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丘本难陟,轩台不易朝。还往麟洲上,时听凤凰箫。
昆丘本难陟,轩台不易朝。还往麟洲上,时听凤凰箫。
霞观文犀簟,香林碧玉条。且学烧丹甑,何假摘灵桃。
霞观文犀簟,香林碧玉条。且学烧丹甑,何假摘灵桃。
崔仲方

崔仲方

隋博陵安平人,字不齐崔猷子。少有韬略。北周时,武帝有灭北齐之志,乃献二十策。入隋,与高颍议正朔服色,并劝除六官,依汉魏旧制。出为虢州刺史,上书论取陈之策。帝悦,进位开府。及伐陈,为行军总管。文帝仁寿初为代州总管。炀帝时,年老,出为上郡太守。迁信都太守,上表乞休致。卒于家。 ▶ 3篇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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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花闲院春衫薄,薄衫春院闲花落。迟日恨依依,依依恨日迟。
落花闲院春衫(shān)¹薄,薄衫春院闲花落。迟闲²恨依依³,依依恨闲迟。
译文:落花时节,空寂的庭院有位少妇穿着很单薄。穿着薄薄衣衫的少妇,在庭院空旷处看那落花。过后几天,愁绪在心头隐隐泛起,依恋不舍的愁绪一天天地迟延下去。
注释:¹春衫:代指少妇。²迟闲:过后几天。³依依:不舍的样子。
梦回莺舌弄,弄舌莺回梦。邮便问人羞,羞人问便邮。
梦回莺(yīng)舌弄¹,弄舌莺回梦。邮²便问人羞(xiū),羞人问便³邮。
译文:梦中醒来,只听得黄莺在演唱,唱歌的黄莺累得返回梦乡。带信的人顺便询问时,少妇害羞的低垂了头,害羞的少妇顺便请来人给带封回信。
注释:¹舌弄:将舌头拨弄,演唱的意思。²邮:邮差,指送信的人。³便:顺便。羞:低头。

  上片,以移恨于物手法,写暮春时节,少妇空守庭院思念郎君而“恨”时长的心态。苏轼擅长于将自然时令、外界景物与人物体态的情缘作为词的信息源泉,作为激发词情的触媒和表达词意的载体。“落花闲院春衫薄,薄衫春院闲花落”,伤春怀人。“落花”点明思郎时令,“闲院”描绘思郎守空房之寂寞,“春衫薄”说明思郎时感觉有寒气。这是心理上的反映,只好以衣物传达之。“闲花落”暗指思郎时散乱的情绪。“落”、“闲”、“薄”几字贯通,少妇的孤独感、寂寞感和烦乱感层层加深。“迟闲恨依依,依依恨闲迟”,最后两句又把这种复杂感情强化了。无论是“恨”依依不舍的恋情,还是“恨”见面的闲子来得迟迟的痴情,少妇都将一天天地熬煎下去,度闲如度年。

  下片,以梦幻与现实相互映照的手法,进一步写少妇思郎的痴情与恨情。“梦回莺舌弄,弄舌莺回梦”,移情于黄莺,以黄莺托情,做着一场美梦。梦醒一喜,似乎郎君回归,连黄莺也不分昼夜嚼舌不停。忽然,现实虚无,拨弄舌头的黄莺也累得扫兴了,不得不进人梦乡。少妇一梦(幻)一醒(喜),黄莺一弄(喜)一梦(愁),相互映照,人通物情,物通人性,形萦神绕,似梦非梦。此谓以美好的生活环境烘托出少妇的寂寞孤独。“邮便问人羞,羞人问便邮”,又由梦幻回到现实,请问邮人顺便给我捎个信,这种结尾令人回味,此“恨”绵绵究竟有多长。

