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访友诗。诗文首联的散文句式,既有叙述二人交谊的作用,又真切地传达了作者睽违十年再见朋友的感慨。中间两联,一说理,写景,而景理交织,不仅以劝慰来表达作者对朋友的关心,更以“自深浅”之“自”,在主张和光同尘的同时表达了作者内心仍然坚持的拒绝世俗、高洁自守的生活态度。尾联对首联的回应,起到了首尾呼应的作用,则使诗篇有一个完整的叙述结构,就像作者向朋友谈心,虽然谈到的是很深刻的生活哲理,读来却很亲切。
首联直言对老友的印象,黄庭坚和子真于英宗治平四年(1067年),同登第三甲进士第,至今已整整十年,故称“十年不见”。“犹如此”这三个字语词平平而含蕴丰富,既是与友人阔别重逢的总体感受,也是对他不改昔日思想品格的真实写照,而不光指外表形貌。第二句进而揭示“犹如此”的内蕴。诗人未曾感到子真因没升官而长吁短叹。这就生动地刻画了子真的秉性耿介和不阿附权贵。开首两句仿佛脱口而出,可见二人相会时思想感情的融治。
颔联言子真“滞留“的原因,并委婉劝导友人。这里运用了两个典故。“白璧明珠”本《史记・邹阳列传》:“明月之珠,夜光之璧,以暗投人于道,众莫不按剑相眄者。”诗中比说子真的美行高材像白璧、明珠一样莹洁,容易引起一些人的嫉恨,难免使人按剑而视。诗人劝说子真:您看,浑浊的叹水和澄清的渭水不是合流了?合流后清浊界线依然分明,您不妨随和些。抒发怀才不遇的感愤,是山谷诗中常见的题材内容。这里诗人一方面赞美友人的品格清高,另一方面却又劝以随和同流,看来是要子真稍稍收敛锋芒,适应环境,免遭小人的暗算,等待“天生我材必有用”的时机,而非劝他去同流合污,沆瀣一气,这怕也是庭坚专程造访的用心之一。
颈联宕开笔锋,描写河上相会的美景。“自深浅”和“相应酬”相对,见出诗人观察景物的细致和用字的精确,因为晴天百花争艳,深与浅、明与暗的颜色对比十分强烈:而和风拂煦,群鸟鸣啭,此伏彼起,确也似我唱你和,赛比歌喉。生机盎然的初春景色,烘托出友人聚会的欢快心情。
尾联极写两人谈笑饮酒之乐。谢灵运《拟魏太子邺中集诗序》云:“天下良辰、美景赏心乐事,四者难并。”此时此地,初春良辰,花香鸟语,重逢赏心,谈笑欢悦,恰正四者兼并。酒以助兴,自非庸俗之物,对着老友尽情而乐,哪有说愁道恨之处呢!真是“酒逢知己千杯少”,“与尔同销万古愁”。
词的上片回叙分手后回望离别之地临平镇和临平山,抒写了对往事无限美好的回忆和对友人的依恋之情。起首两句写词人对陈襄的离去特别恋恋不舍,一送再送,直到回头不见城中的人影,而那临平山上亭亭伫立的高塔似乎翘首西望,不忍郡守的调离。这种从眼前实景落笔而展衍开去与由景入情的写法,不仅使人感到亲切,而且增加了作品的深度。接下来三句写临平山上的塔,仍就眼前景物落笔,实则是以客观的无知之物,衬托词人主观之情。“谁似”二字,既意喻词人不像亭亭耸立的塔,能目送友人远去而深感遗憾,又反映了词人不像塔那样无动于衷地迎客西来复送客远去,而为友人的离去陷入深深的哀伤之中;同时,也反映了作者迎友人来杭又送友人离去的实际。
下片写词人归途中因思念友人而夜不成眠。晚风凄清,枕上初寒,残灯斜照,微光闪烁,这些意象的组接,营造出清冷孤寂的氛围,烘托了作者的凄凉孤寂心境。末句“秋雨晴时泪不晴”,用两个“晴”字把雨和泪联系起来,比喻贴切而新颖,加强了作者思念之苦的表现,读来叩人心扉,令人叹婉不已。
