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共三章。首章起笔雍容大方,“福彼洛矣,维水泱泱”,两句点明天子会诸侯讲武的地点,乃在周的东都——洛阳(今属河南)。且以洛水之既深且广,暗喻天子睿智圣明,亦如洛水之长流,深广有度。接着以“君子至止,福禄如茨”两句,表明天子之莅临洛水,会合诸侯,讲习武事,乃天子勤于大政的表现。昔人以“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左传·成公十三年》),天子能亲临戎政,御军服以起六师,故能“福禄如茨”,使天下皆受其赐。此章后两句“韎韐有奭,以作六师”,补足前意,“韎韐”为皮革制成的军事之服,意如今之皮蔽膝。“以作六师”,犹言发动六军讲习武事。明示天子此会的目的,在于习武练兵。故天子亲御戎服,以示其隆重。
二章旨在加深赞美。起二句同首章。“君子至止,鞸琫有珌”,鞸为剑鞘,琫珌分指剑鞘上下端之玉饰,表明天子讲武视师时,军容整肃,天子亲佩宝剑,剑鞘也装饰得非常堂皇,威仪崇隆。故而诗人以“君子万年,保其家室”,作欢呼性的赞颂。
三章句型基本上与二章相同,但意义有别。“君子至止,福禄既同”两句,既与首章之“福禄如茨”相应,兼以示天子在讲武检阅六师之后,赏赐有加,使与会的诸侯及军旅,皆能得到鼓励,众心归向,一片欢欣,紧接着在“君子万年,保其家邦”的欢呼声中,结束全诗。而“保其家邦”的意义,较之前章的“保其家室”,更进一层,深刻地表明此次讲习武事的主要目的。
起首两句主写倚阑,而写今夕倚阑,却从“昨夜曾倚”见出,同样一句词,内涵容量便增加一倍不止。——既然连夜皆倚阑而望,当还有多少个如“昨夜”者!“ 天如水” ,比喻夜空如水般明澈与清凉,可是其意不在于写天,而在于以明净的天空引出皓洁的明月。歇拍两句写女主人公的对月怀人。男子去后一直不回来,也没说准什么时候回来,她结想成痴,就相信了传统的或当时流行的说法—— 月倚人团倚,每遇月倚,就倚阑苦望。词中写女主人公倚阑看月,从希望到绝望,有其独到之处。“初将”是说“本将”,这一语汇,便已含有“后却不然”的意味。下面却跳过这层意思,径写“长望”,其中自有一而再、再而三以至多次的希望和失望的交替在不言之中。“初”字起,“长”字承转,两个要紧的字眼,括尽一时期以来望月情事,从中烘托出女主人公的痴情和怨意。
过片两句,从等待无望而终于悟知痴想成虚。“罗衣著破”,是时长日久;“前香在”,则以罗衣前香之犹存比喻往日欢情的温馨难忘,委婉表达对旧情的缱绻眷恋。“旧意谁教改”?问语怨意颇深。人情易变,不如前香之尚在;易散之香比人情还要持久,词中女主人公感到深深的痛苦。结拍二句,点出全词的“离恨”主旨,以“一春”写离恨的时间久长,以“懒调弦”、“两行闲泪”形容离恨的悲苦之深,将愁极无聊之感抒写到极致。春日本为芳思缠绵之时,然而日日为离恨所苦,自然无心调弦弹筝,然而又百无聊赖,于是不得不对着筝弦黯然神伤。这种内心的苦恨,被作者表现得维妙维肖。陈延焯谓“北宋晏小山工于言情”,确然不错。此词运笔有迥环往复之妙,读之使人心魂摇荡,低徊不已。
《东门行》描绘了一幅凄惨又壮丽的画面。主人公走出家门,不想回家,可是妻子儿女又难以割舍。一进屋门,家徒四壁,生活无望,又拔剑出门,妻子生怕出事,一边哭泣一边劝阻,但主人公仍感到无路可走,终于挥衣而去。
诗的前半写主人公要去“为非”的原因,用了六句。前二句写他下了决心走出东门,诗中却说“出东门,不顾归”。“不顾归”,是说原本下了决心,不打算来归,但又不得不归,因为心中毕竟有所顾念。所顾念的自然是妻子儿女。可以想象:主人公在东门外踟蹰、扼腕,过了好一会,终于又脚步沉重地走回家来。然而,家中的景况,对于他来说,不啻当头棒喝,打消他的任何幻想。所以接下的两句说,“来入门,怅欲悲”。现在他清醒地意识到:除了那一条路,别无他路可寻。心中悲酸,都系于一个“怅”字,这并非平常的怅然之叹,而是一种绝望之感。摆在他面前的,是残酷的现实:“盎中无斗米储,还视架上无悬衣。”无衣无食,这比出去干那桩事更可怕。要么冻馁待毙,要么拚作一腔热血,同命运作最后的决斗。如取后者,尚存万一生的希望,顶多牺牲个人,却可能救活可怜的一家老小,若取前者,全家人只有死路一条。这是明摆着的事。这一段,通过主人公复杂心理活动的描叙,把主人公推向矛盾的顶点。诗中入情入理地写出此君之所以走上这样一条可怕的道路,乃是为贫穷所逼。诗的主题建立在这样一个现实基础之上,就不致使人产生伦理上的厌恶之感。这便是此诗的不可动摇的美学价值。
