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极平淡的语言,从极平常的生活场景里,表现了诗人不同寻常的感受,透露出诗人极为闲适的心情。
“小宴追凉散,平桥步月回。”描写诗人尽情地领略着这凉爽的秋气。踏着美丽的月色,才觉得今晚的小宴结束得正是时候,似乎是“追凉”而散似的。一个“追”字,道出了诗人宴散步月平桥,沉浸在这新秋之夜的惬意心情。
“笙歌归院落,灯火下楼台。”写的是宴会结束的景象,表现出诗人的意犹未尽。可见此次宴会是十分成功的,宾主都共同度过了一个愉快而难忘的夜晚。
“残暑蝉催尽,新秋雁戴来”。暑尽秋来,蝉随着秋凉的到来,生命的时日将尽,抱树而鸣之声更切;新秋伊始,北雁结队南翔。诗人抓住这种时令和物候的变化特征,把夏去秋来的自然界变化表现得十分富于诗意,称残暑是急切的蝉鸣之声催促而去尽,新秋季节是群雁方引来。五言律诗以第三字为诗眼。这两句以“蝉”、“雁”二字为诗眼,不仅使这两个诗句本身意象生动,警策动人,而且照亮了全诗,深化了诗的主题和意境,加强了全诗的艺术感染力,因此魏庆之在《诗人玉屑》里将这两字作为“唐人句法”中“眼用实字”的范例。
“将何还睡兴?临卧举残杯”。诗人在宴罢闲步时,伴随着明月而来的新秋凉意,诗人兴奋不已,似乎是他首先感受到了这种时令和物候的变化,这新秋的凉风,不仅吹散了诗人身上的“残暑”余热,也掀起了诗人心田秋水般的微澜,不知是喜还是悲,睡意全无。但夜已深沉,万籁俱寂,人们早已进入了梦乡,是该睡觉的时候了。于是诗人,为了今夜酣畅的一觉,又举起酒杯,独酌起来。
这首诗以赴宴归来的情态为描写对象,表现了诗人用山水风月歌颂诗琴酒乐,传达出诗人晚年生活方式和精神状态,表现了诗人的闲适与自足。
苏轼之文长于说理,往往“昭晰无疑”(《艺概·文概》),长篇论说文是这样,短小精悍的杂说也莫不如此。而且杂说较之正式的议论文更灵活,笔调更从容,“能道意所欲言”(《答王庠书》),充满了诗一样的情趣和哲理,愈加耐人寻味咀嚼。本文就是其杂说中的代表作。
文章一开头就叙述故事,这种故事中的人物、时间、地点,都不明确(即使虚拟的也没有),其结构是抽象的,是作为论据的“寓言”。因其描写生动,故而显得具体实在,说服力极强。可以得出,任何知识都来源于感性经验,如果撇开感性经验而单靠间接经验,就像瞎子那样“未尝见而求之人也”,那么势必会“转而相之”,混淆这一事物与他事物的各种属性,加以臆测,杜撰,闹出“闻钟以为日”“扪烛以为日”的笑话,那就差之毫厘,失之千里了。作者指出:“道之难见也甚于日,而人之求达也无以异于眇。”如果单凭“达者告之”,“虽有巧譬善导,亦无以过于盘与烛也”。
然而单有感性经验还不够,还得亲自实践,多次探索,方能掌握道;作者认为“道可致而不可求”。而“致”与“求”的区别,作者引古人语对“致”作了解释:“孙武曰:‘善战者致人,不致于人’。子夏曰:‘百工居肆,以成其事;君子学,以致其道。’”这里的“致”就是一种“循序渐进”,平时积学,自然得“道”的意思,学至则道自致。譬如军队能够掌握主动权,可进则进,可退则退,待时机成熟就行出击,才能获胜,若牵“求”胜利,就成了“致于人”了,就会失败。求道也是如此,如果经过平时不断的实践,而不是急于求成,那么道是可致的。
