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盛赞宴享时酒肴之甘美盛多,以见丰年多稼,主人待客殷勤,宾主共同欢乐的情景。诗中所称的“君子”,是宾客对主人美称。
全诗六章,显示欢乐的气氛,在赞美酒肴丰富的同时,并于后三章进而赞美年丰物阜,故而在宴会当中,宾主得以尽情享受。诗的前三章,章四句,皆以“鱼丽”起兴,具体地歌赞主人酒宴的丰盛,礼遇的周到,可以说是全诗的主体部分。诗人从鱼和酒两方面着笔,并没有写宴会的全部情景。以鱼的品种众多,暗示其他肴馔的丰盛;以酒的既多且旨,表明宴席上宾主尽情欢乐的盛况。写鱼的品种众多,不厌其详,写饮酒的情况,就比较概括,这种写法,是经过精心选择的。在周代我国已进入农业社会,农业有了相当的发展,不仅广兴耕稼,而且许多鱼类,已成为人们常见的美食。捕鱼养鱼的方法也有了进步,在《诗经》里,提到鱼的篇章不少。《邶风·谷风》、《齐风·敝笱》、《豳风·九罭》,乃至《周颂·潜》、《小雅·南有嘉鱼》、《小雅·鱼藻》都有关于鱼的记载,特别是在《陈风·衡门》当中,有这样的诗句:“岂其食鱼,必河之鲂;岂其娶妻,必齐之姜。”又说:“岂其食鱼,必河之鲤,岂其娶妻,必宋之子。”用鲂、鲤两种鱼的嘉美和娶妻要娶“齐姜”“宋子”,相提并论,可见人们对吃这两种鱼的青睐。在《周颂·潜》诗中,以“猗与漆沮,潜有多鱼”写养饲鱼类的情况,并且表明饲养的目的,是为了“以享以祀,以介景福”,可见养鱼之被重视。滋味鲜美的鱼类在宴席上,也就成人们乐于称道的美馔了。在此诗前三章中,每章并列两种鱼名:“有鲿有鲨”、“有鲂有鳢”、“有鰋有鲤”,诗人不厌列举,并非纯用夸张语气,而是借鱼类之多,说明酒宴的隆重,并以表明其他肴馔也必然相应的丰富。诗人这种举一反三,以简驭繁的手法,是广为后人效法的。
说到酒,“酒”是丰年的象征,丰年酿酒,是先民历来的习惯。古代酿酒的原料,纯用粮食作物。在食用的五谷丰产之后,人们才用多余谷类,进行酒类的酿制。《诗经》中提到酒的名篇很多,《豳风·七月》中说:“八月剥枣,十月获稻,为此春酒,以介眉寿。”《周颂·丰年》这篇,写得更具体,其诗云:“丰年多黍多稌,亦有高廪,万亿及秭,为酒为醴……以洽百礼,降福孔皆。”诗中所称之稌,今称为稻(一说专指糯稻),稻黍俱得丰收,盈仓盈廪,“为酒为醴”,才有条件。酒之为用,除了供祭祀昭告丰收之外,“以洽百礼”一句,概括了它的重大作用。因而宴会之中要欢饮旨酒,燕飨嘉宾,更以酒多且旨,以示丰年之欢乐。朱熹《诗集传》,据《仪礼》“乡饮酒”及“燕礼”皆歌《鱼丽》,称此诗为燕飨上下通用之乐,其义甚明。证以《小雅》中其他有关饮酒的诗篇,如《小雅·鹿鸣》(原为燕飨群臣嘉宾之诗,其后成为上下通用之乐)云:“我有旨酒,以燕乐嘉宾之心。”“我有旨酒,嘉宾式燕以遨。”《頍弁》云:“乐酒今夕,君子维宴。”盖“酒以成礼”、“酒以尽欢”,由来已久。《小雅·南有嘉鱼》诗亦称“君子有酒,嘉宾式燕以乐。”此诗前三章反覆称道“君子有酒,旨且多”、“君子有酒,多且旨”、“君子有酒,旨且有”,正是表明宾主在宴会中十分欢乐的情景。
