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许浑在宣城送别友人后写的一首诗。这首诗前后两联分别由两个不同时间和色调的场景组成。前联以青山红叶的明丽景色反衬别绪,后联以风雨凄其的黯淡景色正衬离情,笔法富于变化。而一、三两句分别点出舟发与人远,二、四两句纯用景物烘托渲染,则又异中有同,使全篇在变化中显出统一。
“劳歌一曲解行舟”句写友人乘舟离去。古代有唱歌送行的习俗。“劳歌”,原本指在劳劳亭(旧址在今南京市南面,也是一个著名的送别之地)送客时唱的歌,后来遂成为送别歌的代称。劳歌一曲,缆解舟行,从送别者眼中写出一种匆遽而无奈的情景气氛。
“红叶青山水急流”句写友人乘舟出发后所见江上景色。时值深秋,两岸青山,霜林尽染,满目红叶丹枫,映衬着一江碧绿的秋水,显得色彩格外鲜艳。这明丽之景乍看似与别离之情不大协调,实际上前者恰恰是对后者的有力反衬。景色越美,越显出欢聚的可恋,别离的难堪,大好秋光反倒成为添愁增恨的因素了。江淹《别赋》说:“春草碧色,春水绿波,送君南浦,伤如之何!”借美好的春色反衬别离之悲,与此同一机杼。这也正是王夫之所揭示的:“以乐景写哀,以哀景写乐,一倍增其哀乐”(《姜斋诗话》)的艺术辩证法。
这一句并没有直接写到友人的行舟。但通过“水急流”的刻画,舟行的迅疾读者可以想见,诗人目送行舟穿行于夹岸青山红叶的江面上的情景也生动地表现了出来。“急”字暗透出送行者“流水何太急”的心理状态,也使整个诗句所表现的意境带有一点逼仄忧伤、骚屑不宁的意味。这和诗人当时那种并不和谐安闲的心境是相一致的。
“日暮酒醒人已远,满天风雨下西楼。”句则是表明诗的前后联之间有一个较长的时间间隔。朋友乘舟走远后,诗人并没有离开送别的谢亭,而是在原地小憩了一会。别前喝了点酒,微有醉意,朋友走后,心绪不佳,竟不胜酒力睡着了。一觉醒来,已是薄暮时分。天色变了,下起了雨,四望一片迷蒙。眼前的江面,两岸的青山红叶都已经笼罩在蒙蒙雨雾和沉沉暮色之中。而朋友的船,此刻更不知道随着急流驶到云山雾嶂之外的什么地方去了。暮色的苍茫黯淡,风雨的迷蒙凄清,酒醒后的朦胧,追忆别时情景所感到的怅惘空虚,使诗人此刻的情怀特别凄黯孤寂,感到无法承受这种环境气氛的包围,于是默默无言地独自从风雨笼罩的西楼上走了下来。(西楼即指送别的谢亭,古代诗词中“南浦”、“西楼”都常指送别之处。)
第三句极写别后酒醒的怅惘空寂,第四句却并不接着直抒离愁,而是宕开写景。但由于这景物所特具的凄黯迷茫色彩与诗人当时的心境正相契合,因此读者完全可以从中感受到诗人的萧瑟凄清情怀。这样借景寓情,以景结情,比起直抒别情的难堪来,不但更富含蕴,更有感染力,而且使结尾别具一种不言而神伤的情韵。
此诗主要表达了诗人送别友人时的惆怅。前二句以青山红叶的明丽景色反衬别绪,后二句以风雨凄凄的黯淡景色正衬离情,以描写景色作为反衬的手法表达情感,笔法富于变化。
“手里金鹦鹉,胸前绣凤凰。”这是一个很有点气派的公子哥儿,手里擎的是名贵的鹦鹉,身上著的是绣着凤凰的锦服。“偷眼暗形相”,这是女主人公的活动。“形相”,端详、打量也。一“偷”一“暗”,一个思春心切又不无娇羞的少女出来了。“不如从嫁与,作鸳鸯”。一番“形相”之后,女主人公很快地做出了嫁他的抉择。在这里,作者为人们展示了一个鸟的意象系列:活的鹦鹉、绣的凤凰、抽象的富于像象征意味的鸳鸯。唐人多以鹦鹉、凤凰对举,如骆宾王诗云:“鹦鹉杯中浮竹叶,凤凰琴里落梅花。”又如杜甫诗云:“香稻啄馀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但词中的鹦鹉、凤凰似乎只是为了招来鸳鸯。他端详了半天,看到的是他手里的鹦鹉、胸前的凤凰,于是自然而然地,她想到了鸳鸯,选择了鸳鸯。“不如从嫁与”一句颇觉突兀,而“作鸳鸯”又使“不如从嫁与”变得顺理成章,意象的转换揭示了少女的心理变化进程。
温庭筠借助民间艺术中常用的比兴手法使这首流于浅近的词饶有趣味,为人们描绘了一幅世俗的、平凡的而又充满了生命活力的民间生活小景。
此诗写出了诗人很渴望和友人见面的心情。重重门户从清早就打开,这样还不够,还要坐着,想听听载着友人到来的马车发出的声音,这一个细节,写活了抽象的友情。当然,光听见车声还不行,还要等到友人身上的玉佩因步行而发出的清脆的撞击声时,才是出户迎接的绝好时机。首联写动作,颔联写心情,其实都是写渴望,和渴望中些微的焦急,在这一切的核心,是爱。颈联一转,从写心情转移到写景。这是一个很自然的跳跃。通常在候人不至之时,为了避免焦虑,等候者会自然地把注意力转移到别处,即便是最枯燥的风景,也看得津津有味。颈联表达恰好表达出了等待者久候人不至的心情。时间已经不早,晚钟已经响起,诗人已经等待了一天,但是友人未至,而且又下起小雨。可以想象自然的光线已逐渐暗下去,雨在若有若无地降落,在这种阴郁,潮湿,幽暗而又寂静的环境和氛围中,愁绪在以喷泉的速度生长。尾联十字,一声长叹,写已明知友人不来,而期待之情仍萦绕于怀,经久不去。
王维此诗颈联侧重于听觉,陈与义的《春雨》里也有相似的句子:“孤莺啼永昼,细雨湿高城”,其实细较之下,也可以觉出很大的不同。王维的两句,晚钟欲响,用耳朵听,自不必说,雨过春城,当然也是用听,两句都是表现一个感官所攫到的效果。反观陈与义的诗,莺啼是听觉,而雨湿高城,却与王维的雨过高城不同。过,只写雨的一种状态,运动的状态,但是湿,却写出了雨过所产生的效果。这大概也是在《泊船瓜洲》中王安石把春风“又到”,“又过”,最终改为“又绿”的原因。但是王维的这两句不能从原诗中孤立出来,此联的“晚钟”是和首联的“朝已启”相照应的,而“过”字,表达的也许是因春雨已过对友人还不来的一种埋怨之情。
这首诗的深层意思其实在前四句,即肯定储光羲的值得人敬爱的为人,所以才写作者期待之殷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