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良”事最早见于《诗经·秦风·黄鸟》。据《左传》鲁文公六年载,“秦穆公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此后史家、诗人对秦穆公杀害三良一事的评论便络绎不绝,有对具体史实进行加工的,如东汉应劭认为秦穆公与三良约定同生共死,三良自愿殉葬;有由此探讨君臣关系、个体生命价值的,如陶渊明、苏轼等等。
柳宗元《咏三良》诗意可分两层来分析。前十句为第一层,是就三良来说。诗人以饱蘸热情之笔,刻画了三良一心报国、忠君以死的义士形象。应该说,这与《黄鸟》一诗的记载是相违背的。《黄鸟》首章云:“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清马瑞辰曰:“诗以黄鸟之止棘、止桑、止楚,为不得其所,兴三良之从死,为不得其死也。棘、楚皆小木,桑亦非黄鸟所宜止,《小雅·黄鸟》诗‘无集于桑’是其证也。”马说甚是。诗中描绘三良死前是“临其穴,惴惴其栗”,全无视死如归的气概,正是死不得其所的明证。不过宗元反其道而行,也是有所本的。汉末王粲《咏史诗》论三良之死曰:“结发事明君,受恩良不訾。临末要之死,焉得不相随?……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同知埋身剧,心亦有所施。”认为他们具有事君以死的志向。二诗对照,无论是“束带值明后”与“结发事明君”的细节描绘,还是“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与“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的死亡价值判断,其相似之处都是惊人的。究其原因,王粲《咏史诗》作于汉献帝建安十六年随曹操西征马超归途中,其时王粲效力于曹氏不久,故宣扬“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认为三良从穆公而死乃忠义之举。而柳宗元《咏三良》则是借史事来抒己之怀抱,既有对在朝为官时峥嵘岁月的回忆,又有对宪宗者流打击王叔文政治集团行为的讨伐。其《读书》一诗云:“幽沈谢世事,俛默窥唐虞。上下观古今,起伏千万途。遇欣或自笑,感戚亦以吁。”《咏史》之咏叹燕昭王、乐毅,《咏三良》之批判秦康公,无不是由读史而引起的感慨。其《冉溪》诗云:“少时陈力希公侯,许国不复为身谋。”顺宗重用王叔文集团,刘禹锡、柳宗元等人积极参政,使得“人情大悦”,政局为之一新。“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正是君臣相得的形象写照。
然而若撇开柳宗元《咏三良》诗的政治隐喻不谈,而就其对君臣关系的讨论来看,不得不说此诗的深刻性和陶渊明的同题之作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陶诗虽亦有“出则陪文舆,入必侍丹帷。箴规向已从,计议初无亏”的描述,但“忠情谬获露,遂为君所私”与“厚恩固难忘,君命安可违”的议论,则深刻揭示了为人臣子的无奈与悲哀。事君以忠,为君所赏,本是做臣子的价值体现,但若过于忠诚,连同身家性命都被国君据为己有,那么结果只能是投穴同死。渊明说“忠情谬获露”,“谬”字真是深可玩味:君主的厚恩往往与其对臣子的控制紧紧联系在一起,“君命安可违”实乃“君命不可违”。他对君主专制下的臣子的个人价值进行了深沉的反思。人才乃国之公器,非国君的一己之私,更何况人本身又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这直接启发了苏轼《和〈咏三良〉》“我岂犬马哉?从君求盖帷”中洋溢的对个体独立人格的尊重以及“杀身固有道,大节要不亏”中对为人臣子原则的揭橥。宗元《咏三良》诗在这一点上,和陶渊明相比是一个倒退。
