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朝宋谢灵运《拟魏太子<邺中集>·王粲》诗和唐太宗李世民《赐萧瑀》诗中有“幽厉昔崩乱,桓灵今板荡”、“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诸句,“板荡”连用。《板》、《荡》本是《诗经·大雅》中的诗篇,在后世被屡屡连在一起用以代指政局混乱或社会动荡,这原因当然与两诗的内容有关。
《板》诗是刺周厉王无道之作,赏析另见他文,而《荡》诗也是刺厉王之作。《毛诗序》云:“《荡》,召穆公伤周室大坏也。厉王无道,天下荡然无纲纪文章,故作是诗也。”三家诗无异义。朱熹《诗序辨说》云:“苏氏(苏辙)曰,《荡》之名篇以首句有‘荡荡上帝’耳。《序》说云云,非本义也。”今人陈子展《诗经直解》以为此“宋儒异说不可从”,极是。也有人怀疑此诗为武王载文王木主伐殷纣,借遵文王声讨纣罪的檄文,与《尚书》的《泰誓》、《牧誓》诸篇类似,只是有韵罢了。这也如陈子展所说“此想当然耳,实未有据”。兹从《毛诗序》之说。
诗共八章,每章八句。第一章开篇即揭出“荡”字,作为全篇的纲领。“荡荡上帝”,用的是呼告语气:败坏法度的周厉王啊!下面第三句“疾威上帝”也是呼告体,而“疾威”二字则是“荡”的具体表现,是全诗纲领的实化,以下各章就围绕着“疾威”做文章。应当注意的是,全篇八章中,惟这一章起头不用“文王曰咨”。对此,孔颖达疏解释说:“上帝者,天之别名,天无所坏,不得与‘荡荡’共文,故知上帝以托君王,言其不敢斥王,故托之于上帝也。其实称帝亦斥王。此下诸章皆言‘文王曰咨’,此独不然者,欲以‘荡荡’之言为下章总目,且见实非殷商之事,故于章首不言文王,以起发其意也。”他的意见诚然是很有说服力的。
第一章以后各章,都是假托周文王慨叹殷纣王无道之词。第二章连用四个“曾是(怎么那样)”,极有气势,谴责的力度很大。姚际恒《诗经通论》评曰:“‘曾是’字,怪之之词,如见。”可谓一语破的。孙鑛则对这四句的体式特别有所会心,说:“明是‘彊御在位,掊克在服’,乃分作四句,各唤以‘曾是’字,以肆其态。然四句两意双叠,固是一种调法。”(陈子展《诗经直解》引)他的细致分析,虽是评点八股文的手段,却也很有眼光。第三章在第二章明斥纣王暗责厉王重用贪暴之臣后,指出这样做的恶果必然是贤良遭摒,祸乱横生。第四章剌王刚愎自用,恣意妄为,内无美德,外无良臣,必将招致国之大难。“不明尔德”、“尔德不明”,颠倒其词反覆诉说,“无……无”句式的两次重叠,都是作者的精心安排,使语势更为沉重,《大雅》语言的艺术性往往就在这样的体式中反映出来。第五章刺王纵酒败德。史载商纣王作酒池肉林,为长夜之饮,周初鉴于商纣好酒淫乐造成的危害,曾下过禁酒令,这就是《尚书》中的《酒诰》。然而,前车之覆,后车不鉴,厉王根本没有接受历史教训,作者对此怎能不痛心疾首。“俾昼作夜”一句,慨乎言之,令人想起唐李白《乌栖曲》“东方渐高(皜)奈乐何”讽刺宫廷宴饮狂欢的名句。第六章痛陈前面所说纣王各种败德乱政的行为导致国内形势一片混乱,借古喻今,指出对厉王的怨怒已向外蔓延至荒远之国。从章法上说,它既上接第四、五章,又承应第三章,说明祸患由国内而及国外,局面已是十分危险紧急了。第七章作者对殷纣王的错误再从另一面申说,以作总结。