诗的后三章,诗人紧扣前三章中三个重要词语“多、旨、有”,进而赞美在丰年之后,不仅燕飨中酒肴既多且美,更推广到“美万物盛多”(《毛诗序》)这一更有普遍意义的主题。就诗的本身来说,这三章可称为副歌。有了这三章,歌赞丰年的诗意,乃更为深挚。诗人说:“物其多矣,维其嘉矣”,“物其旨矣,维其偕矣”,“物其有矣,维其时矣”。由物品之多,而赞美到物之嘉美;由物品之旨,而赞美到物之齐全;由物品之富有,而赞美其生产之及时。表明年丰物阜,既是大自然的赐予,更是人类勤劳创造的成果。而燕飨的欢乐,则是在丰年以后才能取得的生活中的享受。诗章语简而义赅,充分显示了物类繁多而时人富裕这样的现实。
《小雅·鱼丽》,作为一首乐歌,它的唱法,现在已不知其详,无从考证,但在语言运用方面,仍能得到一些启示。前三章章法相同,采用四、二、四、三的参差句式,在唱法上既有反覆赞歌之美,又有参差不齐的音乐节奏,便于重唱合唱。诗中所称的“旨且多”、“多且旨”、“旨且有”,在用意上虽无甚差别,但能产生一唱三叹的美感,使满座增欢。后三章着重在点明主题、渲染气氛,所以每章只有两句。在诗句的本身,其重音节落在“嘉、偕、时”等字词上,句末用“矣”字,使乐曲可以延长咏叹时间,起放慢节奏的作用。前后三章,互相辉映,其整体构思,颇见出诗人手法的高妙。
这是作者为友人程公辟赠别之作而写的和词,也是一首富含民歌风味的词。
上片点染相别的时地境象。起句点时地,“巴子城头”,点出送别的地点。青草萋萋,天色向晚,点明送别的季节、时间。下两句宕开渲染。巴山重峦叠嶂,渲染词人与友相逢相别地方的境象。燕子觅巢,春花辞树,既渲染了分别时节的景象,亦隐喻彼此的一去一留。杂花生树,落英缤纷的景色,也只以“花脱树”一语尽之。“脱”字避熟就生,亦有妙趣。相逢在异乡,相别又当春暮。“杯相举”两句,述临歧殷勤劝酒并话及旅途险恶。瞿唐峡,山高水急,自古行舟艰难。暗示双方入川出川之不易,倍增此时的感慨。
下片抒写惜别的情怀,首言自己所去之地。古代交通不便,从四川到江、浙,道路遥远,放觉如在天外。下句点出友人家园所在。宋平江军吴郡和湖州吴兴郡同属两浙路,隔太湖南北相望。从道阻相长写到家乡密迩,不仅上下片意脉联贯,更便于巧妙地为全篇作结。他首先感谢友人的赠柳情深。接着表明珍重这一友谊,要将春意盎然的柳枝带回到彼此的故乡——江南,让它发荣滋长,象征着友谊长青。结尾三句宛转其意。作者自注曰:“来词云‘折柳赠君君相住’。”折柳赠别,意挽留。作者为了感激其深情厚谊,所以要把所赠的柳枝和无限乡思带回那草长莺飞的江南。这里的“江南”,承上“君家正吴门住”句,意指“吴门”。
词语言真挚,明白流利而词句却委婉,多低徊不尽之意,情意深厚有余。
长江素称天堑,横渡决无今日交通之便捷。所以古人渡江之时,无不心潮澎湃,产生各种各样不可名状的愁情。作者此时是从北岸的瓜洲渡往对岸,自然也不例外。
不过,该篇同同类作品渡江伊始即心绪联翩的通常作法不同,它选择表现的区段是“近岸”与“上岸”的部分。起首三句鼎足对,分写了洲渚、江滩、堤岸,虽也是由远及近,却已是渡行的结束,且所着笔描绘的,是举目所见的由植物所呈现的萧瑟秋景。这就使该曲有别于以表现大江江面为主的渡江之作,不以雄奇险豪为目的,而更多了一种冷落衰凉的旅愁情味。
“堤柳绿减长条瘦”,是“渚莲”、“风蓼”萧索风景的延伸,也是此时距诗人最近的感受对象。作者遂以此为过渡,生发出离情别意的感慨。“今古悠悠”是从时间着笔,而继后的三处镇江地名则从空间入手,两相综合,便将别离之恨从秋景的细部拓展弥漫开来,有一种触目皆愁、挥之不去的意味。行程已经结束,而“别离情”却紧萦心头,这就写出了“渡瓜洲”的心绪。可见起首三句的景语,虽然局面不大,却有赋中见兴的效果。赵善庆所作散曲多为写景小令,而其笔下景语多近寒瘦,有孟郊、贾岛的风格。这在元散曲中虽不多见,却也别具一种特色。
