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小诗是写给水部员外郎张籍的一首描写和赞美早春美景的七言绝句。张籍在兄弟辈中排行十八,故称张十八。诗的风格清新自然,简直是口语化的。看似平淡,实则是绝不平淡的。韩愈自己说:艰穷怪变得,往往造平淡(《送无本师归范阳》)。原来他的平淡是来之不易的。
首句点出初春小雨,以“润如酥”来形容它的细滑润泽,准确地捕捉到了它的特点。造句清新优美。与杜甫的“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有异曲同工之妙。
第二句紧承首句,写草沾雨后的景色。以远看似有 ,近看却无 ,描画出了初春小草沾雨后的朦胧景象。写出了春草刚刚发芽时,若有若无,稀疏,矮小的特点。可与王维的“青霭入看无”、“山色有无中”相媲美。
第三、四句对初春景色大加赞美:“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这两句意思是说:早春的小雨和草色是一年春光中最美的东西,远远超过了烟柳满城的衰落的晚春景色。写春景的诗,在唐诗中,多取明媚的晚春,这首诗却取早春咏叹,认为早春比晚春景色优胜,别出心裁。前两句体察景物之精细已经令人称赞,后两句如骑兵骤至更在人意料之外。
这首小诗,诗人只运用简朴的文字 ,就常见的“小雨”和“草色”,描绘出了早春的独特景色。刻画细腻,造句优美,构思新颖,给人一种早春时节湿润、舒适和清新之美感。表达作者充满对春天的热爱和赞美之情。
全篇中绝妙佳句便是那“草色遥看近却无”了。早春二月,在北方,当树梢上、屋檐下都还挂着冰凌儿的时候,春天连影儿也看不见。但若是下过一番小雨后,第二天,春天就来了。雨脚儿轻轻地走过大地,留下了春的印记,那就是最初的春草芽儿冒出来了,远远望去,朦朦胧胧,仿佛有一片极淡极淡的青青之色,这是早春的草色。看着它,人们心里顿时充满欣欣然的生意。可是当人们带着无限喜悦之情走近去看个仔细,地上是稀稀朗朗的极为纤细的芽,却反而看不清什么颜色了。诗人像一位高明的水墨画家,挥洒着他饱蘸水分的妙笔,隐隐泛出了那一抹青青之痕,便是早春的草色。远远望去,再像也没有,可走近了,反倒看不出。这句“草色遥看近却无”,真可谓兼摄远近,空处传神。
这设色的背景,是那落在天街上的纤细小雨。透过雨丝遥望草色,更给早春草色增添了一层朦胧美。而小雨又滋润如酥。酥就是奶油。受了这样的滋润,那草色自然是新的;又有这样的背景来衬托,那草色自然也美了。
在最后,诗人还来个对比:“绝胜烟柳满皇都”。诗人认为初春草色比那满城处处烟柳的景色不知要胜过多少倍。因为,“遥看近却无”的草色,是早春时节特有的,它柔嫩饱含水分,象征着大地春回、万象更新的欣欣生意。而烟柳已经是“杨柳堆烟”时候,何况“满”城皆是,不稀罕了。到了暮春三月,色彩浓重,反倒不那么惹人喜爱了。像这样运用对比手法,与一般不同,这是一种加倍写法,为了突出春色的特征。
“物以稀为贵”,早春时节的春草之色也是很娇贵的。“新年都未有芳华,二月初惊见草芽”(韩愈《春雪》)。这是一种心理状态。严冬方尽\余寒犹厉,突然看到这美妙的草色,心头不由得又惊又喜。这一些轻淡的绿,是当时大地唯一的装饰;可是到了晚春则“草树知春不久归”(韩愈《晚春》),这时哪怕柳条儿绿得再好,人们也无心看,因为已缺乏那一种新鲜感。
所以,诗人就在第三句转折时提醒说:“最是一年春好处。”一年之际在于春,而春天的最好处却又在早春。
