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句“高楼风雨感斯文”,写自己对杜牧诗歌独特的感受。这是一个风雨凄凄的春日。诗人登上高楼,凭栏四顾,只见整个长安城都沉浸在迷茫的雨雾中。这风雨如晦的景象,正好触动胸中郁积的伤世忧时之感。
正是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诗人对杜牧的诗作也就有了更深切的感受,因为后者就是“高楼风雨”的时代环境的产物。杜牧的“斯文”,不能确指,也不必确指,应是感伤时世、忧愁风雨之作。
次句“短翼差池不及群”,转说自己,也暗含杜牧。这是一首送别诗。李商隐用“差池”暗寓“伤别”之情。这句是说,自己正如风雨中艰难行进的弱燕,翅短力微,赶不上同群。
这是自伤身世孤孑,不能奋飞远飞,也是自谦才力浅短,不如杜牧。这后一层意思,正与末句“唯有”相呼应。上句因“高楼风雨”兴感而兼写双方,这句表面上似专写自己。其实,“短翼差池”之恨不独李商隐。他另一首《赠杜十三司勋员外》曾深情劝勉杜牧:“心铁已从干镆利,鬓丝休叹雪霜垂。”正说明杜牧同样有壮心不遂之恨。这里只提自己,只是一种委婉含蓄的表达方式。
“刻意伤春复伤别,人间唯有杜司勋。”三、四两句极力推重杜牧的诗歌。伤春、伤别,即“高楼风雨”的忧时伤世之意与“短翼差池”的自慨身世之情,也就是这首诗的基本内容和主题。“伤春”、“伤别”,高度概括了杜牧诗歌的主要内容与基本主题,并揭示了带有那个衰颓时代所特有的感伤情调的艺术风格。“刻意”二字,既强调其创作态度之严肃,又突出其运思寓意之深厚,暗示他所说的“伤春伤别”,并非寻常的男女相思离别,伤心人别有怀抱。末句“唯有”二字极高评价了杜牧在当时诗坛上的崇高地位。
这首诗之蕴含着丰富的言外之意、弦外之音。诗人极力称扬杜牧,实际上含有引杜牧为同调之意。既评杜,又属自道。同心相应,同气相求,诗人在评杜、赞杜的同时,也就寄托了自己对时代和身世的深沉感慨,暗含着诗坛寂寞、知音稀少的弦外之音。
上片连用“霏霏”叠字,强调风雨如晦,气候极其恶劣。一团团的残雪无情地堆积到梅花枝上,简直让人透不过气来。虽然明知冬天不会太久了,残冬一过,春天就要来临。但眼前这种烟雨、雪压霜欺的景象,直叫人怀疑春天还会有么?不言而喻,这恶劣的自然气候正是暗喻吴淑姬所生活的社会环境,是蒙受种种冤屈的弱女子所感受到的黑暗社会对她的重压。她从心底发出“春从何处回”的呼喊,渴望春天快快降临,渴望洗刷蒙受的不白之冤。
下片憧憬获得自由后的美好情景:那时冰雪消融了,一簇簇,一朵朵的梅花从睡梦中醒来,绽开了绯红的醉眼。月亮出来了,梅枝在月光下疏影横斜,暗香浮动,那是多么令人神往的境界呵!然而,这种境界并不存在,现实仍然是昏暗冷酷,所以“醉眼开,睡眼开,疏影横斜安在哉”是以设问句提出的,这就与上片设问承接起来,并更进一步强烈地表达了渴望自由的心情。最后以“从教塞管催”作结,意思是:既然无情雪堆积在梅枝上,梅花无法展现她的美丽,就任笛曲吹吧!吹得梅花纷纷飘落也毫不怜惜(古有《落梅花》笛曲。)李白诗:“黄鹤楼中吹玉笛,江城五月落梅花”;孙舣《落梅词》:“一声羌管吹鸣咽,玉溪半夜梅翻雪”;既然一切诬告不实之词象脏水一样往我身上泼来,我的冰清玉洁被玷污了,形象被歪曲了,就让脏水继续泼吧,直至我窒息、消亡!这是出自愤愤不平的呼喊。
