跟自己有血缘关系,可能想到死者还有点儿难过;而那些同自己关系不深的人则早已把死者忘掉,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了。《论语·述而篇》:“子于是日哭,则不歌。”这是说孔子如果某一天参加了别人的丧礼,为悼念死者而哭泣过,那么他在这一天里面就一定不唱歌。这不但由于思想感情一时转不过来,而且刚哭完死者便又高兴地唱起歌来,也未免太不近人情。其实孔子这样做,还是一个有教养的人诉诸理性的表现;如果是一般人,为人送葬不过是礼节性的周旋应酬,从感情上说,他本没有什么悲伤,只要葬礼一毕,自然可以歌唱了。陶渊明是看透了世俗人情的,所以他反用《论语》之意,爽性直截了当地把一般人的表现从思想到行动都如实地写了出来,这才是作者思想上的真正达观而毫无矫饰的地方。陶之可贵处亦正在此。而且在作者的人生观中还是有着唯物的思想因素的,所以他在此诗的最后两句写道:“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大意是,人死之后还有什么可说的呢,他把尸体托付给大自然,使它即将化为尘埃,同山脚下的泥土一样。这在佛教轮回观念大为流行的晋宋之交,真是十分难能可贵的唯物观点呢。
至于前面说的此三首陶诗极有新意,是指其艺术构思而言的。在陶渊明之前,贤如孔孟,达如老庄,还没有一个人从死者本身的角度来设想离开人世之后有哪些主客观方面的情状发生;而陶渊明不但这样设想了,并且把它们一一用形象化的语言写成了诗,其创新的程度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当然,艺术上的创新还要以思想上的明彻达观为基础。没有陶渊明这样高水平修养的人,是无法构想出如此新奇而真实、既是现实主义的、又是浪漫主义的作品来的。
范云十几岁时,其父范抗在郢府(今湖北武汉附近)任职,范云随侍其侧,年长其十岁的沈约也在郢府为记室参军,一见如故,遂相友好。八年以后,沈约转至荆州(今湖北江陵附近)为征西记室参军,两人分别。这首诗当作于此时,诗题中的沈记室即沈约。史称范云八岁赋诗属文,“操笔便就”,“下笔辄成”(《梁书·范云传》),这首诗就是他早期的代表作之一。
诗的开头便以极平稳的笔调勾画出送别时静谧、安详的环境。“桂水”并非特指某一条水,只是用以形容其水的芳香。王褒《九怀》中有“桂水兮潺湲”句,王逸注云:“芳流衍溢,周四境也。”后人遂常用之,如陆云《喜霁赋》中“戢流波于桂水兮,起芳尘于沉泥。”江淹《杂体三十首》中亦有“且泛桂水潮”、“桂水日千里”等句,均非实指。范诗中用这一词渲染了送别场面的温馨。送别诗,可以写送别时的情景、场面,以及当时人的心理活动,但范云只是用一句诗轻轻带过,遂转入天明登程的想象之中。郢州与荆州,古时均属楚地,故用“楚山”代之。启程的情景是晴空万里,天朗气清。这毕竟是少年人所写的诗,所以,他笔下的离别不是凄惨悲切,而是有一股清新流丽之气贯穿于内,显得轻盈洒脱。沈约《别范安成》诗中云:“生平少年日,分手易前期。”正是这种精神的写照。不过,中国人重视朋友(为五伦之一),重视友情,朋友的离别,总难免有些许的哀愁。“悲莫悲兮生离别,乐莫乐兮心相知。”故而下句以“秋风两乡怨”分写两地相思之怨愁,而以“秋月千里分”合写二人心灵之相通。谢庄《月赋》云:“美人迈兮音尘阙,隔千里兮共明月。”所写的正是地有千里之隔,明月人可共见之情。以上四句,前二句偏写景,后二句偏写情,所以转下去便偏写事。“寒枝宁共采”是对二人过去共同生活的回忆,“霜猿行独闻”则是对别后独自旅程寂寥的想象。诗中虽然没有正面写送别,但无论是偏于写景、写情或写事,都暗涉了离别。然而离别只是形体上的分隔,更重要的乃是精神上的合一。结束两句以极其肯定的语气写道:“扪萝正意我,折桂方思君。”“意”通“忆”。“扪萝”、“折桂”由上句“寒枝”引发而来,同时又暗与起句的“桂水”“楚山”相呼应。
这里牵涉到一句诗的异文。“扪萝正意我”中“正意”二字,一作“忽遗”,一作“勿遗”。“忽遗我”意思是:忽将我遗忘。前者似不符合沈约与范云间的感情,且与全诗情绪不一,后者表示的是一种希冀之情,虽然可通,但不如“正意我”所表达出的心心相印之情。另外,从范云诗的整体风格来看,也以“正意我”于文为胜。范诗的结句尤喜以彼我、今昔对写。如“迨君当歌日,及我倾樽时。”(《当对酒》)“尔拂后车尘,我事东皋粟。”(《饯谢文学离夜》)“待尔金闺北,予艺青门东。”(《答何秀才》)“海上昔自重,江上今如斯。”(《登三山》)“昔去雪如花,今来花似雪。”(《别诗》)等等。而在这首诗中,也只有作“扪萝正意我”,才可与“折桂方思君”相对得最为工稳,也最能体现范云诗歌句法、结构的特色。