为了增强表现力,信中明征暗引的成语和典故很多,显得文采斐然;但是用得妥帖巧妙,并多是平时已为人们所熟悉的常典和名句,所以一点也没有艰涩之感。作者还十分注意语言的感情色彩,往往只用一两个字就传达出丰富的内涵。用字不多,但从中可体味到隐含着的惋惜之情。另外,此信的音韵节奏也非常和谐。作者对于句子的抑扬顿挫和段落的承转连接都十分,全文犹如一沟溪水,汩汩流出,了无滞碍。
在整理、编订遗文的过程中,他对亡友的诗文也与《典论·论文》一样,一一作出了公允的评价。但与《典论·论文》不同的是这封书信并非旨在论文,而是重在伤逝:一伤亡友早逝,美志未遂。在七子中,只有徐斡一人“成一家之言”,“足传后世”,可以不朽;余者才虽“足以著书”,但不幸逝去,才华未尽,“美志不遂”,令人十分悲痛惋惜。二伤知音难遇,文坛零落。早逝诸人都是建安时期的“一时之隽”,与曹丕声气相通,他们亡故后,曹丕再也难以找到像那样的知音了。“今之存者”,又不及他们,邺下的文学活动顿时冷落下来,建安风流,零落殆尽。因而他一边整理他们的文章,一边“对之技泪”,睹物思人,悲不自胜,伤悼忘友的早逝。
在这首小令中,作者淡淡地写出了伤春自怜的哀伤。这表面上看是一首伤春伤离之作,但事实上却是借着伤春抒写伤怀之情。
上阕写春阑花残,艳丽的桃花被东风吹落,飘零殆尽。然而,艳丽娇柔、多情婉转的桃花无法接受无情的死,多情的花总要有某种多情的死法。 “感激东风”是观花的作者所发的感慨。东风把娇红的桃花吹落,没有任它委于尘土泥泞,而是吹它飞进了容若的小窗,让它来陪伴容若这个伤情的人共度残留的春光。看到桃花无可奈何的命运,作者也感伤起了自己,从下片开始,“谁怜落苦东阳瘦”,便是作者的自况。
下阕先点出作者为春残懊恼,而慵懒无聊,下接以结句,加深加浓了伤春之意,心静下来了,可是思念之情却更加强烈。纳兰性德以沈约自况,形容自己像沈约一样病容憔悴、抑郁多疾。沈约和作者是一样的美男子,有才有德,作者以沈约自比,既是说自己风流才俊,更是感伤自己身体单薄。这个典故用的十分贴切自然,交代了心境,也写出了实情。而后所接之句“也为春慵”,更是说出自己的身心之所以如此慵懒,并非是为其他闲杂之事所累,只是春天就要结束了。
“不及芙蓉,一片幽情冷处浓”,虽然作者认为桃花妖艳,却还是比不上芙蓉的清幽芬芳。不过,作者这里所指的芙蓉并不是荷花,传说唐朝李固在考试落第之后游览蜀地,遇见一名老妇人,这个老妇人对他说,他明年会在芙蓉镜下科举及第,再过二十年还有拜相之命。于是心灰意冷的李固再次去参加考试,果然中第,而且榜上正好有“人镜芙蓉”一语,正应了那老妇的预言。作者也是因病失去殿试的机会,和落第等同,所以,在这个背景下,作者所说的芙蓉应当是指“芙蓉镜”的典故了。于是,自然而然的,接下去的一句“一片幽情冷处浓”,正是写了自己懊恼的“幽情”。
这一首《采桑子》上、下片相对比较紧凑,但是全词似伤春又不似伤春,颇值得多加玩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