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首诗盛赞书之好处,讲开卷有益之理,极写读书之趣,作者于谦,是明代著名民族英雄、诗人。他生性刚直,博学多闻。他的勤学苦练精神与他的高风亮节一样名传后世。这首诗写诗人自我亲身体会,抒发喜爱读书之情,意趣高雅,风格率直,说理形象,颇有感染力。
首联说书本好似感情真挚的老友,每日从早到晚和自己形影相随、愁苦与共,形象地表明诗人读书不倦、乐在其中。本诗开篇,即以个人读书的独特体会,谈出自己和书本的亲密关系。中间两联,集中写己读书之乐。
颔联是说眼前的书,一读即是无数字,读书之多之快,表现诗人读书如饥似渴的心情,胸中顿觉爽快,全无一点杂念。“直下三千字”,写为书所吸引;“全无一点尘”,写书本知识荡涤心胸,心无杂念。这两句诗使诗人专心致志,读书入迷的情态跃然纸上,也道出了一种读书方法。
活水句,化用朱熹《观书有感》“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句,是说坚持经常读书,就象池塘不断有活水注入,不断得到新的营养,永远清澈。“东风”句是说勤奋攻读,不断增长新知,就像东风催开百花,染绿柳枝一样,依次而来,其乐趣令人心旷神怡 。
结尾一联,以“金鞍玉勒寻芳客”为陪衬,写出书斋之乐。“勒”为马笼头。“金鞍玉勒”者是富贵公子,再缀以“寻芳客”三字,直是富家浪子。这些人日以寻花问柳为能事,他们和作者是两个不同世界之人,故而他们自然不会相信书斋之中别有一个烂漫的春天。以贵公子反衬,显示读书人书房四季如春的胜景。读书可以明理,可以赏景,可以观史,可以鉴人,可谓是思接千载,视通万里,这美好之情之境,不是玩物丧志的游手好闲者流所能领略的。
这首诗,抒发了诗人旅途中所感受到的愁情。诗的前两句以远视角度写京口的地势,视野开阔,境界壮丽;三四句写江口吹起大风,涌起如山白浪,愁杀了想要渡江的人们。全诗四句,都写得平易质直,明白如话,有襄阳民歌风味。
诗是由题中之“望”而展开的,首二句以工整的对仗形式,写出孟浩然站在扬子津眺望南岸京口的地势。主要是从京口的北固、夷山二山来进行描述。北固山在镇江之北约一里,由于诗人是在江北南望京口,故以“临”字写出二者关系。而夷山在镇江以东约九里,诗人隔江相望,只隐约可见,故想象其绵延至海滨,以“近”字点刷山之态势,颇具动态感与延伸感,给人以艺术的联想。而那个方向又是诗人将去的处所,从中透露出他的几分企盼之情。二句中涉及到与京口有关的三个地名,且其中山名有二,然并不觉冗赘,显得十分自然贴切。二句以山为对象,展现了京口的粗略地理位置。
以上两句主要写远望之山,紧接一句,则写近望之江。随视线的移动,目光投视在大江之上,只见江风阵阵,白浪滚滚,显出一种奔涌气势。此句与前二句形成动、静对比,于动中将波翻浪卷、风声水声,分别触发人的视、听感觉,产生能影响人的官能感受的强烈效果。所以,最后一句之始,便以“愁”字作为一种心理回应,作为由听、视觉转换到感觉的审美活动的结果,表现出诗人见此物象而生发的特定心境,自然地由景入情。这里的“愁”,并非一般的乡愁、思愁、游子之愁,而包含着更深一层的意蕴。诗人久隐山林,年届四十始应试,结果不第而归,充满了难觅知音、厌倦京洛、意欲归隐的复杂感怀。这个“愁”字,除乡愁之外,还隐隐含藏着一种失意之愁。那浩浩,长河,滔滔江流,是诗人行程中的险途。同时,也可能又暗喻那使诗人“愁杀”的仕途上的阻隔。“渡头人”展现了忧郁愁苦的诗人自我形象,在结构上,又形成掉领全诗的特殊格局。
全诗以题中之“望”作为基点,写了望中之景与望中之愁。其中,诗脉的条理和情感的逻辑十分清晰。以“望”起,望山(静态)、望江(动态),由此引起“愁",从主体对客体的审视中,展示诗人心绪。情景弥合无间,意境悠远深厚,语言平实清淳。
这首诗载于《全唐诗》卷二百零一,是一首即兴口占而颇为别致的送行小诗。首句似即景信口道来,点明刘判官赴行军的季候(“五月”)和所向。“火山”即今新疆吐鲁番的火焰山,海拔四、五百米,岩石多为第三纪砂岩,色红如火,气候炎热。尤其时当盛夏五月,那是“火云满山凝未开,鸟飞千里不敢来”(《火山云歌送别》)的。鸟且不敢飞,无怪“行人少”了。所以此句还写出了火山赫赫炎威。而那里正是刘判官赴军必经之地。这里未写成行时,先出其路难行之悬念。
接着便写刘判官过人之勇。“看君马去疾如鸟”,使读者如睹这样景象:烈日炎炎,黄沙莽莽,在断绝人烟的原野上,一匹飞马掠野而过,向火山扑去。可见那骑者身手是何等矫健不凡。以鸟形容马,不仅写出其疾如飞,又通过其小,反衬出原野之壮阔。本是“鸟飞千里不敢来”的火山,现在竟飞来这样一只不避烈焰的勇敢的“鸟”,令人肃然起敬。这就形象地歌颂了刘判官一往无前的气概。全句以一个“看”字领起,赞叹啧啧声如闻。
