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美人》是李煜的代表作,也是李后主的绝命词。相传他于自己生日(七月七日)之夜(“七夕”),在寓所命歌妓作乐,唱新作《虞美人》词,声闻于外。宋太宗闻之大怒,命人赐药酒,将他毒死。这首词通过今昔交错对比,表现了一个亡国之君的无穷的哀怨。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三春花开,中秋月圆,岁月不断更替,人生多么美好。可我这囚犯的苦难岁月,什么时候才能完结呢?“春花秋月何时了”表明词人身为阶下囚,怕春花秋月勾起往事而伤怀。回首往昔,身为国君,过去许许多多的事到底做得如何呢,怎么会弄到今天这步田地?据史书记载,李煜当国君时,日日纵情声色,不理朝政,枉杀谏臣……透过此诗句,我们不难看出,这位从威赫的国君沦为阶下囚的南唐后主,此时此刻的心中有的不只是悲苦愤慨,多少也有悔恨之意。 “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小楼又一次春风吹拂,春花又将怒放。回想起南唐的王朝、李氏的社稷——自己的故国却早已被灭亡。诗人身居囚屋,听着春风,望着明月,触景生情,愁绪万千,夜不能寐。一个“又”字,表明此情此景已多次出现,这精神上的痛苦真让人难以忍受。 “又”点明了“春花秋月”的时序变化,词人降宋又苟活了一年,加重了上两句流露的愁绪,也引出词人对故国往事的回忆。
“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尽管“故国不堪回首”,可又不能不“回首”。这两句就是具体写“回首”“故国”的——故都金陵华丽的宫殿大概还在,只是那些丧国的宫女朱颜已改。这里暗含着李后主对国土更姓,山河变色的感慨!“朱颜”一词在这里固然具体指往日宫中的红粉佳人,但同时又是过去一切美好事物、美好生活的象征。 以上六句,诗人竭力将美景与悲情,往昔与当今,景物与人事的对比融为一体,尤其是通过自然的永恒和人事的沧桑的强烈对比,把蕴蓄于胸中的悲愁悔恨曲折有致地倾泻出来,凝成最后的千古绝唱——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诗人先用发人深思的设问,点明抽象的本体“愁”,接着用生动的喻体奔流的江“水”作答。用满江的春水来比喻满腹的愁恨,极为贴切形象,不仅显示了愁恨的悠长深远,而且显示了愁恨的汹涌翻腾,充分体现出奔腾中的感情所具有的力度和深度。 全词以明净、凝练、优美、清新的语言,运用比喻、对比、设问等多种修辞手法,高度地概括和淋漓尽致地表达了诗人的真情实感。难怪前人赞誉李煜的词是“血泪之歌”,“一字一珠”。全词虚设回答,在问答中又紧扣回首往事,感慨今昔写得自然而一气流注,最后进入语尽意不尽的境界,使词显得阔大雄伟。
人们常爱用“多义性”来解说诗意,这其实并不准确。“诗言志,歌永言”(《尚书·尧典》)。当诗人作诗以抒写情志之时,其表达意向应该是明确的,不可能存在迥然不同的多种含义。但是,诗人用以表达情志的词语,却往往是多义的。倘若在诗之上下文中,那多种含义均可贯通,说诗者就很难判断,究竟何义为作者所欲表达的“原意”了。为了不至过于武断,人们只好承认:那首诗本有着“多种含义”。对于《葛覃》,遇到的也正是这样一个难题。这首诗的主旨,全在末章点示的“归宁父母”一句。然而“归”在古代,既可指称女子之出嫁,如《桃夭》的“之子于归”;又可指称出嫁女子的回返娘家,如《左传·庄公二十七年》记“冬,杞伯姬来,归宁也”。所以,《毛诗序》定此诗为赞美“后妃”出嫁前“志在女工之事,躬俭节用,服澣濯之衣,尊敬师傅”的美德,其出嫁可以“安父母,化天下以妇道也”;而今人余冠英等则以为,这是抒写一贵族女子准备归宁(回娘家)之情的诗。二者对主旨的判断相去甚远,但在诗意上又均可圆通。究竟取“出嫁”说好呢,还是“回娘家”说好,也实在无法与诗人对证,只能留下一个悬案。
