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由“北来人”介绍自己南逃的际遇和感触。一家十口同时离开北方,为的是过上安稳日子。不料频罹祸患,亲人相继丧生,如今独自一人,伶仃孤苦,犹如失群的孤雁,竟至无处栖身,被迫寄宿荒凉的寺院,吃的是自家种的蔬菜,穿的还是从中原带来的金人服装。个人的遭遇已然不堪忍受,国家的境况更加令人沮丧。南来以后看不到卧薪尝胆、秣马厉兵的图强之举,那些深院大宅里的当权者,整日歌舞宴乐,不问边情,不忧国事,长此以往,恐怕连偏安的局势也难维持,收复失地更是遥遥无期。“老身闽地死,不见翠銮归!”结语哀痛绝望。
此诗在表达上有三个特点,其一是诗人不转述中间环节,让主人公直接面对读者说话,这样,读者便会感到诗中所陈都是诉说者的亲身所历,语语发自肺腑。其二是运用对比的手法,以中原遗民思念故国与南宋小朝廷权贵歌舞升平相对比,褒贬之意不言而喻。其三是以叙事代替抒情。诗中也有直接抒情的语言,如开头的“试说东都事,添人白发多”和结尾的“老身闽地死,不见翠銮归”等,但纵观全篇,叙事是其基本手段,从东都说到南国,依次点染,脉络分明,其中提到的人和事都具有某种典型性,融汇成一体,寄托着诗人忧国忧民的深长情意。总之,这两首诗注重写实,却不失之板滞,原因在于以情疏导,质朴之外,更见自然流动,颇能体现诗人自己的风格。
诗前六句怀念过去,回视今日。诗说前些年在白浪如山的东海中遨游,把鲸鱼肉切细了做鱼羹;去年在南山射虎,晚上归来,雪满貂裘。这回忆过去的四句,脍鲸事是虚写,打虎事是实写,句子十分豪壮,气魄很雄伟。写白浪、急雪,都寄托了自己勇往直前的大无畏精神。这样的胸襟气魄,与他志灭金虏、向往收复失土紧密相连,读后很容易使人联想到辛弃疾所赋的“壮词”《破阵子》“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那样雄壮的场面。陆游与辛弃疾表达的都是实施报国杀敌行动的热忱,也都流露时光流逝,一事无成的感慨。正因为前年、去年的生活都过得很有意义,尤其是去年在南郑,地处前沿,更符合他杀敌立功的抱负,此较下来,更加显得今年的不堪。他想到自己已年近五十,容颜苍老,颓唐失意,感到非常愁闷。“最堪笑”、“羞自照”是自我解嘲,中间埋藏着无限的不平与感伤。祖国的前途如何?自己的前途又如何?他痛苦地求索着。
于是,诗人借酒消愁,醉后,满腔的疾愤都喷发了出来。表面上,他惊诧自己居然酒后能狂,脱略形骸,然而透视他的内心,这不是醉醺醺的狂态。其实诗人是在凭藉醉酒,抒发心中强烈的不平,痛恨国家恢复无策,坐失良机,正如下面所说的,是“逆胡未灭心未平”,自己也同“孤剑床头铿有声”。这两句正面的叙述,正是诗人慷慨的誓词,与他在《长歌行》中所说的“国仇未报壮士老,匣中宝剑夜有声”相同,都表现了赴沙场杀敌的渴望及蹉跎岁月的苦闷。
最后,诗人酒醒了,身在破败的驿站里,梦觉后,眼前是黯淡的灯光,窗外是风声雨声。这两句写得低沉郁闷,是写景,也是抒情。那昏昏灯火,那凄厉的风雨声,更使诗人心中扰乱不堪,更何况,这半夜的风雨,在诗人刚才的梦中,正像他在《十一月四日风雨大作》中所述“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入梦来”。
这首诗充分反映了陆游胸中所存的一段不可磨灭的杀敌锐气,以及英雄失路、托足无门的伤悲,因此诗写得跌宕奇崛,似狂似悲。忽而豪气奋发,如江水流入三峡,气势雄伟;忽而忧愁苦闷,如寡妇夜哭,哀哀欲绝。诗在用韵上也与内容密切配合,十二句诗换了四个韵,节奏感很强。
这是一首写景咏物诗,它以从南山往北山经巫湖中的所见为主要描绘对象,勾勒出一幅秀美的山水长卷。由于诗人在南山和北山都有住所,故经常往来于两地之间。
诗的一开始,以“朝旦发阳崖,景落憩阴峰”指出湖中的旅程要行一天。这一天的浮游乐趣,所见佳景自然是不胜抒写的。诗人对此并未用墨,而将笔力放在登岸后的所见之上。当诗人结束水面漂泊,舍舟登岸并以马代步时,别是一种情趣。举目四望,远处的沙诸依稀可辨,驻马依傍于茂林古松之下,放眼远眺。“侧径既窈窕,环洲亦玲珑。”这是远景描写,因为离得远,“侧径”显得“窈窕”细小,“环洲”也更见其“玲珑”巧妙。诗人用两个连绵字将陆地水中的景致写活了。 “侧径’’既弯曲细小,便以“窈窕”昵称, “环洲”在湖水的波光潋滟中愈觉高低明灭、娇小别致,故冠之以“玲珑”。然后作者用移步换景的手法,改变视觉角度,从听,闻两个侧面写景抒情,“俯视”是参天的乔木,反映出诗人是憩息于阴峰之上,故有俯视乔木的奇笔;“仰聆”是山间大壑中的波声,群岩叠嶂,谷中水流与怪石相搏,在万壑之问激起万千优美的回响。下句“石横水分流,林密蹊绝踪’’,是对上文的承接。“石横”是指分水岭,水因之分流,这是沟壑中流水声响变化万千的原因;“林密”是对上文“茂松’’的照应,而“蹊绝踪"也正是因为“侧径既窈窕’’之故。谢灵运直睹除沅的风光,当他陷入路绝之境无法更向上攀登时,才会觉得情怀得到畅快的抒泄。只有到了险峰之巅可以栖迟的地方,他才能纵目四顾,饱览周围的景物。