前面借指斥殷纣王告诫厉王不该重用恶人、小人,这儿责备他不用“旧”,这个“旧”应该既指旧章程也指善于把握旧章程的老臣,所以“殷不用旧”与第四章的“无背无侧”、“无陪无卿”是一脉相承的。而“虽无老成人,尚有典刑(型)”,是说王既不能重用熟悉旧章程的“老成人”,那就该自己好好掌握这行之有效的先王之道,但他自己的德行又不足以使他做到这一点,因此国家“大命以倾”的灾难必然降临,这也是与第四章“不明尔德”、“尔德不明”一脉相承的。作者这种借殷商之亡而发出的警告决不是危言耸听,没过多久,公元前841年国人暴动,厉王被赶出镐京,过了十三年,他在彘地凄凉死去。厉王在那时要后悔可就来不及了。最后一章,借谚语“颠沛之揭,枝叶未有害,本实先拨”告戒历王应当亡羊补牢,不要大祸临头还瞢腾不觉。这在旁人看来自然是很有说服力的,可惜厉王却不会听取。诗的末两句“殷鉴不远,在夏后(王)之世”,出于《尚书·召诰》:“我不可不监(鉴)于有夏,亦不可不监(鉴)于有殷。”实际上也就是:“周鉴不远,在殷后(王)之世。”国家覆亡的教训并不远,对于商来说,是夏桀,对于周来说,就是殷纣,两句语重心长寓意深刻,有如晨钟暮鼓,可以振聋发聩。只是厉王根本不把这当一回事。或许他也明白这道理,但却绝不会感觉到自己所作所为实与殷纣、夏桀无异。知行背离,这大约也是历史的悲剧不断重演的一个原因。
清钱澄之《田间诗学》云:“托为文王叹纣之词。言出于祖先,虽不肖子孙不敢以为非也;过指夫前代,虽至暴之主不得以为谤也。其斯为言之无罪,而听之足以戒乎?”陆奎勋《陆堂诗学》云:“文王曰咨,咨女殷商’,初无一语显斥厉王,结撰之奇,在《雅》诗亦不多觏。”魏源《诗序集义》云:“幽(王)厉(王)之恶莫大于用小人。幽王所用皆佞幸,柔恶之人;厉王所用皆彊御掊克,刚恶之人。四章‘炰烋”、‘敛怨’,刺荣公(厉王宠信的臣子)专利于内,‘掊克”之臣也;六章‘内奰外覃’,刺虢公长父(也是厉王宠信的臣子)主兵于外,‘彊御’之臣也。厉恶类纣,故屡托殷商以陈刺。”诸人的分析当可以使读者对作者遭时之乱、处境之危、构思之巧、结撰之奇加深体会。
《春坊正字剑子歌》,是李贺乃至整个中国诗歌史上的一首著名的咏剑诗。它以构思新颖、设想新奇、比喻奇异、主题深刻而著称于世。沈德潜在《唐诗别裁》中评这首诗说:“从来咏剑者只形其利,此并传其神”。这个切中肯綮的评语,为读者指出了理解这首诗的主旨。诗的写作时间,可能在入京作奉礼郎任内。“春坊正字”,唐太子宫中掌校正经史文字的官名,隶属于左春坊,所以称为“春坊正字”。“剑子”,即剑。
“先辈匣中三尺水,曾入吴潭斩龙子。”读的开头二句,直接入题,说在太子宫中担任正字老前辈的剑匣中,装着一柄光芒耀眼如三尺秋水的宝剑,它曾上山刺虎、入水斩蛟,来历不凡。“吴潭斩龙子”;暗用《世说新语》中载周处在古吴地的义兴长桥斩蛟的故事。“隙月斜明刮露寒,练带平铺吹不起。蛟胎皮志蒺藜刺,鸊鹈淬花白鹇尾”。这四句紧接着说,远远看去,这柄宝剑好似从云隙中射下来的一抹月光,寒气侵人;又像是一条平铺着的洁白的绢带。银光闪闪,老鲨鱼皮制成的剑鞘呈现出蒺藜刺般光彩艳发的花纹,剑身上涂抹着一层厚厚的鸊鹈油像雄鹇鸟的尾羽毛般锃亮,永不生锈。“蛟胎皮”,就是鲨鱼皮,有珠纹而坚硬,古代的剑鞘多用它做成。“蒺藜”,草木植物,果实圆而有刺。这里用来形容剑鞘的花纹。