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适在仕途辉煌时,曾官至淮南、西川节度使,封渤海县侯,诗名远播。一些优秀的边塞诗赞扬了边防将士的斗志,歌颂了他们以身殉国杀敌立功的豪情,不仅形象生动而且充满了乐观情绪和爱国主义精神,表现出高适的为国“万里不惜死,一朝得成功”的政治抱负。但是他在少年时,相当落魄,其诗歌大多感慨怀才不遇,仕途失意。这首诗则写于未入仕途之时。
“尚有绨袍赠,应怜范叔寒。”这两句歌咏历史上范睢的一段故事。诗中的“尚有”,还有;“绨袍”,用一种比绸子厚实、粗糙的纺织品做成的袍子。“范叔”,指范睢。范睢字叔,故称。《史记·范睢蔡泽列传》记载:战国时范睢事魏大夫须贾,因随须贾出使齐国,齐王赐他金十金和牛酒。须贾怀疑范睢通齐,告诉魏相。魏相派人凌辱范睢,几欲置之死地。范睢装死得以逃到秦国,游说秦昭王获得成功,被拜为相,封于应(今河南省宝丰西南),称“应侯”。“范睢既相秦,秦号曰‘张禄’,而魏不知,以为范睢已死久矣。魏闻秦且东伐韩、魏,魏使须贾于秦。范睢闻之,为微行,敝衣间步之邸,见须贾。须贾见之而惊曰:“范叔固无恙乎!”范睢曰:‘然。’须贾笑曰:‘范叔有说于秦邪?’曰:‘不也。睢前日得过于魏相,故亡逃至此,安敢说乎!’须贾曰:‘今叔何事?’范睢曰:‘臣为人庸赁。’须贾意哀之,留与坐饮食,曰:‘范叔一寒如此哉!’乃取其一绨袍以赐之。”后须贾知范睢已为秦相,前往谢罪,范睢没有处死他,说:“然公之所以得无死者,以绨袍恋恋,有故人之意,故释公。”放须贾回魏国。诗中的“寒”,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寒冷,而应有贫寒、穷困潦倒的意思;“尚有”与“应怜”相连接,说明须贾虽然曾得罪于范睢,差一点置范睢于死地,但他对故人还有一点同情、怜悯之心,这是非常可贵的。也就是这样的同情、怜悯之情,救了他的命。这说明,为人不可太势利,太刻薄,要宽容,要大度。
“不知天下士,犹作布衣看。”这两句写须贾并不知道范睢已贵为秦相,还把他当成平民看待。诗人在这里是在借题发挥,意在讽刺须贾徒有怜寒之意而无识才之眼,竟然把身为秦相,把天下所重的范睢看成是布衣寒士,实在可悲可叹。诗中的“天下士”,即国士,杰出的人才。“布衣”,代指平民。古时一般平民穿布衣。平心而论,这两句议论与须贾不识范睢为宰相相衔接,有些牵强附会。范睢被魏相羞辱、鞭挞后,世人都以为魂归地府了;须贾使齐,要拜见的是秦相张禄,不可能知道范睢改名换姓。范睢布衣往见须贾,装作一副穷酸相,没有人会把他与威风八面的秦相张禄联系在一起。因此,说须贾不识国士,不以国士待之,是有些强人所难;而须贾在那样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留他吃饭,赠以衣服,应当说是做得不错的,说明他的人性没有完全泯灭,这与他当初向魏相报告范睢受齐人之金,范睢受到凌辱,奄奄一息,而他不加丝毫劝阻相比,不知要胜过多少倍。也正因为如此,范睢才留他性命,让他回国。但是,诗人是有感而发,向诗人这两句中所说的现象,在当时的社会中比比皆是,诗人少年落魄,晚年才发迹,少年时虽然没有范睢那样的遭受奇耻大辱,但也没有少遭达官贵人的白眼和冷嘲热讽,没有人在他没有发迹的时候把他当作人才来看。因此诗人借范睢之事批判了这种糟蹋人才、埋没人才的社会现象;同时,也间接地表明,自己要做一个“天下士”,要成为国家有用的人才,让世人刮目相看。