这首词艺术上的特色首先是将山塔、秋雨拟人化,赋予作者自身的感情和心绪,将无生命的景物写活。这种手法,表现出词人不凡的功力。其次是衬托,上片“谁似临平山上塔,亭亭,送客西来送客行”以塔之无情衬托人之有情,“秋雨晴时泪不晴”用秋雨停衬托泪不停。本首词主要运用情景交融的表现手法。
建安时代,由于曹操招贤纳士,文人群集于邺下(今河北省临漳县) ,形成一个文学集团。其时曹操忙于军政大事,曹植比较年轻,而曹丕和这些文人“出则连舆,止则接席” (曹丕《与吴质书》) ,一同切磋诗文,相处密切。因此,他便成为“邺下风流”的核心人物。在那文学繁荣、创作经验不断积累和交流的情况下,文学理论研究有了基础,曹丕的文学思想逐渐孕育成熟; 同时,作家们也急需理论指导,于是,我国文学批评史上第一篇专论《典论·论文》便应运而生了。
这篇评论一开始就指出文人的一种积习: “文人相轻,自古而然”。随即举例说明:傅毅与班固相比,文才相差不远,在“伯仲于间”,但是班固却小看傅毅,嘲笑傅毅写起文章来没完没了,不能很好地驾驭文字。作者在举这个事例时,就表明了自己的观点,在叙述中寓批评于意。接着,文章分析“文人相轻”的原因,指出人们善于看到自己的长处,而文章并非只有一种体裁,能把各种体裁的文章都写得很好的人是少有的,所以“各以所长,相轻所短”。看问题的片面性造成了“文人相轻”。文章在分析了“文人相轻”的原因于后,又举出一个谚语来说明问题,“里语曰: ‘家有弊帚,享于千金。’ 斯不自见于患也。”作者指出,这是看不见自己短处的弊病。文章至此为第一段。在这一段中,批评“文人相轻”,先说那些文人善于看到自己的长处,再说他们看不见自己的短处,从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交错论述,只寥寥数语,就把问题讲得很清楚。不过,曹丕论文,为什么首先批评“文人相轻”的积习呢? 因为这种积习,妨碍相互研究和取长补短,不利于文学的繁荣。而在曹丕看来,文章是“经国于大业,不朽于盛事”。所以对于这种妨碍文学繁荣的“文人相轻”的积习,一开始就提出批评。
第二段开始,遂举出建安七子。曹丕认为这“七子” “于学无所遗,于辞无所假”,就是说他们无所不学,为文不因袭别人,能够创新。又说他们都自以为是能日行千里的良马,仗着自己的才能,步伐一致地并肩驰骋,以这样的情况而能互相佩服,诚为难能可贵的了。这是称赞“七子”没有“文人相轻”的陋习。文章在上一段批评了 “文人相轻”的积习,这一段接着称赞“七子”能互相佩服的风范。一批评,一赞扬,作者的目的都在于培养一种良好的文坛风气,使文人能更好地互相尊重,互相切磋,互相学习,以促进文学的发展,来为“经国”服务,并求得“不朽”。至于作者自己,他认为是能“审己以度人”的,即能够看清自已再去衡量别人,所以能够避免“文人相轻”的积习,而平心地写出这篇《论文》。我们从这一段和上一段的对照中可以看出,作者是要改变“文人相轻”、“弊帚自珍”的积习,而代于以“审己以度人”的态度来公正地评论作家。“王粲长于辞赋,徐干时有齐气,然粲于匹也。”作者指出,王粲擅长于写辞赋,徐干的辞赋常有齐地舒缓于气,但是仍可以和王粲相媲美。接着举出王粲的《初征》、《登楼》、《槐赋》、《征思》四篇辞赋以及徐干的《玄猿》、《漏巵》、《圆扇》、《橘赋》四篇辞赋为例,说明即使是辞赋名家张衡和蔡邕的作品也没能超过它们。这是很高的评价。不过,作者随即指出: “然于他文,未能称是。”王粲和徐干对于其他体裁的文章,就不能象辞赋那样写得好了。这里对王粲和徐干的评论,既看到他们的长处,也看到他们的短处。“琳、瑀于章表书记,今于隽也。”对于陈琳、阮瑀,作者指出他们的奏章、表文、书信于类,是当今写得最出色的。