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万里绍兴二十四年进士及第,绍兴二十六年授赣州司户参军,绍兴二十九年调任永州零陵县丞,隆兴元年赴调临安因张浚之荐除为临安府教授,乾道三年赴临安上政论《千虑策》,乾道六年除为隆兴府奉新知县,乾道六年因虞允文之荐除为国子博士,淳熙元年除知漳州,淳熙四年除知常州,皆不在吉水,唯有隆兴二年至乾道二年因其父之病西归吉水及其父逝世为父丁忧与淳熙元年至三年养病期间,居于吉水,故此诗应作于此二时期其中之一。又《诚斋集(江湖集)卷二》有诗《甲申(隆兴二年)上元前闻家君不伏西归见梅有感二首》于本诗之前,《诚斋集(江湖集)卷三》有诗《丙戍(乾道二年)上元和昌英叔李花》于本诗之后,故此诗断然不可能作于淳熙元年至三年养病期间,而只能作于隆兴二年(一一六四)至乾道二年(一一六六),杨万里因其父之病西归吉水及其父逝世为父丁忧期间。
隆兴二年正月,杨万里因其父之病西归吉水。同年八月四日,杨万里之父逝世,杨万里开始了为期三年的丁父忧时期。在此之前,杨万里方才于绍兴二十四年进士及第,开始初次进入南宋官场,并由地方小吏一步步入职京城(因张浚之荐除为临安府教授),这正是一个读书人可以借机施展“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政治理想和实现个人价值的好时机。忽闻其父之病,出于孝道,不得已放弃大好机会,西归故里,这在政治上对于杨万里来说不吝于一个打击。同时,对于杨万里来说,其父之病,在亲情上对于杨万里也不吝于一个打击。然而西归故里吉水之后,同年八月杨万里之父的逝世对于杨万里来说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根据封建礼法的要求,父母之死皆应为之守孝三年,对于一个适才走上宦途不久,又有一定前途的读书人来说,这三年是极为艰难的,以前在官场上的一切都将归于破灭,一时前功尽弃,极易生出失意之感,对于杨万里来说更是这样。同时,杨万里之父的逝世在亲情上也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古代讲求孝道,父母之死,特别是父亲之死,对于其子女来说是沉痛的,是失怙般的痛楚,这极易造成一种愁苦的心情。
在这般官场失意、亲人离去的愁苦心情中,却又是为友人送别之时,在三江小渡口,杨万里作了本诗。此诗前两句,作者简单描绘了三江小渡口周边的环境,营造了一种送别友人,依依不舍的氛围。后两句,作者直抒胸臆,使用比喻手法将“交情”比做“山溪渡”,并以自然界“风波”象征社会风浪,然后用“不管风波去又来”一句与首句“溪水将桥不复回”进行对比,深刻地表达了全诗的主旨。
前人评陶,统归于平淡,又谓“凡作清淡古诗,须有沉至之语,朴实之理,以为文骨,乃可不朽”(施补华《岘佣说诗》)。陶渊明生于玄言诗盛行百年之久的东晋时代,“理过其辞,淡乎寡味”乃诗坛风尚,故以理为骨,臻于平淡皆不为难,其可贵处倒在淡而不枯,质而实绮,能在真率旷达的情意中化入渊深朴茂的哲理,从田园耕凿的忧勤里讨出人生天然的乐趣。读陶诗《移居二首》其二,即可知此意。
