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及注释
译文
锦江之水潺潺流向远方,水波荡漾,一对鸳鸯在水波荡漾处快乐相伴。
它们虽然来自不同的地方,一个家在长安,一个家在芳草迷漫处。
但彼此心心相许,宁愿共死也不忍分离。
此时阿娇失宠了,长门宫前无限凄凉,她常常愁苦地独坐到天黑。
但愿汉武帝还能够顾念往日的恩情,为了这,又岂会顾惜黄金不让司马相如为自己作赋呢?
相如作赋得到了黄金,就喜新厌旧,对卓文君怀有异心了。
他要聘茂陵一女子为妾,卓文君十分伤心,作《白头吟》以相赠。
从来没有见过东流之水返回西去的,凋零落败的花朵也会重返故林。
菟丝本就无情,任风倾倒。
但菟丝紧紧地缠在女萝上,与它萦抱在一起。
自然界的两草尚且如此,人心却不如草那样执著坚定。
不要把龙须席子卷起来,任它落满灰尘,生满蛛网。
暂且留着琥珀枕头,或许彼此还会有相梦的时候。
覆水难收,弃妾难以重回。
自古以来,至死不相负的爱情,只有青陵台的韩凭及其妻子何氏。
注释
锦水:即锦江,在今四川成都南。
汉:指长安一带。
绮翼:鸳鸯美丽的翅膀。
分张:分离。
阿娇:指汉武帝陈皇后。陈皇后失宠,退居长门宫,愁闷悲思,请司马相如作了一首《长门赋》,以表自己的悲伤之情。
东流不作西归水:用“不见东流水,何时复归西”的语意。
归故林:重返故林。
兔丝:即菟丝,一种寄生植物,茎细如丝,寄生缠绕在其他植物上。
女萝:菟丝有时缠在女萝上,比喻男女的爱情。
龙须席:用龙须草编织的席子。
从他生网丝:任它生蛛网。
青陵台:战国时宋康王所筑造。在今河南商丘。
开篇趣起,打趣自己,说只要清溪对岸有美酒,就可以招致自己这个难致的“幽人”前来。接韵以“更觉”的措辞,将自己与赵国兴暗中对照,以突出赵的“湖海豪气”。意谓因自己这样容易被招致,就更觉得赵这个有四方之志的湖海之士气度不凡、当卧百尺楼头了。“自叹”以下,直到结韵,全都是自我抒情。“自叹”一韵,伤惋自己年老才凋,作诗赋词,难以称意。上片末韵,明承起韵沽酒之辞,写自己得酒即醉、醉归于东风中的情态。暗接“不如人意”的句意,表达他欲因酒而排遣此愁的意思。有趣的是,这里写词人的醉态,不出以正笔,而以“松竹如醉”的曲笔来写,这就写透了他醉态朦胧的情态。而诗意正在“松竹如醉”的形容中。下片似写清醒时的思绪,其实是所谓“酒醉心灵”的思考产物。过片接上片末韵“东风”一词,写他对此春日美景若有所不足的遗憾感。此韵以“怎得”领起,表明所思所须实属不可得的用意。他所希望自己成为的,是庄周梦中那只栩栩然的物我浑一的蝴蝶,他希望作这一只蝴蝶,来纵情邀游于花丛间,把花底当成是整个的“人间世”即整个的世界。这就泄露了他希望忘世兼忘我的心意。而具有这种忘我兼忘世之想的人,显然是因为所承受的过于沉重痛苦之故,他在寻找着一个不可得的解脱。“记取”一韵,表明了他之所以想做庄周梦中的蝴蝶的部分原因。是因为暮春的江上,总是风狂雨骤,横暴的风雨从来不爱惜春天的美景,而要将它匆匆送走。“记取”一词,表明这种时光之忧,是他一直萦结在胸的旧伤痛。在“风雨”一句中,词人的悲凉、无奈之情可感。在这两韵里,花与春天的意象具有隐喻的色彩,它们隐指美好无憾的时光。同样,风雨也具有隐喻的色彩,它是作为破坏春天的对立面出现的,它是生命所不能把握的横暴力量的隐指。因为以上的隐喻色彩,所以尽管是写的自然春天的过程,也令词人产生了不能承受的“万斛愁”。这样无法称量的沉重愁恨,只有杯中酒才可以解除,因为它可以使人沉醉忘忧。而象征了富贵极盛的头上金貂,在此时光之优面前,则显得毫无意义———流逝的时光把金貂象征的富贵、把一切存在甩在自己的后面化为虚无。结韵关合全篇,以此词不过是一种《宾戏》的解释,把一切打空,用来回复赵知录。这样的结尾,固然表明了他的游戏态度,同时也更有深意。这深意就是,当词人反照自己的内心,发现了巨大的空虚和难以承受的痛苦时,他所去做的,不仅是以酒来沉醉忘情,更是要以排空一切的方式,来获得解脱。所以,这样的结尾,不是无聊的游戏,不是无意义的闲话,而是包容着一种压力和反压力的精神对抗的。
