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郭主簿》第二首主要写秋色。写秋色而能独辟溪径,一反前人肃杀凄凉的悲秋传统,却赞赏它的清澈秀雅、灿烂奇绝,乃是此诗具有开创性的一大特征。古诗赋中,写秋景肃杀悲凉,以宋玉《九辩》首肇其端:“悲哉,秋之为气也!萧瑟兮草木摇落而变衰。”往后秋景与悲愁就结下了不解之缘,如汉武帝的《秋风辞》、汉代《古歌》(秋风萧萧愁杀人)、曹丕的《燕歌行》、祢衡的《鹦鹉赋》、曹植的《赠丁仪》、《赠白马王彪》、《幽思赋》、王粲的《登楼赋》、阮籍《咏怀·开秋兆凉气》、潘岳的《秋兴赋》、张协的《杂诗·秋夜凉风起》等等,或触秋色而生悲感,或借秋景以抒愁怀,大抵皆未跳出宋玉悲秋的窠臼。而陶渊明此诗的秋景却与众迥异,别开生面。首句不写秋景,却写春雨之多,说今春调合的雨水(和泽)不断,遍及了整个春季三月。这一方面是《诗经》中“兴”的手法的继承,另一方面又把多雨的春和肃爽的秋作一对比,令人觉得下文描绘的清秀奇绝的秋色,大有胜过春光之意。往下即具体写秋景的清凉素雅:露水凝结为一片洁白的霜华,天空中没有一丝阴霾的雾气(游氛),因而益觉天高气爽,格外清新澄澈。远望起伏的山陵高岗,群峰飞逸高凝,无不挺秀奇绝;近看林中满地盛开的菊花,灿烂耀眼,幽香四溢;山岩之上苍翠的青松,排列成行,巍然挺立。凛冽的秋气使百卉纷谢凋零,然而菊花却迎霜怒放,独呈异采;肃杀的秋风使万木摇落变衰,唯有苍松却经寒弥茂,青翠长在。难怪诗人要情不自禁地怀想这松菊坚贞秀美的英姿,赞叹其卓尔不群的风貌,誉之为霜下之杰了。
善于在景物的写实中兼用比兴象征手法,寄寓强烈的主体情感,是此诗的又一显著特征。诗人对菊举杯饮酒(衔觞),由逸峰的奇绝,松菊的贞秀,自然联想、怀念起那些与逸峰、松菊颇相类似的孤高傲世、守节自厉的古代高人隐士(幽人),他们千百年来一直坚持着(抚)松菊(尔)那种傲然特立的秘诀要道,其高风亮节真是可钦可敬。这里,赞美企慕“幽人”的节操,也寓有诗人内在品格的自喻和自厉。然而这只是诗人内心世界的一方面;另一方面却是“少时壮且厉,抚剑独行游”(《拟古》之八);“猛志逸四海,骞翮思远翥”(《杂诗》之五);“或大济于苍生”(《感士不遇赋》)的宏图壮志。《杂诗》之二已作于五十岁左右,但仍感叹:“日月掷人去,有志不获骋。”晚年所作《读山海经》中,还义愤填膺地大呼:“明明上天鉴,为恶不可履。”赞扬“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咏荆轲》中又歌颂:“其人虽已没,千载有余情。”这一切都说明诗人终其一生,也未忘情现实;在向往“幽人”隐逸的同时,内心始终潜藏着一股壮志未酬而悲愤不平的激流。这种出处行藏的矛盾心情,反映在此诗中,便逼出结尾二句:诗人检查平素有志而不获施展,在清秋明月之下,也不由得老是厌厌无绪了。
由此可见,写秋景的清凉澄澈,象征着幽人和诗人清廉纯洁的品质;写陵岑逸峰的奇绝,象征着诗人和幽人傲岸不屈的精神;写芳菊、青松的贞秀,象征着幽人和诗人卓异于流俗的节操。从外在联系看,以秋景起兴怀念幽人,又从幽人而反省自身,完全顺理成章;从内在联系看,露凝、景澈、陵岑、逸峰、芳菊、青松等意象,又无不象征着“幽人”的种种品质节操,无不寄寓着诗人审美的主体意识,真是物我融一,妙合无痕。而在幽人的精神品质中,又体现了诗人的精神品质;但“有怀莫展”之叹,又与那种浑身静穆的“幽人”不同。