这六句在炼意上颇有独到之处。一个本来安分的人怎样走上那条危险之路,这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而诗人则紧紧抓住主人公几度徘徊,归而复出这一心理和行为的激烈矛盾,就写出其中的必然性。又如“盎中”以下两句。盎中无米,架上无衣,都是主人公眼见的事,可是,诗人却将“视”字属下句。这样,在表现效果上就大不同。盎中无米,架上无衣,是悲感之所由发,也就是主人公之所以不得不去冒险的根本原因。这是全诗的关键所在。如说“视盎中无斗米储”,就将本句与上句隔断,从而使语势陡然转折,上句的“悲”字就失却那种震撼心灵的力量。像诗中这样将“视”下属且加“还”字,就更加重了上句的意义:吃没吃,穿没穿,还有什么活路呢?因而具有征服读者的不可辩驳的力量。
后半,“拔剑东门去”承上句而来,是主人公由犹豫、反复到下定最后的决心。主人公要出去做事,不一定非要作出一副剑拔弩张的架势。但诗中这样处理,却异常真实地表现出主人公决绝而无反顾。以下妻子牵衣哭劝一段文字,是对主人公这不顾一切的行动的戏剧性烘托。妻子说,别人富贵我不羡慕,我甘愿和你喝稀饭。这是自欺欺人的话。家中灶下连一粒米都没有了。大约她也觉出自己的话没有说服力,就又说:你看在老天爷的分上吧。这话当然也不会生出什么效果。主人公早就不信老天爷了。她又让他为儿女着想,而他正是为了儿女才这样做的啊。妻子想到的是另一层:一旦事败,触犯“王法”,不但救不了一家老小,而且还会将他们投入更深的深渊。这句话对前面主人公的极度矛盾的心理作了注脚;同时前后照应,加深了此诗悲剧的内涵。主人公的行为不免饮鸩止渴,又势在不得不饮。最后妻子无可奈何地说,“今时清,不可为非。”(余冠英认为“今非”中似有脱文,应作“今时清,不可为非”)主人公这样回答他的妻子:“咄!行!我去为迟!”两个单字句,一个四字句,短促有力,声情毕肖地表现了主人公的决难回转,他是就要去拚命了。“咄”在这里是急叱之声,吆喝他的妻子走开,不要拦阻他。他说现在去已经为时太晚,并非指这次行动,而是说先前对自己的可悲处境尚不觉悟,对这世道尚缺少清醒的认识。“白发”一句,可能是汉代的俗语,意思大概如今天说的“谁知还能活几天”。表明主人公把这罪恶的人生看穿了,而不是说人的年龄。
这篇诗歌虽然采取了杂言形式,但是由于用字简练,句子长短相济,读来有顿挫流离之感。
乐府中有两篇《东门行》歌辞,这里用的是本辞。另一篇为晋乐所奏,共四节,较本辞有所增衍。其中最显眼的是“今时清廉,难犯教言”之类的句子。这是站在封建统治者的立场,对黑暗的社会现实加以粉饰。尽管作了这样的改动,基本思想内容还是不能改变,最后只好予以排斥。这篇民歌的遭遇,见诸《古今乐录》所引王僧虔《技录》的记载:“《东门行》歌古‘东门’一篇,今不歌。”
此诗两章开篇都以“能兰”枝叶起兴,描述女诗人眼中“童子”的年幼无知。因为能兰的荚实与觽都是锥形,很相像,故诗人触景生情,产生联想。这位女诗人与诗中的“童子”,可能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关系非常亲密。可是,自从“童子”佩带觽、套上韘以来,对自己的态度却冷淡了。觽本是解结的用具,男子佩觽并没有严格年龄限制,与行冠礼不同。据《礼记·内则》记载:“子事父母,左佩小觽,右佩大觽。”《说苑·修文篇》也说“能治烦决乱者佩觽”,故毛传谓觽是“成人之佩”,佩韘则表示“能射御”。当时,贵族男子佩觽佩韘标志着对内已有能力主家,侍奉父母;对外已有能力从政,治事习武。