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组诗共两首,第一首是七律,大概在初识张氏时所作,形容他的为人。仇兆鳌《杜诗详注》认为:前四句写景,后四句抒情,中间大概为分段处。若细分之,首句张氏,次句隐居。三四句切隐居,言路之僻远,五六句切张氏,言人之廉静。末二句说得宾主两忘,情与境俱化。
诗人在诗中用了反衬手法表现人的孤寂和山的幽静:“春山处处子规声”(清陆以湉《冷庐杂识·潘太守诗》),而张氏却独生无伴,只好自说自话,以春山的“闹”衬托孤寂的人,人越发孤寂了;丁丁的伐木声,以“有声”衬托幽静的山,山越发幽静了。诗人用典故表现张氏的廉静:《南史》载梁隐士孔祐至行通神,尝见四明山谷中有钱数百斛,视之如瓦石。《关中记》:辛孟年七十,与麋鹿同群,世谓仙鹿。而结尾二句,更是诗人的良苦用心:“迷出处”,暗示张氏迷人的隐居环境如同桃花源,使诗人“迷不复得路”(陶渊明《桃花源记》);“泛虚舟”,则表现“至行通神”张氏的飘逸与神秘。
第二首为五律。大约跟张氏已很相熟了,所以开首便道“之子时相见”,《杜诗镜铨》以为“当是数至后再题”,《杜诗详注》以为“往来非一度矣”,皆是。
虽是一首应酬之作,却可以看出作者的人情味与风趣。这首诗直说与用典双管齐下。直说与用典是古诗常用的两种表现方法,如不能分辨,诗意便不明白。在这里却两两密合。假如当作直说看,那简直接近白话;假如当作用典看,那又大半都是些典故,所谓无一句无来历。但这是形迹,杜诗往往如此,不足为奇。它能够有风趣,方是真正的难得。
如“之子”翻成白话当说“这人”或“这位先生”,但“之子”却见《毛诗》。第三句,池中鲤鱼很多,游来游去;第四句鹿在那边吃草呦呦地叫;但“鳣鲔发发”,“呦呦鹿鸣,食野之苹”,并见《毛诗》。用经典成语每苦迂腐板重,在这儿却一点也不觉得,故前人评:“三四驱遣六艺却极清秀。”而且鹿鸣原诗有宴乐嘉宾之意,所以这第四句虽写实景,已景中含情,承上启下了。
“杜酒”一联,几乎口语体,偏又用典故来贴切宾主的姓。杜康是创制秫酒的人。“张公大谷之梨”,见潘岳《闲居赋》。这典故用得非常巧,显出主人的情重来,已是文章本天成,尤妙在说得这样轻灵自然。《杜诗镜铨》说:“巧对,蕴藉不觉。”慰藉不觉正是风趣的一种铨表。
诗还用透过一层的写法。文章必须密合当时的实感,这原是通例。但这个现实性却不可呆看,有些地方正以不必符合为佳。惟其不很符合,才能把情感表现得非常圆满,也就是进一步合乎现实了。这诗末联“前村山路险,归醉每无愁”就是这样。想那前村的山路很险,又喝醉了酒,跌跌蹱蹱地回去,仿佛盲人瞎马夜半深池的光景,没有不发愁之理;所以这诗末句实在该当作“归醉每应愁”的,但他偏不说“应愁”,颠倒说“无愁”。“无愁”虽非实感,却能进一步地表现这主题──主人情重,客人致谢,宾主极欢。
在这情景下,那么不管老杜他在那天晚上愁也不愁,反正必须说“无愁”的。所以另外本可以有一个比较自然合理的解释,喝醉了所以不知愁;但也早被前人给否决了。《杜诗集评》引李天生说:“末二句谓与张深契,故醉归忘山路之险,若云醉而不知,则浅矣。”杜甫正要借这该愁而不愁来表示他对主人的倾倒和感谢,若把自己先形容成了一个酒糊涂,那诗意全失,不仅杀风景而已。又这一句结出首联的意思来,“邀人晚兴留”是这诗里主要的句子。
这是一首赠妓词。写妓女抛弃旧主,另寻新欢,并就此对其进行批评、规劝。语多嘲讽,诙谐有趣。
全词共分两大部分。前七句为第一部分,写其抛弃旧主人。起首二句写其轻率。不经了解,便一口咬定那人是“好个主人家”,所以“不问因由便去嗏”,走进了那人家门,做了妓女。轻率难免上当受骗,所幸的是此女有处变不惊的本领。故“病得”三句接写其机智。言其发现“那人”病得不成样子,且容貌丑陋,而她却处变不惊,系上裙儿,强颜欢笑,虚与周旋,暂时把“那人”稳住,等待时机的到来。“别泪”二句写其对旧主人毫无感情,即使离去,也不会流下一滴眼泪。所谓“海誓山盟”,不过是一套虚无缥缈的骗人的鬼话,天方夜谭而已。从而揭示此妓的无情无义。“今日”三句为第二部分,写作者对妓女的赠言。谓其应当汲取以往轻率上当的教训,对人不可轻信,这是今日另寻新欢时所必须“记取”的,否则还要上当受骗,过上十年八年,新欢也必将和“那人”一样丑陋不堪。
这首词在艺术风格方面的特点主要是通俗似曲。词中运用了大量的宋元时代的方言俗语,如“嗏”、“妆幌”、“巴巴”、“稳”、“赊”、“孩儿”之类,加上其他一些词语也多取自日常生活中常用的词语,因而形成本词通俗易懂,新鲜活泼的艺术风格。而这类词突破了文人词追求典雅的传统,开后世散曲之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