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作者送给自己志同道合的朋友汉阳使君的一篇词章,汉阳使君姓名无法知晓,从词中知道他二人阔别十年,重会于大别山,感触颇深,因而赋词相赠。
上片起首二句,一语双关,既写人又写山,把人与自然融为一体。大别山,我的朋友,高高地耸立在西州,十年后重新相会,山色依旧秀丽,映照着友人那清亮的眼睛,多么令人欢愉!下面转入对往事的回忆,“常记”三句,“鲒狂客”,指汉阳使君是一个豪爽狂放之人,拄着杖披着羊裘,在大雪初停时邀请自己登楼赏景,那时的大别山一派迷人的夜景,使人心醉,在千仞群山中,月亮从山头腾然升起,如被山吐出一样,明月照水,水光又映照楼台,使楼台通明,景色是那样清秀明澈,挚友们在一起畅游,逸兴豪情,何等尽兴!
下片从回忆到现实。“黄粱梦”三句,写经过十年的岁月,国家由盛转衰,空有爱国之心,但仕途蹭蹬,壮志难酬,这一切都如黄粱一梦,眨眼之间,匆匆十年。“与君邂逅”五句,又从感叹转入眼前,现在友人邂逅相逢,两人豪兴不减,重游大别山,举杯痛饮,畅论古今,但两人都坎坷不平,胸怀愤懑,现在只能是“英雄骨冷、清泪难收”了。“骨冷”就是“心冷”,他们满腹爱国热情,徒遭打击,渐至冷却,只能为国洒泪,痛心疾首。最后以“鹦鹉”二句收束全篇,现在没有谁还能像祢衡一样作《鹦鹉赋》。在长满萋萋芳草的鹦鹉洲上,只留下满腔遗恨,是祢衡的遗恨,也是作者及其友人的遗恨。
词作情景结合,境界宏大,写景状物,雄伟开阔,豪情逸兴与身世之志并寓其中、慷慨激昂,旷达豪放。
全篇词感情豪迈粗犷之中见真情,作者再现了大别山纵横辽阔、莽莽苍苍的雄浑境界,体现了一种浓郁的感情色彩。起句“大别我知友”,用拟人手法,赋予大自然以情感意识。大别山成了词人的“知友”,“突兀起西州”句,笔势突然跃动,呈现大别山的挺拔耸立;这里“西州”指汉阳军。在突兀雄壮的大别山前,激起心灵深处的感情波涛:“十年重见,依旧秀色照清眸。”阔别了十年的山色,景色依然清秀如故亲切自然。十年前作者曾游此山,连及当年邀陪游山之人:“常记鲒碕狂客,邀我登楼雪霁,杖策拥羊裘。”寥寥几笔,朋友的豪放性格又鲜明地呈现在读者面前。鲒碕,又称鲒碕,山名,在今浙江奉化县东南。此“鲒碕狂客”指“汉阳使君”,点出其籍贯。
“狂客”二字,从唐朝贺知章自号的“四明狂客”而来。四明宋时称明州,治所在今浙江宁波,鲒碕山在其境内,故称“鲒碕狂客”,显然以贺知章为比拟,写出这位汉阳使君的豪逸狂放:“杖策拥羊裘”,通过拄杖披裘的艺术形象,表达十年前朋友相逢时一块儿雪后汉山的快乐的情致。衬托了大别山雪后的迷人的凌晨景色:“山吐月千仞,残夜水明楼。”千仞群山,配以一轮残月,同时月光照着清澈的湖水,水光又反映入楼台,真是一派景色优美,感情飘逸的山光月色。“残夜水明楼”出自杜甫的《月》诗:“四更山吐月,残夜水明楼。”王以宁袭用诗语,再现了与故友同游的美好回忆:雪天月夜的大别山,景色清秀明澈,两位挚友登山,逸兴与山月水色一起充满宇宙。
