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寂,善写情词,善写他人故事。该词即隐括杜牧故事而成。
与杜牧原诗《遣怀》:“落魄江南载酒行,楚腰纤细掌中轻。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相比,此词全篇含有杜牧故事,又有杜牧诗意。杜牧用绝句,句式整齐,音节浏亮,表现的意绪略显轻微,其妙于比兴,但只提供了一个大的情境。而此词则用长短句,参差交错,富有乐感,更显哀感顽艳,凄恻动人,且情感更深内容更详,“眼约心同”更为此词画龙点睛,神、情、意顿时毕现。
上片,“十年尘土湖州梦,依旧相逢”“湖州梦”似仿杜牧“十年一觉扬州梦”之句。作者把“一觉”换成“尘土”更显含蓄朦胧。回首十年人生路,重返湖州,但见尘土满衣襟,难喜相逢。”眼约心同,空有灵犀一点通。“后一句中化用李商隐“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而词意顿改。李诗言虽相隔两地,但情感相通,此则近在咫尺,却不能相亲相爱,一个“空”字表达了多少惆怅,多少怨恨。句中前日“依旧”,继言“空有”,对比转折,准确而强烈地传达了那种沉重的失落感,那种对时乖命蹇、阴差阳错的诅咒和无可奈何的情绪,好像一下子从情感的波峰跌到浪谷,从美好的梦幻跌落到无情的现实中来,一种沉重的失落感顿上心头。
下片“寻春自恨来何暮,春事成空。”感慨命运无情,时光空度,只留下一种深深的怨愤。“懊恼东风,绿尽疏阴落尽红。”“东风”、“落红”句,遗憾之气十足,意味悠远弥永。重情的人,偏有坎坷的爱情经历,情到深处,让人倍尝辛苦,十年之愁,凝铸了佳篇。作者直接化用杜牧诗句,更是表达作者对“绿尽疏阴落尽红”的无奈,只能懊恼东风的无情。
在这首词中,作者写男女情事,不是像前代词人那样,咏离别,寄相思,而是选择了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境,写由重逢带来的感伤。久别重逢,理应使人惊喜欢欣,可是这首词所写的却是一种令人痛苦难堪的重逢。经历了长期的相思之苦以后,满怀着美好的憧憬而来,却因相逢而撕碎了霓虹般的梦影。旧情虽在,人事已非,咫尺相对,只能眉目含情而已。这种情境本身,就具有强烈的艺术冲击力。
作者引用杜牧诗事,遣词用意似有同感。字里行间既述说杜牧往事,又寄托了自身无限情感。这首词写久别(十年)重逢,不见些许欢欢,满是一种痛苦伤怀之情。
谢枋得此诗,抓住了杜鹃鸟啼声的这些特点来抒写自己的感情。其最成功之处在于用望帝的传说来抒发自己彻骨的思归之情,并把这种情绪描绘得缠绵往复,回肠荡气。
作者在二十八字的短短篇幅里,高度地集中题材。全诗紧紧围着一个人(作者自己)、一种物(杜鹃)、一件事(归)展开。仅从字面上来看,四句中有两句出现了作者自己,两句出现了杜鹃鸟,三句出现了“归”字。进一步研读,还发现其实四句都没有离开这人、物、事三者。这种反复吟唱的写法,类似民歌中的复沓,仿佛仍有“杜鹃催人归,我归,我归,我归……”的旋律不断萦绕耳际,律感强烈,引起共鸣。
全诗的结构也十分巧妙。诗的开篇先用杜鹃催归起兴,并连用“日日”二字,足见此鸟之殷勤多情,好像在说物有情而人无意。但接下来次句却说,我的归心如此急切,可惜无人知道,当然,杜鹃也是不理解我的。这样一来便使起兴鹃鸣反倒成了铺垫,从而把作者思归的情绪推向了高潮。三、四句在前两句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使人与杜鹃之间形成直接联系,用人向物发问的方式表达作者对归期的盼望和对可能出现的永无归期的忧虑。