本词在章法上,打破上下片分段的词体常用格式,从上片第三韵就开始转为单纯写自己,是为变格;但变中有不变,如下片全为上片末韵引起,写自己春日归途上醉酒后的忧思与解脱。在表意上,全词似散而聚。所谓散,是指它头绪众多;既赞友人,又自叹衰老才枯;既写耽酒情状,又写耽酒的原因;既抒发好景不常的生命幽恨,又写忘世遣愁的心理需要。所谓聚,是指这么丰富的情意,曲曲折折地都可以用酒来收结:衰老才凋的闲愁可以用酒来打发,好景不常的生命大悲可以凭酒来遗忘,想做庄周梦中的那只蝴蝶而不可得的苦恼可以借酒来平息,乃至功名富贵终归无用的虚无之悲可以以酒来消除。
此诗首联“林风纤月落,衣露净琴张”二句自然而脱俗。上句点明夜景,下句紧承宴事,意象和谐而又形容妥帖。“林风”有本作“风林”,《杜臆》以与下文“衣露”相偶之故,认为当作“林风”,《杜诗详注》更以说理加以论证:“‘林风’相微,‘风林’则大,只颠倒一字,而轻重不同”,大约是说作“风林”的话会妨害意境的和谐,叨扰春夜的静谧,又和“纤月”等意象有失协调。另外,杜甫还有“湖月林风相与清”(《书堂既夜饮复邀李尚书下马月下赋绝句》)的诗句,也是夜宴情景,以“林风”、“湖月”对举,考虑到诗人的思维习惯,或可作为“林风”的佐证。纤月,则是月初新生的月牙儿,黄昏而生,所以才能中夜而落。成善楷判断该诗写的是早景(《杜诗详注》),就不仅颠倒了时序,亦且错会了诗意,他由此生发的别解,颇乖诗义。正如黄生所云“夜景有月易佳,无月难佳,按此偏于无月中领趣”(《杜诗详注》),即是全诗所描写的是夜景而非早景之意。
衣露,一般解为中夜露下沾衣,《说苑》有“孺子操弹于后园,露沾其衣”的典故,联系到弹琴事,杜甫或正用此事,但也让人极易联想到《诗经》中“胡为乎中露”(《诗经·邶风·式微》)的诗句。露能沾衣,可知湛露其繁,时当春夜,或可拟于李白“春风拂槛露华浓”的景象,但生机略似,杜诗则多一种简素。净琴,一作静琴。《诗经》有“琴瑟在御,莫不静好”(《诗经·郑风·女曰鸡鸣》),谢朓也有诗云:“静瑟怆复伤”(《谢宣城集·奉和随王殿下·其六》),似乎作“静琴”才是,意为静好之琴,但“净琴”也不妨为杜甫别出心裁。“净琴”显示了素琴横陈,曲如山泉,潺湲叮咚泻出幽谷,顿时脆响盈耳,清新扑面的景象。且杜甫又是极钟爱“净”字的,诗如“明涵客衣净”(《太平寺泉眼》)、“天宇清霜净”(《九日杨奉先会白水崔明府》)、“雨洗娟娟净”(《严郑公宅同咏竹》)等,都是他用“净”字的出色例证。“张”,又像是设势,同时巧妙地点出了夜宴的开始。一个“张”字,不待言曲而音声之妙已浃人情思,李白有诗“蜀僧抱绿绮,西下峨眉峰。为我一挥手,如听万壑松”(《听蜀僧濬弹琴》)。“张”与“挥”字一般,不仅形象妙肖,而且意味无穷。首联干净洗练,一段雅致,在林风、纤月的映衬下,在中庭静夜悠扬的琴声里,油然升起。