全诗以自在之笔写自得之乐,将日常生活中邻里过从的琐碎情事串成一片行云流水。首二句“春秋多佳日,登高赋新诗”,暗承第一首结尾“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而来,篇断意连,接得巧妙自然。此处以“春秋”二字发端,概括全篇,说明诗中所叙并非“发真趣于偶尔”(谢榛《四溟诗话》),而是一年四季生活中常有的乐趣。每遇风和日丽的春天或天高云淡的秋日,登高赋诗,一快胸襟,历来为文人引为风雅胜事。对陶渊明来说,在柴桑火灾之后,新迁南村,有此登临胜地,更觉欣慰自得。登高不仅是在春秋佳日,还必须是在农务暇日,春种秋获,正是大忙季节,忙里偷闲,登高赋诗,个中趣味决非整天悠哉游哉的士大夫所能领略,何况还有同村的“素心人”可与共赏新诗。所以士大夫常有的雅兴,在此诗中便有不同寻常的意义。这两句用意颇深却如不经意道出,虽无一字刻划景物,而风光之清靡高爽,足堪玩赏,诗人之神情超旷,也如在眼前。
移居南村除有登高赋诗之乐以外,更有与邻人过从招饮之乐:“过门更相呼,有酒斟酌之。”这两句与前事并不连属,但若作斟酒品诗理解,四句之间又似可承接。过门辄呼,无须士大夫之间拜会邀请的虚礼,态度村野,更觉来往的随便。大呼小叫,毫不顾忌言谈举止的风度,语气粗朴,反见情意的真率。“相呼”之意可能是指邻人有酒,特意过门招饮诗人;也可能是诗人有酒招饮邻人,或邻人时来串门,恰遇诗人有酒便一起斟酌,共赏新诗。杜甫说:“肯与邻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余杯。”(《客至》)“叫妇开大瓶,盆中为吾取。……指挥过无礼,未觉村野丑。”(《遭田父泥饮》)诸般境界,在陶诗这两句中皆可体味,所以愈觉含蓄不尽。
当然,人们也不是终日饮酒游乐,平时各自忙于农务,有闲时聚在一起才觉得兴味无穷:“农务各自归,闲暇辄相思。相思辄披衣,言笑无厌时。”有酒便互相招饮,有事则各自归去,在这个小小的南村,人与人的关系非常实在,非常真诚。“各自归”本来指农忙时各自在家耕作,但又与上句饮酒之事字面相连,句意相属,给人以酒后散去、自忙农务的印象。这就像前四句一样,利用句子之间若有若无的连贯,从时间的先后承续以及诗意的内在联系两方面,轻巧自如地将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琐事融成了整体。这句既顶住上句招饮之事,又引出下句相思之情。忙时归去,闲时相思,相思复又聚首,似与过门相呼意义重复,造成一个回环,“相思则披衣”又有意用民歌常见的顶针格,强调了这一重复,使笔意由于音节的复沓而更加流畅自如。这种往复不已的章法在汉诗中较常见,如《苏武诗》、《古诗十九首·西北有高楼》、《古诗十九首·行行重行行》等,多因重叠回环、曲尽其情而具有一唱三叹的韵味。陶渊明不用章法的复叠,而仅凭意思的回环形成往复不已的情韵,正是其取法汉人而又富有独创之处。何况此处还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诗意的深化。过门招饮,仅见其情意的真率,闲时相思,才见其友情的深挚。披衣而起,可见即使已经睡下,也无碍于随时相招,相见之后,谈笑起来没完没了,又使诗意更进一层。如果说过门辄呼是从地邻关系表明诗人与村人的来往无须受虚礼的限制,那么披衣而起、言笑无厌则表明他们的相聚在时间上也不受俗态的拘束。所以,将诗人与邻人之间纯朴的情谊写到极至,也就将摒绝虚伪和矫饰的自然之乐倾泻无余。此际诗情已达高潮,再引出“此理将不胜,无为忽去兹”的感叹,便极其自然了。这两句扣住移居的题目,写出在此久居的愿望,也是对上文所述过从之乐的总结。不言“此乐”,而说“此理”,是因为乐中有理,由任情适意的乐趣中悟出了任自然的生活哲理比一切都高。从表面上看,这种快然自足的乐趣所体现的自然之理与东晋一般贵族士大夫的玄学自然观没有什么两样。