通观全诗,这种由物(劝归)到人(思归),再由人(问归)到物(预示归期),最后仍然归结到人(归期何时)的结构方式,在人、物、事三者之间构成循环不断的关系,极符合作者所要表达的缠绵不绝、难解难断的思想感情。
1906年初,王国维从苏州的江苏师范学堂去了北京,在晚清学部图书局任职。因一时尚难安定,故与罗振玉之婿刘季英——《老残游记》作者刘鹗之子,同住在罗振玉家。罗家有个男仆叫冯友,喜欢上一个旗人洗衣女子,这女子也常去罗府。刘季英便戏吟出两句:“窈窕燕姬年十五。惯曳长裾,不作纤纤步。”可能一时没写成,也可能后来失了兴致,这两句就一直被压在砚台下面。王国维偶然看到这两句,觉得写得很有神韵,当然他也知道这两句背后的故事,据此足成《蝶恋花》一首(参龙峨精灵《观堂别传》)。词云:
窈窕燕姬年十五。惯曳长裾,不作纤纤步。众里嫣然通一顾,人间颜色如尘土。 一树亭亭花乍吐,除却天然,欲赠浑无语。当面吴娘夸善舞,可怜总被腰肢误。
大概在这首词创作后不久,王国维就将其编入《人间词甲稿》,发表在他主事的《教育世界》上,这也是少数写于北京却被收入甲稿的词作之一。后来,王国维应吴昌绶之请,将之前发表的《人间词甲稿》《人间词乙稿》进行删订整合,并补充甲乙稿发表后所写,手写一本《人间词》,这首《蝶恋花》仍在其中。
龙峨精灵即刘蕙孙,乃刘季英之子。因为有了刘蕙孙的追记,使得这首词的本事变得很明确了。虽然刘蕙孙在后来写的《我所了解的王静安先生》一文中关于本事的描述有一些变化,譬如与冯友的关系便没有再提,旗女的身份虽然没有变,但前者说是洗衣女子,后来说是一家卖水老虎灶打水的女子。关于这首词的创作,也变成刘季英与王国维因为经常同时出门,总是看着这个大脚的旗女,便起了调侃之心,刘季英先作得“窈窕”二句,为静安所赏,但刘季英无力或无心成篇,遂将此二句奉送静安,数日后,静安续成此词。
其实,刘蕙孙后来的文字删去了旗女与冯友的恋爱关系,对于解读这首词倒是更称便捷了。除了“年十五”乃指称此女子已至“及笄”,是待嫁的年龄,可能与婚恋有关以外,此词本身并无爱情方面的直接描写,若因为刘蕙孙早期的文字而强作联想,也许语境就被刻意支离了。
无论是根据刘蕙孙的追记,还是直接勘察语境,此词的核心都是描述这位旗女的“天然”之态。“天然”的具体表现有三:其一,身材长相的天然之美,如“窈窕”“一树亭亭花乍吐”,都是状其身姿有一种自然风韵,而“亭亭”二字,尤可见其身材之修长;其二,举止自然大方,如“惯曳”二句,一方面写出了旗人惯常的装束,更以“不作纤纤步”表现出此女并未如汉族女子一般裹脚,而是一种天足,因为天足之自如,故其步履自然不是纤纤之态了。萧艾说:“‘惯曳长裾’,旗装也。‘不作纤纤步’,天足也。唯卖浆旗下女子,足以当之。”(《王国维诗词笺校》)是契合词境的。“曳”长裾正是为了便于放开步履,再缀一“惯”字,可见其素来天足大步之习惯。特以“不作”二字,状其自然之天性;而且此“不作”二字,实有藐视传统的意味,因为“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古诗为焦仲卿妻作》),自来将纤纤细步视为女性柔婉品性之体现。其三,笑容灿烂之美。“嫣然”是描写其笑靥迷人之状。宋玉《登徒子好色赋》有“嫣然一笑,惑阳城,迷下蔡”之句,《文选》注即以“笑貌”来解释“嫣”字,阳城、下蔡皆为古地名,宋玉极言其笑容之美在当地引起的关注和震动情形。
王国维写这种“天然”的魅力,除了直接描写之外,还非常注重对比的写法。