这首诗叙事和议论结合,充满情感。诗人在诗中发古之幽情,给人一种强烈的感受,能够引起读者的共鸣。诗中几个连接词的运用也恰到好处,上两句的“尚有”、“应怜”,写出须贾赠袍时的那种怜悯心态,并不以为范睢能够发迹,更没有看出范睢已经发迹,看出须贾只是一个平庸之人;下两句的“不知”、“犹作”,看上去是心平气和借事说事,而实际上是充满激情,对这种把人不当人看待的社会现象深恶痛绝,同时心高气傲,让世人为之瞻目。
潘岳《悼亡诗》是诗人悼念亡妻杨氏的诗作,共有三首。杨氏是西晋书法家戴侯杨肇的女儿。潘岳十二岁时与她订婚,结婚之后,大约共同生活了二十四个年头。杨氏卒于公元298年(晋惠帝元康八年)。潘岳夫妇感情很好,杨氏亡后,潘岳写了一些悼亡诗赋,除《悼亡诗》三首之外,还有《哀永逝文》《悼亡赋》等,表现了诗人与妻子的深厚感情。在这些悼亡诗赋中,《悼亡诗》三首都堪称杰作,而在三首《悼亡诗》中,第一首传诵千古,尤为有名。这里选析第一首。
这一首《悼亡诗》写作时间大约是杨氏死后一周年,即公元299年(晋惠帝永康九年)。何焯《义门读书记》说:“安仁《悼亡》,盖在终制之后,荏苒冬春,寒暑忽易,是一期已周也。古人未有丧而赋诗者。”结合诗的内容考察,是可以相信的。这首诗,从内容看,可以分为三个部分:
“荏苒冬春谢,寒暑忽流易。之子归穷泉,重壤永幽隔。私怀谁克从,淹留亦何益。僶俛恭朝命,回心反初役。”是第一部分,写诗人为妻子守丧一年之后,即将离家返回任所时的心情。开头四句点明妻子去世已经一年。诗人说,时光流逝,爱妻离开人世已整整一年,层层的土壤将他们永远隔绝了。“私怀”四句,写诗人即将离家返回任所的心理活动。就个人对亡妻的思念之情来说,诗人十分愿意留在家中,可是有公务在身,朝廷不会依从,这个愿望是难以实现的。再说,人已死了,就是再继续留在家中,也是没有用。这里提出留与不留的矛盾。矛盾的解决办法是,勉强遵从朝廷之命,转变念头,返回原来任职的地方。
“望庐思其人,入室想所历。帏屏无髣髴,翰墨有馀迹。流芳未及歇,遗挂犹在壁。怅恍如或存,回惶忡惊惕。”是第二部分,写诗人就要离家返回任所,临行之前,触景生情,心中有说不出的悲哀和痛苦。看到住宅,自然想起亡妻,她的音容笑貌宛在眼前;进入房间,自然忆起与爱妻共同生活的美好经历,她的一举一动,使诗人永远铭记在心间。可是,在罗帐、屏风之间再也见不到爱妻的形影。见到的是墙上挂的亡妻的笔墨遗迹,婉媚依旧,余香未歇。眼前的情景,使诗人的神志恍恍忽忽,好像爱妻还活着,忽然想起她离开人世,心中不免有几分惊惧。这一段心理描写,十分细腻的表现了诗人思念亡妻的感情,真挚动人。这是全诗的最精彩的部分。
应该指出,“流芳”“遗挂”二语,注家尚有不同看法。有人认为“流芳”是指杨氏的化妆用品,有人认为“遗挂”是杨氏的遗像,都是猜测,缺乏根据。余冠英说:“‘流芳’‘遗挂’都承翰墨而言,言亡妻笔墨遗迹,挂在墙上,还有余芳。”(《汉魏六朝诗选》)比较可信。又,“回惶忡惊惕”,意思是由惶惑不安转而感到惊惧。“回”,一作“周”。前人如陈祚明、沈德潜等人多谓此句不通,清人吴淇说:“此诗‘周惶忡惊惕’五字似复而实一字有一字之情,‘怅恍’者,见其所历而犹为未亡。‘周惶忡惊惕’,想其所历而已知其亡,故以‘周惶忡惊惕’五字,合之‘怅恍’,共七字,总以描写室中人新亡,单剩孤孤一身在室内,其心中忐忐忑忑光景如画。”(《六朝选诗定论》)剖析入微,亦颇有理。
