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与《大雅·生民》《大雅·公刘》《大雅·緜》《大雅·皇矣》《大雅·文王》诸篇相联缀,俨然形成一组开国史诗。从始祖后稷诞生、经营农业,公刘迁豳,太王(古公亶父)迁岐,王季继续发展,文王伐密、伐崇,直到武王克商灭纣,可以说是把每个重大的历史事件都写到了,所以研究者多把它们看作一组周国史诗,只是《诗经》的编者没有把它们按世次编辑在一起,而打乱次序分编在各处。朱熹说它和《大雅·文王》那篇一样,“追述文王之德,明周家所以受命而代商者,皆由于此,以戒成王”。其实此诗很难看出是周公所作,也很难看出有警戒成王的意思。总观这组六篇诗文,不过是周王朝统治者为歌颂祖先功德,追述开国历史的显赫罢了。
全诗八章。历代各家的分章稍有不同,这里是根据诗意确立的。第一、二、四、七章章六句,第三、五、六、八章章八句。排列起来,颇有参差错落之美。
首章先从赞叹皇天伟大、天命难测说起,以引出殷命将亡、周命将兴,是全诗的总纲。次章即歌颂王季娶了太任,推行德政。三章写文王降生,承受天命,因而“以受不国”。四章又说文王“天作之合”,得配佳偶。五章即写他于渭水之滨迎娶殷商帝乙之妹。六章说文王又娶太姒,生下武王。武王受天命而“燮伐大商”,与首章遥相照应。七章写武王伐纣的牧野之战,敌军虽盛,而武王斗志更坚。最后一章写牧野之战的盛大,武王在姜尚辅佐之下一举灭殷。全诗时序井然,层次清楚,俨然是王季、文王、武王三代的发展史。
诗篇以“天命所佑”为中心思想,以王季、文王、武王三代相继为基本线索,集中突现了周部族这三代祖先的盛德。其中,武王灭商,是此诗最集中、最突出要表现的重大历史事件,写王季、太任、文王、太姒,不过是说明周家奕世积功累仁,天命所佑,所以武王才克商代殷而立天下。所以,诗人著笔,历述婚媾,皆天作之合,圣德相配。武王克商,也是上应天命、中承祖德、下合四不的。因此,尽管诗意变幻不已,其中心意旨是非常清楚的。全诗虽然笼罩着祀神的宗教气氛和君权神授的神学色彩,其内在的历史真实性一面,还是有认识价值的。
这是一首叙事诗,但它并不平铺直叙地叙事。文王两次迎亲的描述,生动具体;牧野之战的描绘,更显得有声有色。“牧野洋洋,檀车煌煌,驷騵彭彭”一连三个排比句子,真可谓把战争的威严、紧迫的气势给和盘托出了。“殷商之旅,其会如林”,虽然写出了敌军之盛,但相比之下,武王的三句誓师,更显得坚强和有力。“维师尚父,时维鹰扬”,虽然仅仅描写了一句,也似乎让人看到了姜太公的雄武英姿。至于它有详有略、前呼后应的表现手法,更使诗篇避免了平铺、呆板和单调,给人以跌宕起伏、气势恢宏而重点突出的感觉。这些,在艺术上都是可取的。诗中的“小心翼翼”、“天作之合”等句也早已成为著名的成语,在现代汉语中仍有很强的活力。
此诗以轻松平淡语言作侧面讥刺。前两句叹牡丹价格昂贵而豪家权门挥金如土满不在乎。三句转出,末句直抑。以物比物,写牡丹花与普通蜀葵花差不多。全诗谴责官僚贵族豪华奢侈,任意挥霍民膏民血,同时流露出反对奢靡浪费和对民生疾苦的隐忧关心之情。