《咏三良》诗的后六句为第二层,是就秦康公来说。秦穆公命令三良为自己殉葬,这在礼仪上是不合的,朱熹即云:“史记秦武公卒,初以人从死,死者六十六人。至穆公遂用百七十七人,而三良与焉。盖其初特出于戎翟之俗,而无明王贤伯以讨其罪。于是习以为常,则虽以穆公之贤而不免。”在中原地区人看来,秦穆公以一百七十七人殉葬,自然是极其野蛮的行为,又何况其中还有国家的贤才。穆公死后,秦国的东征有所缓慢,晋、楚相继称霸,这和穆公以贤殉葬、大失人心有一定的关系。《左传》中“君子”即言:“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宗元所论正是本此。然而他的真正意图并不在批判秦穆公,而是借此讨伐穆公的继任者康公,其策略是拿康公与魏颗进行比较。《左传》鲁宣公十五年记载:“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魏颗在魏武子的不同命令之间选择了改嫁父妾的做法。这样既挽救了父妾的性命,又避免了魏武子背上以人殉葬的骂名。可是在史书有关三良殉死的记载中,却没有康公的声音,甚至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穆公的命令明显是错误的,倘若三良从死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胁迫所致,康公命令他们不死,不但可以避免父亲残暴的遗命付诸行动,而且还可赢得人心,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甚至可以继续父亲的东征事业。在这种情况下,康公如果选择沉默,即是承认穆公命令的有效性。柳宗元正是在此基础上立论的。应该说宗元的立论角度是颇为新颖的,然而倘若仔细研究,则会发现宗元的论证恰恰是偏颇的。
首先,如前朱熹所言,秦国的风俗与中原地区不同,以人殉葬是习以为常之事,穆公父子的行为是合乎旧俗而有违于情理,没有与时俱进。宗元对秦国当时旧俗似乎没有注意到,没有把穆公父子的行为放到特定的环境中去考察。
其次,康公与魏颗面对的情况是不同的:魏颗面临着两种选择,即既可以执行武子神智清醒时的使妾改嫁的命令,也可以执行其父神智不清时的使妾殉葬的命令,而康公只有一种选择,在“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的春秋时期,康公执行父命乃被动行事,无可厚非。当然,康公以三良殉葬,只是一味尽孝而不顾国家利益和生者的性命,也最终毁了父亲的一世英名(他本可以挽救的),宗元就此讨伐他也是对的,这表现了宗元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时代的进步。不过宗元说“吾欲讨彼狂”,称康公为狂乱之人,大加讨伐,在程度上未免重了些。苏辙以为:“然三良之死,穆公之命也。康公从其言而不改,其亦异于魏颗矣。故黄鸟之诗交讥之也。”与宗元一样,苏辙对康公的处境似乎没有明察,自然也谈不上“了解之同情”了。
再次,就此诗的写作意图而言,如前所述,此诗是借讨伐康公来讨伐唐宪宗。柳宗元认为康公与宪宗的共同点是“从邪陷厥父”。这里,他又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穆公使三良殉葬的命令是错误的,康公如果改变父命,这无疑是正确之举。可是现在宗元以宪宗来类比康公,就诗歌本身来说,应该是责备宪宗没有改变父亲错误的命令,但实际情况是宪宗改变了在宗元看来是正确的命令,因为他把顺宗朝几乎所有的变革措施都废除了,并且残酷打击了所有运动参与者。所以宗元把宪宗和康公相类比是错误的。
李贺辞官正值青春才华横溢之时,他对自己的前程抱着无限的希望。谁知遭罹无缘无故的沉重打击,内心的愤慨是可以想见的。他的这首诗和另一首题为《出城》的诗便集中反映了他当时凄哀的心境。
诗的开头两句“草暖云昏万里春,宫花拂面送行人”,写诗人离京的季节和环境。诗人于元和五年(810)冬赴考,元和六年(811)春不第而返。“草暖”、“春”、“宫花”用来告示人们,春事已至,万里和融,京城之中也是春意盎然,一派迷人的景象。诗人此刻因“不第”而心意悲伤之极,但偏用如此美景相衬,这就愈加显出内心的痛苦。这种以乐景写哀的手法,比纯粹以悲景写哀,更有感染力,是辩证法在艺术上的体现。首句中的“云昏”和前两句的乐景不相协调,在这柳绿花红的背景之上,应有轻云、淡云相配才是。作者以“云昏”参互其间,其意颇深。首先,“云昏”可以看成为作者当时沮丧心绪的形象写照,是诗人心灵的外化表现。周围的一片喜人的春色,那是用来昭示其他参试并取得成就的考生的内心世界的。他们仕途得意,心花怒放,正同这浓郁的春色有着相类似之处。而自己从此断绝了仕进,犹如大片昏云当头,不见前路。其次,“云昏”还可视为奸人从中作梗,阻碍了李贺的应试。在古诗中以云喻奸佞的说法很为流行,如李白即有“总为浮云能蔽日,长安不见使人愁”(《登金陵凤凰台》)的名句。如果“云昏”喻奸人捣乱,那么就可把诗中有关春色的描摹看成李贺对自己原本应有的考试结果的高度自信的形象说法。那暖草,那宫花,那春色本来是属于自己的,可恨这昏云覆盖了大地,一切均化为子虚乌有,前程也就落空了。