词的下片,作者以飞动的笔调,把久别相逢的激荡豪情又推向一个新的高峰。十年的漫长岁月,个人的宦海浮沉,犹如黄粱一梦。“黄粱梦,未觉枕,几经秋”,过片承上启下,与上阕的“常记鲒碕狂客”相衔接,这次重游大别山,是作者在经历了打击、折磨之后,但没有使词人颓丧消极,反而作者的思想感情的发展比十年前更加成熟深沉。这里的“与君邂逅,相逐飞步碧山头”句,与上片“邀我登楼雪霁”遥相呼应,过去是雪后“杖策拥羊裘”登上山头,这次老友之间因偶然的机会相逢,“相逐飞步碧山头”但是彼此豪兴仍不减当年。“碧山头”指大别山巅。巍峨的大别山,又一次迎接这两位老朋友,他们在“碧山头”举杯痛饮,畅谈今古,两人都壮志未遂,悲愤填膺。真是一对志同道合的生死之友“举杯一觞今古,叹息英雄骨冷,清泪不能收”,这一句写重游大别山的种种感慨,叹息过去“英雄骨冷”,现在想来清泪难收。古代如此,现在又怎么能改变得紧接着从汉阳鹦鹉洲的眼前景致联想到祢衡作《鹦鹉赋》的故事,因此作者以“鹦鹉更谁赋,遗恨满芳洲”结束全词。表现了作者的事不随愿,怀才不遇的悲愤之情。在这芳草萋萋的鹦鹉洲上,只有满腔遗恨!他借《鹦鹉赋》为喻,道出了胸中的郁积:“飞步碧山头”的激烈情怀,在面对鹦鹉洲的怀古幽思中,又逐渐地趋于低潮,陷入沉思之中。
词意是“呈汉阳使君”,记叙作者与老朋友汉阳使君的深厚情谊。王以宁对两次游览大别山的描写,文笔飞动:第一次逸兴遄飞,壮志满怀,但还没有经受过压抑的痛苦;第二次“飞步碧山头”,是在仕途险阻、人世变迁之后,感情转入苍凉深邃但词人的心理却更加成熟。词篇所展现的,是豪迈而细腻的感情体验,是壮阔宏大的突兀山峰,是千仞丛山中的月色和令人深思的“残夜水明楼”,是芳草萋萋析鹦鹉洲的怀古幽怨。词人在强烈动荡的思想情绪中,动用动静相结合的艺术手段,将大自然的环境与作者的感情波澜和谐地统一起来,“相逐飞步碧山头”,这句是写朋友邂逅相逢的万千感慨,极其激动,在翠碧的山峰上飞步相逐,情趣达到了忘情忘我的境界;本来是静悄悄的大别山的黑夜秀色,大别山头的月夜群峰,亦为词家一阵阵飘动的情绪狂澜所掀动所感动。动静相互映衬,相得益彰。词篇音调飞扬,顿挫有力,笔飞墨动,纵横豪石,独具异彩。
诗分三章。第一章悼惜奄息,分为三层来写。首二句用“交交黄鸟,止于棘”起兴,以黄鸟的悲鸣兴起子车奄息被殉之事。据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的解释,“棘”之言“急”,是语音相谐的双关语,给此诗渲染出一种紧迫、悲哀、凄苦的氛围,为全诗的主旨定下了哀伤的基调。中间四句,点明要以子车奄息殉葬穆公之事,并指出当权者所殉的是一位才智超群的“百夫之特”,从而表现秦人对奄息遭殉的无比悼惜。
诗的后六句为第三层,写秦人为奄息临穴送殉的悲惨惶恐的情状。“惴惴其栗”一语,就充分描写了秦人目睹活埋惨象的惶恐情景。这惨绝人寰的景象,灭绝人性的行为,使目睹者发出愤怒的呼号,质问苍天为什么要“歼我良人”。这是对当权者的谴责,也是对时代的质询。“如果可以赎回奄息的性命,即使用百人相代也是甘心情愿的啊!”由此可见,秦人对“百夫之特”的奄息的悼惜之情了。第二章悼惜仲行,第三章悼惜针虎,重章叠句,结构与首章一样,只是更改数字而已。
秦穆公用殉177人,而作者只痛悼“三良”,那174个奴隶之死却只字未提,则此诗作者的身分地位不言而喻。殉葬的恶习,春秋时代各国都有,相沿成习,不以为非。《墨子·节葬》篇即云:“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不过到了秦穆公的时代,人们已清醒地认识到人殉制度是一种极不人道的残暴行为,《黄鸟》一诗,就是一个证据。尽管此诗作者仅为“三良”遭遇大鸣不平,但仍然是历史的一大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