以松菊为喻写人或以松菊为象状景,前人早已有之。《论语·子罕》:“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但这只是单纯取喻说理。屈原《离骚》有“夕餐秋菊之落英”,虽有象征,但只是抒情中的想像借喻,并非景物写实。曹植《洛神赋》中“荣耀秋菊,华茂春松。”是用菊松喻洛神的容光焕发,所比仅在外貌而非内在品质,且仍非写实景。左思《招隐》有“秋菊兼餱粮,幽兰间重襟。”是化用《离骚》“夕餐秋菊之落英”和“纫秋兰以为佩”二句,性质亦同。其《咏史·郁郁涧底松》中喻寒门才士受抑,亦非写实。至于钟会、孙楚的《菊花赋》虽是写景,却并无深刻的象征意义。真正把景物写实与比兴象征自然巧妙地融为一体的,当自渊明始。苏轼评陶云:“大率才高意远,则所寓得其妙,选语精到之至,遂能如此。如大匠运斤,不见斧凿之痕。”(《冷斋诗话》引)读这首诗,深知苏评确非溢美。
《天仙子·好在软绡红泪积》况味颇有拟古之风,遣词造句古朴雅致却不见笨拙,只识真意境,收篇一句更为点睛之作,含婉深细。词句叙说相思离情别绪,依三个层次进行描述:
首二句说菱丝碧。谓漏痕斜罥,指上面草字行行,犹如菱蔓斜挂。又谓软绡红泪,指上面凝聚泪痕,仍依稀可见。这是对于来书的描述。好在说明感情不变,温爱依旧。因为有实物见证,软绡下留下红泪。这时第一层意思。
中间三句说玉关秋。谓于秋尽之时,在玉关接到来书。用古钗脚写成的书信。
古钗与上面的漏痕,指草书,亦指泪痕。如果说漏痕斜罥的菱丝碧为专指,那么,古钗封寄当是泛指。表示出征关塞,接获兰闺锦字。这是由个别到一般的推广。以下两个三言短句,就一个“秋”字,加以引申,将天下这征人、思妇所造成的两地相望,重会无期的局面,展示出来。这是第二层意思。
最后的“不信鸳鸯头不白”,以“不信,不;信,一定”的模式,表示虽遥隔千里,但始终坚信,将相守终老。其所信守,与“梧桐相待老,鸳鸯会双死”(孟郊《列女操》)一样决绝。这是全篇的总结。
三个层次的铺排,其中心意思,即所谓作书寄远者也。征人思妇,相思念远,这是中国古典诗歌的传统题材。《昭代词选》辑录纳兰此词,副题为“古意”,表明是一种仿古之作。乃复制品,并非原创。当不一定来真的,未必有真感情在,比如王国维所说,“真所谓以血书者也”。不一定用心,用生命书写,或者歌咏。也许只是一种游戏文字。并且因为用典,以故事说故事,亦很难相信就是自身的体验。但其将个别推向一般,却更加带有普遍意义。未可等闲视之。
词开头两句用典可谓十分恰当,以浑朴古拙之笔写妻子寄来的轻纱,浅叙白描,却不失情真意切,深致动人。首句用一锦城官妓灼灼之典,《丽情集》中说:“灼灼,锦城官妓也,善舞《柘枝》,能歌《水调》,御史裴质与之善。后裴召还,灼灼以软绡聚红泪为寄。”此处软绡,饱含款款相思之情。“古钗封寄玉关秋”亦用古钗之典,深切委婉地表达了归乡之思,表达了他对爱妻的深情思念。而结句犹显含婉深细,“不信鸳鸯头不白”,是反用李商隐的《代赠》中“鸳鸯可羡头俱白”,也有欧阳修《荷花赋》中句子:“已见双鱼能比目,应笑鸳鸯会白头”,亦是“梧桐相待老,鸳鸯会双死”之意。
《吕氏春秋》说:“禹年三十未娶。行涂山,恐时暮失嗣,辞曰:‘吾之娶,必有应也。’乃有白狐九尾而造于禹。禹曰:‘白者,吾服也;九尾者,其证也。’于是涂山人歌曰:‘绥绥白狐,九尾庞庞。成于家室,我都攸昌。’于是娶涂山女。”此段引文系据《北堂书钞》、《艺文类聚》、《太平御览》转引,今本《吕氏春秋》失载。又《吴越春秋·越王无余外传》亦有《涂山歌》,全诗为:“绥绥白狐,九尾痝痝。我家嘉夷,来宾为王。成家成室,我造彼昌。天人之际,于兹则行。”《乐府诗集·杂歌谣辞一》亦有《涂山歌》,全诗为:“绥绥白狐,九尾庞庞。我家嘉夷,来宾为王。成于家室,我都攸昌。天人之际,於兹则行。”这两个版本文字较繁,是据《吕氏春秋》又加增补而成。《吴越春秋》中并说到涂山女的名字叫女娇。(《吴越春秋》:“乃有白狐九尾造于禹,禹曰:‘白者,吾之服也;九尾者,王之证也。’于是涂山之人歌之。禹因娶涂山,谓之女娇。”)