诗的后两句“自言汉剑当飞去,何事还车载病身”,意为:我曾立志要像汉剑一般破屋而飞,为国建功立业。可是为什么这个愿望不得实现,只好坐上车儿往家乡载回这多病的身子。“汉剑”,是指汉高祖刘邦的剑。传说在晋惠帝的时候,武库失火,这柄宝剑从库内破屋飞去。显然,诗人是将己喻剑了。他多么希望能像飞剑一样砍削邪恶,匡扶正义,为国为民干一番事业。在李贺诗中,随处可见他咏剑赞剑之句,经检索有三十一句之多。如“剑光照空天自碧”(《秦王饮酒》),“莫嫌剑光冷”、“能持剑向人”(《走马引》),“唐剑斩隋公”(《马诗二十三首》其十六),“神剑断青铜”(《王濬墓下作》),“忧眠枕剑匣”(《崇义里滞雨》),“古剑庸一吼”(《赠陈商》),“临歧击剑生铜吼”(《开愁歌》),“剑龙夜叫将军闲”)《吕将军歌》),“剑如霜兮胆如铁”)《白虎行》)等等。在这些诗句中,作者或以剑眠喻示自己心志的沉滞,或以剑吼比作自己当冲决阻遏,或以剑飞隐含自己应建立功勋。可以说剑的形象在诗人笔下已穷形极态,被状摹得具有人的灵性和精神了。此诗中“当飞去”的剑的形象,便是其中极有代表性的一例。
人们常说李贺的诗作具有“虚荒诞幻”的特色(杜牧《李长吉歌诗叙》)。如果和此诗对照,便同样可以找到这个特点,如“自言汉剑当飞去”句即是。“汉剑飞去”原只是《异苑》一书中的传说故事,本不为确信之事。但李贺偏偏采撷入诗,以剑飞喻志遂,就使全诗在写实的基础上融进了极度浪漫的成分。剑本不能飞,言剑能飞跃而起,实属虚构和想象,以这种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的意象入诗,便充分体现了李诗“虚荒诞幻”的特点。正如李贺称韩愈的诗作有奇崛的特色,即“笔补造化天无功”(《高轩过》)一样,他本人的诗作同样也是出奇制胜,充满了怪谲的气氛,甚至连天地也都为之而折服。在李贺的这首早期诗作《出城寄权璩杨敬之》中,虚荒诞幻的特色得到如此充分的体现,遂为李贺以后的创作奠定了风格上的基调,这一点是不能不指明的。
按周时庙制,太祖居中,左昭右穆,文王为穆,则武王为昭,故称昭考。因此,“载见辟王”的辟王便是成王。“载”训始,助祭诸侯的朝见则在成王即位之时。成王是由周公辅佐即位的,只是名义或形式上的君主,实权则掌握在摄政的周公之手,诸侯助祭的隆重仪式当亦是周公一手策划安排,其用意自然是让成王牢记先王遗训,继承并光大先王遗业。周公极尽摄政之职,时时注意对成王的规劝乃至管教,《尚书》中的一篇《无逸》便是明证。诸侯“曰求厥章”,恐怕年幼的成王也无法应付,只能由周公作出权威性的答复。旧说《周礼》为周公所作,法度典章他当了然于胸。如此看来,《周颂·载见》的祭祀对象与《周颂·雝》不同,祭祀时的背景也大不一样。《诗经传说汇纂》所说“一以显耆定之大烈弥光,一以彰万国之欢心如一”的祭祀目的,便道出了成王新即位的时局特点与急务。
和《周颂·雝》所描写的“肃肃”“穆穆”的神态不同,《周颂·载见》重点在于描写助祭诸侯来朝的队伍,朱熹评之曰“赋”也。诗中“龙旂阳阳”四句,确实具有赋的铺叙特点:鲜明的旗帜飘扬,铃声连续不断响成一片,马匹也装饰得金碧辉煌,热烈隆重的气氛,浩大磅礴的气势,有声有色;八方汇集,分明是对周王室权威的臣服与敬意。周颂中的许多祭祀诗,是只求道出目的,不惜屡用套语,丝毫不考虑文学性的,而《周颂·载见》却安排了极为生动的铺叙,在一般说来枯燥乏味的颂诗中令人刮目相看。这也足以说明,在有助于实现政治目的的情况下,统治者不仅不排斥,而且会充分调动积极的文学手段。
诗的后半部分,奉献祭品,祈求福佑,纯属祭祀诗的惯用套路,本无须赘辞,但其中“烈文辟公”一句颇值得注意。在诗的结尾用诸侯压轴,这与成王的新即位,而且是年幼的君王即位有关。古代归根结蒂是人治社会:就臣子而言,先王驾驭得了他,他服先王,但未必即如服先王一般无二地服新主;就新主而言,也可能会一朝天子一朝臣。因此,在最高统治者更换之时,臣下的离心与疑虑往往是同时并存,且成为政局动荡的因素。诗中赞扬诸侯,委以辅佐重任,寄以厚望,便是打消诸侯的疑虑,防止其离心,达到稳定政局的目的。可见,《周颂·载见》始以诸侯,结以诸侯,助祭诸侯在诗中成了着墨最多的主人公,实在并非出于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