如果说首联意境超然、高蹈尘外的话,颌联“暗水流花径,春星带草堂”二句则涉笔成趣,翩接人间。当夜而能辨出“暗水”,应当是闻其淙淙细流之声;而“花径”为黑暗所遮没,也是非其芬芳馥郁之气所不能察觉到的,暗水流花径,虽然不言声味,而声味隐然毕现。纤月既落,春星当繁,“满天星斗焕文章”,自然会有星垂檐低的错觉,一个“带”字,被杜甫锤炼得精当熨帖,妙义入神。然而承上文成善楷误以为是早晨而对“带”字别有新解,他认为“带”字音义同“逝”,流逝而去的意思,盖谓黎明时分,月落星沉,虽似也合文意,但颇违春水繁星的意境。“带”字含义,且如《吴都赋》“带朝夕之濬池,佩长洲之茂苑”,李善注云:“带、佩,犹近也”,而杜甫又有“翳翳月沉雾,辉辉星近楼”(《不寐》)的诗句,那么“带”约略可以训为“近”的意思,描绘的是星垂接宇的景象。“带”的这种用法在杜诗中还有诸如“ 江城带素月”(《听杨氏歌》)等,也可知杜甫是惯常这样描写和表现的。“春星带草堂”,作为诗人的主观感受,描绘的是灿烂星空笼罩下的奇幻夜景: 暗水,溶溶脉脉地沿着花径流转;春星,辉辉煌煌地映带着茅椽草堂。全联正如黄生所评:“上句妙在一‘ 暗’字,觉水声之入耳”,“下句妙在一‘带’字,觉星光之遥映。”(《杜诗详注》)杜甫选取这样的情景和物象形诸笔端,不仅雅致非常,而且野趣盎然。
铺叙停当了,颈联“检书烧烛短,看剑引杯长”二句便转笔描写夜宴的场景,宾主雅宜,乐在其中。检书,大约是宾主赋诗而寻检书籍。之所以选取“检书”的意象,也许在应景的同时,杜甫也寄寓了自己的一种偏好和情趣,从杜诗喜欢用事可以推知杜甫十分看重才学,自然而不免热爱读书,“读书破万卷”(《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床上书连屋”(《陪郑广文游何将军山林十首》之一)等诗句都是他的自纪。这里清夜烧烛检书的意象,对读书人而言,有特殊的亲切感,四壁寂然,青灯黄卷,众人不堪其清冷落寞,读书人也不改其读书之乐,更何况与诸同志“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陶渊明集·移居二首·其一》),自然更是其乐融融,不觉烛短了,另外杜甫还有“晓漏追趋青琐闼,晴窗检点白云篇”的诗句,也足见他“检书”的乐趣。
看剑,有本作“煎茗”,一作“说剑”。作“煎茗”在格律上既不合乎平仄,在诗意上又与当句“引杯”有复,意境平常,当非杜甫原诗。作“说剑”则与《庄子》外篇《说剑》篇名有复,而杜甫此处似乎并非想用《庄子》的典故,当系后世传抄中浅人所臆改,但看杜诗其他篇目,可以得知杜甫实有中夜“看剑”的喜好,如《蕃剑》诗中描写道:“如何有奇怪,每夜吐光芒。虎气必腾上,龙身宁久藏?”在《夜》诗中又有“独坐亲雄剑,哀歌叹短衣”;在《重送刘判官》诗中又云:“经过辨丰剑,意气逐吴钩”;再到苏轼化用杜诗有“引杯看剑话偏长”的诗句,均表明当是“看剑”。杜甫所以喜好看剑,其实不难从他致君尧舜的抱负和其性格中慷慨磊落的特点看出,雄剑、虎气、龙身,未尝不是杜甫自况,虽是一介寒儒,但当其意兴勃发,便自有心雄万夫的气概,《杜诗详注》云:“因看剑而豪气生于此,快饮亦宜引杯长矣”,言颇中肯。至于清夜引杯,似乎是杜甫的一大嗜好,杜诗有“邻人有美酒,稚子夜能赊”(《遣意》)的句子。 酒兴偶动,便不可支,若遇贫困潦倒之际,自然难免“酒债寻常行处有”了,而检书论文看剑,又是无酒不欢的。诗酒流连,对于古代文士而言是极适意的享受,杜甫有诗:“何当一樽酒,重与细论文”(《春日忆李白》);“说诗能累夜,醉酒或连朝”(《赠卢参谋》);“醒酒微风入,听诗静夜分”(《陪郑广文游何将军山林十首》之一),似乎以诗文侑觞,才能畅情恣性。而《新唐书》记载杜甫“放旷不自检”、“好论天下事”,那看剑引杯,不亦宜乎?