“解作竟何感?升长皆丰容”这两句是用典,是据《周易》“天地解而雷雨作”仿改,天地变化,乾坤交泰,造物主使万物丰容繁盛。接下来,用工笔重彩绘出一幅山水图:新竹长出嫩绿的苞芽,芦蒲的初蕊绽出紫色的茸毛。沙鸥在春水江岸嬉戏,美丽的飞禽在和风中上下颓飞。诗人以客观的笔触刻画山水景物,使之历历如在目前。面对这秀丽的大自然,只有与万物同化才能不为外物所惑以致贪欲无厌。但是对景难排,眷恋人间之美的情感愈加强烈。由于诗人厌倦世态,宁愿离开喧嚣的人境,独处于此深山之中,唯恨憾的是没有古代贤人青甚与同游。既然已是孤居独游,一味伤感而嗟叹便大可不必。这种超然物外,寄情山水的情怀无人理解,字里行间流露出“世人莫余知”的遗憾心情。
这是一首赞美诸侯公子的诗。但这公子究竟是作为商纣“西伯”的文王之子,还是爵封“鲁公”的周公旦之子,抑或是一般的贵族公子,就不得而知了。按朱熹《诗集传》“文王后妃德修于身,而子孙宗族皆化于善,故诗人以‘麟之趾’兴公之子”的解说看,似指周文王的“子孙”而言;但《毛诗序》则有“《关雎》之化行则天下无犯非礼,虽衰世之公子,皆信厚如麟趾之时也”之说。既为“衰世”,就非必定为文王或周公之子了。
赞美贵族公子,而以“麟”起兴,这在今天的读者,或许会感到奇怪,但在古代却是一桩异常庄重和动情的事。所谓“麟”,其实就是糜,鹿之一种而已。不过古代传说中的“麟”,却非同寻常:据汉刘向《说苑》称,“麒麟,麕身牛尾,圜头一角,含信怀义,音中律吕,步中规矩,择土而践,彬彬然动则有容仪”;《春秋感应符》更发挥“一角”之义曰:“麟一角,明海内共一主也。”《荀子》亦云:“古之王者,其政好生恶杀,麟在郊野。”大抵是一种兆示“天下太平”的仁义之兽。所以后儒赞先王之圣明,则眉飞色舞于“麒麟在圃,鸾凤来仪”;孔子生春秋乱世,则为鲁哀公之“获麟”而泣,以为麟出非时也。
明白了“麟”在古人心目中的尊崇地位,即可把握此诗所传达的热烈赞美之情了。首章以“麟之趾”引出“振振公子”,正如两幅美好画面的化出和叠印:眼间刚出现那“不践生草、不履生虫”的仁兽麒麟,悠闲地行走在绿野翠林,却又恍然流动,化作了一位仁厚(“振振”)公子,在麒麟的幻影中微笑走来。仁兽麒麟与仁厚公子,由此交相辉映,令人油然升起一股不可按抑的赞叹之情。于是“于嗟麟兮”的赞语,便带着全部热情冲口而出,刹那间振响了短短的诗行。二、三两章各改动二字,其含义并没有多大变化:由“麟”之趾,赞到“之定”、“之角”,是对仁兽麒麟赞美的复沓;至于“公子”、“公姓”、“公族”的变化,则正如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所说,“此诗公姓犹言公子,特变文以协韵耳。公族与公姓亦同义”。如此三章回旋往复,眼前是麒麟、公子形象的不断交替闪现,耳际是“于嗟麟兮”赞美之声的不断激扬回荡。视觉意象和听觉效果的交汇,经了叠章的反覆唱叹,所造出的正是这样一种兴奋、热烈的画意和诗情。
前文说到这是一首赞美贵族公子的诗,似乎已没有异议。但它究竟歌唱于何种场合,实在又很难判明。方玉润以为此乃“美公族龙种尽非常人也”(《诗经原始》),大抵为庆贺贵族生子的赞美诗,似乎较近原意。古代的王公贵族,总要自夸其身世尊崇不同凡俗,所以他们的后代,也定是“龙种”、“麟子”。这首诗用于恭贺贵族得子的场合,大约正能满足那些王公大人的虚荣、自尊之心。然而,自从卑贱如陈胜、吴广这样的氓隶之徒,曾喊着“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不平之语揭竿而起以后,凡俗之家便也有了愿得“麟子”的希冀。在这样的背景上反观“麟之趾”,则能与仁兽麒麟媲美,而可热情赞美的,就决非只有“公族”、“公姓”了——既然有不少贵族“龙种”,最终被历史证明只是王冠落地的不肖“跳蚤”;那么凡俗之家,就也能崛起叱咤风云的一代“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