“如彼翰林鸟,双栖一朝只。如彼游川鱼,比目中路析。春风缘隙来,晨霤承檐滴。寝息何时忘,沈忧日盈积。庶几有时衰,庄缶犹可击。”是第三部分,写诗人丧偶的孤独和悲哀。“翰林鸟”,指双飞于林中的鸟。比目鱼,水中一种成对的鱼。《尔雅·释地》说:“东方有比目鱼,不比不行。”传说比目鱼身体很扁,头上只一侧有眼睛,必须与眼睛生在另一侧的比目鱼并游。不论“翰林鸟”,还是“比目鱼”,都是古人常用来比喻夫妻合好。“一朝只”、“中路析”,写出诗人丧偶以后的孤独与凄凉。冬去春来,寒暑流易,爱妻去世,忽已逾周年。又是春风袭人之时,檐下晨霤点点滴滴,逗人哀思,难以入眠。深沉的忧愁,难以消却,如同三春细雨,绵绵无休,盈积心头。要想使哀思衰减,只有效法庄周敲击瓦盆(一种古代乐器)了。《庄子·至乐》说,战国时代宋国人庄周妻死了,惠施去吊丧,见庄周两腿伸直岔开坐在那里敲着瓦盆唱歌。惠施说,妻子死了,不哭也罢,竟然唱起歌来,未免太过分了。庄周说,妻子刚死时,他很悲伤。后来想想,人本无生、无形,由无到有,又由有到无,正如四季循环,就不必要悲伤了。潘岳想效法庄周,以达观的态度消愁,殊不知“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潘岳的悼亡诗赋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即富于感情。此诗也不例外。陈祚明说:“安仁情深之子,每一涉笔,淋漓倾注,宛转侧折,旁写曲诉,刺刺不能自休。夫诗以道情,未有情深而语不佳者;所嫌笔端繁冗,不能裁节,有逊乐府古诗含蕴不尽之妙耳。”(《采菽堂古诗选》卷十一)这里肯定潘岳悼亡诗的感情“淋漓倾注”,又批评了他的诗繁冗和缺乏“含蕴不尽之妙”,十分中肯。沈德潜对潘岳诗的评价不高,但是对悼亡诗,也指出“其情自深”(《古诗源》卷七)的特点。的确,潘岳悼亡诗感情深沉,颇为感人。
由于潘岳有《悼亡诗》三首是悼念亡妻的,从此以后,“悼亡诗”成为悼念亡妻的专门诗篇,再不是悼念其他死亡者的诗篇。于此可见,潘岳《悼亡诗》深远的影响。
此诗主人公采蘩者的身份,历来有很多说法。《毛诗序》曰:“采蘩,夫人不失职也。夫人可以奉祭祀,则不失职矣。”是以为此乃贵族夫人自咏之辞,说的是尽职“奉祭祀”之事。朱熹《诗集传》则曰:“南国被文王之化,诸侯夫人能尽诚敬以奉祭祀,而其家人叙其事以美之也。”定主人公为“家人”,这是对毛序的一大修正。不过以为那辛勤“采蘩”、“夙夜在公”的还是“诸侯夫人”,公诗意未免仍有隔膜。
诚然,古代贵族夫人也确有主管宗庙祭祀的职责,但并不直接从事采摘、洗煮等劳作。《周礼·春官宗伯》称:“世妇,掌女宫之宿戒,及祭祀,比其具。”贾公彦疏谓“女宫”乃指有罪“从坐”、“没入县官”而供“役使”之女,又称“刑女”。凡宫中祭祀涉及的“濯摡及粢盛之爨”,均由“女宫”担任。而此诗中的主人公,既称“夙夜在公”,又直指其所忙碌的地方为“公侯之宫”,则其口吻显示的身份,自是供“役使”的“女宫”之类无疑。因此,把这首诗定为是一首反映宫女们为祭祀而劳作的诗,更为合理。
诗之开篇,出现的正是这样一些忙公“采蘩”的女宫人。她们往来公池沼、山涧之间,采够了祭祀所需的白蒿,就急急忙忙送去“公侯之宫”。诗中采用的是短促的问答之语:“哪里采的白蒿?”“水洲中、池塘边。”“采来作什么?”“公侯之家祭祀用”答问之简洁,显出采蘩之女劳作之繁忙,似乎只在往来的路途中,对询问者的匆匆一语之答。答过前一问,女宫人的身影早已过去;再追上后一问,那“公侯之事”的应答已传自远处。这便是首章透露的氛圈。再加上第二章的复叠,便愈加显得忙碌无暇,简直可以从中读出穿梭而过的女宫人的匆匆身影,读出那从池沼、山涧飘来,又急促飘往“公侯之宫”的匆匆步履。