王羲之在《兰亭集序》中说:“夫人之相与,俯仰一世,或取诸怀抱,晤言一室之内;或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虽趣舍万殊,静躁不同,当其欣于所遇,暂得于己,快然自足,曾不知老之将至。”似乎也可以用来解释陶渊明《移居二首》其二中的真趣所在。但同是“人之相与”、“欣于所遇”之乐,其实质内容和表现方式大不相同。东晋士族自恃阀阅高贵,社会地位优越,每日服食养生,清谈玄理,宴集聚会所相与之人,都是贵族世家,一时名流;游山玩水所暂得之乐,亦不过是无所事事,自命风雅;他们所寄托的玄理,虽似高深莫测,其实只是空虚放浪的寄生哲学而已。陶渊明的自然观虽然仍以玄学为外壳,但他的自然之趣是脱离虚伪污浊的尘网,将田园当作返朴归真的乐土;他所相与之人是淳朴勤劳的农夫和志趣相投的邻里;他所寄托的玄理,朴实明快,是他在亲自参加农业劳动之后悟出的人生真谛。所以,此诗末二句“忽跟农务,以衣食当勤力耕收住,盖第耽相乐,本易务荒,乐何能久,以此自警,意始周匝无弊,而用笔则矫变异常”(张玉谷《古诗赏析》)。结尾点明自然之乐的根源在于勤力躬耕,这是陶渊明自然观的核心。“人生归有道,衣食固其端。孰是都不营,而以求自安?”(《庚戌岁九月中于西田获早稻》)诗人认为人生只有以生产劳动、自营衣食为根本,才能欣赏恬静的自然风光,享受纯真的人间情谊,并从中领悟最高的玄理——自然之道。这种主张力耕的“自然有为论”与东晋士族好逸恶劳的“自然无为论”是针锋相对的,它是陶渊明用小生产者朴素唯物的世界观批判改造士族玄学的产物。此诗以乐发端,以勤收尾,中间又穿插以农务,虽是以写乐为主,而终以勘为根本,章法与诗意相得益彰,但见笔力矫变而不见运斧之迹。全篇罗列日常交往的散漫情事,以任情适意的自然之乐贯串一气,言情切事,若离若合,起落无迹,断续无端,文气畅达自如而用意宛转深厚,所以看似平淡散缓而实极天然浑成。
由此可见,作诗以理为骨固佳,其尤贵者当善于在情中化理。晋宋之交,玄风大炽,一般诗人都能谈理。山水诗中的谈玄说理成份多为后人所訾议,而产生于同时的陶渊明田园诗中亦有不少谈理之作,却博得了盛誉。原因就在刚刚脱离玄言诗的山水诗多以自然证理,理赘于辞;而陶诗则能以情化理,理入于情,不言理亦自有理趣在笔墨之外,明言理而又有真情融于意象之中。这种从容自然的境界,为后人树立了很高的艺术标准。
这篇文章是陶渊明在晋宋易代之际所作的一封家信。诗人在信中用平易浅显的语言扼要地回顾了他五十余年的生活,述说自己的思想和人生态度,还告诫儿子们要互相友爱,期望儿子们也能按照他的理想和做人的准则生活下去。全信款款而谈,语重心长,尤能体现诗人的一生志趣及满腔深厚的舔犊之情。
信一开始,就开宗明义地提出生必有死,接着从孔子弟子子夏“死生有命,富贵在天”的名言中,引出“穷达不可妄求,寿夭永无外请”的道理,然后就此分层叙说。
首先用年过知天命的岁数来回首已往,虽有自责,却也有清除非己的无奈和闲居躬耕的欢然自喜,孺仲妻的话使他深信对生活方式作出的选择,而不受拘束的生活也使他充分感受到羲皇上人般的闲适。这种对平生志趣的追述,实际上充满了“穷达不可妄求”的生活哲理。
其次是以病重难久的心情来交代后事,尽管没有足够的财产留给后代,诗人还是真诚的希望他们能像鲍叔、管仲那样对待家产,像归生、伍举那样念及情谊,像韩元长那样兄弟同居,像汜稚春那样七世同财,这又是在“寿夭永无外请”思想支配下的殷殷嘱托。
全信款款而谈,语重心长,尤能提现诗人的一生志趣及满腔深厚的舔犊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