不管抒情主人公是待嫁女还是新嫁娘,她此刻正处在喜悦而急切的企盼之中却毫无疑问。诗分三章,展出的是跳跃相接的三幅画境。首章似乎无人,眼间只见一派清碧如染的葛藤,蔓延在幽静的山沟;然而这幽静的清碧,又立即为一阵“喈喈”的鸣啭打破,抬眼一看,原来是美丽的黄雀,在灌木丛上啁哳。这“无人”的境界只是作者营造的一种画境,在那绿葛、黄雀背后,还有一位喜悦的女主人公,在那里顾盼、聆听。次章终于让女主人公走进了诗中,但那身影却是飘忽的:刚看到她弯腰“刈”藤的情景,转眼间又见她在家中“濩”葛、织作了。于是那萋萋满谷的葛藤,又幻化成一匹匹飘拂的葛布;而女主人公,则已在铜镜前披着这“絺綌”,正喜孜孜试身。那一句“服之无斁”,透露着辛勤劳作后无限的快慰和自豪。三章的境界却又一变,诗行中多了位慈祥的“师氏”。她似乎在倾听,又似乎在指点,因为她的女主人,此刻正央求她告知急需澣洗的衣物。“害澣?害否?归宁父母”——那便是情急的女主人公,带着羞涩和抑制不住的喜悦,终于向师氏透露的内心的秘密。这里终于透露出,这位女主人公,原来是一位急切待“归”(出嫁或者回娘家)的新人。这样,前两章的似断似续,山谷中葛藤、黄雀的美好春景,和“刈濩”、织作的繁忙劳动,就不仅传达着女主人公期盼中的喜悦,而且表现着一种熟习女工、勤劳能干的自夸自赞了。这样的女子,无论是嫁到夫家还是回返娘家,都是足以令夫家爱怜并带给父母莫大安慰的。
此诗只用七句话,简洁地叙述了周初三王对周王朝作出的贡献,重点称赞了周成王为完成先王事业所作的努力。全诗七句中有五句赞美成王,只有开头一句涉及天,表现了周人敬天的同时,更重视人为的努力。
此诗开头,祭成王不从祭主入手,却上溯到文、武二王,再追溯到昊天,似乎有些离题。其实这并不难解释,成王受命于文、武二王,文、武二王又受命于天,所以从天入手,以示成王与文、武二王一脉相承,得天之真命。首二句是全诗的引子,其作用犹如赋比兴中的兴,后五句才是全诗的主体。成王是西周第二代天子,声望仅次于文、武二王,与其子康王齐名,史称“成康之治”。《史记·周本纪》曰:“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刑措四十余年不用。”天下之所以安宁,是因为“成王不敢康”,此与《离骚》所说的“夏康娱以自纵”正相对照。“夙夜基命宥密”伸足“不敢康”之意,一正一反,相得益彰。按此句最难理解。《礼记·孔子闲居》有:“孔子曰:‘夙夜其命宥密,无声之乐也。”’郑玄注:“其,读为基。基,谋也。密,静也。言君夙夜谋为政教以安民,则民乐之。”陈子展《诗经直解》谓“此句旧解唯此郑注较为明确”;《尔雅·释诂》亦曰:“基,谋也。”正与郑注同义。第五句的“缉熙”是连绵词,不应分解,《大雅·文王》有“於缉熙敬止”,《周颂·维清》有“维清缉熙”,《周颂·载见》有“俾缉熙于纯嘏”,都作光明解,兹亦依之。最后一句的“其”等于“之”,“肆其靖之”等于“肆之靖之”,也就是“巩固它安定它”的意思。文王、武王开创的周朝在成王时得以巩固、安定、这就是祭主一生的功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