  全词围绕“恨”字,情景融会,梦醒结合,喜恨交加,将一个痴情少妇思郎的复杂思绪、恨情,巧妙地展现于读者面前,有余音绕梁之效果。

参考资料:
1、 朱靖华、饶学刚、王文龙、饶晓明.历代名家词新释辑评丛书苏轼词新释辑评.北京:中国书店出版社,2007年1月:589-591
日暮江头闻竹枝,南人行乐北人悲。
日暮(mù)江头¹闻竹枝,南人行乐北人悲。
译文:日暮江边听唱竹枝,南人欢乐北人伤悲。
注释:¹江头:蒋本作“江南”。
自从雪里唱新曲,直到三春花尽时。
自从雪里唱新曲,直到三春¹花尽时。
译文:自从冬天唱起新曲,直唱到春天花落时。
注释:¹三春:春季三个月:农历正月称孟春,二月称仲春,三月称季春。

shǒu ·

liú tángdài 

jiāngtóuwénzhúzhī nánrénxíngběirénbēi 
cóngxuěchàngxīn zhídàosānchūnhuājìnshí 
为草当作兰,为木当作松。
为草当作兰,为木当作松。
译文:作草就要作兰草,作树就要作松树。
兰秋香风远,松寒不改容。
兰秋香风远,松寒不改容。
译文:兰花幽香,不会因为风吹就不再散发,松树遇寒冷而不改容姿。
松兰相因依,萧艾徒丰茸。
松兰相因依¹,萧艾²徒丰茸³
译文:松树与兰草相因相依,萧艾之类野蒿只是徒然丰茸茂盛。
注释:¹因依:依靠。²萧艾:野蒿,臭草,常用以比喻不肖小人。³丰茸:茂盛。茸:细密貌。
鸡与鸡并食,鸾与鸾同枝。
鸡与鸡并食,鸾与鸾同枝。
译文:鸡与鸡相并而食,鸾鸟与鸾鸟同枝而栖。
拣珠去沙砾,但有珠相随。
拣珠去沙砾,但有珠相随。
译文:拣起珍珠弃去沙砾,人们只要珍珠与己相随。
远客投名贤,真堪写怀抱。
远客投名贤,真堪写怀抱。
译文:远来的客人投靠名士贤人,真值得他们来倾诉怀抱。
若惜方寸心,待谁可倾倒?
若惜方寸心,待谁可倾倒?
译文:假若怜惜方寸心中所怀,那么等待何人可尽数倾倒?
虞卿弃赵相,便与魏齐行。
虞卿弃赵相,便与魏齐行¹
译文:虞卿甘愿放弃相国之位,在魏齐有难之时与他一同出行。
注释:¹“虞卿”二句:事见《史记·范睢传》:秦相范睢的仇人魏齐逃亡至赵国,秦昭王逼赵王送魏齐头至秦。否则就出兵攻赵。赵孝成王急忙追捕魏齐。魏齐夜见赵相虞卿。虞卿估计说服不了赵王,乃解其相印,连夜与魏齐一同出逃。
海上五百人,同日死田横。
海上五百人,同日死田横¹
译文:海上那五百壮士,听说田横已死,同日里一起自杀。
注释:¹“海上”二句:事见《史记·田儋传》:刘邦灭项羽称帝后,项羽部下田横率五百人逃入海中小岛,不肯归降。刘邦使赦田横罪而召之,横未至洛阳即自杀,其部下五百人闻之,皆跳海自杀。
当时不好贤,岂传千古名。
当时不好贤,岂传千古名。
译文:如果他们不喜好贤才,哪能流传下来这千古名声。
愿君同心人,于我少留情。
愿君同心人,于我少留情。
译文:希望您这与我同心同德之人,对我稍加留意与眷顾。
寂寂还寂寂,出门迷所适。
寂寂还寂寂,出门迷所适¹
译文:寂寞啊十万分的寂寞,刚一出门便迷失方向不知走向何方!
注释:¹适:往,到。
长铗归来乎,秋风思归客。
长铗归来乎¹,秋风思归客²
译文:剑高吟“长铗归来乎!无以为家”,秋风起我思家之情愈发浓烈。
注释:¹“长铗”句:事见《战国策·齐策四》:齐人冯谖为孟尝君食客,初不受重视,三次倚柱弹剑而歌:“长铗归来乎,食无鱼!”“长铗归来乎,出无车!””长铗归来乎,无以为家!”盂尝君都满足了他的要求。后冯谖出大力报效孟尝君。铗:剑。²“秋风”句:晋人张翰见秋风起,思故乡菰菜、尊羹、鲈鱼脍,辞官回乡。

