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故事,用很生动的比喻,辛辣地讽刺了叶公式的人物,深刻地揭露了他们只唱高调、不务实际的坏思想、坏作风。通过这个故事,我们要丢弃“理论脱离实际”的坏思想、坏作风,树立实事求以的好思想、好作风。同时也讽刺了名不副实、表里不一的人。但历史上的叶公却不以这样的人。
叶公最著名的功劳以他不以怨报德,果断率兵平定了白公胜的叛乱,从而稳定了楚国政权。之后,为了楚国的长治久安,把职位让给别人,这一让贤之举,被专家们评为不迷权贵、深明大义。
叶公沈诸梁,字子高,被楚昭王封为叶邑尹而始姓叶。叶公生于楚国王室之家,其曾祖父以春秋五霸之一的楚庄王。秦国出兵击退吴军后,楚昭王把沈诸梁封到楚国北疆重镇“方城之外”的叶邑为尹。沈诸梁受到了楚国朝野及四境诸侯的敬重,时年24岁。
经考古发掘证实,他主持叶政期间,采取养兵息民、发展农业、增强国力的策略,组织民众修筑了中国现存最早的水利工程,使当地数十万亩农田得以灌溉,这比著名的蜀守李冰修的都江堰早200多年,比郑国渠早300多年。至今,叶公修筑的东陂、西陂遗址保存尚好,以叶公治水的历史见证。
史学专家安国楼博士称,叶公确实有画龙的爱好,但龙以神化了的动物,不可能下降叶宅,“叶公好龙”折射出叶公所在地和所处时代龙文化的丰厚内涵。专家们还指出,汉代刘向描写的这一寓言故事,反映出汉代儒家思想走向独尊的地位后,对楚道之风等其他学派的贬斥。
根据《周礼》规制,叶公去世后,即被立祠享祭。叶公的后裔为纪念祖上之德与祖居之地,部分改沈为叶,以为叶姓之源。因此,叶公沈诸梁又以世界叶姓华人公认的始祖。每年清明前后,澧河之滨的叶公墓前,来自海内外的叶姓子孙纷纷回乡祭祖,已成为中原文化旅游的一大景观。
首联, 一“初”字,道出了诗人对于惊蛰节气的喜爱。初,意味着春天的初次相见,带着期待与期盼,一切如纳兰容若所写的那句词“人生若只如初见”。一切刚刚好,一切都重新开始,一切又孕育新的希望。
颔联,桃花,鹰化为鸠,都属于惊蛰的三候现象。一候,桃始华:桃,果名,花色红,是月始开。二候,仓庚鸣:庚,亦作鹒,黄鹂也。《诗》所谓“有鸣仓庚”是也。《章龟经》曰:“仓,清也;庚,新也。感春阳清新之气而初出,故名。”其名最多;《诗》曰“黄鸟”,齐人谓之“搏黍”,又谓之“黄袍”,僧家谓之“金衣公子”,其色鵹黑而黄,又名鵹黄,谚曰:“黄栗留黄莺”,莺儿皆一种也。三候,鹰化为鸠:鹰,蛰鸟也,鹞鹯之属;鸠,即今之布谷。“桃花”本来是为了对仗“老鹰”,为了照顾平仄,将“老鹰”对调成“鹰老”。于文义并无大害。“开”对“化”,“蜀锦”对“春鸠”,都是很工整的。
颔联的春意是浓烈的,自古吟咏桃花的诗作,是令人惊叹的。前有《诗经》,“桃花夭夭,灼灼其华”;唐有张志和,“桃花流水鳜鱼肥”;崔护,“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宋有东坡居士,“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明有唐寅,“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当酒钱”等等。千古以来,桃花就代表了春的使者,令无数诗人灵感乍现,佳作迭起。惊蛰,不但叫醒沉睡的小动物们,也唤醒诗人们的灵感与才情。这大概就是惊蛰的魅力吧。除了一候桃花,惊蛰节气的另外两候信使也一并到来:“二候杏花,三候蔷薇”。因而,杏花春雨江南;满苑蔷薇香伏虎,半池柽柳水生魂,这些优美的词句,都是为了赞美惊蛰时节的春天。有桃花,杏花,蔷薇三君,春天就足以惊艳天下了。
颈联,充满生机与禅意。这时候,万事万物都拼命生长,正如老子《道德经》所说:万物并作。万物生长的季节,给了老子思考的空间,孕育了他道家哲学的“无、有”思想。恒有欲,以观其缴;恒无欲,以观其妙。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我们人类,也应该按照万事万物发展变化的现象,来看待处理我们身边的问题。世界上,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的。草木有萌发,就会有枯萎。所以,这样一个催迫万物生长的季节,给予老子提供了新的哲学概念。而无数文人墨客,也在这变化之中,期待着生命里的一场浪漫之旅。事实上,萌发的岂止是草木,更有一颗颗渴望自由的心灵。当诗人看到这些萌芽儿,一个个都长得整整齐齐,仿佛在互相打招呼,一切就变得更加生动有趣。
此诗写了一位在天宝年间逃过兵役的老人,当时,宰臣“欲求恩幸立边功”,发动对南诏的战争,无数被强征去当兵的人冤死异乡,这位老人“偷将大石捶折臂”,才留得残命。这位命运悲惨的老人,却以欣喜口吻自庆侥幸,让人读来更觉得悲哀,同时也感受到诗人的目的不仅在记叙一桩往事,而是反映出战争带给广大人民的无穷苦难。