上阕是将旗女与“人间”的女子群体作对比,此旗女在人群中一出现,就觉得其他女子不堪与比,黯然失色了,因为那种源自天然的窈窕身姿和嫣然之貌,是如此的清新脱俗。这一层对比其实已经将旗女之美拔出在众女之上。“通一顾”即仔细看一遍的意思。陈师道《小放歌行》诗云:“春风永巷闭娉婷,长使青楼误得名。不惜卷帘通一顾,怕君着眼未分明。”这首诗素被视为是陈师道以娉婷美女自喻高才,大概要尽力展现自己的才能,所以才“不惜卷帘通一顾”了,目的是让“君”看分明。王国维当然不一定就是这个意思了。陈师道诗之“通一顾”乃自炫之意,王国维词之“通一顾”不过是为了与人间的美女更多地进行比较的意思。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颜色”本身就是形容有姿色的女子,如白居易《长恨歌》说:“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人间这些平常看来颇有姿色的女子,在此旗女的映照下,也不免相形见绌,可见此旗女的美确实不同凡响。
下阕则将燕姬与吴娘进行地域性的对比。燕姬就是北方美女的意思,《古诗十九首》即有“燕赵多佳人”之句。而吴娘一般指江南尤其是苏州一带的女子。王国维此词虽然作于北京,但也是从苏州离开不久,故吴娘之美自是尚在印象之中。苏州女子以善舞出名,白居易《忆江南》有“吴娃双舞醉芙蓉”之句,极力形容吴地女子的舞姿之美。舞者多细腰,此细腰往往非天然长成,而是因舞蹈之需刻意训练而成,故此细腰多失自然之美。《韩非子》即有“楚灵王好细腰,而国中多饿人”之说,可见此细腰背后其实饱含着心酸。且吴娃双舞,多因酒宴助兴而起,为取悦客人,自是极力表演。而一旦与“表演”有了关系,“天然”的韵味便不能不受到遏制。王国维《留园玉兰花》也有“窈窕吴娘自矜许,却来花底羞无语”之句,这种“矜许”自然有失天然了。所以客人虽或因一时之兴,曾当吴娘面夸其舞艺精湛,而吴娘遂因之更加卖力,浑然忘却“天然”之美实远在表演之上。
“除却天然,欲赠浑无语”乃是对此旗女的点睛之笔。为了突出“天然”二字,王国维真是用尽笔墨,在铺张中强化,在强化中点题,将一个长相出众、身姿绰约修长、笑容嫣嫣、步履大方的北方旗女形象塑造出来。这样健康、自然、大方的女性形象,在诗词中其实是并不多见的。刘季英和王国维固然是因一时之兴而作,或不无雅谑之意,但客观上呈现出来的这一种女性美却也一新耳目。
如果仅从字面上勘察这首《蝶恋花》,上面的分析自是切合本事、圆融自如的。刘季英或许只是欣赏旗女本身之美,故其拈出二句,也只在身姿体态的描写上。而王国维不仅用对比的手法将此旗女之美予以强化,更以“天然”二字涵括这种美之特质,则说此词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王国维的审美观,当然是合乎情理的。陈永正说:“本词也可以作一篇词论读。”(《王国维诗词全编校注》)叶嘉莹认为此词通篇都具有象喻的潜能,“很可能是王氏将自己的为人修养与论词之见解的两种抽象情思化为具象之表达的‘造境’之作”(叶嘉莹、安易《王国维词新释辑评》)。而在我看来,这首词未必句句象喻,也不止是一篇词论,而完全可以视为在审美观念上以“天然”为旨归的一篇文学通论。参诸王国维其他论诗词曲之语,都可以得到充分的证明。
王国维对自然美的推崇之情可见乎词。他在《宋元戏曲考》中曾将元曲视为“中国最自然之文学”,又说:“古今之大文学,无不以自然胜,而莫著于元曲。”可见,“自然”乃是王国维对文学经典的一种基本认知。元曲“自然”品格的形成正因为那些作者在创作杂剧时,并非要以之求得名誉,也没有如司马迁一样要将作品“藏之名山,传之后人”(《报任安书》),以获后世之共鸣。“彼以意兴之所至为之,以自娱娱人”,乘兴而作,是他们笔下文字自然真实、活泼有致的原因所在。如《蝶恋花》中之旗女天足大步,即非邀人之赏,而是一种乘兴的姿态,故深得王国维欣赏。
