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墓志铭既记述了袁枚一生的行迹,又评价了他的政绩、品德和才学,且选取具体事例,着意于性格刻画。以切实求生动,于叙事寓情韵,因而增强了文章的文学性。铭文言简意赅,情真意切,语调与韵脚幽深婉转,感人至深。
作者对袁枚的一生和为人的了解具体而人微,所撷取的业绩和生活片断甚是精当,谋篇布局极为深远周密,一扫罗列堆叠,从而可以见出作者所谓的“格”。全文八百多字分成五个段落,述及死者的身世、学业、仕途、品德、才华、际遇、成就等诸多方面,扼要真切而中肯,可谓简洁得体,遣词造句颇具功力。
第一段首句交代了籍贯名讳后,以“其仕在官,有名绩矣。解官后,作园江宁西城居之,曰“随园”。世称随园先生,乃尤著云。”这三句指出袁枚的名声是解官后的文学成就较之其官声政绩更大,这是作者的基本看法。接着在写袁枚从少时直到终居江宁的一段简历中颂赞了袁枚年轻时学有所成,现场命题作文一挥而就,才思敏捷,词赋华丽,因而受到显宦的赏识,得推荐参加乾隆二年(1737年)的博学鸿词科考试。虽然“及试报罢”,没有选上,但隔年乡试中举,又一年即进士及第。作者着重说明的是袁枚确有真才实学并且好学。庶吉士散馆后他没有能留在翰林院,而被分配在江南做知县。但以他的才能,又受到总督的赏识。文中通过两位显官的识才爱才,托出袁枚的天资聪颖,学习有方,年轻时即崭露头角。以昭彰铭主的才气横溢。从袁枚在江宁这一任上的表现“遇事尽其能,无所回避,事无不举”就反映出袁枚的素质、品格和吏治才能。作者对袁枚这段二十余年的主要经历没有花更多笔墨,而是把他一生中的主要事迹分为三段逐一铺排,把所要颂赞的非凡才华、文学成就、吏治官声等情节曲折写来,布局不落俗套。这些事迹通过翔实的材料、朴素的词语、简洁流畅的语言展现出来,令读者信服地确立起墓主人的高大形象,具有耐人咀嚼的“味”。
第二段铺排的是袁枚的仕途际遇和道德风貌。“而忽摈外;及为知县,著才矣,而仕卒不进。”既是慨叹语气,又似代为不平之鸣,惋惜其怀才不遇,宦途一开始就不利,放外任只做得个知县,直得不到擢升。“著才矣”三字直道尽了袁枚在担任知县期间所展示的卓越才能,用字简练而有力。对袁枚的好客和待人接物尤其是对后学的爱护,这些都用人微的描写毕现了一个宽厚长者和学者的风度,从而令人肃然起敬。又更插人一句描绘四方慕名造府和当年随园的风光、盛况而且当为作者所目睹的文字,越发增强了材料的翔实感。
第三段是颂扬袁枚的文学成就和社会影响广大。赞袁枚占文法功底深厚,在散文骈文方面不是一味仿效前人而有开拓。特别是在诗歌方面下的工夫尤深,竟然达到了世人想要生发而未能达到的境界。作者从基于袁枚生前的社会影响的事实出发,誉其为“百余年来第一人”的评价显得有根有据,令人感到站得住脚,不为过分。这一段并无浮靡奉承之同,只淡淡数语,却收不显而自显之效。
第四段颂赞袁枚吏治能力,写得别出机杼。以袁枚父亲匿名察访和百姓对袁知县的反映一事引出,娓娓动听,可见作者的文章平淡中自有其活泼。“朝治事,夜饮吟”一笔是赞赏袁枚为官仍不失名士风雅。以民间传刻审理案件的事迹来间接道出袁枚的吏治业绩及其谦虚美德,也颇具匠心。
第五段除了叙述墓主人的身后之外,交代了作者所以知之甚详是因与袁枚是世交,而且同住江宁长期交游在一起,当是知之最深,使人益信作者所青。最后结尾用铭文有重点地统括了全文内容。
全文在叙述时既错综变化,又脉络分明,不板滞,不凌乱,而能突出袁枚的主要精神和成就。在评价时用语极注意分寸,无谀墓之嫌。全篇五段首字均以“君……”开端,有整齐协调之感,可谓自成一格。章法严谨,词句合乎古法。从这篇墓志铭可以看出作者所主张的写作文章的观点是从义理、考证、辞章三结合方面身体力行,以及所要达到的境界,是清代墓志铭中的佳篇。
