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在晋代时还很偏僻,加之当时南方多瘴气,古人视为畏途。但又因为广州靠山临海,自古盛产奇珍异宝,到这里来“捞一票”的人也大有人在。据《晋书·良吏传》记载,当时派到广州去当刺史的皆多贪赃黩货,广州官府衙门贿赂公行,贪污成风。晋安帝时,朝廷欲革除岭南弊政,便派吴隐之出任广州刺史。吴隐之走马上任,路过广州三十里地的石门(在今广东省南海县西北),这里有一泓清澄明澈的泉水,这泉水名之曰“贪泉”。当地还有一个古老的传说,即使清廉之士,一饮此水,就会变成贪得无厌之人。吴隐之来到清泉边,深有感触地对身边亲人说:“不见可欲,使心不乱。越岭丧清,吾知之矣!”,他酌泉赋诗言志,成为我国诗歌史上一段动人的佳话。
吴隐之这首诗前两句先陈述由来已久的传说:古人说这贪泉水,谁饮了它,心里就要产生牟取千金的贪欲。歃(shà),歃,以口微吸也,是说只喝一点,极言其少,千金,极言钱财多。怀,思也,思得千金,便是贪。“一”与“千”对照,强化贪泉之贪。只喝一口,便贪图千金,多喝几口,不用说更贪得无厌。这传说在他心里引起了疑问:事情真会这样吗?他想起了历史上两位视富贵如浮云的高士——商朝末年孤竹君的两个儿子伯夷和叔齐。人世间的大富大贵莫过于帝王的宝座了。可是,这兄弟俩互相推让。孤竹君死后,按照遗嘱要叔齐继承王位,可是叔齐却坚决要让位于兄长伯夷。伯夷避而不受,出奔于外。叔齐仍不肯登位,也出走了,结果兄弟俩为了互相推让王位,都逃离了孤竹国。天底下最大的富贵他们竟然弃之如敝屣。想到这里,吴隐之在诗的后二句深深感叹道:这贪泉水啊,试教伯夷叔齐来饮,我相信他们终不会改变自己的高尚思想和情操的。贪与廉取决于人的精神境界的高下,的确与是否饮用贪泉无关
吴隐之终不相信这古老传说,不相信贪泉有如此巨大的魔力,他勇敢地酌贪泉而饮了,准备迎接即将来临的考验。诗的后二句,他是借伯夷叔齐自比,表示自己清廉为政的决心。
吴隐之这首述志诗,不事雕琢,直抒胸臆,言简意赅,古朴动人。更可贵的是作者言行一致,他在广州任上数年,果然没有因饮了贪泉而变成贪官。《晋书》上说他“及在州,清操逾厉,常食不过菜及干鱼而已,帷帐器服皆付外库,时人颇谓其矫,然亦终始不易。”由于他整饬纲纪,以身作则,广州风气大为改观。皇帝诏书嘉奖他“处可欲之地,而能不改其操,飨惟错之富,而家人不易其服”,是一位难能可贵的清官。后来他离开广州北归,行囊萧萧,船舱空空。回到家中,数亩小宅,茅屋简陋。当时著名将领刘裕赐赠车牛,并要为他建造住宅,都被他谢绝了。一生清廉,始终不渝,一代良吏,名垂青史。
《小儿垂钓》是一首以儿童生活为题材的诗作,诗写一“蓬头稚子”学钓鱼,“侧坐莓苔草映身”,路人向小儿招手,想借问打听一些事情,那小儿却“怕得鱼惊不应人”(怕惊了鱼而不置一词),真是活灵活现、惟妙惟肖,形神兼备,意趣盎然。其艺术成就丝毫不亚于杜牧著名的《清明》一诗。
此诗分垂钓和问路两层,第一、二句重在写垂钓(形),第三、四句重在问路(传神)。
第一、二句,稚子,小孩也。“蓬头”写其外貌,突出了小孩的幼稚顽皮,天真可爱。“纶”是钓丝,“垂纶”即题目中的“垂钓”,也就是钓鱼。诗人对这垂钓小儿的形貌不加粉饰,直写出山野孩子头发蓬乱的本来面目,使人觉得自然可爱与真实可信。“学”是这首诗的诗眼。这个小孩子初学钓鱼,所以特别小心。在垂钓时,“侧坐”姿态,草映其身,行为情景,如在眼前。“侧坐”带有随意坐下的意思。侧坐,而非稳坐,正与小儿初学此道的心境相吻合。这也可以想见小儿不拘形迹地专心致志于钓鱼的情景。“莓苔”,泛指贴着地面生长在阴湿地方的低等植物,从“莓苔”不仅可以知道小儿选择钓鱼的地方是在阳光罕见人迹罕到的所在,更是一个鱼不受惊、人不暴晒的颇为理想的钓鱼去处,为后文所说“怕得鱼惊不应人”做了铺垫。“草映身”,也不只是在为小儿画像,它在结构上,对于下句的“路人借问”还有着直接的承接关系──路人之向小儿打问,就因为看得见小儿。
后两句中“遥招手”的主语还是小儿。当路人问道,小儿害怕应答惊鱼,从老远招手而不回答。这是从动作和心理方面来刻画小孩,有心计,有韬略,机警聪明。小儿之所以要以动作来代替答话,是害怕把鱼惊散。小儿的动作是“遥招手”,说明小儿对路人的问话并非漠不关心。小儿在“招手”以后,又怎样向“路人”低声耳语,那是读者想象中的事,诗人再没有交代的必要,所以,在说明了“遥招手”的原因以后,诗作也就戛然而止。