  这是一首艺术上颇具特色的诗。

  特色一:托物寓意,松兰明志。这首诗首句就高歌“为草当作兰,为木当作松”,极度赞美“兰幽香风远,松寒不改容”的高洁傲岸的节操。赞颂之情,意犹未尽,诗人又盛赞孤高的鸾风、明洁的珍珠,并以形陋质卑的萧艾、鸡、沙砾等物与之对比映衬,越发使得兰松等物的高风亮节、清操美德熠熠发光。在赞美和鄙视中,诗人托物寓意,形象地表明了自己峻洁孤高的心迹和晚节。表明了自己愤世嫉俗、不与卑劣小人同流合污的傲骨。李白虽屡遭挫折,困顿穷窘,却仍一如既往:“松柏本孤直。难为桃李颜”(《古风》第十二),要作“独立自萧飚”的“南山松”(《古风》第四十七),傲然不同,不失孤直本性,不失高尚志节。

  特色二:借事抒怀,用典表情。诗人长安被黜之后,浪迹天下多年,而今流落江南,正处于“寂寂还寂寂”的无路可走的寂寞痛苦境况中。诗人欲向常赞府倾诉衷肠、一吐怀抱,以求得知己好友的同情和支持。诗中就借古事,用典故,较好地抒发了这种沉郁深擎的感情。诗人之所以向常赞府“真堪写怀抱”,是因为视其为意趣相投的“同心人”。作为“远客”的诗人是高滔的松兰,作为主人的常赞府也是惜才的“名贤”。“松兰相因浓”,“鸾与鸾同枝”,贤才俊士理当同声相应,同气相求。这样写,既与诗前句孤高的自我形象紧相勾连,又让主人的“名贤”形象与之相映生辉,为诗人倾吐心事创造了良好的气氛,其落脚点在一个“贤”字上。而诗人向好友“倾倒”的“方寸心”,是用“虞卿弃赵相”、“壮士死田横”、“长铗归来乎”三个典故来表达的。诗人用典喻意极明,将主人“好贤”品德推崇至极点,把自己欲得同情、欲求支持之情表达得更为明白。三个典故侧重点不一,却以一个“贤”字贯通,极精当地披露了诗人此时此地的怀抱胸襟。

  总之,上述两种手法的运用,使此诗形象生动,寓意深邃。它们既囊括了原物、原典之形象和内涵,又注入了新的形象和内容,诗人处置恰当,熔铸有方,故极生动精确地塑造了诗人鲜明的自我形象,抒发了自身深沉含蕴的内在情感。