“都护行营太白西。”初看第三句不过点明此行的目的地,说临时的行营远在太白星的西边──这当然是极言其远的夸张。这样写却显得很威风,很有气派。细细品味,这主要是由于“都护行营”和“太白”二词能唤起庄严雄壮的感觉。它们与当前唐军高仙芝部的军事行动有关。“太白”,亦称金星,古人认为它的出现在某种情况下预示敌人的败亡(“其出西失行,外国败”,见《史记·天官书》)。明白这一点,末句含意自明。
“角声一动胡天晓”这最后一句真可谓一篇之警策。从字面解会,这是作者遥想军营之晨的情景。本来是拂晓到来军营便吹号角,然而在这位好奇诗人天真的心眼里,却是一声号角将胡天惊晓(犹如号角能将兵士惊醒一样)。这实在可与后来李贺“雄鸡一声天下白”的奇句媲美,显出唐军将士回旋天地的凌云壮志。联系上句“太白”出现所预兆的,这句之含蕴比字面意义远为深刻,它实际等于说:只要唐军一声号令,便可决胜,一扫如磐夜气,使西域重见光明。此句不但是赋,而且含有比兴、象征之意。正因为如此,这首送别诗才脱弃一般私谊范畴,而升华到更高的思想境界。
此诗不落一般送别诗之窠臼。它没有直接写惜别之情和直言对胜利的祝愿。而只就此地与彼地情景略加夸张与想象,叙述自然,比兴得体,颇能壮僚友之行色,惜别与祝捷之意也就见于言外,在送别诗中堪称独具一格了。
这组诗共两首,第一首是七律,大概在初识张氏时所作,形容他的为人。仇兆鳌《杜诗详注》认为:前四句写景,后四句抒情,中间大概为分段处。若细分之,首句张氏,次句隐居。三四句切隐居,言路之僻远,五六句切张氏,言人之廉静。末二句说得宾主两忘,情与境俱化。
诗人在诗中用了反衬手法表现人的孤寂和山的幽静:“春山处处子规声”(清陆以湉《冷庐杂识·潘太守诗》),而张氏却独生无伴,只好自说自话,以春山的“闹”衬托孤寂的人,人越发孤寂了;丁丁的伐木声,以“有声”衬托幽静的山,山越发幽静了。诗人用典故表现张氏的廉静:《南史》载梁隐士孔祐至行通神,尝见四明山谷中有钱数百斛,视之如瓦石。《关中记》:辛孟年七十,与麋鹿同群,世谓仙鹿。而结尾二句,更是诗人的良苦用心:“迷出处”,暗示张氏迷人的隐居环境如同桃花源,使诗人“迷不复得路”(陶渊明《桃花源记》);“泛虚舟”,则表现“至行通神”张氏的飘逸与神秘。
第二首为五律。大约跟张氏已很相熟了,所以开首便道“之子时相见”,《杜诗镜铨》以为“当是数至后再题”,《杜诗详注》以为“往来非一度矣”,皆是。
虽是一首应酬之作,却可以看出作者的人情味与风趣。这首诗直说与用典双管齐下。直说与用典是古诗常用的两种表现方法,如不能分辨,诗意便不明白。在这里却两两密合。假如当作直说看,那简直接近白话;假如当作用典看,那又大半都是些典故,所谓无一句无来历。但这是形迹,杜诗往往如此,不足为奇。它能够有风趣,方是真正的难得。
如“之子”翻成白话当说“这人”或“这位先生”,但“之子”却见《毛诗》。第三句,池中鲤鱼很多,游来游去;第四句鹿在那边吃草呦呦地叫;但“鳣鲔发发”,“呦呦鹿鸣,食野之苹”,并见《毛诗》。用经典成语每苦迂腐板重,在这儿却一点也不觉得,故前人评:“三四驱遣六艺却极清秀。”而且鹿鸣原诗有宴乐嘉宾之意,所以这第四句虽写实景,已景中含情,承上启下了。
“杜酒”一联,几乎口语体,偏又用典故来贴切宾主的姓。杜康是创制秫酒的人。“张公大谷之梨”,见潘岳《闲居赋》。这典故用得非常巧,显出主人的情重来,已是文章本天成,尤妙在说得这样轻灵自然。《杜诗镜铨》说:“巧对,蕴藉不觉。”慰藉不觉正是风趣的一种铨表。
诗还用透过一层的写法。文章必须密合当时的实感,这原是通例。但这个现实性却不可呆看,有些地方正以不必符合为佳。惟其不很符合,才能把情感表现得非常圆满,也就是进一步合乎现实了。这诗末联“前村山路险,归醉每无愁”就是这样。想那前村的山路很险,又喝醉了酒,跌跌蹱蹱地回去,仿佛盲人瞎马夜半深池的光景,没有不发愁之理;所以这诗末句实在该当作“归醉每应愁”的,但他偏不说“应愁”,颠倒说“无愁”。“无愁”虽非实感,却能进一步地表现这主题──主人情重,客人致谢,宾主极欢。
在这情景下,那么不管老杜他在那天晚上愁也不愁,反正必须说“无愁”的。所以另外本可以有一个比较自然合理的解释,喝醉了所以不知愁;但也早被前人给否决了。《杜诗集评》引李天生说:“末二句谓与张深契,故醉归忘山路之险,若云醉而不知,则浅矣。”杜甫正要借这该愁而不愁来表示他对主人的倾倒和感谢,若把自己先形容成了一个酒糊涂,那诗意全失,不仅杀风景而已。又这一句结出首联的意思来,“邀人晚兴留”是这诗里主要的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