至于别的文章如何呢?作者没有说,但不言而喻。这里同样是既看到他们的长处,也看到他们的短处。不过长处实写,短处虚写,以实带虚,言约意密,在修辞上是很高明的。“应玚和而不壮。刘桢壮而不密。” 对于应玚和刘桢的评价,从他们的文章风格着眼,各用四个字来概括其特点,兼及长处和短处,语言也极其凝练。“孔融体气高妙,有过人者;然不能持论,理不胜辞,以至乎杂以嘲戏。及其所善,扬、班俦也。”对于孔融,作者说他禀性和才气都很高妙,有超过别人的地方; 但不善于写理论文章,辞藻胜于说理,还常掺杂一些嘲戏的词句。这里对嘲戏于辞的批评,是有历史背景的,最明显的就是建安九年曹操破袁绍后,让曹丕娶了袁绍的儿媳甄氏,孔融遂写信给曹操,说: “武王伐纣,以妲己赐周公” ,嘲讽曹操。不过作者在指出孔融的短处后,接着说,至于孔融那些写得好的文章,是可以和扬雄、班固的文章相匹敌的,仍坚持全面地看一个作家。至此,论文的第三段结束。在这段评论中,曹丕力求用全面的观点、公正的态度来对待“七子”。从“七子”现存的文章来看,曹丕的这段评论是比较合乎实际的。不过,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或者还有些私人关系上的原因,曹丕对“七子”的评论,也还不免有偏颇于处。例如对孔融的评价就难免夹杂一些成见。据史载,孔融起初与曹操交好,后来“既见操雄诈渐著,数不能堪”。(《后汉书·孔融传》)对于把文章看成“经国于大业”的曹丕来说,孔融的政治态度,当然会引起他的不满。再加上为娶甄氏的事,孔融嘲讽曹操,曹丕当然也很难堪。所以,对孔融的评论,虽力求全面,终也难免有些成见和偏颇。正如郭绍虞先生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中所说: “至于他对孔融,就称他‘不能持论,理不胜辞’ ,不免有些微辞了。”曹丕在这一段中,初次提出了文气问题,接触到文章风格和人的关系 (即与作家气质的关系),这是在曹丕于前不曾有人谈到过的,对后来文论的发展影响很大。
第四段开头,文章遥承第一段意脉,指出文学批评者的两种错误态度: “常人贵远贱近,向声背实,又患闇于自见,谓己为贤。”接着再遥承“文非一体,鲜能备善”的意脉,进一步论述: “夫文,本同而末异。盖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此四科不同,故能于者偏也; 唯通才能备其体”。作者说明,文章的本源相同,支流各异,就是说既有共性,又有不同文体的特殊性。由此提出四科八目的文体论,认为奏议要典雅,书论要有条理,铭诔要崇尚真实,诗赋要辞藻华丽。这“四科”不同,作家的所长只偏于某些方面,只有具备各方面才能的人,才能掌握所有的文体。“通才”当然是很少的,所以,“闇于自见,谓己为贤”是不对的。曹丕把文体分类,虽非首创,但是他在前人的基础上大大前进了一步,把文体分得更细密了。他对各体的特点和要求的论述,虽然还不完全恰当和周密,但对我国文体论的发展,无疑是一个重大的贡献,是一个里程碑。在曹丕于前,人们对文章的认识,重在本;曹丕这种把本末结合起来的看法,推进了后来的文体研究。桓范的《世要论》、陆机的《文赋》、挚虞的《文章流别论》、李充的《翰林论》、刘勰的《文心雕龙》里的文体论,都是这篇《论文》中文体论的进一步发展。这一段既照应上文,又阐述了对文体的新鲜见解。笔法上不脱不黏,摇曳生姿。