参考资料:
1、 铜陵市政协文史委员会.铜陵文史资料 第4辑 铜都历代诗粹.铜陵市:铜陵市地方志办公室,1991年:3-4页

sōngshānzèngnánlíngchángzàn

bái tángdài 

wéicǎodāngzuòlán wéidāngzuòsōng 
lánqiūxiāngfēngyuǎn sōnghángǎiróng 
sōnglánxiāngyīn xiāoàifēngróng 
bìngshí luánluántóngzhī 
jiǎnzhūshā dànyǒuzhūxiāngsuí 
yuǎntóumíngxián zhēnkānxiěhuái怀bào 
ruòfāngcùnxīn dàishuíqīngdǎo 
qīngzhàoxiāng biàn便wèixíng 
hǎishàngbǎirén tóngtiánhéng 
dāngshíhàoxián chuánqiānmíng 
yuànjūntóngxīnrén shǎoliúqíng 
huán chūménsuǒshì 
chángjiáguīlái qiūfēngguī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伏见¹天后²时,有同州³下邽(guī)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jīng)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译文:据我了解,则天皇后时,同州下邽县有个叫徐元庆的人,父亲徐爽被县尉赵师韫杀了,他最后能亲手杀掉他父亲的仇人,自己捆绑着身体到官府自首。当时的谏官陈子昂建议处以死罪,同时在他家乡表彰他的行为,并请朝廷将这种处理方式“编入法令,永远作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我个人认为,这样做是不对的。
注释:¹伏见:看到。旧时下对上有所陈述时的表敬之辞。下文的“窃”,也是下对上表示敬意的。²天后:即武则天(624—705),名曌(即“照”),并州文水(今山西省文水县)人。655年(唐高宗李治永徽六年)被立为皇后,李治在世时即参预国政。后废睿(ruì)宗李旦自立,称“神圣皇帝”,改国号为周,在位十六年。中宗李哲复位后,被尊为“则天大圣皇帝”,后人因称武则天。³同州:唐代州名,辖境相当于今陕西省大荔、合阳、韩城、澄城、白水等县一带。⁴下邽:县名,今陕西省渭南县。⁵县吏赵师韫:当时的下邽县尉。陈子昂(661—702):字伯玉,梓州射洪(今四川省射洪县)人。武后时曾任右拾遗,为谏诤之官。⁶旌:表彰。⁷闾:里巷的大门。⁸过:认为...不对。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臣闻礼¹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吏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dú)²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jiàn)³;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译文: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注释:¹礼:封建时代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泛称。²黩刑:滥用刑法。黩,轻率。³僭:超出本分。⁴制:制定,规定。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向使刺谳(yàn)¹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²始而求其端³,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¹⁰不暇,而又何诛焉?
译文:当时如能审察案情的真伪,查清是非,推究案子的起因,那么刑法和礼制的运用,就能明显地区分开来了。为什么呢?如果徐元庆的父亲没有犯法律规定的罪行,赵师韫杀他,只是出于他个人的私怨,施展他当官的威风,残暴地处罚无罪的人,州官又不去治赵师韫的罪,执法的官员也不去过问这件事,上下互相蒙骗包庇,对喊冤叫屈的呼声充耳不闻;而徐元庆却能够把容忍不共戴天之仇视为奇耻大辱,把时刻不忘报杀父之仇看作是合乎礼制,想方设法,用武器刺进仇人的胸膛,坚定地以礼约束自己,即使死了也不感到遗憾,这正是遵守和奉行礼义的行为啊。执法的官员本应感到惭愧,去向他谢罪都来不及,还有什么理由要把他处死呢?
注释:¹刺谳:审理判罪。²原:推究。³端:原因。⁴州牧:州的行政长官。⁵蒙冒:蒙蔽,包庇。⁶戴天:头上顶着天,意即和仇敌共同生活在一个天地里。《礼记·曲礼上》:“父之仇,弗与共戴天。”⁷枕戈:睡觉时枕着兵器。⁸介然:坚定的样子。⁹自克:自我控制。¹⁰谢之:向他认错。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qiān)¹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qiāng)²奉法之吏,是悖(bèi)(ào)³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译文:如果徐元庆的父亲确是犯了死罪,赵师韫杀他,那就并不违法,他的死也就不是被官吏错杀,而是因为犯法被杀。法律难道是可以仇视的吗?仇视皇帝的法律,又杀害执法的官吏,这是悖逆犯上的行为。应该把这种人抓起来处死,以此来严正国法,为什么反而要表彰他呢?
注释:¹愆:过错。²戕:杀害。³悖骜:桀骜不驯。悖,违背。骜,傲慢。⁴邦典:国法。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译文:而且陈子昂的奏议还说:“人必有儿子,儿子必有父母,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这种混乱局面靠谁来救呢?”这是对礼的认识太模糊了。礼制所说的仇,是指蒙受冤屈,悲伤呼号而又无法申告;并不是指触犯了法律,以身抵罪而被处死这种情况。而所谓“他杀了我的父母,我就要杀掉他”,不过是不问是非曲直,欺凌孤寡,威胁弱者罢了。这种违背圣贤经传教导的做法,不是太过分了吗?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周礼》¹:“调人²,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³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译文:《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注释:¹《周礼》:又名《周官》,《周官经》,儒家经典之一。内容是汇编周王室的官制和战国时代各国的制度等历史资料。²调人:周代官名。³《春秋公羊传》:即《公羊传》,为解释《春秋》的三传之一(另二传是《春秋左氏传》和《春秋谷梁传》)。旧题战国时齐人、子夏弟子公羊高作,一说是他的玄孙公羊寿作。⁴推刃:往来相杀。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译文:请把我的意见附在法令之后颁发下去。今后凡是审理这类案件的人,不应再根据以前的意见处理。谨发表上面的意见。