此诗开头六句,是从题前着墨,借追念平生,写出自己的生活、情性,再转到当前。他这年三十七岁,说“闲居三十载”,是就大体举成数而言。过去精神寄托所在是诗书和园林,官场应酬这些尘事、虚伪欺诈这些俗情是远隔而无沾染的。四句盛写过去生活的值得追恋,也正是蓄势;接着便迸发出“如何舍此去,遥遥至西荆”的自诘,强烈表现出自悔、自责。这里用十字成一句作反诘,足见出表现的力度;说“遥遥至西荆(荆州在京都之西)”,自然不仅是指地理上的“遥遥”,而且也包括与荆人在情性、心理上的相隔“遥遥”。
“叩枻”以下八句是第二节。前六句正面写“夜行”,也写内心所感。诗人挥手告别岸边的友人,举棹西行。这时,新秋月上,凉风乍起,夜景虚明一片,天宇空阔无垠,平静的江波上闪映着月影,望过去分外皎洁。这是无限美好的境界,但是,作者如此着力描写这秋江夜景,不是因为“情乐则景乐”(吴乔《围炉诗话》),而正是为了反跌出自己役事在身、中宵孤行之苦。一切美景,对此时的诗人说来,都成虚设;反足以引发其深思,既追抚已往,也思考未来。这样,“怀役”两句,便成了绾结上下的关捩语句。
结尾六句,抒写夜行所感。在上节所写境和情的强烈矛盾下,诗人不自禁地像在自语,也像在对大江、秋月倾诉:“商歌非吾事,依依在耦耕”——像宁戚那样唱着哀伤的歌来感动齐桓公以干禄求仕的世不乏人,而自己却恋恋于像长沮、桀溺那样的并肩而耕。“商歌”、“耦耕”,代表着两条截然不同的生活道路,作者在此已作了明确的抉择。“耦耕”是“归隐”的代称,所以下文就是对未来生活的具体考虑:首先是“投冠”(不是一般的“挂冠”),掷弃仕进之心,不为高官厚俸牵肠挂肚;其次是返归故里,在衡门茅舍之下、在田园和大自然的怀抱中,养其浩然真气。诗人深沉地想:要是这样,大概可以达到“止于至善”的境界了吧。一个“庶”字,也表现出诗人对崇高的人生境界的不息追求。
诗中作者用白描手法写江上夜行的所见、所遇,无一不真切、生动,发人兴会。其抒述感慨,都是发自肺腑的真情实语。方东树说:“读陶公诗,专取其真。事真、景真、情真、理真,不烦绳削而自合”(《昭昧詹言》);又说:“读陶公诗,须知其直书即目,直书胸臆,逼真而道腴”(《昭昧詹言》),此篇就是一个典型例子。
诗人在诗中描绘了北方一个处处可见的西瓜园。
诗的一、二句写西瓜生长的环境和年来年去每到夏天到处都吃瓜的情景。西瓜与蒲萄、苜蓿一样,都是舶来品,此时在北方已是常见之物,“碧蔓”“软沙”,绿黄二色对比鲜明却又和谐统一,充满了田家之美,然而“凌霜”词却又猛然一寒,美丽的东西是很难经得起严霜的。
接下来诗的三、四句写西瓜的形状味道。诗人觉得生长在北地的西瓜在形状上、味道上都不尽如人意,不能与葡萄、苜蓿相比。隐隐地透露出了一丝遗憾。蒲萄、苜蓿在西汉时传入中原,李颀《古从军行》最后两句感慨道:“年年战骨埋荒外,空见蒲桃入汉家。”盛唐的诗人是在感慨具有强大军事力量的唐王朝所进行的开边战争的残酷,而这在“祈请国信使”范成大听来却充满了丝丝苦涩。一方面,南宋军事力量的薄弱,对金国的俯首称臣,注定范成大的出使必然少不了受辱;另一方面范成大又渴望如苏武一样为国尽忠。矛盾交织,面对同为舶来品的西瓜,联想到唐人诗句,苦涩横亘心头,报国的赤胆忠心和对强大国力的渴慕逐渐鲜明起来。
诗题旁还有一个自注:“味淡而多液,本燕北种,今河南皆种之。”燕北为女真族的起源之地,而河南则为北宋故都所在,燕北的西瓜如今遍布河南,国破家亡之恨暗含其中。诗人借助北方特有的物产,在对西瓜的描绘中,委婉地表达了故国沦丧的悲痛和失地人民渴望回归的愿望。虽然这些诗仍然围绕着爱国主义这一主题,但与《州桥》等篇忍痛直询和《双庙》等篇借古讽今相比则有了很大的区别。诗人不再高声呼喊,直抒胸臆将自己的感情一览无余地展现出来。相反,诗人把自己的感情潜藏在清新的田园风光之下,乍一看轻松惬意,深深品味之后却又渗透出一层挥之不去的沉重,从而使感情更加深刻。诗人巧妙地借助题后自注,把自己含而未说的意思点破,达到不说而说的效果。
范成大在这首诗中表现出了高超的艺术技巧,小中见大,用意深婉,通过北地特有的物产的描绘以及题后小注的巧妙运用,在田园风光背后寄托着自己的故国之思,把表层的轻快与深层的沉重进行对比,达到“以乐景写哀,以哀景写乐,一倍增其哀乐”(王夫之《姜斋诗话》)的效果。