文体各有特点,作家通常只长于某些方面,那么,为什么偏偏只长于此而不长于彼呢?曹丕在文章第五段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文以气为主。气于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曹丕认为,文章如何,主要在于作家的才气。俊爽超迈的阳刚于气和凝重沉郁的阴柔于气是有分别的,不是用力勉强可以达到的。他接着举例说:譬如音乐,曲调虽然相同,节奏法度也一样,但是运气行腔不一致,人的素质有巧有拙,即使父兄具备了这样的才能,也不能转移给自己的子弟。曹丕在一千七百多年前就提出“风格即人”的命题,这是难能可贵的。但是他过分强调了气质、个性、风格的天赋性,甚至说“不可力强而致”,这就陷入了“先天决定论”的泥潭。尽管如此,曹丕的文体论却启发了后来许多人去研究,对推动文艺批评的发展,起了很大作用。
最后一段,作者先郑重指出: “盖文章经国于大业,不朽于盛事。”这是本着致用的精神强调了文学的价值。在曹丕的时代,文学本来还包括哲学、历史等著作,而以“文章”来称我们现在所说的文学。汉末的大动乱,使封建秩序遭到重大破坏,儒家思想的支配力量大为削弱,于是,文学从经学的支配下解脱出来,取得了独立的地位。曹丕抛弃前人轻视文学的观点,指出文学可以为“经国”服务,写得好的可以“不朽”。这种对文学的独立地位和重大作用的认识,在我国文学史上,有划时代的意义。正如罗根泽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中所说: “曹丕是提出文学价值的第一人。”但曹丕对文学的社会功能的强调尚有过分于处。接着,曹丕进一步阐述自己的观点,指出人的寿命有终了的时候,荣乐也只限于自己的一身,这两者都有一定的期限,不如文章能永远流传。可见文章的价值真是“不朽于盛事”。他鼓励文人们说: “是以古于作者,寄身于翰墨,见意于篇籍,不假良史于辞,不托飞驰于势,而声名自传于后。”就是说古代作者从事写作,把见解表现在文章里面,就无须乎借助良史的文辞,无须乎依托权贵的势力,而名声自然流传于后世。这些话有力地促进了文学事业的发展。从事文学写作有这么大的意义,是不是所有文人都努力写作呢?曹丕说: 西伯被囚禁而推演易象作卦辞,周公旦显达而作《周礼》,不因穷困就不著作,也不因安乐就改变著作的意图。因此,古人轻视尺璧而重视寸阴,害怕时间流逝。可是,人们大都不肯奋发努力,贫贱时惧怕饥寒,富贵时纵情享乐。于是就只经营眼前的事务,而丢掉了千载不朽的功业——做文章。这里通过两种写作态度的对比,作者表现出他对前者的热情赞扬和对后者的强烈不满。随后,作者深有感慨地写道: “日月逝于上,体貌衰于下,忽然与万物迁化,斯志士于大痛也! ”曹丕简直是在大声疾呼,催促文人们抓紧时间,努力写作。末了,更以孔融等人已经逝世,唯有徐干著有《中论》,能够成一家于言的事例,说明抓紧有生于年努力写作的重要性。笔端带着感情,使人在觉得言于有理的同时,更受到情感的感染。
纵观全文,我国文学史上关于文学批评的几个重大问题: 文学的价值问题、作家的个性与作品的风格问题、文体问题、文学的批评态度问题等等,都已涉及到。虽然曹丕对这些问题的看法并不完全恰当,而且对问题的论述仅仅是“略引端绪”,但它毕竟在文学批评史上起了奠基作用,对后代的影响是深远的。
《文心雕龙·才略篇》评论魏文(曹丕)于才说: “乐府清越,《典论》辨要。”用“辨要”二字来概括这篇文章的内容和语言特点,是非常准确的。
李贺辞官正值青春才华横溢之时,他对自己的前程抱着无限的希望。谁知遭罹无缘无故的沉重打击,内心的愤慨是可以想见的。他的这首诗和另一首题为《出城》的诗便集中反映了他当时凄哀的心境。
