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组诗由六首七言绝句组成,是岑参在封常清幕府供职时为封所作的颂歌之一。“封大夫”即封常清,他瘦瘠跛足,入伍后凭借谋略战功,迅速升迁,曾任安西四镇节度使摄御史大夫兼北庭都护、伊西节度使、瀚海军使,公元754年(天宝十三年)冬,他率军大破播仙,此诗所记就是破播仙之战。《破播仙凯歌》前四首写凯旋,后两首则追叙战斗情形。“蕃军遥见汉家营”一首最具个性特色,是边塞诗中少有的慓悍之作。
从“蕃军遥见汉家营”及组诗其二的“营幕傍临月窟寒”,可以看出战前呈两军对垒的形势。从组诗末首的“暮雨旌旗湿未干”,则可知战事告捷有赖雨夜偷袭的成功。“满谷连山遍哭声”则是夜袭时的实况:蕃兵从睡梦中惊起,已是杀声震天,战场一片哭声。但诗人没有完全按实况的顺序安排,而是将这遍地哭声安排在对垒句后,这就产生了一种先夺其志(斗志)的效果。而夺志比夺帅,更是兵家之大忌。唐军决胜,已唾手可得了。
“万箭千刀一夜杀,平明流血浸空城”二句采用放笔直干的写法,展现夜袭的激烈战斗场面,字里行间充满刀光剑影。“万箭千刀一夜杀”,句中连用万、千、一三个数目字,深刻地描写了战争的激烈和厮杀的残酷无情。“一夜”可见战斗持续时间长是一场恶战;但就整个战役而言又可谓速决,最后,是一个令人发怵的诗句:“平明流血浸空城。”表现战血和雨水相渗和,红成一片。但在“一夜杀”三字后,推出“流血浸空城”的“镜头”,就产生了一种怵目惊心的感觉。在前句杀声哭声震天的描写后,出现这个红色恐怖画面,又产生了死一般沉寂的效果。
“暮雨旌旗湿未干”一首在写法上,较接近盛唐人普遍的时代风貌。它采取了“正面不写写旁面”的办法,通过战斗结束后的天明时分,战场上失主的胡人战马“空鞍”,来暗示战斗的激烈,显得含蓄蕴藉。“暮雨旌旗湿未干”与“平明流血浸空城”,都以“湿”的场面,显示出战事刚刚结束,杀气尚未全消。
此诗以明镜喻贤良,指宪宗弃绝的革新派人士;昏镜喻邪僻,指宪宗亲信的宦官佞臣;那个喜欢昏镜的陋容之人便指宪宗。
诗前引子记述制镜工匠谈投合人们爱憎好恶心理的生意经,揭示出一个日常生活中的常见事实:人们挑选镜子,并不讲求镜子质量的优劣,而务在“求与己宜”——选择与自己容貌相宜者,明镜“不能隐芒杪之瑕,非美容不合”,故喜昏镜者十居其九,而喜明镜者十难有一。用这个日常生活中的常见事实来比况君主用人,即是说君主用人,同人们挑选镜子一样,亦在“求与己宜”,因而,贤良之才不遇英明之君,便不合而遭弃置。用意在为革新派人士辩冤,说他们遭贬被杀,并不是他们真有什么罪,而在于宪宗不是英明之君,是宪宗的爱憎好恶所至。引子重在阐明明镜何以遭弃置,为革新派人士辩冤,诗则重在揭示昏镜何以受重视,讽刺宪宗君臣。诗的层次分明,语言简洁明快,意旨明白易了。
头二句写昏镜的制作材料和透明度差,徒有镜子之形而无镜子之实,揭示其丑陋本质。古时镜子以精铜磨制而成,“美金”即指精铜。“非美金”,是说镜子本要用“美金”——精铜制成,而昏镜则不然。“丧其晶”,是说制镜本要讲求晶莹明亮,透明度高,而“非美金”制成的昏镜则丧失了这个特征。二语仅用否定修辞手段,便构成美丑的强烈对比,造语简练之极而表现效果鲜明突出,颇为精妙。“漠然”,形容昏镜暗淡的样子。
三四句揭露喜欢昏镜的人的丑陋本质。“陋容”写其客观容貌丑陋,“自欺”写其主观心理丑陋:二陋合一,于是喜欢昏镜,说昏镜同明镜一样明亮。诗人非常注意表述的准确性和精练。喜爱昏镜的是陋容之人,但陋容之人并非都喜爱昏镜,仅是其中有“自欺”心理者喜爱,着一“多”字,即把这种区分和数量关系清楚地表现出来,并突出了其表现的重心——“自欺”,精练准确之至,相当考究。“他镜”,指“美金”制成的明镜。
五六七八句写昏镜使陋容之人的“自欺”心理得到充分满足:“瑕疵既不见”,隐瞒其陋,不见真容;于是“妍态随意生”,自以为美貌无瑕,称心如意;于是“一日四五照”,自我欣赏,自我陶醉;于是“自言美倾城”,自诩天下第一美人舍我莫属。这四句极尽幽默讽刺之能事,言词尖刻,意境生动,把陋容之人面对昏镜的“自欺”表演和得意心理描写得维妙维肖,讽刺得淋漓尽致。“随意生”三字新奇而意味深长,是诗人刻意所为的篇中传神之笔。