比《宋元戏曲考》完成更早的《人间词话》,虽然以境界说驰名,但境界的核心也仍是落在“自然”二字。如关于造境与写境之分,写境本自然而来,造境也必合乎自然,这是王国维明确要求过的。他评价姜夔的词虽然“格韵高绝”,但毕竟读来如雾里看花,终究相隔一层,他把“不隔”作为词之审美的基本标准,也是心中悬着“自然”的缘故。清代词人纳兰性德被王国维视为“北宋以来,一人而已”,原因无非是其“以自然之眼观物,以自然之舌言情”。如果不论这些具体品评,王国维关于“大家之作”的总结性意见,也不过是“其言情也必沁人心脾,其写景也必豁人耳目,其辞脱口而出,无矫揉妆束之态”三句话而已,而每一句都关合着“自然”的要义。明乎上述种种,可见王国维对“自然”的推崇固是一贯的,则其对生活中所遇见的具有自然之美的女性会多一份关注和青睐,也就可以理解了。尤其是因为他反对“矫揉妆束之态”,则其对吴娘善舞却为腰肢所误,自可对应来看。
《人间词话》《宋元戏曲考》皆撰于此《蝶恋花》之后,我们固然可以将此二书对自然之美的推崇视为是《蝶恋花》对“天然”之美特加赏爱的延续。但若由《蝶恋花》一词追溯其源,则王国维此前所撰《文学小言》一组17则,就特别值得关注了。
作为早期文学观念的集中表述,王国维承西方之思想,提出“文学者,游戏的事业也”之说,而所谓“游戏”,就是排除了利禄的诱惑和刻意修饰的艺术。所以在王国维的语境中,“的文学”“文绣的文学”,都不是真文学,因为其背离了“游戏”之心和自然之美。
自然之美的底蕴尤在“真实”二字。真实既是一种人格体现,又是一种艺术传达。王国维把屈原、陶渊明、杜甫、苏轼四人作为中国文学之杰出代表,即是其“高尚伟大之文学”中包含着“高尚伟大之人格”。这种文学与人格的合一,在艺术上的重要体现之一便是根植于真实的自然。如屈原的“感自己之感,言自己之言”,便是最突出之例,而宋玉、景差及以下辞人便不免愈趋而下了。
很显然,《文学小言》的文学观念,在这首《蝶恋花》中有着生动的回响。王国维以一个旗女的“天然”之美,与有着“妆束”“文绣”嫌疑的吴娘之舞对照而言,再度将“自然”之韵致彰显出来,并在此后的《人间词话》《宋元戏曲考》中继续拓展深化这一话题。由这一理论的演绎过程,也可见出《蝶恋花》一词在这种审美思想前后绾合中的特别意义。
这首诗写诗人狱中凄惨的生活和对家人怀念的感情。这两首诗意境妻凉,感情真挚,心理描写动人。
诗的前两句描写御史台森然阴风阵阵的萧瑟环境,苏轼在阴冷孤寂的狱里睡不着,想起面对刽子手的情形,心惊胆战。
第三、第四句用“命如鸡”表达出苏轼对自我命运任人鱼肉的无奈和沉痛。这是一个亮节高格者的悲叹,不管身处何地何时,苏轼都始终追求这种自由、自我的坚定人格。
第五句和第六句是苏轼觉得自己罪无可赦,思念起孩儿们,希望他们的才华和能力都平常就好,能够平安喜乐才是最重要的。自己快要死了,还没让妻子过上富贵平安的日子,觉得特别愧对共患难过的妻子。这其中不无诗人悟透人生,平常就好的淡泊哲理。
结尾两句,苏轼希望葬在为官过的杭州。这表现出苏轼的忠直秉性,展现出他当官为民的作为和风骨。
在这首诗中,苏轼写了对妻子儿女的想念、对自己的感怀,还有自已死了之后尸体埋葬何地的嘱托。其哀伤之情浓郁,昔日气势全然不见,所以读此诗又不同于苏诗其他之作,别有一种情深凄怆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