颈联上句检书恬淡虚静,下句看剑引杯挥洒灵动,表现出夜宴气氛渐趋热烈,而宾主欢洽之情透在字间,“顾宸曰:一章之中,鼓琴看剑,检书赋诗,乐事皆兴”(《杜诗详注》),正是此意。
尾联“诗罢闻吴咏,扁舟意不忘”写宴席上勾念起作者以前泛舟吴越的记忆,即事作诗。开元十九年(731年),二十岁的杜甫开始了历时四年的吴越之游,他登金陵、下姑苏、渡浙江、游鉴湖、泛剡溪,历览了诸多名胜古迹,领略了江南水乡的无限秀美,反映在杜甫的诗篇如《壮游》,就用大量的笔墨来追忆吴越之游,且充满眷恋、略带遗憾,而想往之情不能自已,如“东下姑苏台,已具浮海航。到今有遗恨,不得穷扶桑”、“剡溪蕴秀异,欲罢不能忘”,再如《夜三首》之一写道:“向夜月休弦,灯花半委眠……暂忆江东鲙,兼怀雪下船”(《题郑监湖亭》),可知吴越之游给杜甫留下了十分美好而深刻的印象,或者简直可以说吴越已经成为他心中的一方乐土。此时此景此地,在相距千里的齐赵之地听到吴音吟哦,杜甫心中很自然地会油然升起一种异样的亲切感,而联想回忆起自己泛舟吴越的情景。《史记》有范蠡乘扁舟游五湖的故事,杜甫若心存此典故,大约也透露他委心自然、形神萧散的人生追求。《夜宴左氏庄》是杜甫早期的作品,尚未为忧愁和烦恼所累,尾联所反映的,也许正是杜甫自然流露出的向往自由的超脱心境。
全诗取象自然而脱俗,林风、纤月、湛露、净琴、暗水、花径、春星、草堂,使诗篇透着隐隐的生气和散着丝丝的野趣;而叙事如检书、看剑、引杯、咏诗,又不辜负风月,极切于情景,可谓良辰美景、赏心乐事,四美毕具;不单如此,再经由杜甫笔夺造化的炼字工夫,用“落、张、流、带”等字将上述意象巧妙地点缀联接,不觉句句清新逼人,妙不可言;而末一联杜甫又用含蓄不尽的笔法点出自我感受,既应景又情真意切,自然容易引起读者共鸣,不禁陶醉在全诗的和谐之美中。《唐诗近体》赞此诗曰:“写景浓至,结意亦远。杜律如此种,气骨有余,不乏风韵。虽雅近王、孟,实为盛唐独步。”全诗结构如《杜诗详注》所说,“时地景物重叠铺叙,却浑然不见痕迹,而逐联递接,八句总如一句,俱从‘夜宴’二字蓦写尽情”,知是丝丝扣题而又浑如天成,最是上乘。此诗确实如杜甫所推崇“诗清立意新”(《奉和严中丞西城晚眺》)的标准,《夜宴左氏庄》称得上杜甫清丽诗篇的典范之作。
《踏莎行·祖席离歌》是宋代词人晏殊的作品,被选入《宋词三百首》。此词咏别情。上片写饯行的情景,开始写送别场面,然后分别从居者、行者两方面写离情,一方面表现居者依依难舍,另一方面叙写行人不忍离去;下片单从居者方面写对行者的思念,因行者从水路乘船走,所以仍紧扣水波写。全词融情于景,情境如画,勾勒出一幅春江送别图,语言含蓄婉转、平易而意旨深曲。
此词起二语,写在饯行的酒席上别情依依。“离歌”与“别宴”同属一事,而“别宴”又与“祖席”意同。此处不避重复,是为了强调送别的场面。“香尘”句,写刚分手时的情景:落花满地,尘土也带有芬芳的气息,已隔着漠漠的香尘,彼此还一再含情回顾。“回面”,虽未点明是“居人”还是“行人”,但可以想见双方都缱绻缠绵,不忍别去。四、五句从送者与行者分别写来,两相对照,令人尤难解颐。尽管频频回望对方,总有不能再看到的时候。一个小树林,隔断了人的视线,那马儿也象了解“居人”的心意,仰首长嘶,而“行人”已乘船渐行渐远,终于随着江流的曲折而隐没不见了。马嘶、棹转,从侧面衬托出别情之深。
过片两句,写“居人”登上画阁,不禁黯然魂消,凭倚高楼,独自含愁极望,惟见江波映照着落日余辉,伸展向遥远的天边,徒令人增添别恨而已。居人登楼,只是惘惘离怀,有所不甘,并不必为了继续目送行舟。词语不粘不脱,有悠然远意。
时间上,下片与上片亦不一定紧密衔接,登楼极目,只是别后的情事,遥念行人,无时能已。句中“只送”二字,怨极恨极而又无可奈何,语言平易而意旨深曲。收二句“无穷无尽是离愁,天涯地角寻思遍”,写别后的思量,自上句“平波远”三字化出。抒情主人公放纵自己的想象,让此情随波而去,绕遍天涯。由眼前的渺渺平波,引出无穷无尽的离愁,意境本已深远,再以“天涯地角”补足之,则相思相望之情几趋极致。
此词写饯别相送及别后的怀思,均情景逼真,含蕴无尽。如一幅丹青妙手绘的春江送别图,令读者置身其间,真切地感受到作者的缱绻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