在唐诗中,写儿童的题材比较少,因而显得可贵。这首七绝写小儿垂钓别有情趣。诗中没有绚丽的色彩,没有刻意的雕饰,就似一枝清丽的出水芙蓉,在平淡浅易的叙述中透露出几分纯真、无限童趣和一些专注。 此诗不失为一篇情景交融、形神兼备的描写儿童的佳作。
这首诗描述了诗人登白门楼的所见所思。该诗上半段写登临的情况,下半段写归来后的感触,结体灵活,用意深婉。由于是写给晚辈的和诗,作者则写得潇洒自如,在欣喜之中略带轻松放旷的意绪。
首联起势壮阔,将白门的形势及登楼所见都包容在内。
颔联极洒脱而轻松,因看到小市上了灯,诗人才萌动了归意,可见其游兴之浓;乘着和煦的春风回到家门,然而诗人的意兴仍然未尽,故伫立门前,让晚风吹拂着轻衫。此二句将诗人的意绪动态与景物巧妙地结合起来,一个活生生的诗人形象便跃然纸上了。“小市”“轻衫”“归意动”“晚风长”诸语,都如同随手拈来,颇有谐谑放达的意趣,特别是以“长”字形容风,形象而生动,画面逼真。
颈联则道出了诗人轻松心情的由来。当时苏轼等人还贬谪于南方,因朝廷有重新起用旧党的趋势,所以庆幸又“逢新改”,语中带着喜悦和希望,但“白首”二字中却包蕴着无限感慨,暗示出政治上派别斗争之漫长和严酷。但诗人为流贬远方的朋友可以北归而高兴,“游子”句即设想他们在春天融和的天气中重回故乡的情景。这一句脱胎于杜甫《闻官军收河南河北》一首中“青春作伴好还乡”句,其中表达的感情也同杜诗的欢愉之情相仿佛。
尾联两句则表达了诗人矛盾的内心世界。诗人感叹道:“富贵早已与我们绝缘,但羁身于仕宦之途,既不能建功立业,又不能归隐江湖,自由自在,所以永远处于矛盾困窘之中。”至于这种既向往无拘无束的生活,又留恋仕途,功名之心难忘的矛盾,是封建时代知识分子的普遍心理,颇有典型意义。
这首诗发端二句已概全篇之旨,“韩魏多奇节,倜傥遗声利”,以下均围绕“多奇节”处而展开。承接此二句,以下八句历叙少年游侠者的精神品格与豪荡气魄。“绿沉明月弦,金络浮云辔”,此十字着重从形象上描绘少年侠士潇洒倜傥的飒爽英姿。“吹箫入吴市,击筑游燕肆”,伍子胥有经文纬武之才,因楚平王听信谗言杀害伍奢与伍尚,他逃奔吴国,欲借外力以报杀父兄之仇。伍子胥在吴都梅里(即今无锡梅村),举目无亲,衣食无着,被迫吹起斑竹箫管,在市中乞食,后得公子光的赏识,谋刺王僚,成就大业。高渐离与荆轲为友,善击筑,“荆轲嗜酒,日与狗屠及高渐离饮于燕市,酒酣以往,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于市中,相乐也,已而相泣,旁若无人者”(《史记·刺客列传》)。后燕亡,高渐离为秦王击筑,因在筑中置铅以伺机击秦王,未果被害。游侠之人并非久居人上,即使沉沦下僚之时,胸中仍怀一股不可磨灭之气。这段奇气促其忍辱负重,完成自己重然诺的历史使命。
下面以博望侯张骞的典故轻轻地转到了游侠儿慷慨立边功的主题上来,继写其在战场上杀敌报国的“奇节”。张骞出使西域,穷河源,直至昆仑山下,“大宛之迹,元因博望;始究河源,旋窥海上”(《史记·大宛列传》)。其开疆拓土的历史功绩永不可磨灭,“博望侯”就衍化为英雄主义的象征,而与任侠风气相联系在一起了。“寻源博望侯,结客远相求”,游侠儿亦如博望侯怀抱赴边立功之志。云气散漫风萧索,紫塞雁门草木凋,艰苦的边关生活并没有消损少年游侠奋勇杀敌、报效国家的豪情壮志;而是黄沙穿金甲,马革裹尸还,甘愿赴汤蹈火以报知己之恩遇。这样就自然引出了“轻生殉知己,非是为身谋”的感慨来,这既照应了开头的“遗声利”,也使全篇的中心思想得到统一。
综观全诗,首联已概括全篇之主旨,“侠”之精神在“奇”,此“奇”非他“奇”,而是奇在其轻身重义上,奇在其士为知己者死上,奇在其“遗声利”“非是为身谋”上,正与尾联相应。中篇尽叙侠客之态,承首联之“奇”而启尾联之“殉知己”“一言重”“垂一顾”“千里至”“远相求”,皆应照生情,写得气脉流转、神情摇曳,悲壮英豪之中有清新雅致之音,与虞氏的一贯风格有其相通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