作者为了论证这个观点,又讲了另一个寓言故事。作者发现“南方多没人”,而北方则少有,原因就在于“南人”“日与水居也。七岁而能涉,十岁而能浮,十五而能没矣”。因为“日与水居”,故能渐识水性,“夫没者岂苟然哉?必将有得水之道者。”懂得水性(“水之道”)方才能“没”,“日与水居,则十五而得其道;生不识水,则虽壮见舟而畏之”。可见求“道”单凭勇气是不行的,还得经过长期的实践。如果想一蹴而就,“不学而务求道”,走捷径,投机取巧,那就只能像北方学“没”者那样,没有不被溺死的。
作者运用寓言阐述道理时,夹叙夹议,深入浅出,寓言讲完,道理也就清楚了。而且作者连续运用两个寓言说明认识过程的两个阶段,丝丝入扣,环环相接,可称之为“螺旋式”的比喻方式——即运用两个内容相近但有连续性发展性的寓言故事构成层出不穷、变化多端的结构,使寓言的主旨和理念更趋深入和加强,这是苏轼的创新。
最后一段联系实际并交代为文的目的。“昔者以声律取士,士杂学而不志于道”;相反,“今也以经术取士,士知求道而不务学。”经术本来就是载道的,所以“士知求道而不务学”,他们不知道“道”是与社会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要想真正理解“道”,不能单靠读几本经书,应该杂学旁收,既不能忽略感性经验,又要经过长期的摸索思考,以渐进于道。这里,作者是针对王安石以经术取士而发的。《御选唐宋文醇》卷三十八云:“宋自王安石始以经术取士,一时求仕者皆改其妃青媲白,而谈道德仁义;及致之于用,则茫然失据,亦与妃青媲白无二焉,此苏轼《日喻》所以作也。”
总之,作者运轻灵之笔娓娓道来,仿佛与人对面而谈,亲切动人,语浅道明,毫无论说文的板滞之弊。且本文还继承了战国议论文的优点,以寓言作为论据,使行文简洁明了,形象生动。
“朝阳不再盛,白日忽西幽”,首二句从象征时光流逝的白日写起。句式与曹植《赠徐干》中“惊风飘白日,忽然归西山”相同,表现出光景西驰,白驹过隙,盛年流水,一去不再的忧生感情。只不过阮诗未写“白日”匿于何处,曹诗落实是“西山”。一偏于形象、一偏于说理;一重在写景起兴,一重在寓意象征故也。“去此若尘露,天道邈悠悠”,闻人倓说“去此”指“去魏盛时”,谓曹魏之盛在俯仰之间转瞬即逝。由此可知,首句“朝阳”、“白日”之谓,不仅象征时光袂忽,且有喻指曹魏政权由显赫繁盛趋于衰亡,一去不返,终归寂灭的深层寓意。在这里,诗人把人生短促的挽歌与曹魏国运式微的感叹交融在一起,双重寓意互相交叉、互相生发,置于诗端而笼罩全篇,下十二句,均受其统摄。
先是“人生若尘露”二句,以“人生——天道”的强烈对比,写人生与国运的短促。在“悠悠”天道和永恒的宇宙中,曹魏政权都去若俯仰,何况区区一介寒士,不过如尘似露,倾刻消亡罢了。
下“齐景升丘山”四句,再用齐景公惜命,孔子伤逝的典故,极写人生与国运的短促。《韩诗外传》曾记载齐景公游牛山北望齐时说:“美哉国乎?郁郁泰山!使古而无死者,则寡人将去此而何之?”言毕涕泪沾襟。《论语·子罕》则记载孔子对一去不返的流水说:“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在齐景公登牛山,见山川之美,感叹自身不永痛哭和孔子对流水的惜逝中,诗人对个人命运和对国运的双重忧虑,比先前的比喻和对比更深了一层。
如此袂忽的人世,诗人将如何自保?值此深重的忧患,诗人又如何解脱?“去者余不及,来者吾不留”十字,乃大彻大悟语。末六句,诗人断《楚辞·远游》《庄子·渔父》两章而取其文意。前四句,取《远游》“往者余弗及兮,来者吾不闻”,“闻赤松之清尘兮,愿承风乎遗则”句意,谓:三皇五帝既往,我不可及也;后世虽有圣者出,我不可待也。不如登太华山而与赤松子游。赤松子是古代传说中的仙人,与仙人同游而有出世之想,语出《史记·留侯世家》:“愿弃人间事,从赤松子游。”末二句隐括《渔父》句意,表明要摆脱“怀汤火”、“履薄冰”(第三十三首《咏怀·一日复一夕》)的险恶处境,籍以自保和解脱,只有跟从赤松子,追随渔父,即或仙或隐,远离尘世之纷扰,庶几可以避患远祸,得逍遥之乐。——然而这不过是一时的幻想。仙则无据,隐亦不容,所以终究还是要跌回前面所描写的阴暗世界。
