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作于搬家时,抒写对故居一草一木依恋难舍的深厚感情。
诗人采用拟人化的表现手法,创造了这一童话般的意境。诗中的一切,无不具有生命,带有情感。这是因为戎昱对湖上亭的一草一木是如此深情,以致在他眼里不只是自己不忍与柳条、藤蔓、黄莺作别,柳条、藤蔓、黄莺也象他一样无限痴情,难舍难分。他视花鸟为挚友,达到了物我交融、彼此两忘的地步,故能忧乐与共,灵犀相通,发而为诗,才能出语如此天真,诗趣这般盎然。
这首诗的用字,非常讲究情味。用“系”字抒写不忍离去之情,正好切合柳条、藤蔓修长的特点,又写出柳条藤蔓牵衣拉裾的动作,又符合春日和风拂拂的情景,表现它们依恋主人不忍主人离去的深情。用“啼”字既符合黄莺鸣叫的特点,又似殷殷挽留、凄凄惜别,让人联想到离别的眼泪。这种拟人化的写法也被后人广泛采用。“啼”字既指黄莺的啼叫,又似殷殷挽留、凄凄惜别,也容易使人联想到辞别时离人伤心的啼哭。一个“啼”字,兼言情景两面,而且体物传神,似有无穷笔力,正是斫轮老手的高妙之处。
全诗写诗人与苏辙之间的感情。前四句,重在托付家人,希望得到苏辙的照料。后四句则言兄弟之情。
诗人对于生死之事本来不太执著,无论是何处的青山都可以作为埋葬我的地方,但是,当自己故去之后,恐怕每逢夜雨秋灯之时,孤身一人的弟弟都将会苦苦地思念死去的兄长。
“夜雨”是指苏轼兄弟二人少年读书时,曾读到唐人韦应物的诗句“宁知风雪夜,复此对床眠”,二人深受感动,遂彼此相约入仕后当尽早退隐以享受闲居之乐。
苏轼现在处在生死未卜之际,想起此诗,不禁黯然伤怀。他只能寄希望于来世再实现这种约定:“与君世世为兄弟,再结来生未了因。”
全诗四章,全以萧艾含露起兴。萧艾,一种可供祭祀用的香草,诸侯朝见天子,“有与助祭祀之礼”,故萧艾以喻诸侯。露水,常被用来比喻承受的恩泽。故此诗起兴以含蓄、形象的笔法巧妙地点明了诗旨所在:天子恩及四海,诸侯有幸承宠。如此,也奠定了全诗的情感基调:完全是一副诸侯感恩戴德、极尽颂赞的景仰口吻。
首章写初见天子的情景及感受。“蓼彼萧斯,零露湑兮。”自古以来,阳光雨露多是皇恩浩荡的象征和比喻,而微臣小民多以草芥自比,因此,这开头两句可以是兴,也可以看作比。有幸见到了君王,或是得到了君王的恩宠,当然是喜上眉梢,喜出望外,心里有多高兴自不待言,因此说:“既见君子,我心写兮。”似是日日夜夜,朝思暮盼,今日终遂心愿后的表述。因为在诸侯看来,入朝面君,无疑是巨大的幸事,一个“写”字,形象地描画出诸侯无比兴奋、诚惶诚恐、激动得难以言表的感受。境由心造,心情舒畅当然见什么都高兴。和君王在一起宴饮谈笑,如坐春风,因此,自然会得到君王的首肯、赞许,尽情享受那种恩遇带来的精神愉悦。因此,当他们与天子共享宴乐之时,便争相倾吐心中的敬祝之情,完全沉浸在圣洁的朝圣之乐中。
二、三两章进一步描写君臣之谊,分别从诸侯与天子两方面落笔。对诸侯而言,无疑应感谢天子圣宠,“为龙为光”,这当然是“其德不爽”的结果。故最后祝天子“寿考不忘”;对天子而言,则是描写其和乐安详的圣容及与臣下如兄弟般的深情。可以说抓住了两个最有代表性的方面,恰如其分地刻画出了天子的风仪及修养。这样可亲可爱的天子,不可能不受到臣下的拥戴与崇敬。
末章借写天子离宴时车马的威仪进一步展示天子的不凡气度。看那威风凛凛的高头大马,听那叮当悦耳的铃声和鸣,威而不滥,乐而不乱,恰恰表明天子不仅能够泽及四海,而且可以威加四夷,因此,他才能够集万福于一身,不愧受命于天的真命天子。全诗以“和鸾雍雍,万福攸同”作结,为读者描绘了一派其乐融融的大祝福场面:四方车马齐聚,鸾铃叮当悦耳,臣民齐祝君王,万福万寿无疆!想来真是令人激动满怀,崇敬之情油然而生。
此诗无论内容或是形式,均体现出雅诗的典型风格。因表现的是诸侯对天子的祝颂之情,未免有些拘谨,有些溢美,比起健康活泼、擅长抒发真情实感的民间风诗来,在艺术与情感上,可取之处便少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