第三章是一个跳跃,从繁忙的野外采摘,跳向了忙碌的宗庙供祭。据上引《周礼》“世妇”注疏,在祭祀“前三日”,女宫人便得夜夜“宿”公宫中,以从事洗涤祭器、蒸煮“粢盛”等杂务。由公干的是供祭事务,还得打扮得漂漂亮亮,戴上光洁黑亮的发饰。这样一种“夙夜在公”的劳作,把女宫人折腾得不成样子。诗中妙在不作铺陈,只从她们发饰“僮僮”(光洁)向“祁祁”(松散)的变化上着墨,便入木三分地画下了女宫人劳累操作而无暇自顾的情状。那曳着松散的发辫行走在回家路上的女宫人,此刻带几分庆幸、几分辛酸,似乎已不必再加细辨——“薄言还归”的结句,已化作长长的喟叹之声,对此作了无言的回答。
如此看来,以《采蘩》为诸侯夫人自咏,固属附会;而认其为“家人”赞美夫人之作,亦属穿凿。穿行公诗中的,其实是夙夜劳瘁的女宫人而已:短促的同答,透露着她们为贵族祭祀采蘩的苦辛;发饰的变化,记录着她们“夙夜在公”的悲凉。古代的祭祀排场,原本就为鬼神“降福”贵族而设,卑贱的下人除了付出劳辛,没有幸福可言。
还有一种说法,认为这是一首为封建王公贵族服劳役的山歌,是奴仆们在服劳役休息时闲唱的。山歌中第一、二段是互相问答,问答内容为采蘩的地点和目的。第三段则是奴仆们不满的牢骚怨言,因为王公贵族的祭祀,连小小的僮仆也要服劳役,更不要说是成年男女了。歌中所表现出的不满和无奈,在最后一句里发挥得淋漓尽致。人们夙夜在公侯家,昼夜服役,连想回家的话都不敢说,表现出封建王公贵族的残酷。为封建王公贵族服劳役,这本是召南地区的一种风俗习惯,但是,在以往的服劳役中,没有哪一次像这次一样劳累,所以这次的服劳役便以山歌的形式留传下来了。
此诗为三章叠咏,而其主要特色在公前两章以一问一答出之。末章写采蘩者的仪容,用“僮僮”、“祁祁”,言语虽简,而人物之仪态神情可现。而一问一答的形式,明显地受了原始民歌的影响。
此诗为李白在出游成渝等地返回匡山时所作,诗写自己匆匆归家发现旧居的荒败景象,表达了即将告别隐居读书生活的留恋之情。全诗采用移步换形之法,描写旧山景象和旧居的荒败,叹惋之情中却展示了自己立志发愤读书,以实现自己的远大抱负。诗在形式上既讲求格式又不为格律所羁缚,体现了李白在诗歌创作上形式迁就内容的特点。
诗中的李白归心似箭,未洗征尘,行色匆匆,即叩访山门。那久违的远山近水仿佛对他有意,那故园的芳草仿佛对他有情。在归来的路上,他以诗人敏锐的眼光捕捉到一系列景象:那碧绿的“一条藤径”,那高远的“万点雪峰”,满地密密麻麻的枯枝冷叶,一谷厚厚浓浓凝滞不动的寒云,冬日里生命常新的嫩篁,深山中老树古木破江而横。
根据诗中的描写,万点静寂的雪峰前有一条鲜活碧绿的藤径,人踪渺无的自然里有冲风冒雪的嫩篁常青,纵然“谷寒云不行”,纵然“古树倒江横”,但静寂中依旧有远山的召唤,死灰中依旧有顽强的生命,这就是不灭的人性之灯。正是在这样的自然里,在这样的山水中,李白真切地感到,他的心是属于阳光、雪峰、嫩竹、白云和大自然的,也只有在自然的山水之中,他的心才是最自由的。人在自然山水中放情,心在自然山水中平衡,诗人在登山涉水之中感受到了自然给予他的无限生命力和无尽的快慰感。
“此时重一去,去合到三清”两句,表明李白此次回归“旧山”,只是作短暂停留,为了实现自己的抱负又将远离。“归”即将“别”,要告别自己熟悉的居所,告别多年读书学习的一段重要人生经历,无怪乎作者使用了那么多笔墨。诗中明白宣告“去合到三清”,意即以诗文干谒权贵,重用于当世,以伸鲲鹏之志。