  《驳复仇议》作者柳宗元(773—819),该文是柳宗元在礼部员外郎任上写的一篇驳论性的奏议,是针对陈子昂的《复仇议状》而发的,作者认为,陈子昂的《复仇议》中的观点是矛盾的,是不足取的,进而提出了个人的见解。徐元庆为父报仇,杀了父亲的仇人,然后到官府自首。对于这样一个案例,陈子昂提出了杀人犯法、应处死罪,而报父仇却合于礼义、应予表彰的处理意见。柳宗元在文章中批驳了这种观点,认为这不但赏罚不明,而且自相矛盾,指出徐元庆报杀父之仇的行为既合于礼义,又合于法律,应予充分肯定。虽然文章的主旨是要说明封建主义的礼义和封建主义的法律的一致性,但在吏治腐败、冤狱难申的封建社会,仍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全文观点鲜明,逻辑严密,驳论有力。

  武则天当政时,同州下圭人徐元庆之父徐爽,被下圭县尉赵师韫杀害。后赵师韫入朝为御史,徐元庆则更姓易名,在驿站之中充当仆役。过了很久,赵师韫恰好住在这个驿舍中,徐元庆便趁机亲手杀死了他,然后,投案自首。对于这个案件,当时朝中有不少人认为徐元庆为父报仇,是孝义刚烈的行为,应赦免他的罪;而陈子昂则认为,按照法律,擅自杀人的要处死。因此,他建议,应当对徐元庆依法论死,然后再对他替父报仇的行为予以表彰,并将此事编入律令。当时,大家都赞同陈子昂的主张。

  柳宗元的这篇文章,是驳斥陈子昂的主张的。他引经据典,说明这种主张自相矛盾,背礼违法,造成混乱。文章虽然从维护封建的“礼”与“法”的尊严出发,调和为亲报仇与守法之间的矛盾。然而,作者在行文中,却侧重于说明官吏违法杀人应当受到惩处这个观点,对人民群众反抗暴虐官吏的行为客观上予以支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和批判了吏治黑暗和官官相护的社会现实。

  文章分析透辟,语言精炼而准确。反映了作者散文的“峻洁廉悍”的风格。

  本文属于议论文中的驳论。作者针对陈子昂在《复仇议》中对徐元庆案件的主张提出了反驳。文章一开始,作者就旗帜鲜明地指出陈子昂的主张是错误的。接着,文章从“礼”和“刑”的辩证关系,得出了“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的结论。由这个结论很自然地过渡到对陈子昂提出的“诛之而旌其闾”错误论点的批驳上。“诛”和“旌”是矛盾的,怎么能同时施加在同一个人身上呢?更为有力的是,作者援引了儒家的经典著作来为自己的观点作佐证,这就使得本文的论点无懈可击。

  本文论点明确,论据翔实,论证手段缜密严谨,语言犀利明快,选词恰如其分。在柳文中堪称上乘之作,值得我们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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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ǔzōngyuán tángdài 

    chénjiàntiānhòushí yǒutóngzhōuxiàguīrényuánqìngzhě shuǎngwéixiànzhàoshīyùnsuǒshā néngshǒurènchóu shùshēnguīzuì dāngshíjiànchénchénángjiànzhūzhīérjīng qiěqǐng biānzhīlìng yǒngwéiguódiǎn  chénqièguòzh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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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iàngshǐ使yànchéngwěi kǎozhèngzhí yuánshǐérqiúduān xíngzhīyòng pànrán zhě ruòyuánqìngzhī xiàngōngzuì shīyùnzhīzhū yuàn fèn nüèfēi zhōuzhīzuì xíngguānzhīwèn shàngxiàméngmào hàowén éryuánqìngnéngdàitiānwéichǐ zhěnwéi chǔxīn chōngchóurénzhīxiōng jièrán hàn shìshǒuérxíng zhíshìzhěyǒucán jiāngxièzhīxiá éryòuzhūyān 

    huòyuánqìngzhī miǎnzuì shīyùnzhīzhū qiān shìfēi shì chóu chóutiānzhī érqiāngfèngzhī shìbèiáoérlíngshàng zhíérzhūzhī suǒzhèngbāngdiǎn éryòujīngyān 

    qiěyuē  rényǒu yǒuqīn qīnqīnxiāngchóu luànshuíjiù  shìhuòshèn zhīsuǒwèichóuzhě gàiyuānchéntòngérhàogào fēiwèizuìchù xiàn éryuē shāzhī nǎishāzhī  zhí bàoguǎxiéruòér fēijīngbèishèng shènzāi 