“鸊鹈”,水鸟名,用它的脂肪涂剑可以防锈,“淬”,是涂抹的意思。“白鹇”鸟名,似山鸡而色白,尾长三尺,这里用以形容剑的锃亮。在这六句里,诗人用“三尺水”、“隙月斜明”、“练带平铺”、“白鹇尾”等一连串的比喻,渲染宝剑的光亮,用“蒺藜刺”形容剑鞘的精美,并用周处长桥斩蛟的故事,极力赞美宝剑的不凡经历,重点在“形其利”,下面的六句则把笔力的重点转向“传其神”。“直是荆轲一片心,莫教照见春坊字。”这两句的意思是说:这柄宝剑不仅精美绝伦,锋利无比,而且有一颗跳动着的心——一颗像战国时期的著名侠士荆轲那样的侠义之心,希望为国解愁、为人赴难,盼望着难能再有一试锋芒的时刻;然而它却长时间地被闲置不用,整天被佩在一个九品文官春坊正字的身上。它会感到委曲、羞愧的。所以在这里诗人呼告、祈求:不要让这柄满怀侠义之心的剑宝整天无所事事,徒然让它的光辉照映着春坊的图书文字吧!这两句是全诗承上启下的过渡句,在这两个诗句里,诗人想落天外,比喻新奇,以飞扬之笔,点燃了全诗光照之火,成为统帅全诗的灵魂,把咏剑的主题升华到了咏人的高度,它十分自然地把宝剑的被抛弃、春坊正字的大材小用和诗人的失意不遇绾合在一起,咏剑的不能尽其用,实写人的不能尽其材;剑的不遇,正是春坊正字和诗人的不遇的真实写照。咏剑是宾,咏人才是主。王琦评云:“通篇供剑以抒不遇知己之感。”可谓中的之言,接着诗人又写道:“挼丝团金悬,神光欲截兰田玉。提出西方白帝惊,嗷嗷鬼母秋郊哭。”“挼丝团金”:用金丝编制成的圆形繐子。“簏簌”(lùsú,竹字头应改为罒字头):下垂的样子。这四句的意思是说:这柄宝剑虽然久遭废弃,不得其用,但它的神威却不减当年。它那剑柄上垂着的金色丝缚还是那样鲜艳夺目,它在匣中发出的奇异光芒,随时都在跃跃欲试,想把那坚硬无比的兰田美玉切削成泥呢!西方的白帝看见它也会惊惶失色,神母也会吓得嗷嗷大哭。在最后两个诗句里,诗人用了刘邦斩蛇的故事。据《史记·高祖本纪》记载,刘邦酒醉夜行,遇一大蛇当道。刘邦挥剑把蛇斩为两段。后来有人经过这里,见一老妇啼哭。问她的原因,她说她的儿子是西方之神白帝的儿子,化成龙,被赤帝的儿子(刘邦)杀了,所以伤心啼哭。说完这个老妇就不见了,她原来是西方的神母。诗人借用这个典故,进一步渲染春坊正字宝剑的神奇威力。
全诗由形到神,由物及人,构思新颖,设想奇特,比喻连珠,绾合自然,炼字妍冶而传神,用典多而不晦涩,跳跃大而脉络暗藏,主题深刻而无枯燥之嫌,不愧为咏剑的名篇。
诗人入蜀作杜鸿渐的幕僚,感知遇之恩,兼寄济国心愿,诗人心绪也较为明快开朗。全诗以开合变幻笔法写远景布近景,着力于染,归结于点,皴染调匀其色泽,勾勒妙画其形神,风烟美景,琳琅满目,尽人于画面,而又疏密有致,层层有序,诗人从容悠然的心绪也豁落落地毕现。诗句组对精严,语言华美而不繁缛,是岑参融六朝丰美华艳的艺术风格与唐之清新俊逸于一体的佳作。
诗末说“此行为知己,不觉行路难”,前文也只是比较有节制地描写蜀道之难。杜鸿渐也是一位作家,岑参的新诗肯定是要给他看的,这就不可能完全自由地抒写,也就不可能十分精彩了。
先前杜甫入蜀时也经过此地,有《五盘》诗云:“五盘虽云险,山色佳有馀。仰凌栈道细,俯映江木疏。地僻无网罟,水清反多鱼。好鸟不妄飞,野人半巢居。喜见淳朴俗,坦然心神舒。东郊尚格斗,巨猾何时除?故乡有弟妹,流落随丘墟。成都万事好,岂若归吾庐!”《杜诗详注》卷九:“栈道盘曲有五重”,仇注云:“栈在上,江在下,岭在中间,故云仰凌俯映”。杜诗及其注释可以与岑诗互参。