“三良”事最早见于《诗经·秦风·黄鸟》。据《左传》鲁文公六年载,“秦穆公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此后史家、诗人对秦穆公杀害三良一事的评论便络绎不绝,有对具体史实进行加工的,如东汉应劭认为秦穆公与三良约定同生共死,三良自愿殉葬;有由此探讨君臣关系、个体生命价值的,如陶渊明、苏轼等等。
柳宗元《咏三良》诗意可分两层来分析。前十句为第一层,是就三良来说。诗人以饱蘸热情之笔,刻画了三良一心报国、忠君以死的义士形象。应该说,这与《黄鸟》一诗的记载是相违背的。《黄鸟》首章云:“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清马瑞辰曰:“诗以黄鸟之止棘、止桑、止楚,为不得其所,兴三良之从死,为不得其死也。棘、楚皆小木,桑亦非黄鸟所宜止,《小雅·黄鸟》诗‘无集于桑’是其证也。”马说甚是。诗中描绘三良死前是“临其穴,惴惴其栗”,全无视死如归的气概,正是死不得其所的明证。不过宗元反其道而行,也是有所本的。汉末王粲《咏史诗》论三良之死曰:“结发事明君,受恩良不訾。临末要之死,焉得不相随?……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同知埋身剧,心亦有所施。”认为他们具有事君以死的志向。二诗对照,无论是“束带值明后”与“结发事明君”的细节描绘,还是“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与“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的死亡价值判断,其相似之处都是惊人的。究其原因,王粲《咏史诗》作于汉献帝建安十六年随曹操西征马超归途中,其时王粲效力于曹氏不久,故宣扬“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认为三良从穆公而死乃忠义之举。而柳宗元《咏三良》则是借史事来抒己之怀抱,既有对在朝为官时峥嵘岁月的回忆,又有对宪宗者流打击王叔文政治集团行为的讨伐。其《读书》一诗云:“幽沈谢世事,俛默窥唐虞。上下观古今,起伏千万途。遇欣或自笑,感戚亦以吁。”《咏史》之咏叹燕昭王、乐毅,《咏三良》之批判秦康公,无不是由读史而引起的感慨。其《冉溪》诗云:“少时陈力希公侯,许国不复为身谋。”顺宗重用王叔文集团,刘禹锡、柳宗元等人积极参政,使得“人情大悦”,政局为之一新。“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正是君臣相得的形象写照。
然而若撇开柳宗元《咏三良》诗的政治隐喻不谈,而就其对君臣关系的讨论来看,不得不说此诗的深刻性和陶渊明的同题之作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陶诗虽亦有“出则陪文舆,入必侍丹帷。箴规向已从,计议初无亏”的描述,但“忠情谬获露,遂为君所私”与“厚恩固难忘,君命安可违”的议论,则深刻揭示了为人臣子的无奈与悲哀。事君以忠,为君所赏,本是做臣子的价值体现,但若过于忠诚,连同身家性命都被国君据为己有,那么结果只能是投穴同死。渊明说“忠情谬获露”,“谬”字真是深可玩味:君主的厚恩往往与其对臣子的控制紧紧联系在一起,“君命安可违”实乃“君命不可违”。他对君主专制下的臣子的个人价值进行了深沉的反思。人才乃国之公器,非国君的一己之私,更何况人本身又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这直接启发了苏轼《和〈咏三良〉》“我岂犬马哉?从君求盖帷”中洋溢的对个体独立人格的尊重以及“杀身固有道,大节要不亏”中对为人臣子原则的揭橥。宗元《咏三良》诗在这一点上,和陶渊明相比是一个倒退。