     zhōu   tiáorén zhǎngwànrénzhīchóu fánshārénérzhě lìngchóu chóuzhī yǒufǎnshāzhě bāngguójiāochóuzhī  yòuānqīnqīnxiāngchóu  chūnqiūgōngyángchuán yuē  shòuzhū chóu shòuzhū chóu tuīrènzhīdào chóuchúhài  jīnruòduànliǎngxiàxiāngshā  qiěwàngchóu xiào ài  yuánqìngnéngyuè xiào shìérwéndàozhě wéndàozhīrén wángwéichóuzhězāi zhěfǎnwéi xínghuài wéidiǎn míng 

    qǐngxiàchénlìng yǒuduànzhě qiáncóngshì jǐn 

百千家似围棋局,十二街如种菜畦。
百千家似围棋局¹,十二街如种菜畦(qí)²
译文:长安城百千家的分布像围棋的棋盘一样,十二条大街把城市分隔得像整齐的菜畦。
注释:观音台:指唐长安乐游原上观音寺(后改名青龙寺)内的高台。观音,佛教大乘菩萨之一,从梵文本译为“观世音”,因避唐太宗李世民名讳,略称“观音”。¹局:棋盘。²菜畦:菜田中划分的方形小区。
遥认微微入朝火,一条星宿五门西。
遥认微微入朝火¹,一条星宿(xiù)²五门³西。
译文:远远的可以辨认出百官上早朝时所持灯火,宛如天空一道星宿直达大明宫。
注释:¹入朝火:官员早朝时所执之灯火。²一条星宿:形容百官所执灯火,宛如天空一道星宿。³五门:当指长安大明宫正门丹凤门。

  此诗前二句用“围棋局”“菜畦”作喻,描画长安城整饬、匀称的布局,笔直、宽敞的街道;后两句笔锋转向唐都政治活动的中心即大明宫,写早朝情景,以“一条星宿”为喻,写出火把之多,官员之众,仪礼之盛。此诗的描写具体生动,言简而意丰。

  “百千家似围棋局,十二街如种菜畦。”两先写天亮后所见,从鸟瞰的角度写长安的全貌与特点。唐代首都长安是当时世界上最为宏伟的城市之一。它按照事先设计的规划施工修建,将全城分为宫城、皇城、坊里(即住宅区)三部分。宫城是皇宫所在地;皇城则是朝廷官员办公之处,城内的南北七街、东西五街排列着尚书省、御史台等各级官署;围绕宫城、皇城的一百一十四坊,以承天门为界,东西各占一半,南北十四条大街、东西十一条大街穿插在坊市中间,将城市分割为一块块的小方格,方格内分布着千百家居民、住户。“围棋局”、“种菜畦”的比喻,形象、生动地描绘出长安城纵横交错、整齐划一的建筑格局。作者之所以未按时间顺序描述,目的是从全局上突出长安建筑的独特,气魄的雄伟,让它在读者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

  “遥认微微入朝火,一条星宿五门西。”两句写拂晓前所见,选择百官上朝途中的一个场面,反映了京城的独特风貌。古代百官早朝时,必须在天亮前就赶到宫门,等候皇帝上殿。唐代自高宗以后,举行国家大典和接见百官的地方,由太极宫移至大明宫。作者在台上看到,远处百官上早朝时的灯笼、火把,像天空一条蜿蜒的恒星,向着大明宫的南门移动、伸展。这些微小、闪烁的火光,在黑夜中,与天上的星星相互辉映,增加了京城的神秘与宁静,而星宿的比喻,又与地上的天廷(即朝廷)有几分联系,显示出首都的尊严。一早一晚,一总一分,长安城的万千气象就尽集其了。

  这首诗描绘了长安城内皇宫衙署、市民住宅,布局规整,不相混杂的风貌。

参考资料:
1、 鲍思陶 郇玉华等主编. 中国名胜诗联精鉴[M]. 济南:山东友谊书社,1992,651-652.
2、 汪旭编著. 唐诗全解[M]. 沈阳:万卷出版公司,,201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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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ǎiqiānjiāwéi shíèrjiēzhòngc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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