这首诗的前两句勾勒出诗人拄着拐杖并顶着峭寒乘兴出游的形象,后两句中,诗人将自己的感情外化为原本无辜的秋风,出语诙谐,在豁达的情怀中透着浓重的悲秋情调。全诗语言通俗浅显而又耐人寻味,风格诙谐风趣而透着哀凉,在写作上不落俗套,自创新意,抒发了时光把人抛、人老见白头的愁绪。
“峭寒催换木棉裘,倚杖郊原作近游。”此诗开头一句就点出了深秋季节:时序更迭,秋气渐凛,料峭的霜风,阵阵中人,已使夹衣也难以御寒,必须换上木棉重裘了。枫叶红了的时候本不甚寒,正是“已凉天气未寒时”,但老人气血衰竭,已非此不可。江南深秋,棉袄也足可应付,但诗人已换上更为保暖的木棉重裘,可见其畏寒之极。其中,一个“催”字下得很有分量,言下有紧迫性,写出了光阴如箭,抛人无情的主观感受,实为三、四两句张本。接着的第二句通过几个短语,形象地刻画出主人公的龙钟老态,点出了题旨。“倚杖”并非“拖筇”,“近游”也非“远足”,脚力不济而只能就近盘桓散心的情形不言而喻。寥寥七字,把人物的情态和活动范围交待得十分清楚,一个在秋风中踽踽独行的伛偻老者的形象跃然纸上。与第一句共同勾勒出的形象是:在早寒的秋风中,诗人拄着拐杖,顶着峭寒,乘兴出游。在“峭寒”中,诗人的心情是旷达的、舒缓的,但难免有瑟索感。
“最是秋风管闲事,红他枫叶白人头。”由前两句的蓄势可知此处的怨悱绝非强说闲愁的调侃之词。秋风似一个守约的君子,年年如期而至,“管闲事”、煞风景”般地非要把枫叶吹红、青发染白不可,“红他枫叶”尚不足恨,因为第二年还可重发返青,“白人头”却是无从再黑了。本来秋风没有感情,也不好管闲事,枫叶之红、青丝之白,都与秋风没半点关系,诗人发此怪怨,实属无理。但越是无理,越是有情,诗人自入秋以来,一直不堪寒冷,再加上年事已高,感伤之情就从没断过,此刻他看到瑟瑟作响的红叶,一腔悲怀再也把持不住,便冲秋风抱怨道:“最是秋风管闲事。”这里的秋风,实际上已经超出它本身的含义,成为了整个秋天、甚至永远无情地流逝着的时间的代表,正是无情的岁月逼红了枫叶,也催老了诗人。在此,诗人将自己的感情外化为原本无辜的秋风,尽管仍不忘幽默,出语诙谐,色彩对比鲜明,又用与秋风对话的语气将秋风拟人化,说得轻松俏皮,显得活泼而特别有生气,流露出一种豁达的情怀,却也从中透出一种浓重的悲秋情调,蓄意悖理的手法让哀凉之感直达读者心灵深处,使人读而黯然。其中,末句采用“句中对”的形式。“红”与“白”的对照,使人感到衰飒之中犹不失清丽。此处,诗人将自己的感情外化为原本无辜的秋风,以蓄意悖理的手法,让哀凉之感直达读者心灵深处,仿佛读者自己已经成为了一个步履蹒跚的老者,在秋风中不禁洒泪。诗意或脱胎于蒋捷《一剪梅·舟过吴江》的“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但二者意境是有所不同的:蒋词写春景,伤春未免无聊;此诗写秋意,悲秋更觉沉挚。
全诗语言通俗浅显而又耐人寻味,风格诙谐风趣而透着哀凉,在写作上不落俗套,一扫“悲秋"、 “垂老叹”等传统作品低沉悲苦的调子,自创新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