夏禹娶亲之事,发生在治水过程中。《史记·河渠书》说:“禹抑洪水十三年。”《汉书·沟洫志》说:“禹湮洪水十三年。”关于这十三年中的情况,《史记·夏本纪》中有概括的介绍:“(大禹)劳身焦思,居外十三年,过家门不敢入。”但《尚书·益稷》记大禹的自述为:“娶于涂山,辛、壬、癸、甲。启呱呱而泣,予弗子,惟荒度土功。”又《吕氏春秋》说:“禹娶涂山氏女,不以私害公,自辛至甲四日,复往治水。”这两则材料都是说大禹只告了四天“婚假”,即“复往治水”。可见其婚娶是在治水期间。《史记》所说“居外十三年,过家门不敢入”,是不包括回家结婚这一次的。《孟子·滕文公上》说大禹“八年于外,三过其门而不入”,或许此“八年”是从新婚离家时算起;这样,大禹“三十未娶”,于三十岁这一年结婚时,在外治水已有五年的历史。古代男子二十岁行冠礼(见《礼记·曲礼上》,但《仪礼·士冠礼》等说十九而冠),表示已成年,可以娶妻了。大禹至三十岁而未娶,已是晚婚的“大男”。《吕氏春秋》说他急于结婚是“恐时暮失嗣”,即担心年纪大了不能生育,无法传宗接代。他对女色并不贪恋,所以新婚才四天便重又离家去治水了。
大禹的婚姻,据开头所引《吕氏春秋》中的资料,可见是很带有传奇性的。在走到涂山时,他预感到自己的婚事将会一帆风顺,所以说:“我娶亲,一定会有想嫁我的人。”正当其时,有一只长着九条尾巴的白色狐狸来到他面前。古代一般认为狐狸是瑞兽,是吉祥的征兆,因而他说“白者,吾服也;九尾者,其证也”,意思是出现白狐,也就是象征衣裳也是白色的自己将迎来吉利的事。涂山当地的人,也从白色九尾狐的出现预感到把涂山的一位少女嫁给大禹,将会降福给涂山,于是便编了这首短歌吟唱。首句中的“绥绥”是描述狐狸的样子。前人对《诗经·卫风·有狐》的“有狐绥绥”之“绥绥”,有两种不同的解释——雌雄并行貌或独行求匹貌。《涂山歌》中之白狐既然有一定的象征性,当以独行寻求配偶的后一解释较为近是。次句以表示厚实、粗大的“庞庞”形容白狐的“九尾”。以上两句,是用具有象征和比喻意味的瑞兽白狐独行求匹的意象起兴,接着的后两句即转向关于大禹求偶的正题。古人所谓“女有家,男有室”(《左传·桓公十八年》),指男女的结婚成家。故“成于家室”,即指大禹同涂山当地的女子成婚。涂山人认为这件婚事意义深远,故结尾一句说“我都攸昌”。“都”,原指城邑,这里具体指涂山当地;后两句合起来的大意就是:大禹与涂山女子成亲会使当地繁荣昌盛。
这首《涂山歌》的传奇性,从另一角度来审视,便具有一定的天人感应的神秘色彩。《吴越春秋》中的《涂山歌》所增补的句子中有“天人之际,于兹则行”二句,更是直接站出来表明九尾白狐与大禹婚事二者之间正是一种天人感应的关系。从科学的观点看,将社会人事同自然现象作简单的比附,这当然是荒唐的;但从人类社会的演进史来看,诸如此类的天人感应,正好反映了人类童年时代的思维幼稚的一面。读这样的诗,除了令人感受到时代的进步之外,也使读者如同成年人面对幼稚天真的儿童一般,可以领略到一份意想不到的轻松与喜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