“近来无奈社丹何,数十千钱买一颗”,一开始写出了自己爱花而又无钱买花的矛盾心情。“无奈牡丹何”,即对壮丹无可奈何之意。造成这种状况,作者交待了原因:数十千钱买一颗。用“数十千钱”与“一颗”,在数字上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从而突出了花的昂贵,其中已经揭示了买花富人的享乐,以及百姓的贫苦。正如白居易写的“灼灼百朵红,戋戋五束素”,一株开了百朵花的红牡丹,价值竟相当于“五束素”匹帛,“一丛深色花,十户中人赋”,买一丛艳丽的鲜花,竟要花掉十户中等人家的赋税。这无可奈何之谙中,蕴藏着作者心中的抑郁不平之气。
尽管花的声誉这么高,看来作者无力买花,因而难得赏玩。因为最后他写道:今朝始得分明见,也共戎葵不较多”,到令天他才分明看到,牡丹花与普通的戎葵差不多。陈标《蜀葵》诗曰:“眼前无奈蜀葵何,浅紫深红数百案。能共牡丹争几许,得人闲处只缘多。”农村里流传着这样的歌谣:“乡下姑娘喜欢风仙饼子花,处处人家都有它,城里姑娘喜欢牡丹富贵花,三天一过眼巴巴”,这都说明蜀葵这种花相当普通,品级很低。作者在这里将富贵之花壮丹同普通的蜀葵作一对比,认为这两者差不多。简直是震聋发聩。实际上潜台词是:牡丹花也不过如此,何必不顾民生疾苦,将价格抬得如此昂贵呢?言外之意尖锐讽刺了挥金如土、穷奢极欲的达官贵人。
咏牡丹的诗多写其艳丽不凡和高贵风格,这首诗一反常笔,表现了作者新奇立意。一个‘始”字,“也”字,寄寓了作者深沉的感慨。全诗无一明显论褒贬之词,然而诗人的好恶之情却又得以充分表现,足见诗人手法之妙。
诗写得很别致。对于友人的离去,他送过一次之后,离情别绪更加浓烈,于是就趁着友人还没起程,又摆下酒宴安排歌舞,与之“重别”。按照常情,这次相别,一定是两情相依恋恋不舍,“骊歌愁绝不忍听”。但是诗人为了减轻朋友的痛苦,却抢在前面先说:“莫道秋江离别难,舟船明日是长安。”“秋江离别”,在读书人心中,似乎早就有许多伤情的沉淀,其“难忍之情”恐怕是公认的。何况目下,又是他和李评事遇到的现实。然而诗人却不让说这些,用“莫道”一下子把话题引向他处。说你明日就踏上去往长安的路途,哪里有什么难?既然不难,当然也就不要说什么难了。这话是极巧妙的。友人明日登程,可逗留的时间很短。诗人抓庄这一点,把离别之快转换成了走得容易:把不忍分离之“难”的内涵完全抽去了。这样,“秋江离别”便无“难”可言,且以人们乐意接受的姿态出现在面前。
“吴姬缓舞留君醉,随意青枫白露寒。”诗人以诙谐的巧言把李评事的思绪引升之后,便开始热情地劝他开怀畅饮,尽欢至醉了,说出来的都是热情话,没有吐出半个愁字。但是不言愁并不等于不存在愁。诗人所以不言,正表明他内心藏着深深的愁情,也正是因为他有愁情,才偏偏让人“莫道”,怕朋友勾起愁绪。而怕朋友愁自己就强压愁绪这种作法又使人感到了昌龄对朋友的一腔挚情。
昌龄是一位很重友情的诗人。他在芙蓉楼送辛渐,是话别通宵。这次送李评事,是一别再别。同是相别之情,表现方法却不一样。《芙蓉楼送辛渐二首》,先是“寒雨”、“楚云”给蒙上一层愁网,然后在感情逆转中,更显其光明磊落之心;这首“重别李评事”,则是在欢情的推进里显现抑制的别绪。近人刘拜山评论说:“别在明朝,留在今宵,而今宵之缓舞延歌,正为明朝之远别,特见缠绵至深。”这“缠编”之情,说穿了,还是首句中“秋江离别难”的那个“难”字。诗人有意压它,反使它更加明显。看来诗人是很幢得反作用这个理的。
诗以逆振开篇,接下第二句正说“不难”.第三句因“不难”故以吴姬缓舞留醉,第四句既醉则忘情而适意。全诗借第一句逆振取势,语意顺流而下,婉曲的表达出对友人依恋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