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秀才,不知书。”凡举作秀才科的人,本应文才深秀、学富五车,但实际上却连字都不识,于是便产生了名与实强烈的对比,夸张又并不让人觉得虚诞。
“察孝廉,父别居。”孝、廉本来两科,后来合而为一,应是事亲孝顺、处事廉洁之人当选。这里复词偏义,重在讲“孝”。孝之最为基本的,就是奉养双亲。但这位被荐之人,竟是与父亲分居而住,就中国古代家庭观念来看,无疑是不孝之举了。
“寒素清白浊如泥”,寒素与清白,可能是性质相近的两个科目。汉代察举科目,只随皇帝高兴与需要而定,所以并不固定。《晋书·李重传》中讲到举寒素要符合“门寒身索,无世祚之资”的条件,选举制度汉晋相延,变化不应很大。范哗在《后汉书·扬雄传论》中说:“中兴以后,复增淳朴、……清白、敦厚之属。”可见二者都是选举科目。一般科目之名称与它所要求的品质应是相当的。故清白、寒素科出来的,应是出身清贫、为官清正之人,而实际上,劳动人民的评价则是“浊如泥”,可见他们是当不起那四个字的。
“高第良将怯如鸡。”汉代不仅文官由重臣推荐,武将也如此。《汉书·昭帝纪》:“始元五年,诏举郡国文学、高第各一人。”《后汉书·安帝纪》:“永初五年七月,诏三公、特进、九卿、校尉,举列将子孙明晓战阵任将帅者。”大概武将之举,均要求“列将子孙”,正因此,此科目才取名“高第”吧。高第与文学对举,在此又与良将并举,可知与上面“寒素清白”一样,是两个相近科目。被荐之人,应“刚毅武猛,有谋谟(《顺帝纪》)”,然而实际上却胆小如鸡,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了。
这首民谣,用一两个典型的细节,通过形象的比喻与夸张,将一个个名不符实的推举现象并列起来,将封建时代选拔人材的虚伪、腐朽与可笑揭示得淋漓尽致,表现了劳动人民高超的战斗与讽刺艺术。
这首诗以会昌初年回鹘南侵为背景,写诗人在灞岸远眺时的心情,通过想望中东都一带兵士应征、北方边地百姓号哭的情景与盛对帝王东巡的对比,寓今昔盛衰之感,表现了诗人对时局的关注和对百姓苦难的同情。
首句和二句都是遥想景象,诗人想象山东一带频频征丁的悲惨境况,突出“山东”,是搪征兵遍及内地,“频”表明征兵次数多人数多,可见百姓遭受兵役之苦,此句又和四句成对比。冤魂“哭”虏尘则是为边地牺牲的无数战士哀伤。三、四句由倚华表想起唐代兴盛时期皇帝的巡游。诗人倚着溺桥边的华表眺望,想到升平年代山东地区此时应是在准备皇帝的东巡,岂能有频频征发和一处处百姓在虏尘中号哭之事。唐朝安史之乱前,皇帝在东西都之间往来频繁,一膏霸桥为车驾所必经,可以说是当年升平的见证。安史乱后,巡幸东都之事久废。
结构上,诗人先从眺望中想象到的今日情景写起,再联想昔日东巡,结尾戛然而止,余味深远,令人深思。而且这种从时间角度来说的倒装,起到了更好的衬跌效果,能突出侵扰与动乱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的灾难。但这种结构安排未必是作者有意为之,诗人的思路本来就是由现实出发而联想开去的,遵循的是思维自身的逻辑。
此诗写在深秋的夜晚,诗人望见了高悬天空的明月,和栖息在已经落完叶子的树上的寒鸦,也许在此时诗人正在思念一个旧时的恋人, 此情此景, 不禁让诗人悲伤和无奈。这是典型的悲秋之作,秋风、秋月、落叶、寒鸦烘托出悲凉的氛围 加上诗人的奇丽的想象,和对自己内心的完美刻画让整首诗显的凄婉动人。
“秋风清,秋月明,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
夜深许许,风自清,月自明。不堪秋意萧条,叶落去还聚,心有留念意,奈何不由己。孤鸦自栖息,是夜过黑还是风过寂,顾自心惊。 秋风。秋月。落叶。寒鸦。俱是引人心生悲凉之物象,又加以拟人,眼前全然勾勒秋意凄紧,萧条之气自字里行间悄然浮起。闭眼凝神,有断肠人枝下负手而立,背影寂寥,无限心事氤氲,秋气更添几分萧条。忽而颔首远眺,叹秋气盛起,寒鸦栖独枝。思及一段情事,怎生刻骨铭心,诗起便萧索之意盛极。当真声声诉相思,字字寒情苦。
“相思相见知何寒,此时此夜难为情。”
那旧岁月里,你我也曾是相聚相知相爱。再寻不得,竟也是再见无期。此时此刻的我在这秋意阑珊的深夜,不忍重温那段旧事,让我情何以堪。 文起之时,萧索的秋之意象为这忆情情不得的无奈心境做下渲染,读至此,叫人心中悲叹之意更胜。往昔,曾深爱相伴的女子,现下竟是再见无期。苦天涯隔人。更苦,我思念你至深,只是不知你是否也念我一丝。夜凉如秋,因有相思于胸,夜也难度,情也难熬。此处诗人做完美内心刻画,致诗哀婉动人。凄怨悠远,哀怨如诉,从文辞中可以感受相思之情至无穷,从吟唱中可以感受相思之苦至无奈。
此诗只题作“三五七言”而不言及诗歌内容主题,可知诗人的创作意图本是偏重作品的形式特征,即只要满足全篇两句三言、两句五言、两句七言的体式要求就能成诗了。可以说,诗题中已经包含了明确的诗体形式内涵。
但李白这首诗也不能算是创体之作,因为初唐时僧人义净作有一首《在西国怀王舍城》,此诗因其体式特征而名为《一三五七九言》。李白的《三五七言》只是《一三五七九言》的变体,省去起首的“一言”和收尾的“九言”,即为“三五七言”。王昆吾在《唐代酒令艺术》中论证义净诗为“唱和之作”。李白这首《三五七言》可能也是他与其他诗人的“唱和诗”。“三五七言”是对所酬和诗歌格式的限制,这是一个“总题”,众人在具体创作时可根据所写内容再命一个相应的诗题。
此诗即使不是创体之作,也是李白最终确立了“三三五五七七”格式作为一种独特的曲辞格甚至成为一种时兴诗体的地位。这不仅是因为他借鉴和总结了许多人应用三五七字句式的经验,更得力于他自身歌辞创作中灵活运用此类格式的实践体悟,因而他的《三五七言》能表现出“哀音促节,凄若繁弦”(《唐宋诗醇》卷八)的艺术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