诗的开头两句“草暖云昏万里春,宫花拂面送行人”,写诗人离京的季节和环境。诗人于元和五年(810)冬赴考,元和六年(811)春不第而返。“草暖”、“春”、“宫花”用来告示人们,春事已至,万里和融,京城之中也是春意盎然,一派迷人的景象。诗人此刻因“不第”而心意悲伤之极,但偏用如此美景相衬,这就愈加显出内心的痛苦。这种以乐景写哀的手法,比纯粹以悲景写哀,更有感染力,是辩证法在艺术上的体现。首句中的“云昏”和前两句的乐景不相协调,在这柳绿花红的背景之上,应有轻云、淡云相配才是。作者以“云昏”参互其间,其意颇深。首先,“云昏”可以看成为作者当时沮丧心绪的形象写照,是诗人心灵的外化表现。周围的一片喜人的春色,那是用来昭示其他参试并取得成就的考生的内心世界的。他们仕途得意,心花怒放,正同这浓郁的春色有着相类似之处。而自己从此断绝了仕进,犹如大片昏云当头,不见前路。其次,“云昏”还可视为奸人从中作梗,阻碍了李贺的应试。在古诗中以云喻奸佞的说法很为流行,如李白即有“总为浮云能蔽日,长安不见使人愁”(《登金陵凤凰台》)的名句。如果“云昏”喻奸人捣乱,那么就可把诗中有关春色的描摹看成李贺对自己原本应有的考试结果的高度自信的形象说法。那暖草,那宫花,那春色本来是属于自己的,可恨这昏云覆盖了大地,一切均化为子虚乌有,前程也就落空了。
诗的后两句“自言汉剑当飞去,何事还车载病身”,意为:我曾立志要像汉剑一般破屋而飞,为国建功立业。可是为什么这个愿望不得实现,只好坐上车儿往家乡载回这多病的身子。“汉剑”,是指汉高祖刘邦的剑。传说在晋惠帝的时候,武库失火,这柄宝剑从库内破屋飞去。显然,诗人是将己喻剑了。他多么希望能像飞剑一样砍削邪恶,匡扶正义,为国为民干一番事业。在李贺诗中,随处可见他咏剑赞剑之句,经检索有三十一句之多。如“剑光照空天自碧”(《秦王饮酒》),“莫嫌剑光冷”、“能持剑向人”(《走马引》),“唐剑斩隋公”(《马诗二十三首》其十六),“神剑断青铜”(《王濬墓下作》),“忧眠枕剑匣”(《崇义里滞雨》),“古剑庸一吼”(《赠陈商》),“临歧击剑生铜吼”(《开愁歌》),“剑龙夜叫将军闲”)《吕将军歌》),“剑如霜兮胆如铁”)《白虎行》)等等。在这些诗句中,作者或以剑眠喻示自己心志的沉滞,或以剑吼比作自己当冲决阻遏,或以剑飞隐含自己应建立功勋。可以说剑的形象在诗人笔下已穷形极态,被状摹得具有人的灵性和精神了。此诗中“当飞去”的剑的形象,便是其中极有代表性的一例。
人们常说李贺的诗作具有“虚荒诞幻”的特色(杜牧《李长吉歌诗叙》)。如果和此诗对照,便同样可以找到这个特点,如“自言汉剑当飞去”句即是。“汉剑飞去”原只是《异苑》一书中的传说故事,本不为确信之事。但李贺偏偏采撷入诗,以剑飞喻志遂,就使全诗在写实的基础上融进了极度浪漫的成分。剑本不能飞,言剑能飞跃而起,实属虚构和想象,以这种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的意象入诗,便充分体现了李诗“虚荒诞幻”的特点。正如李贺称韩愈的诗作有奇崛的特色,即“笔补造化天无功”(《高轩过》)一样,他本人的诗作同样也是出奇制胜,充满了怪谲的气氛,甚至连天地也都为之而折服。在李贺的这首早期诗作《出城寄权璩杨敬之》中,虚荒诞幻的特色得到如此充分的体现,遂为李贺以后的创作奠定了风格上的基调,这一点是不能不指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