《咏三良》诗的后六句为第二层,是就秦康公来说。秦穆公命令三良为自己殉葬,这在礼仪上是不合的,朱熹即云:“史记秦武公卒,初以人从死,死者六十六人。至穆公遂用百七十七人,而三良与焉。盖其初特出于戎翟之俗,而无明王贤伯以讨其罪。于是习以为常,则虽以穆公之贤而不免。”在中原地区人看来,秦穆公以一百七十七人殉葬,自然是极其野蛮的行为,又何况其中还有国家的贤才。穆公死后,秦国的东征有所缓慢,晋、楚相继称霸,这和穆公以贤殉葬、大失人心有一定的关系。《左传》中“君子”即言:“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宗元所论正是本此。然而他的真正意图并不在批判秦穆公,而是借此讨伐穆公的继任者康公,其策略是拿康公与魏颗进行比较。《左传》鲁宣公十五年记载:“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魏颗在魏武子的不同命令之间选择了改嫁父妾的做法。这样既挽救了父妾的性命,又避免了魏武子背上以人殉葬的骂名。可是在史书有关三良殉死的记载中,却没有康公的声音,甚至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穆公的命令明显是错误的,倘若三良从死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胁迫所致,康公命令他们不死,不但可以避免父亲残暴的遗命付诸行动,而且还可赢得人心,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甚至可以继续父亲的东征事业。在这种情况下,康公如果选择沉默,即是承认穆公命令的有效性。柳宗元正是在此基础上立论的。应该说宗元的立论角度是颇为新颖的,然而倘若仔细研究,则会发现宗元的论证恰恰是偏颇的。
首先,如前朱熹所言,秦国的风俗与中原地区不同,以人殉葬是习以为常之事,穆公父子的行为是合乎旧俗而有违于情理,没有与时俱进。宗元对秦国当时旧俗似乎没有注意到,没有把穆公父子的行为放到特定的环境中去考察。
其次,康公与魏颗面对的情况是不同的:魏颗面临着两种选择,即既可以执行武子神智清醒时的使妾改嫁的命令,也可以执行其父神智不清时的使妾殉葬的命令,而康公只有一种选择,在“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的春秋时期,康公执行父命乃被动行事,无可厚非。当然,康公以三良殉葬,只是一味尽孝而不顾国家利益和生者的性命,也最终毁了父亲的一世英名(他本可以挽救的),宗元就此讨伐他也是对的,这表现了宗元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时代的进步。不过宗元说“吾欲讨彼狂”,称康公为狂乱之人,大加讨伐,在程度上未免重了些。苏辙以为:“然三良之死,穆公之命也。康公从其言而不改,其亦异于魏颗矣。故黄鸟之诗交讥之也。”与宗元一样,苏辙对康公的处境似乎没有明察,自然也谈不上“了解之同情”了。
再次,就此诗的写作意图而言,如前所述,此诗是借讨伐康公来讨伐唐宪宗。柳宗元认为康公与宪宗的共同点是“从邪陷厥父”。这里,他又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穆公使三良殉葬的命令是错误的,康公如果改变父命,这无疑是正确之举。可是现在宗元以宪宗来类比康公,就诗歌本身来说,应该是责备宪宗没有改变父亲错误的命令,但实际情况是宪宗改变了在宗元看来是正确的命令,因为他把顺宗朝几乎所有的变革措施都废除了,并且残酷打击了所有运动参与者。所以宗元把宪宗和康公相类比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