这是一首优美动人的小词,正象婷婷玉梅那样,天然、淡雅,给人以冰清玉洁之感,而又风流蕴藉,情致缠绵。也象羌笛声那样,哀怨、悠扬,余音娟,不绝如缕。构思极巧,是咏雪?还是咏梅?亦此亦彼,浑然莫辨。出自步性的锦心绣口,倍觉细腻、灵巧。笔笔写景同时又曲曲传情,化实为虚,终不许一语道破。作者的真实感情隐藏在霏霏烟雾、纷纷雪片背后,让读者去玩味。小词的语言也清新而纯净,声调和美。即如开头三句;叠字“霏霏”,又复沓一次, “雪”宇也以“顶针”的形式重叠,造成轻快的节奏,如同小儿女的窃窃私语,又如哺晡梦呓,与词的内容十分协调。 “堆"字下得新颖而贴切,形象感强,完全是从口语中提炼出,绝无文人笔下的书卷气。这种天籁之趣,十分难得。
全诗三章,每章四句,前两句描写,后两句颂祝。而叠词叠句的叠唱形式。是这首诗艺术表现上最鲜明的特色。如果说,“宜尔子孙”的三致其辞,使诗旨显豁明朗;那么,六组叠词的巧妙运用,则使全篇韵味无穷。《诗经》运用叠词颇为寻常,而《螽斯》的独特魅力在于:六组叠词,锤炼整齐,隔句联用,音韵铿锵,造成了节短韵长的审美效果。同时,诗章结构并列,六词意有差别,又形成了诗意的层递:首章侧重多子兴旺;次章侧重世代昌盛;末章侧重聚集欢乐。由此看来,方氏的评语似可改为:诗虽平说,平中暗含波折;六字炼得甚新,诗意表达圆足。另外,在朱熹《诗集传》中,《螽斯》是比体首篇,故用以释比。其实,通篇围绕“螽斯”着笔,却一语双关,即物即情,物情两忘,浑然一体。因此,“螽斯”不只是比喻性意象,也可以说是《诗经》中不多见的象征性意象。
关于诗旨,《毛诗序》云:“《螽斯》,后妃子孙众多也,言若螽斯。不妒忌,则子孙众多也。”点出了诗的主旨,但拖了一个经学的尾巴。朱熹《诗集传》承毛氏之说。还作了“故众妾以螽斯之群处和集而子孙众多比之”的发挥,没有贯彻其“《诗》作诗读”的主张。对此,姚际恒一并认为“附会无理”(《诗经通论》);方玉润进而指出:诗人措词“仅借螽斯为比,未尝显颂君妃,亦不可泥而求之也。读者细咏诗词,当能得诸言外”(《诗经原始》)。确实不可泥求经传,而应就诗论诗。
体会意象,细味诗语,先民颂祝多子多孙的诗旨,显豁而明朗。就意象而言,飞蝗产卵孵化的若虫极多,年生两代或三代,可谓是宜子的动物。诗篇正以此作比,寄兴于物,即物寓情;“子孙众多,言若螽斯”,即此之谓。就诗语而言,“宜尔子孙”的“宜”,有“多”的含义;而六组叠词,除“薨薨”外,均有形容群聚众多之意。易辞复唱,用墨如泼,正因心愿强烈。“子孙”,是生命的延续,晚年的慰藉,家族的希望。华夏先民多子多福的观念,在尧舜之世已深入民心。《庄子·天地》篇有“华封人三祝”的记载:尧去华地巡视,守疆人对这位“圣人”充满敬意,衷心地祝愿他“寿、富、多男子”。而再三颂祝“宜尔子孙”的《螽斯》,正是先民这一观念诗意地热烈抒发。
就诗篇编排而言,前篇《国风·周南·樛木》祝贺新婚幸福,此篇继而祈颂多生贵子,不仅顺理成章,或恐正是编者苦心所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