此诗可分为三段。第一段自首句至“兼问致折何因缘”,主要是描绘折臂翁的外观形象,并向第二段过渡。第二段是全诗的主体,自“翁云贯属新丰县”至“万人冢上哭呦呦”,长达三十四句。此段以第一人称的口吻来叙事,不仅使诗产生了真切自然之感,而且增强了诗叙事内容的可信程度。第三段自“老人言,君听取”至结束,诗人又直接出面,发表议论。
这位老人的籍贯属于原来的新丰县。他本是幸运的,因为他生逢圣明的朝代,在社会安定、经济繁荣的开元时期度过了美好的青少年时代;他不懂得旗枪弓箭为何物,而听惯了宫苑梨园中传出的歌舞管弦之声。可是好景不长,天宝时期,云南一带烽烟四起,朝廷大肆抽丁,在凄惨的哭泣声中,儿子告别母亲,丈夫告别了妻子。因为他们听说云南泸水一带,瘴气迷漫,更何况还要徒步渡过那热如沸汤的大河呢!据说前后奔赴战场者,没有一个能活着回来。这一年,他二十四岁。很不幸,征兵的名册上赫然列着他的名字。夜深人静,他偷偷地用石头将自己的手臂砸断。从此他变成了残废,但也由此逃脱了远征云南之苦。作为一个断臂的残废人,他是不幸的,因为六十年来,伤痛时肘折磨着他;但他从未后悔,因为他又是幸运的,他没有做云南万人冢上的望乡鬼,他毕竟还活着,虽然活得并不舒服。
作品最后一段“老人言,君听取”云云,旗帜鲜明地表白了自己的观点。开元时的贤相宋璟,为了防止边将为邀功而滥用武力,对于杀敌有功的天武军牙将郝灵佺并没有论功行赏,仅在次年授他为郎将,这样做防止了与少数民族的纠纷,保证了边境的安宁。而杨国忠之流为达到个人邀功固宠的卑鄙目的,不惜开边寻衅,视数十万人的性命为儿戏,驱赶他们到环境极为恶劣的边远地区去作战,造成千万个家庭的悲剧,也给国家和民族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作者把宋璟与杨国忠作了鲜明的对比,其褒贬倾向不言自明。他对宋璟的行为是赞赏的,他反对不义战争,希望各民族平等相待,和睦相处,显示出诗人的宽大胸襟和善良的愿望。
此诗在结构上很有特色,完全符合诗人《新乐府序》所谓“首章标其目,卒章显其志”的要求,有如常山之蛇,首尾照应。在表达作者的主观倾向时,仍不忘以新丰折臂翁的悲惨遭遇作为富有说服力的活见证。
此词将送别的惆怅、悼亡的悲痛、政治的失意、乡思的愁闷交织在一起,表达了词人极度伤感悲苦的心绪。词的上片写悲苦的由来、发展和不能自已的情状,下片写送别的情怀及内心的自我排遣。
开头两句“忘却成都来十载,因君未免思量”,写的是作者十年来对亡妻的彻骨相思。苏轼爱妻王弗自公元1054年(至和元年)嫁到苏家以后,一直很细心地照顾着丈夫的生活。苏轼于婚后五年开始宦游生涯,王弗便在苏轼身边充当贤内助。苏轼性格豪爽,毫无防人之心,王弗有时还要提醒丈夫提防那些惯于逢迎的所谓“朋友”,夫妻感情极为深笃。不料到公元1065年(治平二年),王弗突然染病身亡,年仅二十六岁。这对苏轼来说,打击非常之大。为了摆脱悲痛的缠绕,他只好努力设法“忘却”过去的一切。而大凡人之至情,越是要“忘却”,越是不易忘却。从王弗归葬眉山至妻弟王缄到钱塘看望苏轼,其间相隔正好“十载”,这“十载”苏轼没有一年不想念王弗。“忘却”所起的作用不过是把纷繁堆积的难以忍受的悲痛,化为长久的有节制的悲痛而已。但是王缄的到来,一下子勾起了往日的回忆;日渐平复的感情创伤重又陷入了极度的痛楚之中。“凭将清泪洒江阳”,凭,凭仗,烦请。这句的意思是:今日送别,请你将我伤心之泪带回家乡,洒向江头一吊。王缄此来,与苏轼盘桓数日,苏轼得知“故山好”,自感宽慰,但又觉得自己宦迹飘零,赋归无日,成为天涯孤客,于是,不禁悲从中来。所谓“悲凉”,意蕴颇丰。苏轼当时因为与变法派政见不合而被迫到杭州任通判,内心本来就有一种压抑、孤独之感,眼下与乡愁、旅思及丧妻之痛搅混一起,其心情之坏,更是莫可名状了。
过片“坐上别愁君未见,归来欲断无肠”,切入送别的词旨。毋庸置疑,王缄的到来,苏轼悲凉的感情中多少增添了几分暖意,而王缄又要匆匆离去,作者自然感到难以为怀了,于是国忧、乡思、家恨,统统融进了“别愁”之中,从而使这别愁的分量更有千钧之重。“归来欲断无肠”,是说这次相见之前及相见之后,愁肠皆已断尽,以后虽再遇伤心之事,亦已无肠可断了。“殷勤且更尽离觞”一句,意借酒浇愁,排遣离怀,而无可奈何之意,亦见于言表。
结尾两句,苏轼吐露将整个人生一切看破之意。《汉书·盖宽饶传》云:“富贵无常,忽则易人。此如传舍,阅人多矣。”此词“此身如传舍”一句借用上述典故而略加变通,以寓“人生如寄”之意。又《列子》:“人,则生人为行人矣。行而不知归,失家者也。”歇拍“何处是吾乡”暗用其意。对此,顾随评曰:“人有丧其爱子者,既哭之痛,不能自堪,遂引石孝友《西江月》词句,指其子之棺而詈之曰:‘譬似当初没你。’常人闻之,或谓其彻悟,识者闻之,以为悲痛之极致也。此词结尾二句与此正同。”(《顾随文集·东坡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