此诗在写法上是一句一转,但同样是“转”,如沈约的《别范安成诗》(沈德潜《古诗源》卷十二评为“句句转”),是层层递进式的转,而范云此诗则是句句回环式的转。这种回环式的结构、回环式的句法正是范云诗风的典型。所以钟嵘《诗品》曾评范云诗曰:“范诗清便宛转,如流风回雪。”正是抓住了其诗风格的整体特征。《送沈记室夜别》虽然是范云的早期作品,但也不难看出,这首诗已经奠定了范诗风格的基础。
停顿
郑人/有欲买履者,先/自度/其足,而/置之其坐,至之市,而/忘操之,已得履,乃曰:“吾忘持度。”反归取之。及反,市罢,遂/不得履。
句式
郑人有欲买履者或“有欲买履之郑人”
何不试之以足(状语后置句):以现代句式为“何不以足试之”。以:何不用自己的脚去试一试。
而置之其坐(省略句):而置之(于)其坐。
近义词
生搬硬套,死板教条,刻舟求剑,墨守成规,冥顽不灵,胶柱鼓瑟,因循守旧。
反义词
达权通变,灵机应变,随机应变。
此曲由四首小令组成,写年灾之年,农民颗粒无收,还要遭受官府酷刑的惨状,揭露了社会的腐败,反映了农家的疾苦,流露出作者对农民的同情。全曲风格刚劲,语言本色,采用方言土语,虽质朴无华,却高度凝炼,是散曲中少有的现实主义佳作。
《胡十八·刈麦有感》是由四支小令组成的重头曲,写出了因遭受严重年灾而颗粒无收,加上官府的横征暴敛,农民“卖宅田”和“典儿女”的悲惨遭遇。
第一支小令写年情的严重和受灾地区的广阔,农民所种的麦子颗粒无收。曲中开始以一个八十岁的老农之口以质朴的语言道出:“几曾见今年麦!又无颗粒又无柴。”大灾之年,粮食柴火,一点也无,何等凄惨。接着道出“三百日年灾,二千里放开”极言年日之长及地域之广,最后两句“偏俺这卧牛城,四十里忒毒害”,饱含着老农无尽的辛酸、怨怼和无奈。第二支小令写农民劳作的辛苦。即使麦子收成不好也得收,还得请人帮忙,这样又赔了人工和饭食。农民为了能收一些糊口的粮食,麦地里麦子收割之后赶紧又种下豆子,可以说为了活下去,已经想尽了办法。这里深切地反映了作者对农民的同情。第三支小令写了官府不顾人民死活,催逼灾民交税,逼得农民典儿卖女的悲惨境况。写里正之类的乡官却还在那里加紧催租,逼得人们卖田宅儿女。“穿和吃不索愁,愁的是遭官棒。”“穿和吃”并非真的“不索愁”,这样写,只是为了更突出“官棒”对农民的严重威胁。为什么农民们“愁的是遭官棒”,原来“五月半间便开仓,里正哥过堂”,也就是说,“花户每”要过“比粮”这一关。而“花户每”要过“比粮”关,想免遭“官棒”的酷刑,只有“卖田宅”或“典儿女”,别的无路可走。苦只苦“花户每”既无田宅可卖,即使忍痛典了儿女,也还是“陪不上”,最终难逃“遭官棒”的可悲命运。第四支小令写农民的哭诉,跟往年相比,今年更惨,有一年不如一年之意。这是一幅年灾图,读者能够想象到饿得骨瘦如柴的农民站在里长前求情发愁的那种惨状,朴素、真实表现了社会的不合理:由于官僚地主的压迫勒索,人民已经无法生活下去。
作者站在农民的立场,揭露了明代统治者横征暴敛的罪行,把天灾和人祸都展示出来了,充分表现了对劳动人民悲惨遭遇的同情,是散曲中少有的现实主义之作。
上片,以景入情,描叙登高赏菊,饮酒言欢的情景。“与客携壶上翠微,江涵秋影雁初飞”,开头两句点明“上翠微”的行踪,描绘“江涵秋影”与“雁初飞”的两幅画面。触景生情,便迅速推出“尘世难逢开口笑,年少,菊花须插满头归”的三句人生箴言。趁着这大好的年华、大好的秋光大笑,插黄花。上片即花生情,也为过渡到下片暗示了一笔。
下片,由即花生情进入到写以酒助兴。饮酒抒情,是中国古代文人的传统文化,称之为“酒文化现象”,苏轼也不例外。“酩酊但酬佳节了,云峤,登临不用怨斜晖”。写把酒临风,喝个痛快是为了酬谢佳节。登山临水,同样也是为了酬谢佳节。即使夕阳快落山了,也用不着愁怨。夕阳是自然界中“无限好”的景致,自然人生“夕阳”也应是一道美丽的风景线。“古往今来谁不老,多少,牛山何必更沾衣”,直言人的衰老死亡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规律。杜牧含蓄地说人生“只如此”,而苏轼则直言不讳人生“谁不老”。尤其词的最后引齐景公泣牛山的故事,传情达意,精炼入微,可谓妙笔。
全词,以景入情,即景生情。苏轼虽然感叹世事多艰,但是不消沉,不伤感,充分显示了苏轼对世事、人生短暂的恬淡达观的胸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