阮籍生当魏晋易代之际,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斗争日趋残酷激烈。司马氏为篡魏自代,大肆杀戮异己,朝野人人侧目,亦人人自危,诗人也屡遭迫害。既要避祸全身,又要发泄内心的忧患与愤懑,因此,只能以曲折隐晦的方式,以冷淡的语言表达炽热的感情;以荒诞的口吻表现严肃的主题。这首诗即运用神话、典故、比兴和双重寓意的写法,致使其诗意晦涩遥深,雉以索解。钟嵘《诗品》说阮籍《咏怀诗》“厥旨渊放,归趣难求”。可谓诗界知己。
造谣之所以有效,乃在于谣言总是披着一层美丽的外衣。恰如英国思想家培根所说:“诗人们把谣言描写成了一个怪物。他们形容它的时候,其措辞一部分是美秀而文雅,一部分是严肃而深沉的。他们说,你看它有多少羽毛;羽毛下有多少只眼睛;它有多少条舌头,多少种声音;它能竖起多少只耳朵来!”古人称造谣诬陷别人为“罗织罪名”,何谓“罗织”,此诗一开始说:“萋兮斐兮,成是贝锦”,就是“罗织”二字最形象的说明。花言巧语,织成的这张贝纹的罗锦,是非常容易迷惑人的,特别是对不长脑壳的国君。
造谣之可怕,还在于它是背后的动作,是暗箭伤人。当事人无法及时知道,当然也无法一一辩驳。待其知道,为时已晚。诗中二、三、四章,对造谣者的摇唇鼓舌,嘁嘁喳喳,上窜下跳,左右舆论的丑恶嘴脸,作了极形象的勾勒,说他们“哆兮侈兮,成是南箕”、“缉缉翩翩,谋欲谮人”、“捷捷幡幡,谋欲谮言”。作者对之极表愤慨:“亦谮人者,谁适与谋?”正告他们道:“慎尔言也,谓尔不信!”“岂不尔受?既其女迁!”
造谣之可恨,在于以口舌杀人,杀了人还不犯死罪。作为受害者的诗人,为此对那些谮人发出强烈的诅咒,祈求上苍对他们进行正义的惩罚。诗人不仅投以憎恨,而且投以极大的厌恶:“取亦谮人,投畀豺虎!豺虎不食,投畀有北!有北不受,投畀有昊!”正是所谓“愤怒出诗人”。有人将它与俄国诗人莱蒙托夫《逃亡者》一诗中鄙夷叛徒的诗句“野兽不啃他的骨头,雨水也不洗他的创伤”比较,认为它们都是写天怒人怨,物我同憎的绝妙好辞,都是对那些罪大恶极,不可救药者的无情鞭挞,都是快心露骨之语。
在诗的结尾处,郑而重之地留下了作诗人的名字,从而使这首诗成为《诗经》中少数有主名的作品之一。这个作法表明,此诗原有极为痛切的本事,是有感而发之作。它应该有一个较详的序文,自叙作者遭遇,然后缀以此诗,自抒激愤之情,可以题为“巷伯诗并序”或“巷伯序并诗”的。也许是后来的选诗者删去或丢失了这序文,仅剩下了抒情的即诗的部分。
此诗作者孟子,很可能是一位与西汉大史学家司马迁异代同悲的正直人士。东汉班固就曾在《司马迁传赞》里称惨遭宫刑的司马迁是“《小雅·巷伯》之伦”。这个孟子或许也感受过与司马迁同样的心情:“祸莫惨于欲利,悲莫痛于伤心,行莫丑于辱先,诟莫大于官刑。刑馀之人,无所比数,非一也,所从来远矣。”(司马迁《报任少卿书》)无怪乎他是如此痛心疾首,无怪乎诗中对诬陷者是如此切齿愤恨,也无怪乎此诗能引起世世代代蒙冤受屈者极为强烈的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