李白的这种对自然山水的心仪与交流,是一种人格的“寻真”。他希望达到的,就是借客观自然山水的清凉,来尽情洗涤自己主观的俗虑。在李白的笔下,自然山水有时就是一种象征,当自然山水被当作是一种客观关联物,作为一种永恒的象征时,它就能使李白产生强烈的时空意识。
这首诗首先写冬归旧山的急切心情,再写归山所见景象。虽然时值寒冬,地冷谷寒,但难掩诗人对旧山的喜爱:万点雪峰,在阳光下闪烁;爬满青藤的山间小路,依然充满生机。接着近距离描写旧居的荒凉破败。由于离居时久,诗人居所已成雉飞、猿啼、鼠走、兽奔之地,在铺陈描写中诗人难以掩饰的叹惋之情表露无遗。最后诗人表示要重新振作,发愤读书,以求闻达于当世,实现自己的远大抱负。
上阕咏史,写东晋谢安的经历,意在“以不早退为戒”。发端明点“安石”,领起上半阕。词人的写作角度比较独特,既不写他经天纬地的才能,也不写他建功立业的辉煌,而是写他人生的另一侧面。劈头就写谢安中年出仕的尴尬:他本来隐居会稽,踏上仕途时鬓发已开始染上秋霜,令人吃惊。再写人情的难堪:人到中年,与亲友相别时觉得难舍难分,于是借音乐来抒写离愁。而后突出他一向抱有的功成身退的心愿: “一旦功成名遂,准拟东还海道”。语气多么肯定,多么坚决,确实是对史书中所谓“安虽受朝寄,然东山之志始末不渝,每形于言色”(《晋书》)数语准确的表述。而结果却是“扶病人西州”,这就反跌出困於轩冕不遂雅志的“遗恨”。这种“遗恨”,便是作者引出的鉴戒——“不早退”。词中的“困轩冕”只是一个文雅的或婉转的说法,实际上(至少在某种程度上)与贪恋功名富贵是联系在一起的。
下阕述怀,设想早日“退而相头之乐”。换头“岁云暮”三字承上转下,“岁暮”当指年华老大,“早计”是对“遗恨”而言,其内容便是“要褐裘”,亦即辞官归隐,过平民生活。以下七句是由此产生的设想:在归乡的千里长途中,每逢山水名胜或有贤主、良朋接待之类好的去处,可以随意逗留,尽情游乐,不必如官场中人因王命在身而行道局促,一层:我带着醉意唱歌时你跟着唱和,我因醉酒倒下时你要搀扶我,——只有酒是可以使人忘怀得失的,二层:这样,有雄心大志的人会瞧不起我们,那就悉听尊便好了,我们只管走自己的路,三层:这种种设想,情辞恳切,言由中发,有如骏马驻坡,不可遏止,充分表现出词人对辞官归隐而享弟兄“相头之乐”的夙愿。“我醉歌时君和,醉倒须君扶我”,极写想象中“退而相头之乐”的情态,简直是对二人的“合影”。篇末“一任刘玄德,相对卧高楼”两句,反用典故,并非真要趋同胸无大志的庸人,而只是强调素愿的坚定不移,这体现了用典的灵活性。
同《南乡子》(东武望余杭)、《醉落魄》(分携如昨)、《减字木兰花》(贤哉令尹)等词作一样,这首词着重表现了苏轼前期思想的另一面,虽然“功成名遂”尚未实现,出仕思想仍占上风,但在某种程度上徘徊于出处之间,却是可以肯定的。早在嘉祐五年(1060)苏氏弟兄寓居怀远驿时,即有“夜雨对床”,“为闲居之乐”(苏辙《逍遥堂会宿二首》引、《再祭亡兄端明文》等)的口头约定,这一回正是对前约的重申,当然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出于对其弟的安慰,词中流露出深厚的兄弟之情。不过,他在诗词中不断表达的这种归卧故山的雅志,最终还是没有实现。苏辙词中的“但恐同王粲,相对永登楼”,倒成了他们此后生活的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