正因为如此,所以诗中的“童子”一旦佩觽佩韘,便觉得自己是真正男子汉了,一下子稳重老成了许多。这本来是很正常的,可是这一变化,在那多情的女诗人眼里,不过是装模作样假正经罢了,实际他还是以前那个“顽童”。最使她恼怒的是,本来他们在一起无拘无束,亲昵得很,而现在他却对自己疏远了,冷落了。因而“童子”的日常言行举止乃至垂下的腰带,无一不惹她生气,看了极不顺眼,甚而觉得这一切都是故意做给她看的。尽管他“容兮遂兮”,处处显示出一副成熟男子的模样,而她偏要口口声声唤他“童子”。“童子”的称呼,正包含着她似娇还嗔的情态,从这一嘲讽揶揄中不难察觉她“怨”中寓“爱”的绵绵情意。
全诗两章重叠,实际只有三个字不同,寥寥数语,就把“童子”态度的变化及姑娘的恼怒心理描摹出来了。这是诗经中惯用的复沓的手法,用以强调本意,诉说“童子”的不解风情。每章前四句一韵,后两句一韵,从乐歌的角度考察,后两句大约是附歌。
从邻人的老人说,好心没好报,归到交浅言深上,从此人情练达,沉默是金。这一层不说。这摆明了是批评主人家不对,同样的意见因为亲疏远近而态度迥异,所谓“薄者见疑”。意即亲疏厚薄是一种妨碍,妨碍了主人家对真相正误的认识。
其实韩非本意倒非批评“智其子疑其邻”的主人家,这则寓言见于《说难》篇,意思是劝说别人是何等的困难,因为每个人所处的位置不同。这是被韩非当做一个事实接受的,所以他的主要目标是研究那些能够有助于让别人听取自己意见的注意事项。交浅不可言深就是注意事项之一,所以韩非这则寓言的本意是批评富人的做法——因两人身份不同而受到不同的待遇。
被韩非当做事实接受的“薄者见疑”,在今天有更加技术化的解释。“每个人所处位置不同”的说法换成经济学语言,就是因信息的不对称状态而导致交易费用的迥异,从而影响每个人的判断和行为选择。韩非子在《说难》中的一切努力,就是今天信息经济学企图解决的问题,即如何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让对方说真话,让对方相信自己的话,最终与对方达成契约。
其实除了老天爷,没人能够批评失窃者的怀疑。因为老天爷知道究竟是谁干的,我们都不知道,所以破案之前不能说三道四。而韩非子讲故事很缺德,最后没说案子破是没破。这怀疑就一直都很合理。“亲疏”的差别这里有两个意义,两方面都构成我们判价分析问题的重要进路,而非妨碍。其一是利益立场的分殊。之所以智其子而不疑其子,因为他儿子是财产权的共同受益人和继承人,除非爷俩的关系另出问题,他儿子显然缺乏盗窃的合理利益动机。其二则是信息的不对称。交易费用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了解对方和建立信任机制的成本。“亲”意味着这一成本很低,“疏”意味着成本的高昂。所以建立起现代法治秩序和信用体系之前,交易的半径总不太可能超越“亲疏”的圈子(差序格局),而延伸到陌生人环境中去。
儿子是什么样的人老子自然很清楚,邻人是怎么样的人却不了解。这是怀疑的合理基础。一个重要细节是案发之前,主人对二人的建议并没有因为亲疏远近而厚此薄彼。邻人“见疑”是在案发之后。我们设想一番,墙坏和失窃之间,只有短短几个小时。半天时间知道这一事实并利用这一事实的人很有限,古人地广人稀,邻里原本很少。人口流动性又差,外来人口会非常引人注目。这案子交给美利坚、不列颠、俄罗斯或者爪哇国哪一家警察局,根据已有线索,这位邻人也必将是最重要的嫌疑人。
在一种非法治文化中,“被怀疑”是一种羞辱,甚至会直接导致司法的有罪推定或人际中的歧视。其实这才是“智子疑邻”遭到批评的深层文化心理因素。在一种法治文化中,“怀疑”是一种合理的、大方得体的态度。不怀疑对方可能违约,就不用签合同。不怀疑政府会滥用权力,就不需要宪政民主。而和自己爹妈做生意,也可以不签合同,你不能没来由的说人家法律意识差。因为不签合同的成本可能更低。这和智子疑邻是一个道理。
启示:两个人会因为身份和关系的不同,而遭到不同的对待。