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朝诗人谢朓以山水诗著称,而《秋夜》却是一首闺怨诗,深刻地描写闺中怀人那种难以驱遣的愁思。古人生活落后,却战乱不断。很多新婚男子被远征离家,留下诸多留守妇人愁漫空房,思满织机的悲壮诗篇。
诗中首写就用了“促织”、“捣衣”两种常代表秋寒将至、巧妇勤织、远寄征人的意象,寓情于象,托物起兴,引发长期分居的年青妇女对远方亲人孤苦情思。三四句怀着缠绵思愁,深深情愫,直诉衷情:思君忆君远无期,唯有梦中才能一见,梦醒情尤伤,太伤神,太伤情,无心睡眠,只有“夜夜空伫立”。
诗中虽只写“南邻”、“北窓”、“西户”三个方位名词,却有隐却了“东落”之意,让人体会到独守空房,苦对四壁,孤寂迫人之感。依窗凝望北方,那轻轻的垂帘却阻隔着远在万里的亲人,百般煎熬唯有无穷思忆。
诗中“西户月光入”用景物来喻示时间。“入”字用得细致入微,写出圆月西沉,长夜过半的幽静时刻,而思妇心系夫君,幽怨难眠那种寂寞难奈的心境。
在这“百草凝霜,玉阶露湿”的时节,久伫窗前。突然手触到湿冷的罗衣。啊!是露水侵润进来了。抬头往外一看,透过窗纱,隐隐看到湿漉的台阶闪着亮光。“何知”在这里更有惊觉之意。写出闺中妇人忘情沉思的痴呆形象。更表现出多年征战对夫妻家人的极度伤害。作者借秋夜思妇伤感情怀抒发了作者对征战的深深痛恨及对因征战长期分离的人民深表同情。
谢朓对唐代浪漫诗人李白影响极大。李白的诗中也常见谢朓所写物象。如“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玉阶生白露,夜久侵罗袜 ”就共用了谢朓《秋夜》中“捣衣”、“阶”、“露”。所以 清人王士稹《论诗绝句》说李白“一生低首谢宣城”。
这首诗意在说明书法重在“寓意”,不必死学古人,斤斤计较于“法度”。
苏轼《石苍舒醉墨堂》诗:“自言其中有至乐,适意无异逍遥游。……我书意造本无法,点画信手烦推求。”他把书法艺术作为写意、乐心、游息的一种手段,不计工拙,唯在自由挥洒耳。
苏轼曾自我剖示道:“吾书虽不甚佳,然自出新意,不践古人,是一快也。” 这种追求自我精神的遨游,信手遣兴,不计工拙,也遭到当时一些士大夫的讽刺,有人说苏轼的书法多病笔,“作‘戈’多成病,又腕著而笔卧,故左秀而右枯”等等。黄庭坚辩曰:“此又见其管中窥豹,不识大体。殊不知西子捧心而颦,虽其病处,乃自成妍。”
苏轼提倡“浩然听笔之所之,而不失法度,乃为得之”(《论书》)。胸中有浩然之气,便能发之于胸,应之以手,便能听笔之所至。苏轼的书艺神而化之,法意互得,无意于佳而自佳,达到自然天成的境界。
这首词写凌晨时候爬上高山之顶的所见、所闻和所感,但其中含有很丰富的言外意蕴,留下较大联想空间的写境与造境相结合的作品。
“绝顶无云”和“昨宵有雨”是一个对比也是一个过程。所谓对比,是今晨与昨宵、无云和有雨的对比,它容易引起一种诗意的感发;所谓过程,是在昨夜到今晨这极短的时间中从阴到晴的过程,它容易引起哲理性的体悟。因此王国维接下来就说“我来此地闻天语”。“天语”,是上天的告语,是以一种告诫的语气,所以“我来此地闻天语”这句话,就隐含有一种寻求觉悟的努力在里边。后面王国维展开描写,写所听和所看到的,“疏钟暝直乱峰回,孤僧晓度寒溪去”。黎明前月已经西沉日尚未出,是山谷中最昏暗的时候。这里的直是王国维着力的描写,突出它的力度。而“乱峰回”,是说山谷被乱峰环绕,这是一种横向的包围和约束的力量。“回”和“直”这一句两字,是对举的说法,使人觉得那寺院疏钟的声音好像冲破了乱峰环绕的黑暗直立而起,揭响入云。“孤僧晓度寒溪去”,令人在乱山昏谷之中产生。这样说并非毫无根据,因为这句话从意象到字句都充满了引人产生这种联想的可能性。
正是这个“孤”字,引出了下阕寻求俦侣的想像:“是处青山,前生俦侣,招邀尽入闲庭户。”“前生俦侣”,仍是用了佛教的说法。引述到了前生、今生、来生的“三生”,那便是一种前生的慧根。把青山视为前生的伙伴并邀请它们到家里来做客,一方面是极言自己对青山的亲近之感,另一方面也流露出一种孤独寂寞的情绪。这种比喻方式不是王国维创造,它借鉴了辛弃疾其中一首《沁园春》的写法,把青山比作客人。接着下来王国维这首词结尾的“朝朝含笑复含颦,人间相媚争如许”,仍然是借鉴了稼轩词,这是正用,那种寻求一个知音来安慰自己的渴望,正反映了他自己在追求理想道路上的孤独。
根据胡长青的说法,把此诗理解为赞美男子的诗应更为切合诗旨。他说,因为《诗经》所产生的时代,属于父系社会,男子早已享有无上的权威,这时期的生殖崇拜是以男性为主题的,称赞子孙众多,是对男性生殖能力的颂扬。把生育单纯地归之于妇女,囿于现代的认识习惯,不免惑于事物的表象了。再考察一下诗的本身,通观全篇,并不存在一处描写妇女某种特征的字句,况且“硕大无朋”“硕大且笃”,不是描绘妇女的词语。如果与《卫风·硕人》对妇女身材的描写相对照,更可明了二者的区别。
此诗首先以兴的手法,抒写景物之美。粗大虬曲的花椒树,枝叶繁茂,碧绿的枝头,结着一串串鲜红的花椒子,阵阵清香,随风飘动,长势喜人,丰收在望,采摘下来,足有满满的一升。接着,以此为铺垫,以椒喻人,赞美那个高大健壮的男子,人丁兴旺,子孙像花椒树上结满的果实那样众多。比喻新奇、妥贴,增强了诗歌的表现力和感染力。后两句又回到了对花椒的抒写上,但因有了中间比喻部分的过渡,已不同于前两句的单纯起兴,而是比兴合一,人椒互化,前后呼应,对人物的赞美进一步深化,含蕴隽永,有余音袅袅之感。而语尾助词“且”的连用,更是增强了情感的抒发,企慕之意,可谓一往情深。
此诗的第二章几乎是第一章的再现,只是调换了两个字,这种复沓的修辞手法,通过对某种事物的反复吟诵,可以收到一唱三叹、情意深致的艺术效果。此诗另一个更为突出的特点,是成功地运用了比兴的艺术手法,比是“以彼物比此物也”,兴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朱熹《诗集传》)。比兴的运用,不但使诗的开篇较为自然,没有突兀感;而且以人所共知的美好事物喻人,较含蓄通俗地表现出被赞美主体的品性内涵,易于为人理解、认同。这在《诗经》中运用得极为广泛,“善鸟香草以配忠贞”(王逸《楚辞章》),也为后世的文学作品所普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