这首诗刻画细腻,造句优美,构思新颖,给人一种早春时节湿润、舒适和清新之美感,既咏早春,又能摄早春之魂,给人以无穷的美感趣味,甚至是绘画所不能及的。诗人没有彩笔,但他用诗的语言描绘出极难描摹的色彩——一种淡素的、似有却无的色彩。如果没有锐利深细的观察力和高超的诗笔,便不可能把早春的自然美提炼为艺术美。表达作者充满对春天的热爱和赞美之情。
这篇赋先写苦笋苦而有味,多食无害,再写俗传苦笋不可食之荒谬而自己为苦笋辩护之论却不为人所接受,只好自享其美味,最后引用李白的诗句“但得醉中趣,勿为醒者传”作结。全赋浅明如话而有深意在,借咏苦笋虽苦食之却能“开道”之事,阐发了忠言虽然逆耳却可以“活国”之理。
此赋可分作三个层次。
首先,赞美苦笋有益身心健康。苦笋物性是“小苦”、“温润缜密”,但“甘脆惬当”,故而“反成味”、“多啖而不疾人”,于身心有益。
接着,融注自身体验,寓苦笋以深刻含义:苦竹之笋,味道虽苦,食之却可以“开道”;忠谏之言,虽然逆耳,听之却可以“活国”;苦竹之笋,“钟江山之秀气”,忠谏之士,聚民族之精华;苦竹之笋,“深雨露而避风烟”,忠谏之士,存傲骨而鄙权贵。苦笋与忠臣,是那么的相似,但世人多不理解。素质佳美的苦笋,横遭诽谤,“食之动痼疾”,而徒有其表的桂斑,却受到青睐,以致有“梦永”的非分之想;相应的,敢于直言的忠臣,也是横遭诽谤,贬官流徙,而奸巧邪佞之徒,却青云直上。对此逆境,作者的态度是给予最大的蔑视,“未尝与之言”因为作者性格刚强,襟怀豁达,赵翼称他“不肯随俗为波靡”(《瓯北诗话》),故而取此姿态。
最后,博学多才的作者,顺手拈来李白的诗句“但得醉中趣,勿为醒者传”收束赋文。酷爱饮酒的李白以自得醉中之趣为乐,戒饬自己不要向饮酒者讲说这种乐趣,浅层的意思是不把苦笋之趣对不理解者讲说,而不平之鸣,怜才之意,深蕴其中。
全赋虽与作者“点铁成金”、“无一字无来历”的主张相悖,但浅明如话而有深意在。
此诗抒写诗人自己空怀武艺韬略却投闲置散,不得建功立业的苦闷心情,跃现出一位渴望为国建立新功的老将形象;同时亦反映出宋朝建国后,最高统治者猜忌武将、重文抑武的真实情况。全诗感情充沛,语出自肺腑,笔力雄健,风格豪迈爽朗,对仗工整自然,用典贴切。
“三十年前学六韬,英名常得预时髦。”从青年时期写起,颇有一种自豪感,曹翰说他自己少年时就胸怀大志,好学上进,孜孜不倦,研读《六韬》,精通兵法,一心从军为国建立战功。由于懂得军事,深知战略,故能使自己的英名与当时的一些俊杰列在一起这里的“常得”二字,写出了自信、自慰自豪的心情。此联起得自然、平实,为后面的铺叙、议论先开个好头。
“曾因国难披金甲,不为家贫卖宝刀。”承前而升华,是传诵一时的名联,这两句被写入《宋史·曹翰传》,曾受到宋太宗的赞赏。其精彩之处,不仅在于它对仗工整精妙,浑然天成,更在于它形象地概括了两个不同的时代,深含感慨。在国难当头之际,他顶盔贯甲,驰骋沙场,英勇对敌;当国泰民安的时候,尽管官俸不高,生活贫困,但也舍不得卖掉伴随自己杀敌立功的宝刀这两句的言外之意是说,在战时需要武器,在和平时也不能丢掉武器,有备无患,以防万一。
“臂健尚嫌弓力软,眼明犹识阵云高。”对不卖宝刀加以深化,写眼下自身状况,论武艺,自己虽然步入晚年,但身体依然强健,臂力过人,刀马娴熟,尚觉铁弓弓力太软,不足以用论韬略,自己深通阵法,胸藏兵机,善于攻防。据《宋史·本传》所载,曹翰几次率兵征讨,多获胜利,立了不少战功。可见这一联所写并非夸大之辞,基本上符合他的自身实际,体现了一种老当益壮的精神,和当年的老将廉颇、马援有些相似。