九十两句承前说,昏镜即使陋容之人的“自欺”心理得到充分满足,于是得到陋容之人的爱重:用绣花带子装饰它,用美玉匣子盛放它。以上十句咏昏镜,极力挖掘昏镜受爱重的原因,以揭露和讽刺喜爱昏镜的人。末两句概括题旨,暗示写作的目的。陋容之人喜昏镜而弃明镜,在于“适”与“非适”,“适”则受爱重,“非适”则被轻视,“非适乃为轻”,就二者言,概括出一篇主旨。“秦宫”,指明镜,传说秦始皇宫中有面方镜,能照见人的脏腑,辨别人心忠奸(见《西京杂记》卷三),这里用这个典故极写明镜贵重,并用反诘语气加以强调,把“适”与“非适”的题旨表现得非常突出。这两句写得感慨至深,孤愤之情溢于言表,颇能见出作者以明镜自比(包括革新人士)的寄托之意,与秦始皇爱宝镜的典故联系,暗示出作品的现实寓意——针对亲信宦官佞臣而迫害革新人士的唐宪宗而发。又唐太宗曾论魏征说:“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朕常保此三镜,以防己过。今魏征殂逝,遂亡一镜矣。”刘禹锡这首诗的立意显然受此启发。太宗曾为秦王,用“秦宫”颇切太宗此事,是双关语(刘禹锡长于此道),谴责宪宗不肖,喜昏弃明,违背祖训,实是妙绝。
此曲描写久旱雨后,天地间充满生机,农民和作者自己都极为喜悦的心情,反映出作者对农民疾苦的关心和同情。全曲紧紧围绕着“喜雨”二字,充分表现了作者的忧民爱民之心、与民同乐之情。语言通俗易懂,朴实无华,一气呵成,浑然天成。
“万象欲焦枯,一雨足沾濡。天地回生意,风云起壮图。”四句概述久旱遇雨的情形。
久旱不雨,遍野的庄稼树木花草都快要枯死了,正在这时候下了一场大雨,万物都得到了滋润。这是老天爷起死回生救护万物生灵的心意,这场好雨使万物复苏遍地的庄稼又生机勃勃,茁壮地生长起来。
这里,开头两句中的“欲”“足”二字用得好。一个欲字,准确地表现了连年不雨的大旱象,写出了满山遍野的庄稼草木都半死不活,快要枯死的样子,这里的“欲枯焦”并不是俱枯焦,已枯焦,而是眼看就要枯焦了,所以大雨之后,才能马上复苏。
一个“足”字,又充分表现了这场大雨下得大,下得好,已经足足地够用了,救活了眼看要被旱死的庄稼,解除了旱象,遍野的庄稼,大雨之后,又昂起头,挺起胸,像憋足了劲一样,猛长起来;并且,也从中透露出作者压抑不住的满怀喜悦之情。
“农夫,舞破蓑衣绿。和余,欢喜的无是处!”四句,写作者与民同乐。
雨还没有停止,农夫们就高兴地披上蓑衣,高歌狂舞起来,欢跳的蓑衣被扯破了,也不去管他,一直在雨中跳个没完,他们太高兴了,这里的一个“破”字,乍一看,实在并不美;不过,仔细琢磨,就会发现用得很推确,很好。因为此时的农夫是在高兴地狂舞,他们只顾高兴,把什么全忘了,所以把蓑衣扯破也不知道,这次关中大旱连续数年,灾情十分严重;甚至“杀子养母”、“饥民相食”,老百姓简直是活不下去了。这场大雨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突然而降的,这是救命雨,人们高兴地发狂。
这里的一个“破”字,把此时此刻农民们那种高兴到了发狂程度的情形准确地反映了出来,把管雨舞蹈的农民们的狂欢之情活托了出来。这就使人觉得,这里非用个“破”字不可,不能更易。这又与结句紧紧相连;因为农民们为此狂欢,所以作者也“高兴的无是处”。他和灾民们一样高兴,也高兴地不知道怎么好了。
作者在他生命最后的四个月里,为了治旱救灾,住宿公署,家都不回,白天东奔西跑,夜晚忧思难寐,把头发都愁白了。现在天降大雨,庄稼死而复生农民们个个欢欣若狂,作者也非常高兴。所以他“欢喜的无是处”。这表现了作者对农民的深挚感情。他真是急民之急,与民同急,乐民之乐,与民同乐。在两千年的封建社会里,这样的封建官僚非常少有。像这样的作品,也是很少见的。
这首曲,使读者感到情真意切,好像是在倾听作者的自述经历。最后两句,“和余,欢喜的无是处”,简直可以看见作者的纯真无邪的赤子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