“庭前昨夜秋风起,羞睹盘花旧战袍。”以委婉之辞,倾诉心曲,怨而不怒。曹翰所历三朝,为一代名将在这金风萧瑟,“沙场秋点兵”的时刻里,作者不能身赴边陲,征讨对敌,而在宫中参加内宴,只能低头看自己旧战袍上的“盘花”,所以产生惭愧之感。这里的羞”字用得很准确,它生动地表现了将军本色和老人的拳拳爱国之情,太宗为之“恻然”是在情理之中的事。
此诗塑造了一位渴望为国建立新功的老将形象;同时亦反映出宋朝建国后,最高统治者猜忌武将、重文抑武的真实情况。全诗语出肺腑、感情充沛,笔力雄健,风格豪迈爽朗。
这是《小雅》中篇幅之长仅次于《小雅·正月》和《小雅·楚茨》的一首诗。此诗章法结构非常严谨。这不仅是指它全部五章每章均十四句,且都是标准的四字句;更是指它章节之间内在组织上的精妙。诗内容大致可分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两章写合乎礼制的酒宴,第二部分两章写违背礼制的酒宴,两者同以“宾之初筵”一句起头,而所描述的喝酒场面却大相径庭,暴露出理想状态与现实境况的尖锐矛盾。第三部分为末章,是总结性的言辞,连用“不”、“勿”、“无”、“匪”、“矧敢”等表示否定义的词集中凸现否定意蕴。各部分之间起承转合脉络极其分明。第二个印象是诗人的写作技巧非常高明。诗人之意实在“刺”,前两章却用“美”为“刺”作映衬,使丑恶的事物在与美好的事物的对比中更显出其丑恶,欲抑先扬,跌宕有致。而诗人的“刺”即使是在最重要的第三、第四两章中,也并不剑拔弩张,疾言厉色,只是反覆直陈醉酒之态以为警诫,除了烂醉后手舞足蹈的姿势不惜重言之以外,“载号载呶”、“乱我笾豆”、“侧弁之俄”写醉汉吵吵嚷嚷、弄乱东西、衣冠不正,也都抓住了特征。并且,诗人还善于通过“既醉而出,并受其福”之类的委婉语、“由醉之言,俾出童羖”之类的戏谑语,来作“绵里针”式的点染。借形象说话,实招就是高招。当然,并不是说此诗没有正面的说理成分,末章就主要是说理,但毕竟使读者对酗酒的害处深感悚惕的还是那些描写醉态的句子。
诗人技巧上的高明之处,在具体的修辞上,也得到充分的表现,除了消极修辞外,积极修辞更是丰富多彩。“左右秩秩”、“举醻逸逸”、“温温其恭”、“威仪反反”、“威仪幡幡”、“屡舞仙仙”、“威仪抑抑”、“威仪怭怭”、“屡舞僛僛”、“屡舞傞傞”,这是叠字修辞格的运用,频度之高,在整部《诗经》中似乎也不多见,那种奇佳的摹态效果,令人叹服。“笾豆有楚,肴核维旅”、“既立之监,又佐之史”,则是非常标准的对偶修辞格。“宾之初筵”、“其未醉止”、“曰既醉止”、“是曰既醉”等句都同章或隔章、邻章重复一次,是重复修辞格,而由其重复所产生的效应则不同。如上文所说“宾之初筵”的重复意在引出对比。但“其未醉止”、“曰既醉止”的重复,则既与从“威仪反反”、“威仪幡幡”到“威仪抑抑”、“威仪怭怭”的递进紧扣,又有“其未醉止”一组重复与“曰既醉止”一组重复的两层对比,从中更可见出结构的精整。而“是曰既醉”的隔章重复,所起作用是将第三、第四这最重要的两章直接串联起来。还有一种《诗经》中经常出现的修辞格——顶针,此诗也有两例,即“以洽百礼”之后接以“百礼即至”,“子孙其湛”之后接以“其湛曰乐”。这两个顶针修辞在同章中仅隔两句,相距很近,也是诗人为加重语气而作的刻意安排。另外,“钟鼓既设,举醻逸逸;大侯既抗,弓矢斯张;射夫既同,献尔发功”,这一段又是排比句,且两句一换韵,有很强的节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